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
伴随着经济的高速增长和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种种腐败现象也逐渐滋生蔓延起来,并且呈现出高层领导职务犯案增多、窝案、串案增多的趋势。尤其令人关注的是自1997年以来,交通厅长不断“落马”在经济犯罪领域的频繁重演,已成为一个引人注目的“厅长现象”。在已被判刑的12人中,认定涉案金额最高的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最少的3万多元。从作案时间来看,大部分犯罪事实发生在1996至2000年之间。在这些案件中,发案环节或多或少都与公路建设有关。在交通厅长“落马”的黑名单上,从四川省交通厅长刘中山,贵州省交通厅长卢万里开始,已有新疆、贵州、四川、广东、广西、湖南、河南以及今年出问题的江苏、安徽等省份的十七位厅长,占中国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近三分之一。河南省更是创下了连续三任交通厅长“前腐后继”的犯罪纪录。如此大规模的腐败在全国各行业中就交通这一家。
点击查看全文转贴于 中国论文下载中心 http://www.studa.net注:本文版权归本站所有,为黄金会员资料,只有黄金会员可以查看。
中国论文下载中心提示:您还没有登录 无法阅读全文 请先 登陆 注册 点击此处申请黄金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