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为政》孔子说,“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
“思无邪”出自《商颂》,形容郊外牧马之气势,“思无邪”居末首,谓“思无邪,思马斯往”,前面几首与其相配的,依次为“思无疆,思马斯臧”,“思无期,思马斯才”,“思无歝,思马斯作”。按这个意思,“思无邪”似与前面不很匹配。前三句都是说“思”无可限制,没有尽期的意思,最后出来一个“邪”“正”的问题,殊不可解;于是或以为乃孔子按自己的意思去发挥。
不过孔子的发挥,在深层次的意义上,或也可贯通全诗。
后来叫做《诗经》的那三百多首诗,在古代可能也是作为学习的教材用的,但都具有社会和政治的意义,或许是由官员搜集存放起来作为读本来推广的,这类教本,汉代厘定为六种——诗、书、礼、乐、易传、春秋,更古似乎还有其他的书籍像“三坟、五典、八索、九丘”等,都失传了。
将民间流传的诗歌收集、整理,作为教育人民的材料,在古代应是一个通例,古代希腊如此,埃及、印度等,无不如是;即是到了现代,知识分子也常常收集、整理、创作诗歌来帮助教育群众;“为艺术而艺术”,大概是晚近的一种思潮,强调艺术的特殊性,也要看如何理解艺术,实际上仍是时代社会的一种声音,只是比古代更加复杂,环节更加曲折丰富而已。古代的诗歌,大都具有鲜明的社会政治意义,这种意义,也正是孔子筛选流传诗作的标准。孔子说,“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无邪”是他的遴选尺度。
一、“诗”与“思”
孔子说“思无邪”,“思”与“诗”是有关系的。“诗”的本质在“思”。
“思”不仅是抽象的“思维”,“思”在原始的形态上与“诗”的密切关系,表明了“思”原本不是抽象概念式的,而是具体生动的。
“思”在古代,意义是很丰富的,这种原始的丰富性,一直留存在现代语言中,只是一谈到“思”,人们常常会认为只有那用抽象概念的“思想”才是其“严格”的、真正的意义。
“思”原本是具体的,具有时代性、历史性。抽象的思维是“非时间性的”,即无关乎“时间”的,这是一种逻辑式的形式性思维,这种思维当然是很重要的,对人们的实际生活有很大的作用;但是它还不能涵盖“思”的本意。
什么叫“时间性”的“思”?“时间”大体分作“过去-现在-未来”。“思”不仅仅是“立足”“现在”,“回想”“过去”,“筹划”“未来”;实际上“思”,在本原的意义上,或许可以说是经常“立足-(站)在”“未来”的立场上,这样“现在”也是“时间-历史”的一个“环节”,因为“现在”也会“成为”“过去”。“现在”的“完成”,就是“过去”。一切的“完成”都成为“过去”,“站在”“未来”“看”一切,都是“过去”。这样,“思”就有“思念”的意思,而且是很本质的意思。柏拉图说,“知识”就是“回忆”,当有另一层的意思,但按此处的意义或也可说得通。
反过来说,只有“有”了“未来”,才“有”“过去”。凡没有“未来”“前途”的,也都没有“过去”,没有“历史”。人们只是因为有了“未来”,才能有“过去”,有“历史”。不是“现在”“存留”“历史”,而是“未来”才“存留”“历史”。所谓“子子孙孙永享”是也。于是,有了“未来”,才有了“思念”,没有“未来”,也就没有“念头-念想”,断了“念想”,也就断了“历史”。此为“无后”,这对于为“家”,对于“国”来说,在古代,都是“大逆”。
于是,“思”,就是“思前”、“想后”,而无“想后”,则无“思前”;或者把“前”“后”反过来用,亦复如是。
上述那首诗,也体现了这样一种历史性的“思”。前三段强调的是“思无疆”、“思无期”、“思无歝”,亦即强调的是永久的意思。子孙万代可以永久“思念”下去,犹如良马,可以永久奔驰,悠悠万载,无边无垠,何等的深远!
