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引子:关于资源
在氏族形成之前,人类社会还处于混沌状态。那时人们赖以生存的资源基本是各种自然资源:阳光,空气,水,绿树,鲜花、各种飞禽走兽以及人类自身的体力等。人类与之发生了紧密的联系,包括吃、穿、住、行等。步入氏族社会,尤其是伴随着国家的出现,伴随着人类社会形态的成熟和发展,“资源”的内涵和外延得到了全面的扩充。除了各种各样的自然资源,还形成了各种各样的社会关系、社会权利和社会地位等社会资。后者无论形式还是内容或层次都比之前要深刻和复杂得多,而自然资源,也因人类的设计和加工,带有不同程度的人文色彩。
人类在这个地球上不是孤独的,其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必定要与特定的资源发生直接或间接的联系。离开了资源,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无从谈起。小至个人,大到民族、国家,都是如此。人类从太阳和地球那里可以得到满足个体生存以及种族维持的足够的,甚至可以说过剩的能量。但是,人的需求是无限的,相对于人的需求来说,任何资源都可能是稀缺的。资源的稀缺性是被人类自身“制造”出来的。人类不断追求更高的生活质量,而这种追求本身会遇到时间、空间和各种资源的限制,于是人们也就不断的为自己制造出了更多的难题和更大的麻烦,于是又要花力气发展自己以解决这些问题,克服这些难题。从这个意义上讲,稀缺性在人类生存的意义上可能不成其为问题,但相对人们的“过度需求”时,稀缺性的假定无疑是成立的了。
从逻辑上来说,资源的稀缺性是现代微观经济学的基本命题。资源的稀缺性所带来的种种理论与实际工作中的难题和困惑一直为学术界和实务者所关心和研究,对这一问题的探讨有各个角度和层面,本文将尝试着探讨资源的稀缺性引起的权力寻租问题。
二 资源的政府配置
对于人类来说,资源是重要的,也是稀缺的。正因为这种稀缺性,节约才成为必要,才产生了如何有效配置和利用资源这个问题。从古至今,资源有种种配置方式,如最初的“习惯”,以及后来的排队,抓阄等。在理论界,根据资源配置的主体的不同主要将其分为两种类型:
1.市场配置。即以市场为基础的资源配置方式。鼓励市场形成价格和自由交易,强调效率和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
2.政府配置。即政府发挥宏观调配的作用对资源进行配置。所采取的手段往往是管制,许可证,配额,指标,投标等。
市场配置方式是古典经济学,新古典经济学及公共选择学派等所推崇的资源配置方式。其理论假设是经济人,X理论等,强调效率优先的原则。而关于政府配置在理论界最有影响的系统性理论是凯恩斯针对1923年经济危机提出的,主要强调政府干预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并后来为越来越多的国家与政府所采用,成为其加强宏观调控的有力的理论依据。
事实上,政府的资源配置功能由来已久,自国家形成,政府建立之日其在实际中就承担着这一功能。从内容上看,政府主要从事两种资源的配置工作:
1.部分自然资源。这包括在市场配置下失灵的自然资源和准自然资源。前者指一些矿藏、水域等,不包含人为的成分;后者是指铁路、公路等经过人力加工的资源。这部分资源之所以称之为准自然资源,是因为就其实质来说还是自然资源,只是物质结构、形态以及组合方式发生了变化,例如铁路实际上还是一些自然界的物质材料。这些自然资源和准自然资源具有自然垄断、产权难以界定等特征,由于市场的缺陷难以对其进行有效配置,而拥有公共权力的政府从理论上讲,又能克服这些不足,所以理所当然承担其它们的配置功能。
