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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与台湾的体育交流

一般而论,大陆与台湾的交往无非是民间和政府间两种形态。而两岸的体育交流却提供了兼容民间、政府间交往的第三种交往形式。众所周知,北京的外交有相当的部分是由体育部门担当和实际操作的。(注:大陆官方色彩很浓的体育著作,《当代中国体育》,这样写道:“我国的对外体育活动是整个国家对外活动的一部分,它遵循我国对外政策,为之服务,并适应我国体育事业的发展需要。”张彩珍等,《当代中国体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年,第389页。)大陆与台湾的交往虽然不属于外交,但北京仍然希望体育担任“先锋”的角色以“促进祖国统一”。(注:赵经宏,《大学生体育》北京,1991年版,第20页,第20页,第16页。)在两岸的交往中,台湾并不总是被动的,但由于资料上的限制,本文主要从中国大陆的角度回顾半个世纪左右两岸的体育交流,兼顾评价其对中国和平统一的意义。

半个世纪以来,大陆与台湾的体育交往大致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北京以台湾当局为敌,拒绝交往的时代。这一阶段自50年代初开始持续到70年代;第二阶段大陆接受台湾运动员作为一个地区的代表和大陆运动员共同参加国际体育比赛。这个阶段大致从80年代初开始到90年代初;此后的第三阶段,北京政府对台的体育交往政策没有实质性的变化,但是两岸的实际往来扩大了。更重要的是,许多往来属于民间自发的,而且体育交往从比赛扩大到文化和(体育)经济的范围。下面我们先分阶段对大陆和台湾体育交流做一历史回顾,然后作出分析和结论。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初期的革命体育外交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之初,北京非常希望通过参加国际体育赛事——特别是奥林匹克运动会——扩大国际交往范围。(注:伍绍祖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史》,北京:中国书籍出版社,1999年,第9章。)但此时的“台湾问题”却成了中国参加国际体育赛事的一个无法逾越的障碍。

1952年,为参加中国共产党当政后的第一个重大国际赛事,仓促组成的中国体育代表团奔赴芬兰的赫尔辛基。中国代表团赶上了这届奥运会的闭幕式,却没能真正参加比赛。紧接着成立的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立即开始组建专业体育运动队并准备参加1956年的第十六届奥运会。当得知当时的国际奥委会邀请台湾派团参加,并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称为“北京中国”,称台湾为“福摩萨中国”时。中国政府做出了宁可在国际体育组织之外也不在台湾问题上让步的选择——即所谓的“先驱后进”的外交方针——宣布拒绝参加这届奥运会。(注:关于先驱逐台湾,再进入国家体育组织立场的回顾,见梁丽娟,《何振梁与奥林匹克》,北京:奥林匹克出版社2000年,第31-34页。)北京更于1958年8月19日宣布同国际奥委会断绝关系。(注:童乐编,《梦想与辉煌》,北京:民主与建设出版社,第198-199页,第199页,第200页,第177-178页,第180-182页。)同时由于一些国际单项体育组织效仿国际奥委会的做法,大陆运动员所能参加的国际比赛仅限于几个社会主义国家。惟有国际乒乓球联合会是例外,中国因此得以参加,并在北京举办了1961年的世界乒乓球锦标赛。这样,自1956年至1972年,台湾单独参加了五届奥运会。此后的十二年,北京虽然成功地阻止了台湾参加奥运会,但自己并未被国际奥委会所接纳,从而使两岸均无代表参加这一国际最高赛事。(注:1976年第二十一届奥运会在加拿大举行。刚刚和大陆建交的加拿大拒绝台湾运动员入境参赛,导致大陆、台湾均未能参赛。)

在亚洲,大陆代表团也很难依照自己的意愿和条件——即取台湾而代之——参加大型赛事。从第一届到第六届亚运会,由于台湾的被接纳和邀请,中国大陆的运动队一直无缘参加。直到1974年第七届亚运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才取代台湾参加。

为打破这种孤立局面,北京不惜从单项运动和地区体育组织着手另起炉灶。如羽毛球运动就被隔裂成以西方民主国家加上印尼、马来西亚为一方和以中国、日本为另一方的国际羽联和世界羽联;而亚洲的乒乓球组织也被割裂成以中国、日本、朝鲜为一方的亚乒联盟和以韩国、金边朗诺政权、南越、台湾等为另一方的旧亚乒联。