“思”“什么”?“问女何所思?”(《木兰辞》)“思”和这个“什么”不可分。胡塞尔说,“(思)想”,总要“(思)想”些“什么”,这个“什么-what-Was”涉及到诗的内容。
《礼记》上说,“诗言志”。“志”一般理解为“意志”,“意志”为“愿望”,是一个“理想”。既说是“理想”,则尚未“实现”,当然更未成为“过去”,“理想”属于“未来”。
然而,这里的“志”,又可解为“标志”,把已然的事物“标志”出来,是为“誌”。那些事物已经过去,诗人把它们“标志”出来。于是“诗”虽面向未来,但又以“回忆”的形式出现,可见,“过去”与“未来”息息相通,甚至可以互换。还是《木兰辞》说,“问女何所忆?”
“理想”与“回忆”原不可分,柏拉图的“理念论”与“回忆说”是为一体。站在“未来”“理想”的立场,“过去”是为“过去,”“现在”又何尝不是“过去”?因为“现在”即将“过去”。
诗人将包括“即将过去-现在”的“事”,“标志”出来,这个“事”,就是他的“思”,他的“志”的内容,那个“什么”。
诗人为什么要把那些“事”“标志”出来?诗人将那些事标志出来,是为了“保存-存留”。诗人要将那些“已经不存在”,或者“正在不存在(消失)”的“事”“存留-保存”下来,“传诸久远”,诗人的作品,保存了“存在”,不使“消失”,使之“存在”。“诗”保存了“事”,保存了“(历)史”。
大千世界,芸芸众生,人生之无常,觉今是而昨非,而“今是”也会成为“昨非”,甚至“今是”就是“昨非”,“是”“非”不是一般道德论的意义,而是存在论的意义,“存在”与“非存在”交替出现,原本也是“一”。苏东坡说,“盖将自其变者而观之,则天地曾不能以一瞬;自其不变者而观之,则物与我皆无尽也”。自其“非存在”观之,一切皆归于“无”;然则世间尚有“存在”在。“诗”就是使“存在(什么-事)”“存在”的一种方式。“诗”为“思(想)”方式,也是“存在”方式。“诗”将“存在”“标志”出来。
“诗”不仅仅是将“过去”的一些“事实-facts”列举出来,或者揭示诸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不是将已经“消失”了的事实“存放”在“语词”之中,“诗”中的“事情”并未“消失”,并未成为“非存在”,“诗”不使“事物”“消亡”,甚至“挽救”事物之“消亡”。
如从实际“功用”角度看事物,世间万物,莫不“被消耗”,就具体事物言,莫不从“有”到“无”,海枯石烂,日月沧桑,然则此情绵绵又并非仅仅为诗人的夸张。并非是这个精神性的“思”,反倒比“石头”还要“坚硬”;只是说,“诗”不“消耗”任何“事物”,而只“存留”“事物”,甚至包括它自己所用的“语言”。
“话”出如风,人们常是“得意”而“忘言”。语言作为交往的“工具”,的确只是一种“形式”,其“意义-意思”是主要的,“理解”了“意思”,“语言”的“形式”是次要的。
“诗”的语言则不同。“诗”不“消耗”自己的“语言”,并非“得意”就“忘言”。“诗”的“意”和“言”,不可分割。“意”就“住”“在”“言”里。“诗”的“什么”与“是-存在”不可分。“诗”的语言不是“抽象”的语言。
“诗言志”,“言”和“志”不可分,二者合而成为一种“存在”方式。“诗”固为“意识形态”,但也是一种“存在形态”,体现了“意识”与“存在”的同一性,“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因为它们都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时代的,历史的。
“诗”中的“事”不是抽象的“事实”,不是某种或某些抽象的“属性”所能概括得了的。何谓具体的、历史的、时代的“事”?