2.大部分社会资源。它是在自然资源基础上形成的,主要以公共产权的形式出现。其关系比自然层面上的资源复杂得多。具体形式有使用权、许可权、配额、指标等。社会资源复杂性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其与人类行为发生了各种更直接的联系,牵涉了至少两者的利益(在现实中,往往是两方以上)。凡事与利益扯上关系便总是有无穷无尽的麻烦。本文下一部分所要重点分析的权力寻租也主要是由这部分人为制造的稀缺资源引出。
三 资源稀缺下的权力寻租
前面,我们已经得出的结论是:资源对于人类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任何一种资源都是稀缺的,政府掌握两种在市场配置下失灵的资源,即某些自然资源和社会资源的配置;这些资源在产权上表现为公共产权,下面我们将论述的权力寻租行为也是在配置这些资源的过程中形成的。
政府所履行的资源配置的功能即是对具有公共产权属性的稀缺资源进行分配。其最终涉及用何种方式将资源分配给谁的问题。人们的利益需求是有差异的,资源却是有限的。显而易见,资源分配给谁,谁就取得了某种潜在收益。由于政府对资源的分配不可能同时满足所有人的需求,往往是部分人从中获得了较多的潜在收益,另一部分人却不能获取或者甚至丧失了原来的已经获得的收益。
政府的这种资源配置过程成了一种利益分配过程,按照传统政治学所赋予政府的正义、公正的特点,通常意义上, 政府进行资源配置的目标是:
1.体现效率。将资源分配给那些能够更大效率的利用资源的地区、部门、企业等,以便实现更大的收益。同时,还有利于良性资源循环的形成,有利于资源流向增值大的地区、部门和企业,具有良好的导向功能。如中国实行的经济特区政策,划出一定区域,给予人才、物质、资金、技术以及政策等各方面的特殊待遇和支持。
2.实现公平。政府在资源配置过程中,可以运用手中的公共权力,运用一定的制度和政策,采用税收、转移支付、补贴等手段,在取得效益的前提下,兼顾弱势地区、群体的利益,防止贫富差距过大,实现社会公平,保持社会稳定。
资源是稀缺的;政府手中掌握着一定的稀缺资源;那些有需求的群体或个体在现实中的利益需求从来都不是一致的。在这样的条件下,不可避免的产生对稀缺资源有需求的群体或个体对政府手中的稀缺资源展开竞争。政府如何在这些竞争的群体或个体中分配资源呢?所有的政府官员以及一般公务员[1]在任何情况下都会严格按照公平与效率的原则去分配吗?答案是否定的。在规则具有科学、严谨、清晰、透明等特征,并且政府官员和一般公务员具有高尚的人格道德和职业道德的前提下这两个目标才能得以良好的贯彻和实现。但现实中,这两个前提是不成立的。并非每个政府官员和一般公务员都那么道德高尚,实际上,他们也是一群理性个体,也具有人性中非常自私的一面,作为个体或某个集团的内在利益需求驱使他们力图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尤其是在各种规则以及外在约束(即各种监督制约机制)存在大量漏洞的情况下(也就是寻租空间的问题,我们将在文章的第五部分进行详细的论述),他们会自觉不自觉的利用手中掌握的分配资源的权力或多或少的为自己取得合法收入之外的利益。于是,权力寻租的出现就理所当然的了。
