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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仲淹与宋代儒学的复兴

钱穆先生论两宋学术云:“宋学精神,厥有两端:一曰革新政令,二曰创通经义,而精神之所寄则在书院。革新政令,其事至荆公而止;创通经义,其业至晦庵而遂。而书院讲学,则其风至明末之东林而始竭。”(《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7页)此处所说的“两端”,亦有体有用,即以“经义”为体,以“政令”为用;“书院”者,即教授此“明体达用”之学也。《宋元学案》托始于“安定学案”,安定(胡瑗)“以明体达用之学授诸生”,“其教人之法,科条纤悉具备,立经义、治事二斋”。其“经义”即体也,其“治事”则用也。此种治学精神的确立,以及宋代“书院”的兴起,实是本之于范仲淹。宋学精神中的“革新政令”,其事至荆公(王安石)而止,其始则亦是创自范仲淹。由范仲淹倡导、推行的庆历新政,是王安石熙宁变法的先河;而庆历新政的改革科举、兴办学校,则使儒学得以复兴,成就了宋元明时期的新儒学。范仲淹实为宋代复兴儒学的第一人。



范仲淹具有鲜明的民本意识,这与其青少年时期的经历有关。据《范文正公集·年谱》,他两岁丧父,从母在朱姓家中长大,21岁始寄居长山醴泉寺(今山东邹平县南)苦学,在此之前可能因贫寒而无缘于读书,当他27岁登进士第时,仍是“长白一寒儒”。这种经历使他深知民间疾苦、社会利病。他“少有大节”,“慨然有志于天下”(欧阳修:《范公神道碑铭并序》),在进入仕途后,始终“忧其君”、“忧其民”,而“忧其君”也是忧君主不能“进贤授能”,为民行善政。

“民”在范仲淹的思想中,就是士、农、工、商“四民”。在他所作的《四民诗》(《范文正公集》卷一)中,他对农(“制度非唐虞,赋敛由呼吸。伤哉田桑人,常悲大弦急。一夫耕几垄,游堕如云集。一蚕吐几丝,罗绮如山入”)、工(“可甚佛老徒,不取慈俭书,竭我百家产,崇尔一室居”)、商(“桑柘不成林,荆棘有余春。吾商则何罪,君子耻为邻”)在当时所受的压迫、所处的窘境,给予了深深的理解和同情(流传较广、童稚能诵的《江上渔者》:“江上往来人,但爱鲈鱼美,君看一叶舟,出没风波里”,也是他“忧其民”的心怀袒露)。他所希望的是进行改革:“琴瑟愿更张,使我歌良辰”。

作为“四民”之一的“士”,是范仲淹自身所处的一个阶层。他认为“士”在社会中所应得到的待遇是:“前王诏多士,咸以德为先,道从仁义广,名由忠孝全。美禄报尔功,好爵縻尔贤,黜陟金鉴下,昭昭媸与妍。”也就是说,君主要以仁义忠孝、贤能功绩为标准而授予“士”之爵禄,“进贤授能”,与君主“共理天下”。但是,当时的境况却是:“此道日以疏,善恶何茫然”,也就是说,自秦汉以来,儒家之“道”日益荒疏,善恶失去准衡,“士”之升迁黜陟不是以仁义忠孝、贤能功绩为标准。虽然“君子不斥怨,归诸命与天”,但是“术者乘其隙,异端千万惑”,由此造成了士风与吏治的败坏:“学者忽其本,仕者浮于职。节义为空言,功名思苟得。天下无所劝,赏罚几乎息。”这种境况给儒学带来的危害是:“禆灶方激扬,孔子甘寂黙。六经无光辉,反如日月蚀。”这里的“禆灶”(春秋时期郑国言“阴阳灾异”者,子产以“天道远,人道迩”批判之)是喻指佛老。范仲淹在此所说的佛老“激扬”、孔学“寂默”、“六经无光辉”,也正是稍后王安石与张文定公的那段问答所反映的情况:“一日[荆公]问张文定公曰:‘孔子去世百年生孟子,亚圣后绝无人,何也?’……文定曰:‘儒门淡薄,收拾不住,皆归释氏焉。’公欣然叹服。”(宗杲:《宗门武库》)在佛老激扬、儒门淡薄的情况下,范仲淹发出了复兴儒学的呼声:“大道岂复兴,此弊何时抑”,尽管是“昔多松柏心,今皆桃李色”,但是“愿言造物者,回此天地力”。范仲淹的庆历新政,就是要担当“造物者”之功,“回此天地力”,复兴儒学。