“事”是“人”“做”的,“人”是生活在一定的历史、时代条件之中,是有“限制”的,于是“人”之所作所为,也都是具体的、有限制的。亦即,“事”都有其“情况-status”,亦即希腊人以及晚近福柯说的“ethos”,所以,我们说“事物”,也说“事情”,“事物”是有“情况”的,不是抽象的。
这个“事物”的“情况”之“情”,不仅仅是“感情-情绪”这类的主观欲求和情绪,而带有客观的历史性。它是“事物”的实际-真实“情况”,而不是“事实”属性之间的单向关系。
如果把“历史学”作为一般的编年史——如同古代希腊人那样,则无怪乎亚里士多德要说,“诗比历史还真实”。此种“历史”,只是单纯的记录“过去”了的“事实”,而“诗”则是全面地“存留”着“历史”的“存在”。“历史”记载着“非存在(过去了的,现已不存在的)”,而“诗”“标志”着“存在”。“历史”面向“过去”,“诗”则面向“未来”。单纯的“历史”竟然可以是“非时间性”的,“诗”才是“时间性”的。既然一切现实、真实的东西都是“时间性的”,于是,就古代希腊的情况来说,亚里士多德就有理由说“诗比历史还真实”。
二、“邪”与“正”
孔子说,他筛选的三百篇“诗”,有一个总的标准和特点,就是“思无邪”。
“邪”与“正”对,“无邪”即是“正”。“正”在古代儒家思想里占据重要的核心地位,这是历代学者的共识。
在古代儒家思想里,“天下-天道、天命之下”万物各自有“性”,这个“性”,不仅仅是事物的自然属性,而是原始的、本源的“性”,类似于西方哲学的“事物自己-物自体-物自身”,但在古代儒家那里这个“自己”,被“天命”“定了”“位”,“知”了“天命”后,才“知”“自己”的“位”——按孔子自述,他是50岁以后才“知天命”的;然则,“天命”固然难知,仍然为“可知的”,而不像在康德哲学里那样属于“不可知”的领域。
“天”“命-令”什么?其实,“天”是“命-令”一个“名”。“名”有“正”与“不正-邪”的问题。孔子所谓“思无邪”跟他的“正名”观念密切相关,而不仅仅是一般意义上的“端正思想态度”的问题。
孔子谓诗三百篇“思无邪”乃是指,诗中所说,都是“名正言顺”的“事情”。
譬如开篇《关雎》,“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言天下男女爱慕之情,“淑女”、“君子”其“位”既定,其性得自于“天命”,于是此诗“言也顺”、“名也正”,乃天下之正声,人伦之大义,后世虽禁锢如宋儒,不可夺也。炎黄子孙仰仗孔子厘定之功,得以保护男女爱慕正当之情欲,美其名曰男女之“大欲”,这与西方耶教亚当、夏娃之“原罪”观念,大相径庭。耶教“原罪”观念,固有其深刻之处,但不若中国“大欲”观念之切近情理,而且以“天命”之下万物之“自己”——男女各自之“自己”之间的本质关系,受到“(上)天(命)”之保护,也有自身的理路。
“天命之为性”(《中庸》)。“性”乃是万物之“本性”,万物之“自己”,既得自于“天”,就带有某种“神圣性”,匹夫(凡人)不可夺也。
“命名”乃是一件“神圣”的事情。当然,具体起名字都是“人为”的,这样“名”就有“正”与“不正-邪”的区别,“名”如果“正”了,这个“名”也就具有“神圣性”。
何谓“神圣性”?这里“神圣”相对于“世俗”而言,“神圣”与“凡人”相对。
古代希腊对于“凡人”与“神圣”二者区分得比较清楚。“凡人”和“神圣”都是“生命体”,只是“凡人”的生命比较短暂,生活的能力比较弱,处境也比较悲惨;相对而言,奥林匹斯山上的“诸神(圣)”活得较长,力量较大,处境也比较快乐。古代希腊人有一种朦胧的观念,“凡人”是“有死的”,“诸神”是“不死的”。在这个意义下,凡生命力超出凡人的,都具有某种神圣性。古人没有望远镜,抬眼望天,天空的日月星辰,似乎亘古不变,而俯视大地万物,却如过眼云烟,瞬息万变,于是形成一个观念,“天”是永恒的,因而是神圣的,“地”则是变幻的,因而是世俗的。古代希腊的“望天者”——那些经常做哲学思考的人,或因观察天象,或只是昂头思想,常无视足下之坑坑洼洼而跌倒,遂得此雅号——如此,中国的“天不变,道亦不变”亦复如是。
然则,“天”“地”之间固有某种“关系”,“变者”受“不变者”支配,“世俗的”受“神圣的”支配,以致“变”中有“驻”。地上何者为“变”?又有何者为“驻”?