应该指出的是,即使在这一时期,两岸的体育也并非完全隔绝。至少是在观念上不是完全隔绝的。北京政府一直在利用一切可能的方法和场合声明自己对台湾和台湾人民的统治权和代表权。比如,在1960年第十七届奥运会上,台湾选手杨传广获十项全能银牌。大陆称“这是中国运动员在奥运史上取得的第一枚奖牌。”(注:童乐编,《梦想与辉煌》,北京:民主与建设出版社,第198-199页,第199页,第200页,第177-178页,第180-182页。)与此同时,在大陆举行的四年一度的全国运动会,也被赋予了国家统一的重大意义。迄至80年代末,台湾籍的代表总是出现在其他省市运动队的队伍之中,象征性地代表台湾省。

二、打开僵局的探索

对台湾政策的松动始于文革后期。与中美关系的巧妙改善一样,大陆选择了体育交往作为突破口。1971年1月25日,日本乒乓球协会会长、亚洲乒联主席后藤钾二专程来北京邀请中国参加第31届世乒赛。当时中国正处于文革之中,已经有两届没有参加世乒赛了。虽然当时双方都有诚意,但会谈还是僵持在台湾问题上。日方表示可以将1958年周恩来提出的“日中关系三原则”,其中之一即:“[日本]不参加制造‘两个中国’的阴谋”,写入会谈纪要。中方则要求在会谈纪要中加上“台湾是中国的一个省,是中国的神圣领土”一句话。后滕钾二则表示,日本国内不能接受这样的纪要。如果中方强求就无法谈下去。最后周恩来打破僵局,说日本乒协无非是个群众团体,不必强求。(注:徐寅生《我与乒乓球》,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第166-167页,第204-206页。)

纪要的发表和中国乒乓球队参加名古屋世乒赛是大陆外交的胜利。北京继而于1972年5月发起成立亚洲乒乓球联盟,以此孤立并最终彻底取代了台湾为会员的亚洲乒乓球联合会。

北京的体育外交攻势并不止于在国际体坛取代台湾,而是希望台湾能按照北京的条件参加国际体育赛事。于是,在1972年由亚洲乒乓球联盟发起的第一届亚洲乒乓球锦标赛即将举行之际,就有了这样一个小插曲。何振梁记得当时周恩来曾问徐寅生可否邀请台湾参加,徐答可以。(注:梁丽娟,《何振梁与奥林匹克》,第71页。)徐寅生本人的回忆表明,他的回答不过是在揣度周恩来的心思而已。当周恩来提出能否邀请台湾作为一个省参加亚洲乒乓球联盟的活动时,徐寅生不敢贸然应对。在《我与乒乓球》一书中,徐写道:

[当时想]“答案无非是‘可以’或者‘不可以’”。

过去我们坚持反对“两个中国”和“一中一台”,现在让他们参加比赛会不会违背这个原则呢?……可是再一想,如果不行周总理又何必提出这个问题呢?说实话,我也没有时间和能力去分析这种重要问题,也只能走“捷径”去思考。我想反正我前面已经说了‘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神圣领土的一部分’,不会违背原则出大的差错,我们似乎可以向‘可以’这一边靠拢了。但事关重大,我仍不敢表态,还想拖几秒钟,赢得一点思考时间。就在这个时候,不知是谁在我的背后小声说了一声:“可以”。听到这种“提示”,使我陡然增加了勇气,于是我轻轻地说了一声“可以”。

从周恩来当时的神情和语气,徐寅生觉得自己的回答没有出格。参加会见的外交部和国家体委负责人也都认为“这是中央对台湾问题的新精神”。(注:徐寅生《我与乒乓球》,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第166-167页,第204-206页。)然而这个新精神在周恩来的有生之年并没有引出实质性的政策变化。

文革结束后,特别是80年代初,大陆对台政策开始大幅度改变。邓小平所谓的80年代三件大事,其中第二件是“台湾回归祖国”。体育部门再次成为准外交部,只是使命不同了。与此同时,国际条件的变化也有利于大陆的体育外交攻势。1979年成了中国体育对外交往的转折点。当年10月国际奥委会通过决议: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为全国性奥委会;设在台湾的奥委会作为中国的一个地方机构留在奥委会内,用“中国台北奥林匹克委员会”的名称。自此,大陆和台湾的运动员均可参加奥运会了。(注:童乐编,《梦想与辉煌》,北京:民主与建设出版社,第198-199页,第199页,第200页,第177-178页,第180-182页。)从1980年开始,台湾海峡两岸的运动员在冬季奥运会上,在网球、垒球、田径、排球等项目上,一起参加了国际比赛。(注:张彩珍等《当代中国体育》,第414-415页。)

