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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经营机构经营风险及其防范

证券经营风险从证券经营机构的角度来看可以分为经纪业务风险和自营业务风险;中国券商应逐渐由粗放经营向以风险防范为核心的集约经营转变,建立一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风险控制作为法人的自律管理方式,其核心是健全的内控制度。

「关键词」 证券经营机构 经营风险 内部控制制度

「中图分类号」 F830.91     「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7-7685(2000)06-0048-02

证券经营机构的经营风险指证券经营机构在证券买卖过程中由于各种主、客观原因而造成损失的可能性。主观原因造成的风险主要是指证券经营机构自身的管理、操作失误引起的损失;客观原因引起的风险主要是指因证券市场不可预见、客观因素的变化所带来的风险。

一、证券经营风险的种类

证券经营风险从证券经营机构的角度来看可分为经纪业务风险和自营业务风险。由于证券经纪业务和自营业务的性质、特征不尽相同,因此,引起风险的原因也不尽一致。

(一)经纪业务的风险

经纪业务风险指证券经营机构在办理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时,由于种种原因而对其自身利益带来损失的可能性。一般包括信用交易风险、交易差错风险、系统保障风险及其他风险。

1、信用交易风险

信用交易风险是指证券经营机构在经纪业务中由于给予客户融资而可能带来的损失。由于我国证券市场竞争不断加剧,一些证券经营机构为了争取客户,增加佣金收入,或者采取口头承诺方式,或者采取签订协议方式向投资者融资。与经纪业务的其他风险相比,信用交易风险可能造成的后果最为严重。

2、交易差错风险

交易差错风险是指由于种种原因,交易结果违背委托人意愿而造成的损失。证券经营机构接受客户的委托为客户代理买卖各种证券时,要经过开设帐户、填单、审查、输入、成交后清算、交割等系列操作环节,由于操作环节较多或管理不严,在操作中很可能出现失误,导致交易差错风险。

3、系统保障风险

系统保障风险是证券经营机构交易保障系统(如电脑设备、供电、通讯设施等)在容量、运用等方面不能保障交易业务正常、有序、高效、顺利地进行,从而完不成经纪业务而可能带来的损失。系统保障风险一般来自于硬件设备的容量、运营状况、业务高峰时的处理能力等方面。

4、其他风险

其他风险包括开户风险、服务质量风险等。

(二)证券自营业务风险

在证券自营买卖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而导致证券经营机构发生损失,这种发生损失的可能性就是证券经营机构从事证券自营买卖的风险。自营风险一般可分为基本风险和经营管理风险。

1、基本风险 证券自营业务基本风险是指由于证券市场不可预见的客观因素的变化所带来的风险。这种风险通过主观的努力也很难避免,而且这种风险与收益基本是对称的,即风险越大,收益越高;风险越小,收益越低。

2、经营管理风险 证券自营业务的经营管理风险是指证券经营机构在证券自营买卖过程中因主观的经营水平不高、管理不善所带来的风险。

二、建立风险控制体系,强化内部控制制度社会经济发展

面对世纪之交的中国券商,应逐渐由粗放经营向以风险防范为核心的集约经营转变,建立一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

1、设立面向最高层负责的风险决策委员会。该机构对公司的风险进行评估、规划,参与公司业务战略的制订,并对业务授权和限额指标进行审批。

2、风险决策委员会下设风险管理部。风险管理部负责处理日常风险事务,与公司其他职能部门平行运作,其职责是制订风险管理程序,设置业务活动的风险控制或预警标准,进行风险检查、评估和审核,提交风险控制建议和风险控制报告。

3、依据管理职能设立若干风险控制小组。对每项具体业务、部门设定风险责任人,负责每项业务的日常风险控制,将风险控制延伸到每一项具体业务中去。

4、实行多线负责制。风险控制的组织结构按不同业务、不同地区划分。业务的开展依据需要分设不同的风险责任人,多线对业务风险进行评估、控制。这种多线负责制可以有效地制约领导层一个人完全控制下级的情况,使领导层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以上风险控制构架的特点是:风险的监控渗透到每一项业务活动中,各项业务必须在业务指导部门、管理职能部门和风险控制部门三方的共同协调下开展,与矩阵式的经营管理体制相结合,形成一个多维立体型的组织构架。

三、加强自律管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风险控制作为法人的自律管理方式,其核心是健全的内控制度。内部控制作为公司所采取的一套制度,概指公司本身的组织规划,及其所采取的各种协调方法与措施。一般而言,各种管理办法、程序、规章及手册分散于各部门中,必须通过内控制度的原则加以贯穿,才能形成一个整体。

从广义的范围讲,内部控制主要包括两个方面:(1)内部会计控制;(2)内部管理控制。前者主要是为了保护资产的安全,提高会计系统的可靠性和完整性;后者是为了增进经营效率,促进、监督并检查管理政策的实施,以保证经营活动达到预期的目标。

内部控制制度从本质上说,是一套平衡机制。其基本原则是:(1)对各项业务根据需要划分作业流程,在每一流程中,设定若干责任人,负责检查该项业务有无差错,是否符合规定等。(2)不允许任何一项业务由一个人从头到尾包办到底,每一个人所从事的工作,必须受到其他人对其所履行职责的检查核对;(3)重大业务决策不能由一个部门、一个主管、一支笔全权包办,应有横向部门予以评估确认。

证券经营机构应着眼于建立一个全方位、多视角的风险控制机制:

1、营业部授权经营,三权分离原则。券商要加大对分支机构的监管力度,对分支机构实行授权经营制度,明确其业务范围。同时,营业部的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电脑负责人三个重要职位,从人事组织上进行三权分离,即财务人员、电脑人员实行由总公司委派制,行政上分别归总公司财务部、电脑部管理,实行总公司对分支机构对口部门的垂直领导,分支机构财务、电脑负责人的任免、工资奖励等与营业部脱钩,直接对总公司财务部、电脑部负责。

2、重要岗位轮换原则。部门负责人可考虑每二年到三年一轮换;财务负责人、电脑负责人也确定二年至三年必须轮换;而且,部门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电脑负责人三人在同一部门中同时任职不能超过三年以上。作为重要岗位轮换原则的延伸,对某些关键岗位可实行“强制休假制”和“一天休假制”。

3、加大内部稽核审计力度,建立高效的稽核审计体系。稽核审计部门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对公司资产的安全性和收益性、业务的合规合法性、内控的完善性及遵循情况进行检查。为充分发挥内部稽核的作用,证券经营机构必须建立经常性稽核和专项突击审计相结合的稽核制度,扩大稽核审计的频率和范围,全面覆盖内部控制中的关键点和主要风险点。凡是有经营权、财权、物权、支配权的部门,除保证专项稽核外,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常规性稽核。

4、资金结算实行法人统一结算制度,以利公司对清算资金的集中管理和及时监控,并且有效地防止营业部挪用客户资金。

5、建立电脑实时监控网络。通过建立资金管理、交易清算、人事安排、业务发展和信息检索等控制防范网络及风险控制系统,通过电脑联网,实时获取、监控各分支机构的动态数据和静态资料,以利及时掌握各分支机构的经营动态,发现问题及时采取对策。

6、树立风险——收益对应的经营理念。证券经营机构业务发展及收益水平受制于政策风险、行业风险、市场风险、基本风险、价格风险、结算风险和操作风险等。风险与收益的均衡性客观上要求券商把实现收益、安全、流动三者协调和统一作为经营管理的主体目标,风险控制将是券商永恒的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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