地上事物之所以有“驻”,也会有某种神圣性,也正是因为地上有了“人”这样一个族类。这个族类,固然被希腊人称做“有死者”,但毕竟界乎“天-地”之间,是能成为“有智慧者”,而“智慧”也带有“神圣性”。
古代希腊人,对于“诗”,有两种不同的理解,一是“模仿”,一是“灵感”,而后者似乎是更加“通神”的,因此被强调万物“理念”的柏拉图接纳进他的“共和国-理想国”;然而,“模仿”也不是简单复制,不仅仅是形式的,而可以理解为对于事物之“神圣性”之揭示,在这种理解下,被柏拉图的弟子亚里士多德所接受,而他的持这种观点的《诗学》,成为欧洲文艺理论、美学的正统。“模仿”和“灵感”两种观念的区别,现在猜度起来,也许源于两种不同的文艺体裁,我们看到,直到晚近,莱辛尚有“造型艺术”与“抒情艺术”区别之论,以“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不同艺术精神写出了《拉奥孔》长篇论文。
无论如何,“人”介乎天地之间,与“神圣”的东西有一种“沟通”的关系,这在古代,是许多民族共同的观念,中国也不例外。
中国古代“神圣”观念,最初大概也是“智慧型”的,古代儒家注入了“道德规范”的观念,使“圣”和“神”有了区别,而“圣”原本也是“聪明智慧”的意思。
古代的“神”和“上帝”也是似乎有区别的,“神”只是说的能知“阴阳变化”,所谓“阴阳不测是为神”,至今汉语仍保存了这层意义,而并非如基督教那样是一个人格的超越者。有能力把握变化莫测者,就是能与“神”“沟通”的“人-占卜者、巫师等”。能掌握阴阳不测者自己就能顺应这种变化,而在流变中永生,所以“神仙”“不死”。“神仙”为“仙家”,不是“神(家)”,“仙家”住在“山”里,云游四海,永久“快活”,是我国道家的理想;儒家注入“圣人”观念,强调的是“坚定性”,“万变不离其宗”,也是“永久性”的“圣明者”。
然而,“人”总归是“有死者”,“有死者”如何“不死”,“凡人”如何会具有“神圣性”,是一个须得面对的问题。以古代希腊为文明摇篮的欧洲诸国,有一个“灵魂不灭”观念,这在柏拉图对话《斐多》篇中,有原始而又清楚的表达。中国古代对于“人”作为一个族类之生命绵延,也有多种说法,道家与儒家也许有不同的解释方式,比较突出的,也许是由祖先崇拜延续下来的传统观念。
人靠自身的繁殖绵延自己的生命。当人们的思想已经成熟到有能力反省这种自身绵延现象时,就会有种种解释。从这里,产生出儒家对于生命绵延的历史性观念,而在这种绵延观念中,“名”居于核心地位。
当人们反思这种绵延现象时,人们发现,原来人间的事情,竟然全都是“名存实亡”的。这就是说,“实”是不可能很持久的,当“实”消亡之后,只有“名”尚能延续一个阶段——“名”的寿命大于“实”,相比之下,“实”为“小年”,而“名”为“大年”。固有“名垂青史”之说,可见“名”实在是比“实”更重要、更神圣的。
这种骨子里头重名轻实的思想,有许多的弊病,已受到很多的批判,这个批评当然是很应该的,因为这种重名轻实的思想的确产生了慕虚名轻实事的不良影响;然则就其底里,当是求“实”“名”之长存,而并非完全教人徒慕虚名的,为此,孔子有“正名”之论。
“虚名”为“邪”,“实名”为“正”,“正名”仍以“实”为准则,“名”不符“实”,则非“正名”,然则这个“实”并非全“指”事物之经验存在,而是真实之本质,“名”要符合事物的“本质”,才是“真正”的“名实相符”。与事物“本质”相一致的“名”才是“(真)正(的)名”,“正名”即是:事物“自身”。“事物自身”随“名”而传诸久远。“语言是存在的家”,“存在”随“语言”而流传、延续。
“徒有虚名”尚有一层意思:“名”“实”不符,问题出在“实”的方面,因为“实”随时事而变,有了一愕“名(位)”,就要行这个名位的事情,如果做不到,则是典型的“名不副实”,“徒有虚名”。