关于寻租的概念最早是由安·奥·克鲁格在1974年在探讨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政策形成原因的论文《寻租社会的政治经济学》首次提出来提出的。该文认为,人们竞相争夺进口权,从而获取进口垄断权的租金,这种竞争活动对社会是一个损失,必须纳入分析。该论文使克鲁格成为寻租理论的鼻祖之一。其实,在所有场合,租都来源于该种要素的需要提高而供给因种种因素难于增加,从而产生的差价。这里,我们只讨论权力寻租的问题。我们知道,资源是稀缺的,人们从事谋利性的活动需要资源;其中一部分必不可少的自然、社会资源为政府所掌握,即政府的执行者:政府官员和一般公务员具有处置这部分资源的权力。但稀缺性的存在,导致资源的天然供给不足,加之制度和规则方面的原因(制度造成的寻租空间过大等,本文的第五部分进行详细论述)以及政府官员和一般公务员在道德方面的失败,权力寻租就产生了。这里,我们可以得出关于权力寻租的定义:政府官员及一般公务员依靠掌握的垄断性的强制权力,在经济活动的干预和行政管理过程中阻止供给增加,形成某种生产要素的人为供给弹性不足,造成权力个体获得非生产性利润;另一方面,个体利用合法或非法的手段获得特权以占有租金,这样就构成了设—寻租关系。需要指出的是,通行的“寻租”一说就包含了设租和寻租两个方面,所以,本文以下出现的寻租就包含了这样一个双方(设租方和寻租方)的行为。
四 权力寻租的危害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从古至今,人类谋取利益的活动包括两种:生产性活动和非生产性活动。画饼不能充饥,无论哪种谋利活动,都是基于一定的自然或社会资源,需要投入相应的人力、物力、财力以及仰仗特定的关系(例如规则、特权等社会资源)。
巴格瓦蒂(Bhagwati,1982年)提出了“直接的非生产性寻求利益活动”(Directly Unproductive Profit,简称DUP)的概念,它包括以直接非生产性活动取得利润的各种途径。这种活动可以产生收入或利益,但不直接或间接生产货物或服务,它们是消耗实际资源而没有任何产出的经济活动。寻租是一种典型的直接非生产性寻求利益的活动。如果说市场在某些方面对资源配置失灵而不得不求助于政府的话,则政府的权力寻租活动则加剧了这种失灵。某种程度上说,政府的权力寻租活动对稀缺资源的配置是毁灭性的破坏,它在原本就稀缺的资源基础上营造了另一种稀缺:权力稀缺。寻租理论将之形象的称为:“看不见的脚”踩住了“看不见的手”。在这只“看不见的脚”的作用下,原本稀缺的资源遭到了极大浪费,生产力也因此而受到阻碍,同时也产生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试将寻租的危害分析如下:
(一)权力寻租对生产力发展的阻碍。
权力寻租最大的危害是造成资源极大浪费,阻碍了生产力发展,我们可以从权力寻租造成了资源浪费,破坏了生产力的发展,以及使既得利益团体的形成及寻租的延续和扩张等三个方面论述。
1.对资源的浪费。
获得利益的方式有两种:要么投入资金、人力、物力研究新技术,开发新市场,要么向掌握公共权力的政府寻租,争取配额和许可权等,取得垄断地位,获取超额利润。前一种方式发展了生产力,促进了社会进步,而后一种方式则仅仅利用了政府手中的强制力和资源配置的功能,其间并没有生产力和新财富的产生。这好比一场赌博,赌徒们投入赌资按照一定的游戏规则在赌场中搏杀,不管搏杀进行多久,财富总量没有增加,只在各个赌徒之间进行了重新分布。
用赌博作例只是将其重新分布的特征做类比,权力寻租远比赌博更具有财富损失及浪费的特点。首先,权力寻租过程没有财富的产生,但寻租者却在这个过程中投入了相当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其次,权力寻租完成后,往往造成供给不足,给寻租者带来超额利润,造成消费者剩余被寻租及设租者剥夺,众多学者曾对此作过研究,有著名的哈伯格三角区和塔洛克方块等理论;最后,若把用于权力寻租的资源转而用于正常的生产性活动,便可以创造新的生产力和财富,这是一种机会成本的损失。布坎南在《关于寻租社会的理论》中写到:“假定一位进行革新的企业家,他不去发明一种新的商品、服务或生产过程,而是发现一种方法去说服政府确信,他应该被授予垄断权,而政府将一切潜在的进入市场者拒之门外的办法来赋予这种权力。在这一过程中没有创造价值;的确,垄断化涉及价值的纯粹损失。获得的租金反映价值从一般消费者转向受优惠的寻求租金者,以及在过程中价值的纯粹损失。”
