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马克思的“商品生产消亡论”和他给出的前提条件
现今,人们一般都时髦地认为,要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践与当年马克思对社会主义的经典论述衔接起来、“统一”起来,是相当困难的,甚至是不可能的。这不过是在重复已故波兰经济学家W·布鲁斯的一个陈旧观点:“想在马克思的理论中发现关于价值规律在社会主义经济中的作用的指示,乃是科学上的无望行为。”(W.布鲁斯:《社会主义经济运行问题》,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年版,第19-20页)
不错,综观马克思恩格斯对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所有重点论述,他们几乎每一次都是严肃地指出:公有制社会的本质就是社会占有生产资料,消灭商品经济;公有制经济必然是计划经济。“一旦社会占有了生产资料,商品生产就将被消除,……社会生产内部的无政府状态将为有计划的自觉的组织所代替。”(《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323页)在未来社会,“生产资料的全国性集中将成为自由平等的生产者的联合体所构成的社会的全国性的基础;这些生产者将按照共同的合理的计划自觉地从事社会劳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454页)
社会主义思潮出现于在资本主义新世纪初露曙光的年代。它反映了在那个新旧社会交替阵痛中苦苦挣扎的劳苦大众的普遍纯朴心态,即他们对现代文明形成过程中种种罪恶现象的道德抗议和对一种美好社会的向往之情。因而它代表了时代的强烈呼声。的确,市场经济的资本主义形态在原始积累时期扮演了天使与魔鬼的双重角色:一方面它打破了自然经济的僵化停滞状态,给整个文明人类带来了勃勃生机,另一方面它又打开了潘多拉之盒,给人间带来了难以计数的罪恶和灾难。空想社会主义正是在下层民众对市场制度的极端畏惧和憎恶的心理氛围中应运而生的。空想社会主义者从小生产者的朴素愿望和要求出发,片面地批判了市场经济的种种不公平现象,提出要建立一个没有金钱,没有剥削、公平的乌托邦社会。
马克思恩格斯的科学社会主义,一方面承继了空想社会主义的价值观,但另一方面又扬弃了它们的泛道德主义幻想色彩,比较客观地评价了资本主义的巨大历史功绩。与此同时,马克思恩格斯又根据维多利亚时代英国资本主义的现实,肯定了空想社会主义者对市场经济消极作用的种种论断,而认为在未来社会社会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条件下,由于社会支配了一切人力、物力资源,有可能按照根据整个社会的需要制定的计划来支配一切生产力,就既能有效率地生产又能消除市场经济的资本主义形态带来的一切有害后果。
当人们不加思索地重复经典作家的结论的时候,却忘记了作为科学结论的前提条件。请注意,第一,马克思说的未来社会,是“一个集体的、以共同占有生产资料为基础的社会”(《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10页);第二,在这里,劳动者的“劳动力当作一个社会劳动力来使用”(《资本论》第1卷,第95页);第三,联合体将产品作为直接社会产品来生产“耗费在产品生产上是劳动,在这里也不表现为这些产品的价值。”(《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10页);第四,甚至“政府或国家将不复存在”(马克思《论土地国有化》,第454页)。今天,我们可以有把握地说,(1)由于国家的存在,劳动者联合体不可能是全社会范围的,因而联合劳动也不具有直接社会性;(2)由于存在着生产资料不同利益集团的公有制和劳动力的二重所有权,作为经济实体就一定会产生要求独立的内在冲动,就一定有单位利益之间的冲突;(3)这样,要想真正作到在全社会范围对劳动力和生产资料进行统一规划、统一使用,那是作不到的。在基本不具备前提条件的背景下,各个社会主义国家勉为其难地在计划经济实践中努力了几十年,付出了极其沉重的代价。
§2 商品生产经济条件的存在,决定社会主义经济的市场化取向