在现实生活中,要想做到“名”“实”相符,是不很容易的。孔子说,“君子疾没世而名不称焉”(《卫灵公》),一方面是说君子死后没有得到“正名-好名声-令名”,另一方面或许也意味着自己一生做的不好,与“君子”的称号不相符合。不但“名”要“符合”“实”,而且“实”也要“符合”“名”。
同时,在中国古代,人的“名份”,可以“继承-遗传”,至少传个两三代,天子和封国之君,更是“子子孙孙永葆”的。
就哲学的理解来说,“思(想)”靠“概念”,“名”是不可缺少的。“思无邪”意味着,所思之“名”,皆是“正名”,而不是普通的“名字”。孔子说:
“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阳货》)
孔子这句话,是理解古代诗(经)作用的根据之一。“兴”、“观”、“群”、“怨”说的是社会作用,“鸟兽草木之名”说的是知识作用,大体是对的;但是如果进一步再问何谓“兴、观、群、怨”,就不很详细,“鸟兽草木之名”大概也不全是说的自然的知识。“诗”固是一种教本,但可能不全是科学知识性的,而是社会政治性的,是人文性的。
“兴、观、群、怨”大概是一套礼仪形式,“兴”是“起(始)”,礼仪程式的开始,“观”是“陈示”,“群”是观者一起参与合唱之类的,“怨”也许是讥讽时弊,发牢骚的意思——在古代,对于不合“名份-名位”的事情进行批评指责是正当的行为,民人对这些“邪”事发怨言,是在位者须得听取的。伯夷叔齐不食周粟,向着新朝的人难免也有批评,孔子为他们辩诬,当子贡问他,“伯夷叔齐何人也?”,孔子回答一语定性,“古之賢人也”,再问他“怨乎?-有什么可批评的吗?”,孔子曰:“求仁得仁,又何怨?”于是,在《雍也》篇里,孔子说的“伯夷叔齐不念旧恶,怨是用希。”其中“不念旧恶”乃是具体到他们两位賢人身上的“仁”的标准,达到这个标准,别人也就没有什么可以抱怨、批评的了。
兴、观、群、怨是一种礼仪,所以孔子才说,“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君王”以“诗”来款待客人和臣民下属,当不成问题;“事父”则不可以现在的小家庭来想象。现在的小家庭会有诗歌演唱卡拉OK,但不会是一种礼仪形式,而古代的家庭大概很大,可能是一个家族,这样“父亲”犹如“国君”,“事父”犹如“事君”。
接下来“多识鸟兽草木之名”除了有明显的知识性意思外,大概也有社会政治的作用。古代社会作为一个整体,涵盖了人们居住的环境,涵盖了周围视野的一草一木,鸟兽草木也都被赋予了社会生活的意义,而并不单纯作“自然对象”观,“诗经”中的这些品类,也都有象征的意义。
诗的兴、观、群、怨具有礼仪形式的意思,当然并不像孔子研究、演习的“周礼”那样有固定的一套程式,所以有时它又和“礼”、“乐”分别开来说的,《泰伯》篇里空子说,“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这大概又是一套更大的仪式过程,起兴是诗,继之以礼,以乐而告终。“诗”可以当作“开篇”,然后有一些礼仪,最后奏乐结束。
仪式-礼仪当然更有“邪”“正”的区别。鲁国的季氏就因为用了不合身份的“八佾”作乐起舞,被孔子斥为“是可忍也,熟不可忍也”(《八佾》),“怨”就不“希”,而是“怨是用多”了。
“礼仪”是保证-帮助“正名”的,是“正名”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使“正名-已正之名”得以持久延续的一个重要环节。“诗”作为“(正)名”的存在方式,也是礼仪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这一点在孔子思想中也是明确的。
于是,在古代,诗、书、礼、乐似乎是完全相通的,都具有“传诸久远”、“子子孙孙永葆”的“神圣性”。“诗”是实现这种神圣性的方式之一。“诗”使“正名-令名”传诸久远。
