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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全国范围费改税的可行性研究

有不少有识之士呼吁,要彻底治理乱收费,就必须全面取消一切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全方位的费改税。很多人认为,这是改革的必然选择。但是,除了农村费改税实行了之外,其它方面的费改税进展甚微,费改税成了遥不可及的未来式。

为什么费改税这样利国利民的好事却迟迟不能形成共识,更难于付俱实施?笔者认为原因在于四个方面:一是大量的收费部门和既得利益阶层成为改革的阻力。二是担心国家财力有限,无法满足各行政事业单位运转的需要。三是担心费改税会引发一些新的矛盾,特别是富余人员的安置问题难于解决,影响社会稳定。四是尚无一个比较完善的费改税的理论体系和可行的操作方法。

因此,对费改税持反对意见的也有,有的认为,要优化政务环境,可以通过加强中央宏观调控能力,加强对乱收费的治理力度,通过撤销乡镇,撤销市级,减少行政层级,通过加强法治,减少人治,通过加强监督,推行民主都可以达到优化政务的目的,没有必要劳心费力搞费改税。

有的认为,费改税是伤筋动骨的大改革,是国家重大的利益格局调整,国家有能力保证公职人员的工资发放吗?国家有能力维持公共事务的运转吗?税务机关能够单独担负起为国家筹集财政资金的重任吗?费改税以后,将会有大量的收费干部失业,国家面对这批人怎么办?国家的每一笔收费都有它的专项用途,今后这些事业会有专项经费保证吗?

这些都是我们不得不慎重考虑的问题。

1、撤市撤乡镇不如撤销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

有一种说法:东部的乡镇财政有实力应该保存,西部的乡镇欠债较多,应该撤消。这是没有起码政治常识的谬论,假若要按有没有钱来设立行政组织,那象西藏自治区那样的政府就不应该存在!贫穷的国家也就应该撤消。

乡镇是国家在农村的管理机关,也是国家对农民提供的公共产品,应该对农民提供免费的公共服务。越是贫穷地区的农民,越应该得到免费的公共服务,以使这里的农民安居乐业,尽快脱贫致富,而不是取消这种公共服务。这就不是乡镇机构的撤与留的问题,更不能有收入就保留,没有收入就撤销。

市级机构保留与否应看国家治理需要。撤与留不是关键,关键是不能让它成为经济发展的一道关卡和阻力,不能让官员们有索拿卡要的机会。

如果管理者为自身利益而管理,到处索拿卡要的制度环境不改变,撤消哪一级都是无济于事的。

2、费改税的推行,有利于营造内外资统一的公平竞争环境。

我国目前内外资待遇不一的税费制度是极不合理的,内资和外资是在极不公平的条件下竞争,各种收费对外资是网开一面的,税收对外资也是十分优惠的,所得税和增值税,内外资税负都不一致。这种外资的超国民待遇,在改革开放初期或许是必要的,因为中国的经济环境不规范,不对外资实行特别的保护,外资不敢放心进来。但现在,中国已经是全球吸引外资的首选地,中国已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中国经济的对外依存度已经是全球最高的一类。这种时候,公平竞争就显得尤其重要。外资的超国民待遇,一是不符合世贸组织的国民待遇原则。二是严重影响内资企业利润的提高和国内企业规模的壮大。三是严重影响内资企业研发投入的增长和自主知识产权的积累,对内资企业长远发展将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四是使本国企业在世界竞争中难于得到外国公正的对待。非歧视原则是世贸组织规定的原则,但要想别人不歧视,首先就是自己不能歧视自己。五是影响内资的投资热情,而内资的广泛参与又恰恰是国家经济持续发展,减少对外资依赖、自主发展的必备条件。

客观地讲,内资企业的法定税负与行政性收费负担总额远远超过外资企业,但由于国内中小民营企业中,偷税漏税普遍存在,加上收费杂乱无章,实际税费负担与名义税费负担有一定差距。再加上企业借银行债务到期不还的相当普遍,等于是国家以银行债务的形式投资企业。这些都从客观上减轻了内资企业的实际负担。但这些都是以损害国家信用、政府信用、企业信用和银行信用体系为代价的,从长远看,是得不偿失的。

可以说,从政策层面使内外资在同一平台竞争,是各界有识之士的共识。但由于政府运作缺乏规范、公开、公平的制度保障,关系经济、特权经济、腐败经济盛行,内外资政策一致之后,会不会使外资处于不利的竞争环境而造成外资的大逃离呢?这是决策层不得不担心的,也是目前统一税制政策难于出台的原因之一。而全面的费改税,使乱收费和索拿卡要无所依托,必将打消外资的顾虑。公平的税费秩序和管理秩序为各经济体创造了公平的竞争平台,内外资统一的政策,符合世贸组织规则,有利于激活民间投资,有利于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必将使国内优势企业如虎添翼,这不是功德无量的事情吗?