当权力寻租所取得的效率高于从事生产的效率时,寻租就会产生,于是上述浪费就会出现。对于寻租者而言,寻租是有效率的;对于整个社会而言,却是无效的。它浪费了社会资源,使资源从生产领域转向非生产领域,减少了社会福利制约和延缓了一国经济发展,可以将之看作一个成本外化,收益内化的过程。
2、政治企业家及其对生产力的破坏。
寻租理论的独特性在于,它把政府行为作为市场经济的参与者看待,把政府干预行为本身“市场化”,从而把钱权交易问题纳入了经济学研究的范围。我们不妨做这样的分析,权力寻租的出现,从而导致社会中出现了另一种市场:“政治市场”,市场的交易双方是设租者和寻租者。其中,设租者是交易中的卖方。卖方身份是政府中的官员及一般公务员,交易的商品是卖方手中掌握的重要稀缺资源。买方则是对这些资源有需求的所有人员。该市场的一般特征是卖方市场,市场中供小于求。买方将对稀缺资源展开竞争。在这个市场中,支配市场的力量主要有卖方权力的大小、买方人数的多寡以及卖方制定的交易规则等。我们姑且把政治市场中的政府官员和一般公务员称之为政治企业家(与之对应的是自由市场中的经济企业家)。根据寻租理论中著名的鲍莫尔假说,一个社会经济企业家人数越多,经济增长就越慢。下面将通过图示来说明:
布鲁克斯和黑吉德拉(1988年)把寻租竞争和科技发明的竞争做了比较分析[2]。在上图中,横轴t为时间,纵轴Y为产出。原先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轨迹是G1。假设第一种情况:在时间T发生了一场为科技发明权而产生的科研竞赛。由于竞争者把资源用于科研,减少了生产,所以产出水平由A降低到B。但由于科技发明对生产力的推动作用,产出的增长速度从B点起加快了,沿着一条更为陡峭的轨迹G2增长。又假设第二种情况:在时点T发生的是一场寻租竞赛,且寻租者移用的资源和第一种情况中移用于科研的资源一样多。那么,虽然一开始产出的下降是一样的,但由于寻租活动白白耗费了社会的资源,并造成资源配置的扭曲降低了生产效率,所以产出增长的速度减慢了,从此沿着一条更为平缓的轨迹G3增长。由此可知,寻租竞争对社会生产力的危害是很大的。
3、既得利益团体的形成及权力寻租的延续和扩张。
布坎南将寻租分为三种层次:第一层次是寻租者向政府关于贿赂讨好以取得租金;然而由于寻租者的寻租投机活动使政府官员们享受特殊利益,又会吸引人力物力争夺主管官员的肥缺而发生第二层次的寻租竞争;如果部分或全部寻租者的超额利润形成财政收入,那么,各个社会利益团体又可能为了财政收入的分配而展开第三层次的寻租活动。因此,在这三个层次上, 一旦政府行动创造了制造出来的稀缺,寻求租金就能产生。
这三个层次的划分对基于全力的寻租也适用。这些层次的权力寻租活动连锁反应和长期作用,就会形成各种互相联系的既得利益团体,这些利益团体为维护自身利益,不断拓展寻租范围,从而形成寻租社会的自我增长机制或扩张机制。很多国家经济中存在的管制现象并不能用“市场失灵”理论来解释,却可以用利益集团对政府管制的需求来解释。而扩大的管制必将带来更大范围和更深程度的权利寻租,于是产生恶性循环。
