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实证分析
本文选择“城乡收入差距”代表收入分配不平等程度,测算公共服务对收入分配的影响程度。国家财政按功能性质分类的支出为:经济建设费、社会文教费、国防费、行政管理费和其他支出。考虑到本文的主题,我们不打算讨论国防和行政管理领域的支出,分析中使用的数据来源于各年《中国统计年鉴》和《中国财政年鉴》,数据的时间跨度为1978—2005。
自变量中,使用“国家财政中的经济建设费支出”代表经济性公共服务,使用“国家财政中的社会文教费支出”代表社会性公共服务,因变量以城乡收入比值为代表。自变量与因变量之间的相关程度如图2,可以看出因变量和自变量之间总体具有一定相关关系,故首先采取简单线性回归(参数估计)对收入分配和公共服务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其次考虑到公共服务对于收入差距的影响的时变效应,还使用了局部线性回归进行了非参数估计。
(一)城乡收入差距与公共服务的线性回归
拟估计的计量模型形式如下:
d为城乡收入差距,c为常数项,I代表经济性公共服务,S代表社会性公共服务,ε为期望为零、同方差σ2、互不相关的随机扰动项,Z为农业经济发展程度,这里使用第一产业的GDP占整体经济GDP的比例来表示,t2为时间趋势项的平方。I、S是本文待检验的关键变量,本文主要考察的问题就是他们的系数α、β,用以分析公共服务在缩小城乡收入差距上的贡献。使用ODS回归方法,估计结果可得到下面方程:
模型的拟合优度R2为92%,调整的拟合优度为90%,D.W=1.41,F检验的相伴概率极小,百万分位后仍然为零,表明方程整体通过检验。Log(I)和Log(S)两个解释变量的回归系数都通过显著性检验。
从上述实证分析中可以得出下列结论:(1)α、β<0,表明公共服务对城乡收入差距扩大趋势有一定的抑制作用,增加1%的经济性公共服务可以降低0.61%的城乡收入差距,增加1%的社会性公共服务可以降低0.60%的城乡收入差距。(2)γ=-10.98表明农业经济发展程度对于城乡收入差距扩大有显著的影响,发展第一产业,促进农村经济增长是解决城乡收入差距的根本之路。(3)时间趋势的平方项与城乡收入差距存在正相关关系,这表明,如果仅在市场机制下,“富者越富、穷者越穷”的“马太效应”是时间演进的必然趋势,政府责任则在缩小城乡收入差距、调整收入分配上具有重要意义。(4)比较α、β、γ,可以发现γ远远大于α、β,这意味着公共服务对于收入分配的作用更多地在于调节,或者为低收人群体通过市场经济提高收入提供机遇、创造条件。(5)结合(1)和(2)分析,虽然公共服务相对于农村经济增长而言,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的作用有限,不足以成为改变收入分配的充分条件,但是对于促进“二元”经济结构转型的“催化剂”作用、搭建“起点公平”平台以及一定程度的改善效用不可低估。
(二)城乡收入差距与公共服务的局部线性回归
上述回归分析采用的简单线性回归,其缺点在于不足以反映时变效应。前文我们已经论述过,当经济增长尚未启动或者经济发展速度相对低时,更多的资金投入到促进经济增长领域是比较占优的发展战略,那么很合理地,公共需求将被尽可能地忽略,公共服务的作用在当时的发展阶段也就不是很突出。但是随着经济快速增长,收入分配不平等程度加大,社会矛盾突出时,和谐目标成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重点,此时,公共服务的作用也就凸显。简单的线性分析没有显示出公共服务在不同经济发展阶段的不同作用。为此,本部分采用了局部线性估计回归对城乡收入差距与公共服务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
假设城乡收入差距与公共服务的非参数回归方程的一般形式是:
Y=g(x)+ε
其中y为城乡收入差距,x为国家财政提供的公共服务占GDP的比例,使用国家财政中的经济建设费支出与社会文教费之和代表公共服务,g(x)为形式未知的函数,ε为期望为零、同方差σ2、互不相关的随机扰动项。选用高斯核和Scott(1992)给出的无偏交错鉴定法确定的窗宽为0.01244,计算使用的软件是matlab,在此基础上进行局部线性回归,计算结果如下:
图3绘制了公共服务占GDP比例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弹性,显示出不同的年份公共服务对城乡差距的影响是不同的,且波动很大,1981—1992年和1999—2005年公共服务占GDP的比重对城乡收入差距的边际影响为负,说明这两个时间段内,公共服务缩小了城乡差距,其中影响最大的年份是1989,达到-43.30742,计算其弹性为-2.19,也就是说公共服务占GDP比例每增加1%,可使得城乡收入差距下降2.19%,这是个可观的数字。把图3与中国经济发展阶段相对比,可以发现两者一定程度上具有类似的趋势。1992年之前,中国的经济改革开放尚处于第一阶段,双轨制即“计划与市场两种体制并存”是当时经济体制的重要特征,社会矛盾例如收入分配、区域发展差距等的程度相对较低,此时,即便提供公共服务的水平一般,也可以在相当程度上满足公共需求。在1992—1998年间,中国基本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经济发展的重点在于“效率”,即使公共服务与公共需求不相匹配,弥补公共服务缺失也并不是当时经济发展的重点。1998年以后,中国经济转轨进人中后期,“和谐”、“协调”、“均衡”、“以人为本”和“可持续”成为经济发展的主旋律,满足公共需要的重要性逐渐变大,公共服务的作用在此阶段被赋予更多的经济和政治意义。
四、结论
本文在提出公共服务有助于调节收入分配的理论基础上,利用1978—2005的年度数据,一方面用线性回归分析了公共服务对缩小城乡差距的影响,实证研究对公共服务有助于调节收入分配的观点提供了支持;另一方面用局部线性回归对公共服务对收入分配的边际影响进行了估计,结果表明不同经济发展阶段的公共服务对收入分配格局具有不同的作用。
本文研究结果的政策含义主要在于:公共服务并不是改善收入分配格局的最优手段,只是在一定程度上直接改变收入分配格局,但是,就当前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的经济发展阶段而言,公共服务的意义不仅于此,还应考虑以下两点:一是提高公共服务水平能让更多的人尤其是在低收人群体或者弱势群体参与到经济增长或者经济发展的进程中来,减少他们进入市场经济的阻力,提高他们分享经济增长带来好处的能力和机会,形成一条把人力资源转变为人力资本的有效途径,缩小低收人群体与其他群体在整体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的起点差距。例如开建山区公路将会增加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流动性,以使农民获得更多的就业机会。二是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具有为历史欠账付费的作用。改革之初的“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强调工业化和注重CDP的发展战略确实为中国带来了高速的经济增长,然而,这种“非均衡发展战略”也形成了当前贫富差距拉大的历史原因。在当前和谐发展目标下,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比单纯的投资于发展CDP产业更能提高社会福利,提高教育、科学、文化、生态保护、环境建设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以及农业和困难地区的公共服务水平,有助于弥补由于历史发展战略对一部分人造成的利益损失。由于篇幅和数据所限,本文仅仅考虑了公共服务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并没有对其他收入分配格局例如区域收入分配、城市内部收入分配、农村内部收入分配格局进行实证分析。另外,一般而言,基尼系数是衡量收入分配差距的公认指标,但是由于基尼系数尚无统一数据,本文在数据选择上选取了其他替代指标,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损害回归结果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