在范仲淹的思想中,民本、士风、吏治与复兴儒学是密切结合在一起的。要使“琴瑟更张”,百姓歌咏“良辰”,就必须端正士风,整顿吏治;而要整顿吏治,“举县令,择郡守”,又必须“慎选举”,即改革科举考试的方法,不是以词赋、墨义(记诵经书章句)来取士,而是据经旨、策论来选拔真正的人才,“取以经济之士”(范仲淹所谓“经济”,即是本之于儒家的经旨、经义而经世济民);而“取以经济之士”,又必须“敦教育”,即兴办学校,“教以经济之业”,授以“明体达用之学”。这种“明体达用之学”,已经不是“学者失其本”的“泛滥词章”,也不是“功名思苟得”的进士场屋之学,而是能够认明儒家之经旨而经世济民之学;它所培养出来的“士”,虽然须通过科举考试而进入仕途,但他们的目的不是为了考取“功名”、达身“富贵”(《范文正公集》卷二《鄱阳酬泉州曹使君见寄》:“吾生岂不幸,所禀多刚肠。身甘一枝巢,心苦千仞翔。志意苟天命,富贵非我望”),而是为了把儒家之道“举而措之天下,能润泽斯民”。这种儒家之“士”即孔门弟子曾参所谓“仁以为己任”者,他们把个人的祸福得失置之度外,“不以物喜,不以己悲”,仕途的顺逆沉浮不能改变其志向,故“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范文正公集》卷七《岳阳楼记》),他们将此作为自身的终极关怀、内在价值,因此,他们虽然“进亦忧,退亦忧”,但仍不失为“道义之乐”(《范文正公集·年谱》)。这种“明体达用之学”,就是宋代所复兴的新儒学。



“宋初三先生”即胡瑗、孙复和石介,先后游仲淹之门,他们受范仲淹的激励、延聘和推荐,将其复兴儒学的精神付诸治学和讲学之中。天圣三年(公元1025年),范仲淹在《奏上时务书》(《范文正公集》卷七)中已提出了“救文弊”、“重三馆之选”。两年之后,他又在《上执政书》(《范文正公集》卷八)中明确提出了“慎选举,敦教育”,“呈试之日,先策论以观其大要,次诗赋以观其全才”,“深思治本,渐隆古道,先于都督之郡,复其学校之制”。此时他正在南京应天府(今河南商丘)掌府学,“常宿学中,训督学者,皆有法度”(《年谱》),“明体达用”的教学之法在此时当已有其雏形。《年谱》引《东轩笔录》云:

公在睢阳(按南宋时金改“南京”为睢阳)掌学,有孙秀才者,索游上谒公,赠钱一千。明年孙生复谒公,又赠一千,因问:“何为汲汲于道路?”孙生戚然动色曰:“母老无以养,若日得百钱,则甘旨足矣。”公曰:“吾观子辞气非乞客,二年仆仆所得几何,而废学多矣。吾今补子为学职,月可得三千以供养,子能安于学乎?”孙生大喜。于是,授以《春秋》,而孙生荐学不舍昼夜,行复修谨,公甚爱之。明年公去睢阳,孙亦辞归。后十年间,泰山下有孙明复先生,以《春秋》教授学者,道德高迈,朝廷召至,乃昔日索游孙秀才也。(又见《宋元学案·泰山学案》附录)

这一段范仲淹与孙复的因缘际会,实乃宋代儒学复兴的一个重要契机。范仲淹对索游的“孙秀才”给予同情、帮助,补以学职,授以《春秋》,激励他“安于学”,这与范仲淹因自身的苦学经历而同情“寒儒”很有关系。《宋元学案·泰山学案》载:孙复“四举开封府籍,进士不第,退居泰山,学《春秋》,著《尊王发微》十二篇”。孙复在睢阳两次上谒范仲淹,当即孙复四举而进士不第之时,他在泰山“学《春秋》”,当始于范仲淹在睢阳“授以《春秋》”。孙复不负范仲淹所望,在泰山苦学十年,成为复兴儒学的“宋初三先生”之一。

