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中师声乐课程教学方式已由单纯的“一对一”的方式转变为个别课、小组课和集体课相结合的方式,本文论述了三种教学方式的主要内容、作用及存在的问题,指出它们的合理运用,既能缓解声乐师资相对不足的矛盾,又能促进教与学的互动性和积极性,是声乐课程教学改革的必然产物。
关 键 词:中师 声乐课程 教学方式改革
中师音乐教育的主要目的是培养小学音乐师资。声乐课作为中师音乐专业的一门基础课,其教学目标不仅要求学生具有一定的演唱技能、技巧,还要掌握作为一名小学音乐教师必备的声乐理论知识和教学方法。[1]另外,随着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声乐师资出现严重不足,单纯的个别课的授课方式已难以满足中师声乐教学的需要。因此,中师声乐教育根据自身的教育特点,更新教学观念,配合教学内容及教材改革,优化课型结构,采用了个别课、小组课和集体课相结合的教学方式,这样既能最大限度地激发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使其在较短的学习期限内,尽可能地掌握必备的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成为适应我国基础音乐教育发展的合格的中小学音乐师资。同时,又可以缓解声乐师资相对不足的矛盾。[2]
主要的教学方式及其教学内容
1.个别课
个别课是采取“一对一”的授课方式,一般从三年级开始,一周一课时。个别课充分体现了声乐教学的最大特点——“因地制宜,因材施教”,教师可以根据每位学生特定的嗓音条件、理解能力和歌唱程度,对其发声进行指导和训练,以确定适合学生的歌唱方法,在提高专业技能、技巧的同时,使学生的潜能得到最大限度的挖掘,激发潜在的歌唱天赋,尽可能得到个性的和谐发展,展示其音乐表现力。[3]作为未来基础音乐教育的师资,中师声乐教育专业的学生日后都要走上讲台,一方面要通过自己正确、得体的范唱激发学生对音乐艺术的兴趣和爱好;另一方面又要把自己对歌唱艺术的理解和体验传授给学生。因此,在建立正确的声乐概念、掌握基本歌唱方法的基础上,个别课在提高学生的歌唱技能方面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2.小组课
小组课是把三至五个程度相近或同一声部的学生编为一组,是在集体课基础上的提高教学,一般从中师二年级开始,每周一次,连上两课时。小组课的开设为教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之间的互动交流创造了有利条件。小组课可以根据不同的教学内容和教学目的,采用灵活多样的教学组织形式,既能相互交流对声乐课程的见解,又能让学生观摩到教师完整的教学过程,学会如何解决歌唱发声中存在的问题,潜移默化地培养了学生的教师意识和教学能力,体现了艺术性与师范性的结合。
3.集体课
集体课是以班级或年级为授课单位的集体声乐课程教学,从一年级新生入校开始,每周四课时,两课时为一次。学生一起练声,一起唱歌,授课时,教师指定或抽查个别学生进行演唱,并针对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和调整训练。[4]课堂教学结束时,教师把作业布置给学生,并在下一次课上,根据学生课下练习情况,进行讲解和比较,有针对性地进行教学。同时,集体课的形式还有讲座、观摩和艺术实践等。其内容可包括发声的基本理论、声乐表演、声乐美学和中外声乐发展历史等。
三种教学方式的作用及存在的问题
1.个别课
个别课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灵活性,能充分顾及到学生的声音特点和艺术个性的发展。因此,它的教学效果十分明显,是声乐教学史上最常见最普遍的形式,数百年来,都被广泛采用。在个别课上,学生的演唱和教师的示范对于师生间的交流最为直观方便。这种教学方式可以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有目的、有选择、有阶段地实施,对于具有一定声音条件和发展潜力的学生,它应是声乐教学的主要形式,具有“提高”的意义,而对于声乐条件较差的学生,它则是辅助形式,具有声乐教学的“普及”性。