海德格尔在1943年为写于1929年《什么是形而上学》一文所做的补充中说过,“思者述说(sagen,sagt)存在,诗人列举(神)圣物之名”[1]。
海德格尔说到“诗人”时用的是“nennen-nennt”,可以理解为:诗人是“神圣之物”的“命名者”;但并不是说诗人为这些事物另起一些特别的名字,而是意味着诗人将这些名字接纳到诗里来,列举出来,保存其神圣性,使之传诸久远,因而,“命名-nennen ”是为“叫出这些事物的名字-Namengebung-Namenaufruf”。
于是,孔子所谓“多识鸟兽草木之名”也还有一层形而上的意思,这些名字并非一般常识之名,认识了它们也不仅是增加了常识,而是认识到那“久远”的-或许已经“失传”了的“名字”,学诗就能使之“传流”下来,使“失传”的事物-“名”接续下来,流传下来,正是意见带有神圣性的事情,因此,在孔子心目中,学诗不仅仅是增加常识-知识,而且是可以“事父事君”的“大事”。
“传诸久远”就是使之“有”“未来”。神圣之事物不仅有“过去”,也不仅有“现在”,而且更重要的是有“未来”。
“传诸久远”乃是“长存-永存”,所以海德格尔把“诗人”与“思者”并称,谓“思者”“述说”“存在”。
三、“有”与“无”
“有-存在-存有-在”为一义,不仅仅指抽象的“是”。抽象的“是”乃是逻辑的联系动词,而“存在论-本体论”意义上的“是”,乃是含有“是什么”那个“什么”的存在动词。没有“是”的“什么”只是“理念论”;没有“什么”的“是”,则只具逻辑、语法功能,从亚里士多德开始,就是可以用符号代替,而无论胡塞尔还是海德格尔都是要超越这种单纯的符号论的。这个思想,也是与更早的从康德到黑格尔的德国哲学古典传统一致的。
然则,这个“是什么”的“什么”有一个发展的过程,也有一个从“抽象”到“具体”的发展过程。黑格尔说过,抽象的“有”,和“无”是一个意思。
不仅抽象的“有”“无”是一个意思,“有-无”如作“时间”的过程观,也是一个意思:“有”的过程,同时也是“无”的过程。“有-无”乃是同一个过程。
世间万物都“在”“时间”之中,经验的事物都有个产生-发展-消亡的过程。黑格尔说,凡“有限者”都会“消亡”,世上没有万古长存的东西;然则事物在物质形态上的“消亡”,并不意味着事物的影响-作用的完全“消失”,事物“意义”的“存在”,大于-寿于事物作为“实物”的“实存”,用海德格尔的话来说,即,“存在”“大于-寿于”“诸存在者”;亦即黑格尔意义上的“无限”就“在”“有限”之中,“有限”之中“有”“无限”。“有”中“有”“无”,“无”中“有”“有”。
“名”是在“有限”之中“保存”了“无限”。“名”“存”“实”“亡”,“实”虽“亡”,而“名”尚“存”。“名”“保存”了“无”,也“保存”了“有”。凡“保存-存留”下来的“有”和“无”,都具有“神圣性”,因为它“大于-寿于”“实有”。
“诗”正是这种“保存-存留”“有-无”的形式,是“有-无”的“神庙”,“神圣性”“住”在“诗”里——海德格尔所谓“语言是存在的家”。
海德格尔所谓“语言是存在的家”,表面上看起来有点荒谬,但他的意思并非说“存在”“住在”“如风”的“话”里(话出如风),好像“存在”是那样的虚无飘渺,那样的随心所欲;理解海德格尔这句话的关键还在于他对于“存在”和“语言”都有自己独特的解释,而这种表面看来很独特的见解,却是最为基本而为常识所经常忽略的。
海德格尔区分“存在”与“诸存在者”,“存在”不是经验的实物,“存在”是事物的“本质”,而这个“本质”又非仅仅是“主观思想”的“概念”,它却是实实在在的“存在”,是事物的全过程,“从无到有”,也是“从有到无”。所以人们常说,海德格尔的“存在”是“时间性-历史性”的。“存在”并非“瞬时性”,而是“历时性”。
“存在”不是“(抽象)概念”,不“住在”“(主观)思想”里。