1984年奥运会上,大陆代表团与台湾代表团多方接触,“携手共进,共庆中华民族所取得的胜利”。此间在台湾电视台上,第一次出现了大陆运动员的镜头,体现了“体育在促进祖国统一问题上所起的作用”。(注:赵经宏,《大学生体育》北京,1991年版,第20页,第20页,第16页。)

在国内的比赛上,北京也开始做相应的改变。迄至1987年,在大陆举办的全国运动会是把台湾作为一个省来对待的,坚持比较僵硬的一个中国政策。在全运会上,台湾籍运动员作为一个省队和其他省的运动员一样列队入场。1980年代,北京加强了对台湾的体育外交攻势,邀请真正的台湾代表队而不是大陆的台湾籍运动员组队到广州参加第七届全国运动会。台湾方面没有反应。对此,北京表示了从未有过的尊重,没有再拼凑一支“台湾队”。这样,台湾队首次没有出现在全国运动会的入场运动队之中。(注:Susan Brownell, Training the Body for China: Sports in the Moral Order of the People‘ s Republic.Chicago and London: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95, pp.317-18.)

三、“乒乓内交”开两岸体育交流之先河

除了政策放宽外,两岸体育交往的扩大还有赖于彼此的互利、互补,即在双方运动员在国际竞赛中共同提高成绩。北朝鲜和韩国几次组成乒乓球联队,就是这方面的一个例子。(注:最值得一提的是,在1991年第41届世乒赛上,朝鲜联队击败已经9连冠的中国女队,获女团冠军。)中国大陆体育从体制到优势项目都与台湾有很大的不同。这就有了交流和合作的可能性。

大陆体育直至90年代初,一直是所谓的“举国体制”。而即使是在90年代中期体育界开始大幅度体制改革以后,大陆的体育仍然是以官办为主。辅之以市场运营。而台湾的体育,在体制上与日本比较相似,即政府不给予很大投入。运动员主要是通过业余训练来培养,并参加比赛。加上大陆人力资源远远超过台湾,所以大陆竞技体育的总体水平比台湾要高许多。

大陆体育的强项到了80年代基本上已经显现出来了,主要是体操、跳水、举重、射击、羽毛球、(女子)排球等。当然,最为突出的是所谓中国的“国球”——乒乓球。在亚洲,大陆的优势项目——特别是自90年代以来——还包括篮球、游泳、击剑和田径的部分项目。

台湾体育在亚洲并不算太弱,而且也有一些强项和体育明星级人物。篮球和田径是台湾最热门的项目。60年代、70年代在大陆都享有盛名的是田径明星纪政。到了80年代则有“纪政第二”之称的王淑华。男子项目则有杨传广、彭焕树和李福恩等。(注:《台湾体育面面观》,《海外文摘》1986年第11期,第53页。)台湾体育比大陆更有基础的主要是棒球、垒球、柔道、跆拳道和高尔夫球等。所以总的来说。两岸的体育交流主要是大陆对台湾的“帮助”,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互利。在这方面,大陆对台湾的“乒乓内交”最为瞩目。

前面说到1972年中国、日本等国另起炉灶建立了亚洲乒乓球联盟。于是,大陆与台湾的乒乓往来就同样遇到了台湾运动员的参赛会籍问题。在1983年东京世乒赛期间的国际乒联(ITTF)会议上,这个问题仿照奥运会模式得到解决。两岸乒乓交流逐渐开展。在此之前。还有一段小插曲。1980年中国乒乓球队因飞机故障意外降落在台北桃园机场。当时虽然双方都有点不知所措,此事还是被外电称为“乒乓内交”的亲密接触。

第一个踏上台湾土地的大陆著名运动员,是原乒乓国手腾毅。腾毅的乒球事业在80年代中期达到顶峰,是中国国家队的主力队员,最好战绩世界排名在前三,并曾获世界杯冠军。他是以探亲的名义到台湾的。但是由于他的乒乓国手身份,其影响远非同期去台湾的其他大陆人所能比。当时台湾最佳选手的世界排名在50位左右。且台湾选手的打法比较单一,岛内一流选手多用日式方拍,属于单面拉弧圈的打法。与中国的近台两面攻打法比较,有明显的技术上的弱点。但腾毅的言传身教并没有对台湾的乒乓球事业产生多大影响。一来他只是短期访问;二来中国式的打法需要长期专业性训练。台湾乒乓球运动员没有大陆那种制度性的保障,即使改变打法,也无法出成绩。

