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思想史上,“中和”思想起源很早。《尚书》中就有“中”与“和”的概念,如“允执厥中”(《虞书·大禹谟》)、“协和万邦”(《虞书·尧典》)等。这里,“中”的含义是公正适度,“和”则是平衡和谐之义。值得一提的是,《尚书》中的“中”与“和”是相辅相成、互为表里的,不持“中”就难以致“和 ”。但真正将“中”、“和”连称,做为一个哲学命题加以较为系统的论述还是在春秋战国之际。为孔子推崇备至的“中庸之道”,其所追求的最高境界就是“中和”。相传为孔子之孙子思所作的《礼记·中庸》就说“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赋予“中和”这个哲学命题以最普遍的意义。虽然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学者谈到“中和”时,强调的是人伦道德的修养,如“泰而不骄,威而不猛”(《论语·尧曰》)、“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论语·八佾》)、“文质彬彬,然后君子”(《论语·雍也》)、“过犹不及”(《论语·先进》)等,都是强调个人行为的适度、完美性,但其终极目的仍是要通过社会每个成员的自我修养而达到整个社会也包括人与自然之间的平衡和谐。
理想往往是现实的反面。孔子和后来将孔子中庸思想进一步发扬光大的《礼记·中庸》的作者及孟子、荀子诸人,都处于礼坏乐崩、战乱迭起、社会动荡、道德伦理裂变的时代。正是这样的一种社会现实,引发了一些有识之士对社会前途命运的深深忧虑和追求稳定的社会秩序、和谐的人际关系的强烈愿望。孔子感叹:“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民鲜久矣!”(《论语·雍也》)这实际上直白地表现了他对现实的不满和忧虑,表达了他对理想社会的向往之情。《论语·先进篇》载孔子的弟子曾皙在阐述自己的志向时说:“暮春者,春服既成,童子六七人,冠者五六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孔子不由得感慨地说:“吾与点也!”这其中有很大的成分是曾皙所描绘的自由和谐温馨的田园牧歌式的生活图景,引起了孔子强烈的心理共鸣。其实,非止儒家,从本质上说,诸子争鸣都是要从维护各自所代表的阶层利益的立场出发,提出自己所设计的安定社会方案,真可谓殊途同归。所以,“中和”理论的形成,就是在这样一个大的文化背景下,儒家学者对传统的“中”、“和”思想的继承与发扬的产物。
先秦儒家学者所追求的“中和”,是指事物的矛盾对立面的辩证、有机统一,绝非无矛盾的叠加与无原则的折衷调和,后者被称之为“同”。《国语·郑语》、《左传》昭公十二年分别载有史伯、晏婴的和、同之论,对和、同的概念内涵作了严格的区分。他们都赞成“和”而反对“同”,指出“和则生物,同则不继”(《国语·郑语》)。孔子也明确地表态说:“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论语·子路》)“乡愿,德之贼也。”(《阳货》)这足以说明,先秦儒家学者对无原则地折衷调和的危害是有着清醒认识的。不仅如此,先秦儒者还提出了“时中”的思想,孔子强调“毋固”(《论语·子罕》),《礼记·中庸》则明确提出“君子而时中”的思想,孟子强调“执中无权,犹执一也。”(《孟子·尽心上》)《周易·系辞传》也说“变通者,趣时者也。”这些话都在强调执中的“标准”应随时间的推移、空间的转换、条件的变化而灵活掌握,不可拘泥旧章,固守一辙。
不过,持中的标准是什么?特别是对处于动态变化中的事物的“中”如何界定,这在“中和”的初创者来说,没有也不可能做出科学的论述。就孔、孟而言,至少是将西周时期的“礼”作为持“中”的重要标准之一。而按“时中”的原则,这恰恰是“固”而“无权”。因此,尽管孔、孟竭其一生之力,满怀一腔救世热忱,四处奔走呼号,“中和”境界仍然仅仅是存留其心底的一个美好的梦。以至于连孔子自己也承认,实现“中和”理想是十分困难的事情。而汉以后的历代儒者非但没有将“中和”理论进一步完善甚至于发扬光大,反倒日益滑向折衷调和、求稳怕变的道路上去,这应当说是中国文化发展史上的大不幸。这一方面是由于先秦儒者的“中和”理论本身就有先天不足的毛病,而更重要的原因在于秦汉以后中国的封建专制主义日益强化,缺乏先秦时期那种百家争鸣式的学术研究氛围,学者们不得不时时顾及如何巩固封建制度这一要义,有这样一种指导思想在作怪,就使“中和”理论的探研日益失去了科学性。
尽管如此,先秦“中和”思想对于当今仍具有借鉴意义。其一,历史的经验反复证明了一个最基本的道理:只有社会处于稳定、和谐的状态下,才有可能谋求发展,也才会有人民的平安幸福可言。由于儒家学说在封建社会中一直处于独尊的地位,因此,“中和”思想对中华民族性格与思维模式的形成具有重大的影响。缘此,中华民族对稳定有序和谐温馨的社会生活有特殊的向往。这是我们今天构建和谐社会不可或缺的民族心理基础。其二,为了实现“中和”理想,先秦儒者孜孜以求不言放弃的精神,“和而不同”的清醒意识,随时变易以持“中”的智慧,以及为寻求“中道”而“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礼记·中庸》)的人生态度,都为今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宝贵的精神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