然而在原始(本原)的意义上,“(存)在”与“思”同一,因为“思”在本原意义上亦非“抽象”的。“思”与“在”在“时间性-历史性”上“同一”。“时间-历史”已经蕴涵了“意识”的“度”。
于是“思”与“在”都“住在”“语言”里。
这里,“语言”并非理解为“交往(流)工具”。
一般“工具”,以“功用”为归依;作为“工具性”“语言”,亦以“意义”为归依,人们“交流”的是“意义”,“交往”的也是“意义”。于是有各种的“语言-汉语、英语、德语、法语等等”,但“意义”为“一”,所以不同语言,原则上可以“翻译”,而一旦“意义”得以“交流”,则语言形式已经完成任务,所谓“得意忘言”是也。凡交往性工具语言,无不具有“得意忘言”的特点。作为交往工具语言的“意义”可以“脱离”具体语言形式,在这个意义下,它们是“抽象”的。
然而,“诗”的语言就与一般交往工具性语言不同,它是不能“得意忘言”的。人们欣赏诗作,并非只是理解诗中说言的语词意思,而是连同“诗的语言”一起领会的。所以人们常常感到“诗的语言”是很难-甚至是不能“翻译”的。在“诗”里,“语言”与“意义”同在-同一。脱离开“诗的语言”的那种“意义”,乃是“无家可归”的一堆抽象概念,它们可能也合逻辑的形式,但却是干巴巴的、孤零零的,在“现实”生活中无所依托,漂泊流浪,似乎可以“到处为家”,实际只是孤苦无依,没有生活的养分——没有食物,没有水,没有床,总之没有“自己”的“家”。
“家”总是具体的,“四海”同样是“家”;“古今”亦复为“家”。“家”“在”“时空”中,“在”“历史”中。
“诗”的“语言”,不随“交往”完成而被“消耗”掉。一切“工具”固然比使用工具的人更加稳定,更加经久,但终究会被“消耗”;但“诗的语言”不被“消耗”,如同哲学的“思”一样,不会像经验科学那样,在形成(完成)了“定理-公式”之后,“思”就消失在它们之中。“哲学”不“消耗”“思”,而使“哲思”绵延;“诗”不“消耗”“语言”,而使“语言”成为“存在”的“家园”。
于是“思-诗-史”成为一体。
“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
“诗”与“思”已为一体;“无邪”,必得其“正”,“正”必得其“仁”——“仁”者于人伦(群)关系中得其“正”位(天命之性),于是“正”必得其“传”,必得其“寿”,“仁者寿”。“思无邪”乃是“思”之“正”位,亦是“诗”之“性命”;“天命”之“性”,得“性命”即得“生命”,乃是“活”东西,而“活东西”当得其“传”,得其“寿”,“传诸久远”,绵延不绝。“思无邪”,则“诗”必为“史”,“有”“过去”、“现在”和“未来”,“有”“历史”,“有”“流传”,“有”“时间”,即“在”“时间”中,或“时间”中之“在”。
“思无邪”“邪”、“正”皆不仅可作道德解,亦可作本体观。
“思无邪”“思者”“无邪”,“思者”“无辜”,“诗人”亦“无辜”。“思者-诗人”“天真-无邪-无辜”。
“思”这种思念(对过去),这种欲念(对未来),皆得其“正”,是为“天真”。“无邪”即“天真”,“天然之真实”,“天命”之“性”,“自然而然”之“性”,乃是“本性”。
尽管“过去”已往-不存在,“未来”尚未存在,但“思无邪”则“必”“存在”,“必”为“有”,因为天下之“正名”必为“天真-天然真实”,必为“有”。“名不正,言不顺”,则“事不成”,“不成”之“事”,“不成其为事”,为“无事”,为“无”。“思有邪”则终将“事不成”,终将归于“无”。
于是,“思者述说存在,诗人命名神圣者”,思者-诗人皆“无邪”。“思者-诗人”得天下之“正”,皆为“无辜”。孔子以儒家宗师,为“诗”“定性”:“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思者-诗人”何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