大陆和台湾真正意义上的乒乓球交流始于80年代末、90年代初。契机是1990年在北京举行的第11届亚运会。这届亚运会在两岸体育交流史上有着划时代的意义。这是台湾代表团首次来大陆参加重大体育赛事;来自海峡彼岸的中华台北队受到了北京方面的隆重礼遇。台湾代表队并获得了包括田径、柔道、高尔夫球、举重、射箭等多项奖牌。(注:釜山亚运会网站http: //busanasiangames.org/Chn/。)

此后陆续有中国运动员、教练员开始长期在台湾任教。其中肖战和陈静对台湾乒乓球事业的发展贡献尤其突出。由他们开始了两岸民间体育的交流,并发展为体育文化的交流。

肖战80年代曾效力于四川队和中国国家队。80年代末退役后,在欧洲和卡塔尔当了几年教练。1994年他去了台湾。肖战没有腾毅那么显赫的运动成绩,但他有自己的优势。首先是他对乒乓球事业的钟爱和执着,以及他在海外的执教经验。其次是他在四川有地方根基(其父是地方体委的官员),不必求助北京并受其约束。肖战的主要功绩,是帮助大陆的前奥运冠军陈静成功地为台湾在世界比赛,特别是1996年亚特兰大奥运会上夺标。

与大陆其他退役运动员不同的是,陈静没有在欧美,或日本再创业。她竟然破天荒地来到了台湾。这在当时日见强盛的大陆“海外兵团”中是不多见的。这也表现出大陆运动员在台湾创业的艰难,其中政治因素的阻隔不是主要原因,主要障碍是体育发展的社会环境不同。(注:此一观点下文还有展开论述。)陈静到台湾——这个被大陆几代人提及就会悚然之域——的一个重要意义是,她的行为没有北京官方的背景,纯属个人选择。从这个意义上说,陈静东渡是民间体育交流超前于政府体育外交的肇始。

四、从体育外交到民间体育交流

入乡随俗,应该说是民间体育交流的一个特点。陈静到台湾主要是企业资助,而不是像在大陆那样入选国家队,“吃皇粮”。1991年陈静自大陆来到台湾,先到新竹,受聘为电脑公司乒球队选手兼教练。五年后在亚特兰大奥运会上,代表中华台北拿下一枚银牌,并因此受到台北官方的嘉奖。她在2000年悉尼奥运会上,又为中华台北获得一枚女单铜牌。

打乒乓球并不是陈静在台湾的唯一事业。她还为化妆公司做形象代言人并筹办自己的基金会,同时在台湾推进青少年的乒乓球运动。与此同时,和大部分“海外兵团”的成员一样,陈静并没有与大陆疏远。她于1999年在广州建立了一所“陈静乒乓球学校”。陈静本人还参加了大陆超级乒乓球联赛。

前乒乓球女子世界冠军郑敏之是两岸民间体育交流的又一个例子、又一种模式。被昵称为“小燕子”的郑敏之,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早期培养的运动员,文化水平比较高,爱好、兴趣比较广泛。近年她多次率领上海青少年书画代表团赴台湾交流。《中国体育报》撰文称“今天的郑敏之在球场之外又多了个头衔,‘民间外交大使’”。(注:《中国体育报》,转载于小鱼乒乓世界。)

自90年代以来,也时有台湾运动员来大陆训练、参赛,并因此成为明星级运动员和大陆追星族的偶像人物。比较突出的是两名乒乓球新秀蒋澎龙和庄智渊。

蒋澎龙最初从师于台湾乒乓名将吴文嘉,属于日式方拍单面拉打法。蒋氏身高臂长,特点是虽为直拍但反手不弱,推挡、弹击杀伤力大。据说,蒋澎龙的推挡“绝活”是师承原来大陆的国手周兰荪。周兰荪是和庄则栋同时代的大陆名将。其特点是身高,推挡力度大。他于80年代举家迁赴澳大利亚执教。