《宋元学案·安定学案》载:胡瑗“七岁善属文,十三通五经,即以圣贤自期许。……家贫无以自给,往泰山与孙明复、石守道同学”。他生于宋太宗淳化四年(公元993年),十三岁时是公元1006年,而孙复离开睢阳时是宋仁宗天圣六年(公元1028年),也就是说,在胡瑗十三岁“通五经”之后,又经历了二十多年的贫困坎坷,然后往泰山与孙复、石介同学。《安定学案》载其在泰山苦学的情况:“攻苦食淡,终夜不寝,一坐十年不归。得家书,见上有‘平安’二字,即投之涧中,不复展,恐扰心也。”在此期间,“宋初三先生”相互砥砺,而范仲淹的“慎选举,敦教育”的思想当通过孙复而传达给了胡瑗、石介。

景祐二年(公元1035年),范仲淹在苏州,奏请立郡学,并且首先把自己所得南园之地建为“义学”,希望“天下之士咸教育于此”,“既成或以为太广,公曰:‘吾恐异时患其隘耳。’”此年,范仲淹聘胡瑗“为苏州教授,诸子从学焉”,同时亦给孙复写信,希望他到苏州“讲贯经籍,教育人材”(《年谱》)。此年末,范仲淹召还判国子监,朝廷更定雅乐,诏求知音,范仲淹推荐胡瑗,“以白衣对崇政殿,授试秘书省校书郎”(《安定学案》)。此时,胡瑗四十二岁,经范仲淹的推荐,从“白衣”被授以学官之职。

康定二年(公元1041年),范仲淹为陕西经略安抚副使,在戎马倥偬中,他写有《举张问、孙复状》,说孙复“素负词业、经术,今退隐泰山,著书不仕,心通圣奥,迹在穷谷”,希望朝廷“赐召试,特加甄奖”(《范文正公集》卷十八)。同年,张载来谒,即《宋史·张载传》所云:张载“少喜谈兵,至欲结客取洮西之地,年二十一,以书谒范仲淹,一见知其远器,乃警之曰:‘儒者自有名教可乐,何事于兵!’因劝读《中庸》”。这也就是《宋元学案》序录所说“导横渠以入圣人之室,尤为有功”。

庆历二年(公元1042年),朝廷依范仲淹、富弼的推荐,“以处士孙复为国子监直讲”(《年谱·补遗》),此时孙复五十岁,距其离开睢阳已经十四年了。又据《宋元学案·泰山学案》:石介既为学官,“作《明隐篇》,以语于朝,……于是范文正、富文忠皆言先生有经术,宜在朝廷,除国子监直讲”。孙复被授以学官,与石介在朝廷中的宣传也有关。

庆历三、四年,即庆历新政推行之时,规定科举考试“进士:先策论而后诗赋”,“诸科:经旨通者为优等,墨义通者为次等”,“使人不专辞藻,必明理道”(《范文正公集·政府奏议》卷上《答手诏条陈十事》),在京师建立太学,诏令各州县皆立学,范仲淹于此间写有《奏为荐胡瑗、李觏充学官》,其中讲:胡瑗“志穷坟典,力行礼义,见在湖州郡学教授,聚徒百余人,不惟讲论经旨,著撰词业,而常教以孝弟,习以礼法,人人向善,闾里叹伏,此实助陛下之声教,为一代美事”(《范文正公集·政府奏议》卷下)。亦在此时,“天子诏下苏、湖取其法,著为令。于太学召[胡瑗]为诸王宫教授,辞疾不行……”(《安定学案》)

庆历年间,孙复、石介并为国子监直讲,而胡瑗的教学之法也被朝廷所肯定和推广,胡瑗亦被召为诸王宫教授。“宋初三先生”与庆历新政的关系,于此得到充分显现。随着庆历新政的夭折,石介被迫害至死,孙复亦遭诬陷被罢贬。后来,孙复得以复职,“稍迁殿中丞,年六十六卒”(《泰山学案》)。胡瑗则在皇祐二年(公元1050年)再次被召,参与“作乐事”,受到朝廷的嘉奖。嘉祐元年(公元1056年),胡瑗“擢太子中允、天章阁侍讲,仍专管句太学。四方之士归之,至庠序不能容,旁拓军居以广之。既而疾作,以太常博士致仕。东归之日,弟子祖帐,百里不绝,时以为荣。”(《安定学案》)虽然庆历新政夭折了,但其“慎选举,敦教育”的思想因胡瑗的执掌太学而得以延续和光大,并且形成与荆公新学相抗衡的一股势力。《安定学案》载:

是时礼部所得士,先生弟子,十常居四五,随才高下而修饰之。人遇之虽不识,皆知为先生弟子也。在湖学时,福堂刘彝往从之,称为高弟。后熙宁二年,神宗问曰:“胡瑗与王安石孰优?”对曰:“臣师胡瑗以道德仁义教东南诸生,时王安石方在场屋中,修进士业。臣闻圣人之道有体、有用、有文。君臣父子、仁义礼乐,历世不可变者,其体也;诗书史传子集,垂法后世者,其文也;举而措之天下,能润泽斯民,归于皇极者,其用也。国家累朝取士,不以体用为本,而尚声律浮华之词,是以风俗偷薄。臣师当宝元、明道之间,尤病其失,遂以明体达用之学授诸生,夙夜勤瘁,二十余年专切学校,始于苏湖,终于太学。出其门者,无虑数千余人。故今学者明夫圣人体用,以为政教之本,皆臣师之功,非安石比也。

熙宁变法时,胡瑗的弟子在朝中“十常居四五”,这是一股与荆公新学相抗衡的势力,故而宋神宗有“胡瑗与王安石孰优”之问。刘彝把胡瑗的“明体达用之学”表达得十分清楚,说胡瑗的教授学者之功非王安石可比,这也是事实;但说“今学者明夫圣人体用,以为政教之本,皆臣师之功”,却未免尊其师而忽略了范仲淹的重要作用。胡瑗“专切学校,始于苏湖”,其在苏州讲学即在明道(按实为景祐)年间,在湖州讲学即在宝元年间。而天圣三年,即胡瑗在苏州讲学的十年之前,范仲淹就已在《奏上时务书》中提出了“救文弊”的思想,指出“文章之薄,则为君子之忧;风化其坏,则为来者之资”,批评当时“修辞者不求大才,明经者不问大旨,师道既废,文风益浇”,并且强调“其源未澄,欲波之清,臣未之信也”。两年之后,范仲淹在《上执政书》中提出“慎选举,敦教育”的思想,主张“深思治本,渐隆古道”,期以行之数年而使“士风丕变”。又三年之后,范仲淹在《上时相议制举书》中提出“宗经则道大,道大则才大,才大则功大”,主张通过改革科举而“使天下贤俊,翕然修经济之业,以教化为心,趋圣人之门,成王佐之器”(《范文正公集》卷九)。又五年之后,范仲淹在苏州立郡学,胡瑗始应聘而专切于学校。刘彝所说“国家累朝取士,不以体用为本,而尚声律浮华之词,是以风俗偷薄”,胡瑗“尤病其失”,实际上,范仲淹“尤病其失”比胡瑗早十年;胡瑗“以明体达用之学授诸生”,这是本于范仲淹的“敦教育”思想;“今学者明夫圣人体用,以为政教之本”,这除了胡瑗的教授之功外,还应归功于范仲淹的首倡敦教育、立郡学;若无范仲淹的延聘和推荐,胡瑗也不可能“始于苏湖,终于太学”,成一时教育之盛事。



由于范仲淹和“宋初三先生”等人的共同努力,庆历新政确立了“明体达用之学”,成就了儒学的复兴之势。范仲淹说“大道岂复兴,此弊何时抑”,当时思想文化上的“弊”就是儒门淡薄,佛老激扬。儒门之所以淡薄,是因为朝廷以词赋、墨义取士,致使“学者忽其本”,“功名思苟得”;而佛老激扬,则是因为“术者乘其隙,异端千万惑”。要抑止佛老,就必须使学者“明体达用”,把儒学从声律浮华之词、场屋功名之学中拯救出来。

