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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网融合下的电信与广电比较研究

随着数字技术、光通信技术、软件技术等的发展和统一的TGP/IP协议的广泛应用.业界呈现出技术融合、市场融合、业务融合的大趋势。各种原先专门为某一特定业务而设计建设的网络之间的隔阂已经越来越不明显,以业务来分割市场的技术基础正在逐渐消失,网络正朝着融合的方向发展。“三网融合”正是潮流所趋。但是,随着技术的进步,形势的发展,“三网融合”的目的不能简单认为是电信网、计算机网和有线电视网三个网络的融合,其最终目的是为了满足不断增长的各种业务需求,最有效地利用资源,提高我国信息产业的整体水平,为国民经济信息化创造条件。

电信产业价值链及其分析

所谓电信产业价值链,是以电信运营商为核心,由网络设备供应商、网络运营商、内容服务提供商、系统集成商、终端设备生产商、专业应用开发商、软件开发商、最终用户等上中下游多个部分共同组成的一根链条,这根链条上的每一个元素紧密联系,互相作用,创造出比单一企业更大的协同效应。

下面按照由内到外的顺序分层次分析电信产业价值链的构成特点:

一、用户为中心,竞争为主的核心链

全业务经营、三网融合实现以后,能为用户提供一揽子服务的有电信运营商、由有线电视网经营者转变的内容提供商、由强大的应用开发商与局域网共同组成的新型运营商。后两者经营更侧重于体现其优势的内容与应用,所以仍叫做内容提供商、应用开发商。电信运营商与这两类“新型运营商”之间是“竞争为主”的关系。

二、以电信运营商为主导,开放合作的新业务链

首先,此层面产业链的规模将增大,内容提供商、应用开发商将如雨后春笋般地蓬勃发展。数量的增加必然带来质量的参差不齐,这无疑增大了电信运营商控制产业链的难度。其次,电信企业实现全业务经营,追求的目标将是整体效益最大化,在思考新业务合作模式时,要考虑到新业务模式与原有业务模式的相关性。

三、以电信运营商为控制点,逐步走向竞争的语音业务链

语音业务链是电信产业最早的产业链,时间最长,发展最为缓慢,为电信运营商贡献最大。语音业务的稳定发展是由语音业务的技术特点及其运营模式决定的。在电信技术进步、产业开放的大趋势推动下,语音开放也是必然;以新的技术体制打破原有的以电路交换为主的技术体制已经取得了较大的进展。

综上所述,电信产业的产业链是个复杂的系统,由各子产业链有机构成,各个子产业链有其发展的规律;子产业链良性发展的结果必然是扩大对整个电信产业链的影响,这符合在快速变革的环境下采取边缘竞争的战略。

广电产业价值链及其分析

广电产业链的主要环节包括最终用户、广电网络提供商、内容服务提供商和内容提供商、应用软件提供商、运营硬件提供商等。

与电信产业价值链相比较,广电产业价值链有如下的特点:

一、产业链结构仍不够清晰

由于广电业务起步时间晚,还没有形成一条完整的产业链,只是初步形成了一个雏形,具备了一些基本环节,直接导致了整个产业链的具体结构不够清晰,各类企业机构在产业链中的位置也不够明确。

二、还没有找到令各方满意的盈利模式

从整个广电产业链来看,包含了内容提供商、内容服务提供商、网络提供商和用户四个主要环节。因此,只有让前三个环节获利,用户受益,整个产业链才能发展起来。然而,现在的情况是,内容提供商害怕盗版泛滥影响收益,内容服务提供商害怕广告收视率降低影响收入,网络提供商认为自己是龙头老大应该拿大头,最终用户也觉得收视费用偏高。用户不接受这种服务,整个价值链的价值就无法实现。

三、主要环节力量仍然薄弱

在现有的广电价值链环节中,主要环节还仍然表现出力不从心。

首先是内容提供商。

内容是广电业务利润的源泉,然而电影、电视、互联网等内容的匮乏也是人所共知的事实,如何为广电产业链提供精彩的内容,吸引更多的用户加入到广电消费者的行列中来,是内容提供商所面临的最大挑战。

其次是内容服务提供商。

对于原有广电内容服务提供商来讲,不仅要求内容服务提供商具有较强的互联网内容运营能力,还要求其具有较强的传统电视内容运营能力。如何在相互竞争的情况下相互帮助,相互提高,为用户提供安全、合法、差异化、个性化的内容,是其面临的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再次是网络提供商。

相对于电信网络提供商来讲,广电网络提供商面临的问题更为严峻。一方面,目前的有线电视网络还都是单向的HFC网络,需要进行双向改造,这需要大量的投入。另一方面,广电网地方割据、互不连通的局面几乎无法打破,根本无法形成全程全网。