既得利益集团的形成与分配过程是建立在牺牲大多数人利益基础上的。既得利益集团不仅会有不断扩大的趋势,而且会极力排斥新的寻租者进入,力图垄断租金,使得租金难以耗散掉。因为,对于既得利益集团而言,它是长期寻租形成的结果,有巨大的沉没成本,它不希望看到别人与之分享租金。并且,在长期的寻租过程中,它会形成一种对寻租的“路径依赖”,甚至自觉不自觉的抵制针对权力寻租的改革。例如:阻挠国家的反腐败活动。世界银行的报告曾指出:“在腐败严重的情况下取得高经济增长率的国家,或许会在将来发现自己正在付出更为高昂的代价。如对侵吞的贿赂平均而言达到10%的腐败行为听之任之,就会使人产生出一种将受贿赂提高到15%或20%的冲动。腐败能自我助长,使非法所得呈不断扩大的螺旋形,最终使发展受到影响,多年的进步被逆转。在过去对腐败听之任之地增长,随着时间的流逝,腐败变根深蒂固。因此,当政府最终决定采取行动时,就会遇到强有力的抵触。”
(二)权力寻租带来了恶劣的社会问题
权力寻租不仅会造成资源浪费,阻碍生产力发展,而且还会带来恶劣的社会问题,例如权力寻租扭曲了社会的激励机制,造成了贫富差距,造成了社会不平等,并且容易造成了政府公信力的下降和社会风气的不佳。下面进行具体阐述:
1、扭曲了社会的激励机制。
前文已经提到,寻租社会将造成稀缺资源涌入非生产领域,带来配置效率的损失。以中国的科举制度为例。众所周知,中国没有成功的从前现代时期的科学跃升到现代科学,这与中国的科举制不无关系。从形式上看,科举制作为选拔官员的一种方式无可厚非。从各种资料看,中国封建制度下当官的地位和收入都是其他职业难望其项背的。而科举又几乎成为进入官僚阶层的唯一途径。科举竞争所要求读的书,仅限于中国古典哲学和文学的部分内容,考试方法又是刻板的八股文。因此,问题的根源并不是由于中国的制度抑制了知识分子的创造力;实际的原因在于,中国的激励结构科举制使知识分子无心从事科学事业,尤其是做可控实验或对有关的自然假设进行数学化这类事情。所以,既不是儒家伦理、政治意识形态的统一,也不是科举制本身抑制了中国的天才们发起一场科学革命,真正其阻碍作用,是科举考试的课程和其激励结构。
再以印度为例。印度是一个典型的寻租社会。在印度,腐败权力已通过管制和许可证制度制度化了。几乎所有的经济活动都与排他性的腐败权相联系。从而造成了印度经济几十年来都不见起色,并且,改革困难重重。这种局面的形成有着深刻的历史根源。从甘地的国家慈父主义到后继者尼赫鲁的“社会主义”都与此息息相关。尼赫鲁的“社会主义”并没有明确的概念。在印度,这种“社会主义”意味着,国大党领导的政府应该负起印度经济发展的责任,政府是国内经济增长的首要推动力。在尼赫鲁政府的心目中,更好的政府意味着更大的政府,即政府对经济有更多的管制,可以说,这就是尼赫鲁的“社会主义信条”。大政府加上管制使政府取代了市场经济配置资源的功能,行政权取代了产权,各种寻求特权的活动(包括寻租)取代了市场竞争。
2、造成了贫富差距,造成了社会不平等。
与权力寻租相联系的是政府腐败。2003年4月10日的《南方周末》学者论坛中,社会学家孙立平教授在回答记者提问中指出,当今现实中,数额巨大的贪污腐败已经成为影响收入和财富分配格局的一个重大因素。他举例说到,在一些地方,一个掌握权力的人,无论是生病,还是生孩子结婚、父母祝寿,都可能收到可观的钱财。
3、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政府公信力的下降和社会风气的不佳。首先,权力寻租是政府对公众所让渡权力的化为私用,不具有合法性和合理性的基础;其次,权力寻租不可避免的带来政府腐败,势必在民众中造成恶劣的影响。
不可否认的是,寻租也具有积极的一面。马丁·里基茨在《寻租、企业家精神,主观主义和产权》中写道,寻租可以促进公共产权向私人产权的转变。毛寿龙先生也认为,在中国,改革过程中的腐败现象“最积极的功能”是暴露了传统计划体制的弊端,揭示了深化改革,建设市场经济的重要性和迫切性。但这些,都是具体条件下的具体现象,具有很大的特殊性,并不能改变寻租主流意义上的消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