不管周氏是否真正教过其台湾同胞,蒋澎龙的确把日本、韩国和台湾的直拍打法发展到一个新阶段,其球风糅合了大陆传统的快和凶。在1999年45届世乒赛上,蒋澎龙无可争议地击败了大陆选手、奥运会、世锦赛双料冠军刘国梁,并获得此届锦标赛的第三名。自90年代末以来,蒋澎龙还参加了中国大陆举办的全国乒乓俱乐部超级联赛,和刘国正、马林等中国国家队主力队员共同效力于山东鲁能俱乐部。其在大陆的知名度甚至远远超过了在台湾。(注:笔者目睹了2001年世界大学生比赛期间北京球迷争相要蒋澎龙签名留念的热烈场面。)

更为年轻的庄智渊,几年前尚默默无闻。2002年初,中国乒协秘书长姚振绪曾说庄是他最看好的新星之一。如果这一预言在当时并没有多少人在意的话,到了年底就没有多少人怀疑了。在2002年度的世界职业明星巡回赛年终总决赛上,庄击败了包括中国大陆最优秀选手在内的所有对手夺冠。在2003年法国举行的世乒赛上,庄智渊已经取代蒋澎龙被中国国家队列为男单夺冠道路上的最大障碍之一。

从两岸体育交流发展趋势角度来看,庄智渊的成功更具代表意义。他的出道无疑比蒋澎龙受到更多的大陆影响。典型南方人矮小身材的庄智渊,完全摈弃了传统台湾的单面弧圈,转而采用了在大陆也已经流行了的欧洲式的两面反胶打法。由于台湾乒乓球的训练环境限制,庄母在90年代初通过关系让庄智渊到大陆地方队,后又到中国国家二队训练。那时他只有13岁。此后,庄智渊又到欧洲打职业俱乐部比赛。他的球风逐渐融合了大陆和欧洲的两种优点。在大陆,他得到了正规的基本功训练,并学到了细腻的小球处理和进攻速度;在欧洲他积累了大量比赛经验和威胁性极大的反手进攻和相持技术。

几乎可以肯定的是,将来还会有多个庄智渊出现。笔者在过去几年大陆业余体校和乒乓俱乐部走访时,常常遇到来自台湾的稚龄少年。他们与大陆的孩子同吃、同住、同台练习。这种台湾家长送孩子到大陆训练的做法,远比引入大陆球员的“陈静”模式更能推进台湾本土的乒乓球运动。

与乒乓球运动相比,两岸之间其他项目的民间体育交流还很有限,而且远不成功。原国家女篮队长宋晓波1986年退出国家女篮后,于1988年应邀先到澳大利亚,后在台湾执教。宋晓波并没有能像陈静那样在台湾呆下来。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但主要还是宋晓波在大陆有能发展自己的篮球教学事业的市场和关系。(注:宋晓波于1995年回大陆,并开办宋晓波体育文化公司。(2002年8月20日作者与宋晓波的电话访谈))

两岸乒乓球运动的你来我往是个亮点,此外其他项目的大陆运动员也有在台湾落地生根的。一个不那么典型但具有鲜明的时代变迁特征的例子,是大陆网球运动员胡娜在台湾的定居和发展。胡娜是四川人,16岁获得大陆全国比赛第一名。1982年到美国比赛期间出走,寻求并获准在美国政治避难。在当时的大陆,此事非同小可,成为轰动一时的“胡娜事件”。在80年代,特别是80年代后期。从大陆“擅自”出走的优秀运动员、教练员何止是胡娜一人。大多数人仅仅是“不辞而别”而已,鲜有引起政治风波的。特殊的政治境遇,可能使得胡娜很难再回国发展。胡娜在美国10年后,到台湾建立了自己的网球俱乐部——胡娜网球俱乐部。

如上所述,两岸的民间体育交流并不是一帆风顺的。但很明显,昔日体育交往的“先锋”作用和政治模式已成过去,真实意义上的民间体育交流越来越成为大趋势。可以预见,在两岸的进一步交往发展来看,体育交往已经是回归其本来意义的时候了,并且不再独为亮点。值得重视的是,体育交往交流在近年来引发的经济、文化往来。从这一意义上来说,“先锋”功不可没。

五、体育诱发的经济、文化往来

大陆退役运动员中——特别是知名运动员中——很大的一部分转而从商。而这些“健将老板”们最大的优势,就是有北京或地方省市的关系。这种关系始于昔日竞技场上的“战斗友谊”;进而发展成为运动员、教练员、体育官员的三位一体;最后发展为体育当局、各类企业和健将老板的关系。这种半官方、半私人的关系,起了穿针引线的作用,直接或间接地促进了两岸的全方位交流。