欧阳修于庆历二年作有《本论》,提出“佛所以为吾患者,乘其阙废之时而来,此其受患之本也”,排佛“莫若修其本以胜之”,“礼义者,胜佛之本也”(《居士集》卷十七)。庆历新政确立儒者的“明体达用之学”,即是从“本”上复兴儒学,抑止佛老。孙复作有《儒辱》一文,认为“佛老之徒横于中国”,是“儒者之辱”。他在《与范天章书》中说:“国家踵隋唐之制,专以词赋取人,故天下之士皆致力于声病对偶之间。探索圣贤之阃奥者,百无一二。而非挺然特出、不徇世俗之士,孰克舍彼而取此。”(见《泰山学案》,按范仲淹于景祐二年冬为天章阁待制,《与范天章书》是孙复与范仲淹往来书信之一)。石介也“尝患文章之弊,佛老为蠹,著《怪说》三篇及《中国论》,言去此三者,乃可以有为”(见《泰山学案》,“三者”即文章之弊与佛老)。钱穆先生就此指出:明体达用之学“正宋儒所以自立其学,以异于进士场屋之声律,与夫山林释老之独善其身而已者也”,“盖自唐以来之所谓学者,非进士场屋之业,则释、道山林之趣,至是而始有意于为生民建政教之大本,而先树其体于我躬,必学术明而后人才出,题意深长,非偶然也”(《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第3页)。

“明体达用之学”不同于进士场屋之学,其意义又可解析为二:

其一,“明体达用之学”虽然是为政教立本,但因其不是为了功名之苟得,所以它亦有相对独立于科举、政教的性质。也就是说,它的价值不必非要通过科举、进入仕途、入帝王之“彀”中才能实现,它自身亦有“道义之乐”的内在价值。这一点在科举制度下实非常重要,因为国家官僚机构的职位有限,科举取士毕竟只能考取士阶层中的极少数,而绝大多数士人免不了终身是一寒儒、白衣、处士。以往的儒门之所以淡薄,正是因为科举竞争的激烈,使“修辞者不求大才,明经者不问大旨”,当功名之心磨练得淡泊之后,就免不了归佛入老,闲适山林。“明体达用之学”要将儒家之道“举而措之天下,能润泽斯民”,此其所以不同于佛老;同时,它也为未能进入仕途或从仕途遭贬的士人提供了一种能够安身立命、自有“道义之乐”的思想境界,此其所以把广大士人从佛老吸引到儒门。宋明新儒学就是以此来排斥佛老,“收拾”人才。

范仲淹虽然27岁登进士第,但他不图富贵,“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当其晚年,子弟要为他“治第洛阳,树园圃,以为逸老之地”,他说:“人茍有道义之乐,形骸可外,况居室乎!”(《年谱》)这正是宋明新儒学为广大士人提供的一种不同于佛老的思想境界。范仲淹在《岳阳楼记》中说:“予尝求古仁人之心,或异二者之为”,此“二者”即:“登斯楼也,则有去国怀乡,忧谗畏讥,满目萧然,感极而悲者”,以及“有心旷神怡,宠辱偕忘,把酒临风,其喜洋洋者”。这“二者”或感人生际遇之悲,或喜心契自然之乐,实是喻指佛老。宋明新儒学开出了一种有异“二者”的思想境界。

孙复四举而进士不第,受范仲淹的激励而“安于学”,至庆历二年他50岁时才以处士为国子监直讲,他也正是其所谓“挺然特出、不徇世俗之士”。石介既为学官,作《明隐篇》,以语于朝曰:

孙明复先生,畜周孔之道,非独善一身,而兼利天下者也。四举而不得一官,筑居泰山之阳,聚徒著书,种竹树桑,盖有所待也。古之贤人有隐者,皆避乱世而隐者也。彼所谓隐者,有匹夫之志,守硁硁之节之所为也,圣人之所不与也。先生非隐者也。(《宋元学案·泰山学案》)

于是范仲淹、富弼推荐孙复“有经术,宜在朝廷”。庆历新政改革科举,意在鼓励孙复这样的学人,把其中的佼佼者选拔到朝廷的大臣和郡守队伍中,但这样的学人只是“宜”在朝廷,其中的大多数仍免不了“有所待也”。因此,确立“道义之乐”的内在价值,对于这些士人是非常重要的。他们虽然没有进入仕途,但不是传统意义上的“隐者”,而是“探索圣贤之阃奥”、忧国忧民而又有“道义之乐”的儒家之士。

二程早年受学于周敦颐,“每令寻颜子、仲尼乐处,所乐何事”(《河南程氏遗书》卷二上)。周敦颐后来被尊为理学之开山,他让二程所寻的“孔颜乐处”就是一种“道义之乐”的思想境界。