四、已有环节间合作不畅

在广电产业链中,内容服务提供商需要从整个产业链的源头——内容提供商那里获得内容才能通过网络提供商的网络为用户提供服务。但是到目前为止,内容服务提供商与其上游环节——内容提供商之间的合作并不愉快。这是由于对于制片公司来讲,DVD销售和出租业务为制片公司带来的收入远远高于票房收入,并且视频点播业务可能会严重影响到DVD销售和出租业务收入,因此大多数制片公司仅仅同意有限的视频内容进入视频点播渠道。这也是三十年前HBO公司就提出了视频点播的概念,而直到现在它还不得不完全自己制作内容节目的原因。然而,对于内容服务提供商来讲,也同样担心其自身的盈利问题,也就是他们的广告收入。

电信广电产业价值链比较研究

信息产业视角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规定:“本条例所称电信,是指利用有线、无线的电磁系统或者光电系统,传送、发射或者接收语音、文字、数据、图像以及其他任何形式信息的活动”。

根据这一规定,广电网络的所有传输形式都应当属于电信业范畴。事实上,广电和电信运营商所从事的业务活动,从技术角度看的确是相同或相近的,两者是竞争对手。

比较广电和电信部门的情况可以发现,随着技术的进步,电信与广电已相互渗透到不可明确分割的程度。除基础业务由于政策的原因划分比较明确外,增值业务已基本重叠,特别是互联网业务和租线业务,只是技术方式可能不同,提供的服务是完全相同的。

网络结构比较

国家、省级广电干线网为光缆环型网,全部为2.5Gbps的SDH数字传输;市一县干线网为光缆环、链结合网,大部分用SDH数字传输,少部分为1550模拟光传输;市、县分配网大多数为光缆电缆混合网(HFc),基本上为450-750MHz模拟传输入户。由于分配网是有源网络结构,共享带宽,因此安全性较低;以单向传输为主,是天然的单向宽带网络。

电信的干线网和本地网全部为光缆环型网,全部为2.5Gbps及以上的SDH数字传输;接入网分有线、无线两

种形式,有线采用双绞线入户,无线大多采用蜂窝式结构;由于有线接入网是无源网络结构,用户独享带宽,因此安全性很高;是天然的双向窄带网络。

根据上述分析,广电网络和通信网络从干线、支干线来讲,没什么区别,SDH是通信行业典型的数字传输标准设备,主要区别在分配网(通信行业叫接入网)。HFC分配网是有线电视专有的一种传输方式。

业务领域比较

下面将以电信力推的IPTV与广电产业全力倡导的数字电视这两个形式相同,实质相异的业务为例,借以分析两个产业链的异同。

一、技术体系

IPTV系统又叫交互电视,它的系统结构主要包括流媒体服务、节目采编、存储及认证计费等子系统,主要存储及传送的内容是以MP-4为编码核心的流媒体文件,基于IP网络传输,用户终端可以是IP机顶盒+电视机,也可以是PC。

有线数字电视的广播网采取的是HFC网络体系,与传统的模拟有线电视网络体系架构相同。有线数字电视VOD系统主要包括VOD服务、节目采编、存储及认证计费系统,主要存储及传送的内容是MP-2 TS流,采用IPOVER DWDM技术。用户终端是数字机顶盒+电视机。

二、业务内容

IPTV有很灵活的交互特性,因为具有IP网的对称交互先天优势,可以非常灵活地实现电子菜单、节目预约、实时快进、快退、终端账号及计费管理、节目编排等多种功能。

有线数字电视采用广播方式,如果要实现视频点播必须将原来的HFC广播网络进行双向改造。一般情况下,只开通有关生活资讯的交互频道。

三、主要优势

IPTV的主要卖点是交互及Inter网内业务的扩充。数字电视的卖点主要为高清的图像质量。

四、用户群

两者的市场用户群都是家庭用户,只是一个依托宽带,一个依托有线,给用户带来的利益类似。

五、发展前景

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会出现两者并存的状况。发展数字电视是国家早就计划的政策,IPTV是在众多的电视节目中增加一个节目频道,并不代替有线数字电视。从信息产业发展角度看,IPTV还是三网合一的最大切入点。

结语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以及我国信息产业的发展趋势,电信网、因特网、有线电视网的三网融合已成必然趋势。在这样的趋势下,电信与广电产业价值链的融合也必然随之而实现。电信与广电之间应该摒弃成见,相互吸收先进成果,方能真正推动我国的信息产业与文化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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