与前文提到的“小燕子”郑敏之合作双打的林惠卿,就是这方面的一个例子。林惠卿在60年代末退役以后,又在国家队当了一段时间的教练,从而巩固了她大陆体育元勋的地位。她于70年代末去了香港。80年代初,台湾当局尚不允许台湾人到大陆投资和经商。海峡两岸之间的生意,只能由香港的公司代办。林惠卿于是凭借自己的关系,得到北京官方的支持,办起了“长展”有限责任公司,从事经香港转口的大陆与台湾之间的商贸业务。林表示,“我希望用这种方式,能为海峡两岸的相互往来做一点力所能及的事”。(注:原载《乒乓世界》转载小鱼乒乓网。)

如果说在体育交往上,北京往往是承担着主动的角色,那么在体育诱发的经济往来上,台湾就不再只是被动的了。台湾商家在体育市场的方方面面都与大陆开展了业务。台湾企业开始垂青大陆的体育明星,让他们为自己做广告。(注:如2000年奥运金牌运动员刘璇,有“璇美人”之称。台湾华硕电脑也成了她的广告赞助商。)台湾的高尔夫俱乐部,也开始在大陆建分部。而最有发展潜力的,当属北京2008年奥运会将带来的商机。

北京曾申办2000年奥运。当时中国政府同意台湾举办某些项目的比赛。可中国未能申办成功。当然,即便那次北京申办成功,台湾也未必会承办部分比赛。所有2008年的奥运赛事都将在大陆举行,但这不妨碍台湾商家的投资。

奥运会的经济意义是显而易见的。1964年东京举办第18届奥运会,接待了94个国家和地区的5140名运动员。日本的生产总值(GNP)由奥运会前的每年增长10.1%猛增到26.1%。日本人称其为“东京奥林匹克景气”,有些经济学家甚至认为这届奥运会是日本进入世界工业强国的里程碑。1988年汉城奥运会的目标之一,就是带动“经济起飞”。据韩国官方的资料,7年中,筹备奥运会共带来了相当于70亿美元的生产诱发效果和27亿美元的国民收入诱发效果。(注:童乐编,《梦想与辉煌》,北京:民主与建设出版社,第198-199页,第199页,第200页,第177-178页,第180-182页。)

北京市政府为2008年奥运会投资1800亿,重点建设142个项目,全力缩短与国外同等地位大城市的差距。面对巨大商机,台湾方面如何反应?(注:童乐编,《梦想与辉煌》,北京:民主与建设出版社,第198-199页,第199页,第200页,第177-178页,第180-182页。)可惜笔者还没有这方面的资料,只能将来再补充了。

结语

本文对近几十年来两岸的体育交流做了一个简单的概述。两岸交往大致上始于80年代。开始是作为北京“祖国统一外交攻势”的一部分。到了90年代,这种交往开始并越来越具有民间自发的性质。尽管政治大环境的制约仍然是明显的,但是体育交往的攻势作用逐步淡化,开始还以本来面目。两岸的体育交流从竞技体育发展的角度看,双方的互补性不大。无非是大陆退役运动员在国际大赛上帮助中华台北拿奖牌。这种模式不能说没有意义,但是并不能真正促进当地体育的发展,更不会在两岸的和平统一中引发奇效。

对促进两岸人民进一步广泛了解的,倒是民间自发的体育和伴随发生的文化交流。这种交流的政治色彩不强,形式多样,影响到的人数也多。至于增进了解是不是就能促进统一,则是很难回答的问题。因为“促进”不是一个能够量化的概念。相比起经济交往来,体育交往对两岸统一的作用更为间接。但是,体育交往并不因此而失去自己独立的意义。换言之,体育交往的作用并不是两岸经济等往来所能替代的。两岸的统一必须是完整意义上的统一。(注:赵经宏,《大学生体育》北京,1991年版,第20页,第20页,第16页。)体育是最能激发民族主义情感的活动之一。这种体育激发的情感联结是显而易见的。但是民族主义情感不仅具有凝聚性,也具有偏执、狂热、嫉妒、甚至愤恨等破坏性一面。所以体育活动的其他特质反倒更值得重视和弘扬。

体育有自己的一整套交往价值理念和理想。这些价值理念和理想包括:公平竞争,尊重对手,尊重游戏规则(并适时修改规则),重在参与,共同提高等等。这些理念比起过去大陆体育外交的“友谊第一,比赛第二”原则来,远为丰富,在现实世界中,极为有用。但愿两岸的和平统一能得益于理想中的体育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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