个别课的缺点是分散量大、教学成本高,容易造成时间上、内容进度很强的随意性。同时,个别课也存在知识单一、信息量小的弊端,学生只注重解决自身存在的某些技术性问题而对声乐教学的系统性、完整性缺乏了解。因此,教师应该允许和鼓励学生旁听个别课,而且听不同教师的课,不但可以学到不同教师的教法,而且可以接触到不同教师的教学和演唱风格,从而活跃思维,激发表现力和创造力。
2.小组课
小组课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师生的能动性。首先,小组课的授课方式为学生之间的学习和交流提供了机会,能有效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增强学生的进取意识,使学生既练唱又听课。学生在相互观摩中可以了解其他学生处理作品的思路和方法,也可以学习到更广泛的曲目。其次,小组课上教师能够针对同一层次水平的学生组织教学,通过演唱使学生发现自己的优点和存在的问题,引导学生分析共性问题和个体差异,找到最恰当的方法,融教学学习于技能学习中,使学生在学的同时也学会了怎样去教。
声乐小组课又称教学实践,主要是以齐唱、重唱、小合唱为内容,以集体发声和集体歌唱共性为原则的集体教学。对于声乐技能训练的学生,适当采用这种教学形式,有利于学生对歌唱共性的掌握,有效地培养学生在集体中把握自我或发展自我的歌唱能力;有利于在声乐共性的前提下,使学生在歌唱内容、曲目选择和歌曲处理上提高效率;有利于增强合作意识、克服紧张情绪、培养健康的歌唱心理、丰富乐感和培养艺术实践组织能力。另外,还有利于教学资源和教学成本的节约,减少教师在声乐教学中的重复劳动。
我们当前声乐课所采用的小组课教学方式,从实质上讲还是个别课,主要是逐个进行教学,每个学生只能利用整个教学时间的一部分。对于这种情况,教师应尽可能根据学生的自身特点、声乐基础及存在的问题等条件,把具有一定共性的学生划为一个小组,便于有针对性地进行小组教学。同时,教师在小组课上应该把自己和学生融为一个教学整体,在一个学生唱时,要求其他同学都积极地参与进去,同学间互相切磋探讨,教师作为教学整体中平等的一员,形成互动的教学氛围,可以有效地提高学生的主动参与能力、鉴赏评价能力和思考分析能力等。
3.集体课
集体课体现了声乐课程教学的诸多特点,在教师的讲解和引导下,使学生掌握声乐基础理论知识,了解学科最新动态与发展,开阔学生眼界并培养其艺术思维能力,提高声乐综合素质。它包括以下诸方面的理论及其实际应用:发声器官的生理构造,歌唱中的喉咙打开,歌唱的正确姿势,歌唱的合理呼吸以及如何正确掌握、运用歌唱中的共鸣腔,歌唱中的咬字、吐字、声区的划分及其不同特征,从而使学生了解自己的发声器官,对歌唱发声过程有一个系统全面的认识,建立正确的声乐概念和科学的学习理念,避免声乐学习过程中的盲目性。通过声乐集体课程的学习,既提高学生的理论水平,又增强学生分析各种声音特点和解决各种发音问题的能力。
综上所述可知,任何一种教学方式都有其特定的功能,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个别课、小组课和集体课相结合的声乐课程教学方式,是根据中师声乐课程教学资源、教学条件、学生技能与素质等实际情况,以人才培养目标为指导,在培养目标与教学形式上,构成的统一教学整体。个别课教学是培养学生掌握声乐技能的主要途径;而小组课教学是个别课的补充和延伸,可以弥补个别课教学中集体歌唱能力、歌唱协调能力和艺术实践能力的不足;集体课可以丰富学生的声乐基本理论。三者形成了中师声乐课程教学互相联系又相对独立、互相制约又不能取代的教学整体。因此,在声乐课程教学中,教学方式的选择和应用一定要尊重声乐教学的自身规律,注重教学方式的多样性和综合性,充分发挥每种教学方式的优势。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M]. 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7
[2]朱雯. 关于中师声乐教学的几点看法[J]. 星海音乐学院学报,2000(3)
[3]俞子正. 声乐教学论[M]. 重庆:西南大学出版社,2006.177
[4]石惟正. 声乐学基础[M]. 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2002.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