商品,作为商品生产过程的产物,它不同于产品之处不在于它具有使用价值,而在于它具有价值。是什么原因、什么条件决定把劳动产品在具有使用价值的同时又具有价值呢?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回到对商品生产的全部历史的经济条件同商品二因素的关系的分析上来,因为“对商品的分析也说明了它的存在包含着一定的历史条件。”(《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卷,第37页)对此笔者依据《资本论》的理论研究得出如下结论:在生产领域:(1)从生产力、从决定商品的社会使用价值角度看,要求劳动的社会分工存在;(2)从生产关系、从决定商品的价值角度看,要求不同所有权的存在。在交换领域:(3)从决定商品的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实现角度看,要求不同所有者发生关系,相互交换不同的劳动产品。这些条件,是一定的历史条件、经济基础的多方面体现;它们作为一种合力,从不同角度共同决定商品生产的存在。(参见拙文《商品生产与存在的原因刍议》,《学术论坛》1981年第4期)
认真思考社会主义经济运动的现实,可以理解在经济体制改革中,我们之所以走出计划经济、选择市场经济的深层的经济根源。那就是:上述三个商品生产的经济条件活生生地存在着;它们作为一股经济“合力”,使产品必然转化为商品。
首先,由于社会生产力发展程度所限,不同质的劳动还采取着社会分工的形式。目前的社会现实表明,社会生产力发展的程度还不高,社会生产力的客观因素——生产资料还末获得高度发展和普遍的社会化;社会生产力的主观因素——劳动者,也未发展到用现代化科学知识武装起来,成为全面发展的人的地步。另外,由现代化大工业的本质所决定的劳动交换、从而工人的全面发展的客观规律还未普遍展开;甚至传统的小生产的技术基础还在相当范围内存在。因此,劳动者必然一生或多年从事某一固定的局部工作。这样,呈现在我们面前的就是:在按照属、种、科、亚科、变种分类的不同质的具体劳动基础上,形成多种社会分工,决定每个或每部分劳动者不仅生产出使用价值,而且生产出社会使用价值。
其次,不同所有权还仍然存在。构成社会主义所有权的主体是两种不同的所有权,即国家(即人们通常称之为的全民)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此外还有个人所有权;其间,国家所有权(全民所有制经济)占主导地位。生产资料所有权形式基本上有两种:国家(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劳动力的所有权是二重的:既是个人的又是集体的。于是,呈现在我们面前的五光十色的劳动产品有三个族系:一部分归国家所有,另一部分归相互独立的集体所有,还有一部分归个人所有。
再次,在上述两个条件下,一方面社会生产出各种各样、数量众多的产品,另一方面这些产品又归属于不同所有权单位,这就产生一个产品的实现问题。如果这些产品不能实现,社会再生产便会中断。解决这个矛盾只能是劳动产品的交换。事实上,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劳动产品的交换普遍地存在着。正是在这种劳动产品的交换中,社会主义下的产品现实地转化为商品。
进一步讲,从社会总体来看,无论是全民所有制经济还是集体经济,作为经济共同体,其劳动产品对外已成为商品;由于反作用,在这些经济共同体内部,劳动产品也便成为商品。对此,马克思依据史实曾作过多次论述:“物一旦对外成为商品,由于反作用,它们在共同体内部也成为商品。”(《资本论》第1卷,第106页)这虽然是针对原始公社的共同体而论的,但从公有制的同一性上去理解,也无疑适用于社会主义条件下的经济共同体。然而,有人对此非难说,这是从“外因”角度解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根源问题。其实,这一指责发自偏狭的思维。社会主义经济和任何一种社会的经济一样,是一个整体系统。正是在这个系统内,我们分析指出了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存在的三个经济条件。这对于社会主义经济体系来说,怎么能说是“外因”呢?而且,一个个经济共同体,都是经济体系内的要素;对它们来说固然有内外之分,但站在一个共同体立场来看的“外”却仍然在经济体系之内。不仅如此,如果开阔视野,那末整个世界的经济就可看作一个更大的整体系统。循此可以想见,只要社会分工存在,就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随生产力提高而成为单一的国家(全民)所有制,同样存在着不同所有权,因而也同样会产生国际间的商品交换。那末,由于反作用,单一的国家(全民)所有制内部,其劳动产品尽管绝大部分不再是商品,但在整体上也同样采取市场经济的生产方式。质言之,在全世界各国共同进入共产主义社会之前,即令在世界上有众多的社会主义国家,必然存在着商品市场经济的经济基础。关于这一点,马克思的以下论述同样具有一般的意义。他说:“商品生产从而商品流通也能够在不同的共同体之间产生,或者在同一共同体的不同机构之间产生,虽然绝大部分产品是为了直接满足自身的需要,即作为使用价值来生产的,因而从来不采取商品的形式。”(《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卷,第37页)