程颐“始冠,游太学”,胡瑗以《颜子所好何学论》试诸生,得程颐之作,“大惊异之,即请相见,遂以先生为学职”。程颐在此论中说:“颜子所独好者,何也?学以至圣人之道也。……凡学之道,正其心,养其性而已。中正而诚,则圣矣。”(《河南程氏文集》卷八)程颐体会出,要得到“孔颜乐处”,就必须“正其心,养其性”,具有“中正而诚”的思想境界。注重心性修养并且开掘儒家的心性理论,这是庆历新政为宋明新儒学启示的一个发展方向(范仲淹劝张载读《中庸》,说“儒者自有名教可乐”,《范文正公集》卷二十有《省试自诚而明谓之性赋》,亦是启示这一方向)。《安定学案》载黄百家案:胡瑗对程颐“知契独深”,“伊川之敬礼先生亦至,于濂溪虽尝从学,往往字之曰茂叔,于先生,非安定先生不称也”。程颐敬礼胡瑗,而胡瑗曾与孙复、石介同学,此所以《宋元学案》“托始于安定、泰山者,其意远有端绪”(《宋元学案》序录)。

其二,“明体达用之学”不同于科举场屋之学,从经学发展的意义上说,就是贬斥“墨义”(汉唐章句注疏之经学),而直接领会儒家的经旨、经义,从而开辟了经学历史的“变古时代”。范仲淹“泛通六经,长于《易》”(《宋史·范仲淹传》)。其所谓“泛通”,就是领会六经之大旨、大义,而不是矻矻于经书的章句训诂。他著有《易义》一篇,解释了乾、咸、恒、遁等二十七卦的卦义,另有《四德说》、《穷神知化赋》、《乾为金赋》、《易兼三材赋》、《天道益谦赋》、《水火不相入而相资赋》等等。其易学著作以义、说、赋的形式写出,这也很见范仲淹的学风特色。在《易兼三材赋》中,他说:

昔者有圣人之生,建大易之旨,观天之道,察地之纪,取人于斯,成卦于彼,将以尽变化云为之义,将以存洁静精微之理。(《范文正公集·别集》卷三)

他所注重的就是“大易之旨”,认为《易经》兼天、地、人三材之“道”,包含了“变化云为之义”、“洁静精微之理”。“旨”、“道”、“义”、“理”,这是范仲淹易学著作的几个关键词。在《天道益谦赋》中,他说:

士有探造化之真筌,察盈虚于上天,虽秉阳之功不宰,而益谦之道昭宣,万物仰生,否者由斯而泰矣。……原夫杳杳天枢,恢恢神造,损有余而必信,补不足而可考。是故君子法而为政,敦称物平施之心;圣人象以养民,行裒多益寡之道。……究至理之本,贵必始之于贱,益乃生之于损。既人事之在斯,又天道之奚远。高者抑而下者,举一气无私;往者屈而来者,伸万灵何遁。……我后上德不矜,至仁博施,实兆民之是赖,无一物之不遂。贵退让而黜骄盈,得天道益谦之义。(《范文正公集·别集》卷三)

范仲淹从《易经》所讲的“造化之真筌”中,领会出“天道益谦之义”。在他看来,“天道”与“人事”是相通的,天道的“损有余而补不足”,圣人君子效而法之,就应该在为政、养民中“称物平施”,“裒多益寡”。这反映了他的民本思想和社会改革意识。他希望君主能够认识“贵必始之于贱,益乃生之于损”的道理,从而“上德不矜,至仁博施”。在他所作的《君以民为体赋》中,他也强调君主应该“每视民而如子,复使臣而以礼,故能以六合而为家,齐万物于一体”(《范文正公集·别集》卷三)。

范仲淹还作有《老子犹龙赋》、《圣人抱一为天下式赋》等等,在他晚年还作有一篇《十六罗汉因果识见颂序》,记其在陕西任宣抚使时,偶得佛书《因果识见颂》,“其字皆古隶书,乃藏经所未录”,此书“直指死生之源,深陈心性之法”,读后“胸臆豁然”(《范文正公集·别集》卷四)。这表明在范仲淹的思想中也有吸收佛老因素的倾向。

从经学史上说,范仲淹所讲的经旨、经义算不上有什么地位,即使是“宋初三先生”也只是初启了一个方向。这个方向就是庆历新政的“慎选举,敦教育”所确立的方向,它改变了“修辞者不求大才,明经者不问大旨”的学风,将认明“经旨”、“理道”置于“墨义”、“辞藻”之上,从而开辟了经学历史的“变古时代”。王应麟说:

自汉儒至于庆历间,谈经者守训故而不凿。《七经小传》出而稍尚新奇矣,至《三经义》行,视汉儒之学若土梗。(《困学纪闻》卷八《经说》)

《七经小传》作于刘敞,他于庆历六年中进士,其书一反汉唐章句注疏之学,多以己意而论断经义,后来朱熹曾评论“《七经小传》甚好”。刘敞的学风当正是庆历新政对学人发生影响的反映。王安石继范仲淹之后,批评科举考试“策进士则但以章句声病,苟尚文辞,类皆小能者为之;策经学者徒以记问为能,不责大义,类皆蒙鄙者能之”(《王安石全集》卷六十九《取材》),熙宁变法时“罢诗赋及明经诸科,以经义、策论试进士”,并把《三经新义》颁布于学官。至此,“视汉儒之学若土梗”,这一重大转变应该溯源于庆历新政。皮锡瑞在《经学历史》中将庆历以后称为“经学变古时代”,他据王应麟所说,“经学自汉至宋初未尝大变,至庆历始一大变也”;又引陆游说,“唐及国初,学者不敢议孔安国、郑康成,况圣人乎?自庆历后,诸儒发明经旨,非前人之所及……”(《经学历史》,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220页)。这一重大转变始自庆历新政,“诸儒发明经旨”即钱穆先生所说宋学之“创通经义”,“其事至晦庵而遂”,朱熹成为宋代经学和理学的集大成者。



“明体达用之学”既为政教立本,又有相对独立于科举、政教的性质,则其精神所寄必在于学校。范仲淹对此有明确的认识,他的一生也对此付出尤多,堪称一位伟大的教育家。

范仲淹21岁寄居长白僧舍苦学两年,这相当于他的大学预备班;此后在南都学舍苦学五年,完成了他“大通六经之旨”的学业(《年谱》)。这种经历使他以后极其重视兴办学校,罗致教授,培养人才,而庆历新政首先侧重的“举县令,择郡守”又必须以“慎选举,敦教育”为本源。范仲淹登进士第后,调广德军(今安徽广德县)任司理参军,“初广德人未知学,公得名士三人为之师,于是郡人之擢进士第者相继于时”(《年谱》),以后徽学的兴盛,范仲淹与有功焉。天圣五年,范仲淹执掌南都府学,“常宿学中,训督学者,皆有法度”,在此写有《代人奏乞王洙充南京讲书状》,指出“致治天下,必先崇学校,立师资,聚群材,陈正道”(《范文正公集》卷十八)。景祐二年,范仲淹在苏州奏请立郡学,并将所得南园之地辟为学校,聘胡瑗为教授,由是而有苏湖之法。苏州有郡学,自范仲淹始;东南学术之盛,亦自苏州建学始。景祐三年,范仲淹知饶州(今江西鄱阳),在此建郡学,“生徒浸盛”,邀李觏到此讲学。景祐四年,范仲淹徙知润州(今江苏镇江),又在此建郡学,再邀李觏。宝元元年,范仲淹徙知越州(今浙江绍兴),李觏应招到越州讲学。庆历三、四年,推行庆历新政,在京师立太学,诏各州县皆立学,取苏湖之法著为令,奏请胡瑗、李觏入太学。庆历五年,范仲淹知邠州(今陕西邠县),在此作《邠州建学记》云:“国家之患莫大于乏人。……庠序可不兴乎?庠序者,俊乂所由出焉。”(《范文正公集》卷七)皇祐元年,范仲淹知杭州,两次推荐李觏入太学,李觏被授为太学助教,后嘉祐四年,胡瑗以病告假,李觏入京管勾太学。

范仲淹在仕途中数进数退,所经之地有安徽、河南、江苏、江西、浙江、陕西、甘肃、山西、山东等省份。他在南都,亲掌府学;居庙堂之高,则在京师立太学;处江湖之远,则每到一地,必建学兴教,“立师资,聚群材,陈正道”。宋学精神之所寄在书院,范仲淹对于宋代书院的兴起有开创奠基之功。

参考文献

《范文正公集》,商务印书馆1922年《四部丛刊》本。

《宋元学案》,世界书局1936年《四朝学案》本。

钱穆,1997年:《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商务印书馆。

皮锡瑞,1959年:《经学历史》,中华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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