3、费改税的推行,有利于大力降低行政成本,减少部门扯皮,提高行政效率。

在现有体制下,部门扯皮的现象很常见,实际上是围绕部门利益而扯皮,而且领导协调起来也很为难。党政班子成员在讨论决策的时候也常常为主管的部门争利益,影响了决策的公正性和科学性,部门立法也是在这种机制下发生的。

全面的费税改革,如果部门的人员补助和办公经费靠地方财政发放,部门利益寓于地方发展之中,部门之间的利益之争可以基本消除。这能够增强部门的地方归属感,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有利于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

费改税后,要重新设计税种,从事一项生产经营活动,只能设计一、二种税,最多不能超过三种,做到简单明了,简便易行。这样行政机关就不必再维持一大批收费人员,既大大减轻了行政收费机关的工作量,也减少了企业主协调的难度,使政府的行政成本和企业的商务成本都大为降低,使企业主的风险预期降到最少,为构筑服务型政府,为企业得到免费的政务服务创造了条件。

4、费改税有利于反腐败的深化,有利于形成清廉的政务风尚。

把部门收入变为地方公共财政收入,权和利脱勾,权和责相连,干部对权力的敏感就不会再象过去那么强烈。政府再推行政务公开、民主管理难度再不会有以前那么大了。

同时,费改税之后,各行政部门不得向管理对象收钱,除了商业单位收取的自愿的服务性收费外,一切行政事业性收费都是非法的,这就使政务活动是否合法有了一条十分明确的界线,为强化反腐败提供了便利的条件。如果对一些竞争性的许可事项再用法定的形式确定必须采取公开招标,否则追究主管人员的违法责任的话,干部的自由裁量权就会越来越少。当这种制度变成现实的时候,一切政务、司法活动都置于公开监督之下,合法化的部门腐败就不存在了,从经济上为铲除腐败奠定了基础。对干部的贪污受贿行为从严惩罚就有了现实可行性。

当腐败躲在阴暗角落里不敢露头的时候,当腐败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时候,当腐败如严霜在太阳下迅速融化的时候,人民对未来的希望将会不断增加,人民对党的信任将会不断提高,干群关系将会不断改善。所以说,部门收入与部门利益脱勾是各项政治体制改革成功的基础,而费改税就为形成清廉政府构建了一个坚实的经济制度平台。

5、费改税后,财政是否有能力保障国家机器的运转和公益事业的维护?

有人说,费改税后,必然要求工资财政统发。但中央和各级财政有没有能力发放干部和教师工资?有没有能力确保群众的社会保障水平不降低?如果国家缺钱怎么办? 笔者认为,从宏观上讲不存在国家缺钱,其理由有五:

其一,我国现阶段的干部工资缺口主要存在中西部地区的乡一级和一些县乡部门(包括教师),其缺口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总比重不是很大。

其二,国家工业化程度的提高和财力的增长是可以预期的。据人民网报道:实行分税制改革的1994年,中国全年的税收收入(不含关税和农业税收)4623亿元;随后几年,我国税收收入连年增长,特别是在1999年我国税收收入总额突破1万亿元大关之后,年税收收入总额节节攀升,增幅也大大超过当年GDP的增幅;2002年我国税收收入总额达到17004亿元;2003年增加到20462亿元,增幅达20.3%。到了2004年税收收入进一步增加到25718亿元,增幅25.7%创历史新高,比上年增加税收5256亿元,一年的增加额就超过1994年的税收总额。又据报道,2004年,海关税收突破4000亿大关,达到4744.05亿元。比上年增收1032.49亿元,增长率达27%。

而且,这种增长的势头正旺,近期不会出现逆转,随着中国税费体制的理顺,公平竞争的环境改善,势必会出现长期加快发展的态势。而且随着内外资竞争政策的平等,必将进一步激发内资的投资热情,为中国经济的持续增长奠定坚实的基础。因此,费改税将会使中国税收的增长呈现可持续性。可以说,现在是实现费税改革的良好时机。

其三,印度尚可以落实免费的义务教育,可以由国家担负基层政府的运转经费,中国为什么不可以呢?李昌平说:印度的农民一分钱不交,看病不要钱,读书不要钱,乡里的财政是国家拨。世界上这么多国家都给农民补贴,我国现在加入了WTO了,中国农业受冲击最大。加大以工补农的力度,自然在情理之中。笔者认为,从国力来看,中国现在已经到了以工补农的新阶段。这不仅是一个财政能力问题,而且是一个分配思想问题。是对农业、农村、农民是否真正重视的问题。

其四,干部及教师工资是必保的,要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设计税改(费改税)。同时笔者认为,税改之后,公民和企业的负担绝对不会比税改前的税费负担重,因为目前部门各自收费糊口的机制浪费了大量的行政资源,普遍存在的腐败现象消耗了大量财力,加上经济总量不断增大,摊到各个经济单元上的负担绝对会比以前有较大幅度的减轻。

其五、万一出现经济衰退等情况,造成国家入不敷出的话,国家可以采取几项措施应对危机:一是加大反腐倡廉的力度,进一步紧缩非生产性支出;二是适度货币贬值,实际上就是变相降薪;三是增发国债,使当前负担变成将来负担。四是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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