§3 历史公案的回顾:30年代与凯恩斯革命同时的“兰格革命”
如果说1936年J.凯恩斯发表的《就业利息与货币通论》,使西方经济学发生了大变革,以至出现堪称“凯恩斯革命”的话,那末O·兰格于1936-1937年发表的《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则使东方经济学发生了新转机,从而出现了“兰格革命”。早在本世纪20-30年代,西方经济学与当时以苏联为代表的东方经济学,就形成了两种极端的经济理论观:前者反对中央计划化,主张完全的自由市场经营;后者则反对市场调节、自由经营,排斥商品货币关系,主张完全的、大一统的计划管理。在东方经济学的阵营中,波兰经济学家奥斯卡·兰格力排众议,在考茨基的社会主义货币思想(参见考茨基《劳动革命》,1925年英文版)和美国经济学家泰勒的市场社会主义思想启示下,第一次系统地探讨了中央计划和竞争市场相结合的思想,初步建立了在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中导入市场机制的经济模式。
兰格的独特和创造性在于,他不仅认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行得通,而且认为市场经济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照样行得通。这与他对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独特认识是分不开的。因为在他的心目中,社会主义并不是苏联战时共产主义时期的实物经济模式。他虽然承认消灭私有制和实行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的基本前提,但他认为,公有制本身并没有决定消费分配与就业制度的固定程式,也没有规定指导生产的原则。兰格把消费者偏好的最大满足作为资源配置的根本标准。因而社会资源使用的最优效率存在于供需的一般均衡之中,这与资本主义经济中完全竞争的均衡条件是一致的。
由此出发,兰格在他的社会主义模式中,首先假定消费品的分配与劳动力就业是由市场机制所决定的,但不存在生产资料和自然资源的市场,自然资源与生产资料的价格是由中央计划局确定的“会计价格”。所以,他认为这一构想既满足了社会主义经济的基本前提——公有制,又能解决人们的消费需要问题,从理论上解决了资源最优配置问题。
在社会主义基本框架和资源最优配置前提不变的条件下,兰格认为社会主义经济运行模式也可以多样化。既可以是分散的,也可以是集中的,还可以介于二者之间。于是他便提出了著名的“五模式”理论。
几乎产生于同时,在东西两个世界中,又都是针对各自社会经济疾病而酝酿掀起的理论“革命”,受到了截然相反的待遇。关于凯恩斯革命从理论到实践获得的成功、受到各资本主义国家的礼遇,已为世人熟知;问题在于,兰格革命以来不仅受到漠视、冷淡,而且在当时的苏东经济学界一开始就将其市场社会主义思想视为“反动”,视为洪水猛兽,持久地对其讨伐、批判。[参见C·哈维娜《对现代资产阶级的和改良主义的“市场社会主义”模式的批判》,《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的社会主义经济理论(批判论文集)1917-1945》第2节,莫斯科1975年版]尽管中国经济学界对兰格的批判差了半拍,但人们对任何社会主义市场化取向的理论观点都是极其警惕,就连孙冶方的“把计划放在价值规律的基础上”这样的观点都未能放过,而大兴鞭笞。“如果”兰格的理论当时得到与凯恩斯同等的命运,“如果”市场社会主义从30年代起步,那末社会主义的历史无疑将改写,社会主义对于人类社会的影响无疑胜于现今。事隔半个世纪,我们才艰难地“再发现”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关系,这笔账无论怎么算,都说明经济理论的重要性。当然,一种揭示真理的理论的观点之所以未能为人接受、进入实践,恐怕既存理论的排斥、传统观念的抑制是社会心理方面的原因,而一种经济社会的发育还达不到有机吸纳某种理论则是社会生理机制方面的根源。
尽管用今天的观点来看,比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兰格的市场社会主义思想还不彻底、不成熟,但究其理论渊源来讲,前者正是后者理论发展的必然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