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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流动人口工资收入影响因素中的性别差异

【内容提要】本文利用厦门市流动人口系列抽样调查数据,通过建立一个多元回归模型来分析流动人口工资收入差异的主要影响因素。结果显示,流动人口的工资收入与性别、受教育程度、原工资收入和在厦滞留时间相关,与年龄、婚姻状况和在外打工年数无关。对流动人口工资收入的重要影响因素性别单独进行分析,考察性别如何作用受教育程度等因素对流动妇女工资收入产生进一步的影响,从而得出提高妇女受教育水平是解决收入性别差异的关键。

【摘 要 题】实证研究

【英文摘要】This essay analyses the principal factors affecting the difference in wage earnings of the floating population in Xiamen City through utilizing the data from a series sample survey and establishing a multivariate regression model. The result shows that the wage earnings of the floating population are related to their gender, educational level, former wage income and length of stay in Xiamen, but unrelated to their age, marital status and length of time working away from home. The essay makes a separate analysis of gender as an important factor affecting the wage earnings of the floating population and explores how gender impacts one‘ s educational level and other factors and how those factors further affect the wage earnings of migrant women, with the conclusion that improvement of women‘ s educational level is the key to resolving gender difference in wage earnings.

【关 键 词】流动妇女/工资收入/性别差异

migrant women/wage earnings/gender difference

【正 文】

一、前言

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越来越多的女性走出家门,被大规模地吸纳进蓝领职业以及服务性行业,其中有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农村流动妇女。工业经济时代的农村女性由于参加社会生产活动,从事有偿报酬,在经济上不再像以前一样依赖于男性。通过在家庭以外自己赚钱得到应有的地位为途径,她们获得了一定权力,有助于在家庭里摆脱受压迫的地位。据新近的女性主义分析,这是公共父权制削弱了私人父权制对妇女生活的控制,是工业化的经济动力与现存与家庭和国家中的父权制体系之间的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的结果。

在现代中国,流动妇女从私人父权制的坚固堡垒——农村家庭中走向国家和经济生活领域的公共父权制,会面临怎样的境地?流动人口中,就业的性别隔离状况如何?莱斯金(Reskin, 1988)认为,不论是妇女在政策上取得了什么样的胜利成果,男性精英都会重塑资源分配的规则,使妇女相对来说总是处于失利的一方。[1] (P325)流动人口的性别收入差异如何?是否如莱斯金所说,整体上流动妇女的工薪工作的收入补偿要少于男性?

本文主要对厦门市流动人口工资收入影响因素进行多元回归研究。研究的结果显示:在其他因素相同的情况下,农村流动人口工资差异可以用性别、原工资收入、受教育年数以及目前工作上的年数等因素来解释,年龄、婚姻状况和从事非农工作年数对其工资没有显著影响。分析表明,决定农村流动人口收入的显著因素是性别和原工资收入状况。

二、样本特征简介

样本来自近几年在福建省厦门市举行的流动人口系列抽样调查(2002年厦门市流动儿童健康和教育状况抽样调查和2003年厦门市流动人口婚姻家庭状况抽样调查)。前一次调查采取分层随机等距的抽样方法,对被抽取的样本进行问卷调查,有效问卷共940份。后一次流动人口婚姻家庭状况也采取入户问卷调查形式,调查范围包括厦门市私营企业、学校、工地、饭店等各行各业的外来人口,总共有491个样本,有效问卷为487份。厦门市位于福建省东部沿海城市,经济较发达,大体可以反映我国东部沿海城市的流动人口状况。

本文分析利用的是那些拥有工资收入的人,两次调查中,总共有1130个符合本文研究要求的样本。其中流动妇女有效样本个数为672个,占59.5%;流动男性人口样本个数为458个,占40.5%。表1给出了这些农村流动人口总体样本的基本特征,下面我们逐一分析。

表1 总体样本特征(1130个样本)

最小值  最大值   均值   标准差  方差

现期工资(元)   <500  >3000   500-800  2.25  5.07

年龄(岁)     14    79     30     5.45  29.7

受教育程度    文盲   研究生   初中    0.93  0.86

打工年数(年)   0    26     7.4    4.69  22.02

原工资收入(元)  0    >3000   500-800  1.77  3.13

厦门滞留时间(年) 0    24     5.93    4.3   18.52

1. 流动人口的人口特征

在这次调查的样本中,他们年龄在14-79岁之间,平均年龄为30岁,男性平均年龄为31岁,女性为30岁。流动人口不论男性还是女性主要年龄段均为20-35岁,分别为各自总人数的77.3%和84.3%。这与全国各地流动人口的年龄段相吻合,如据珠海市、广州市的抽样调查,流动人口也主要为年龄在16-35岁和18-35岁之间的青壮年。(见图1)

性别结构对流动人口的构成有一定的影响。不同行业对性别不同的劳动力要求也有所不同。据广东省公安厅1996年统计,在1101万流动人口中,男女比例分别为569万和532万,男性高于女性,而据1998年上半年的统计,男女分别上升为575.3万和578.5万,女性高于男性,总体上两性差别不大。但实际上有的地方因行业和工种的不同,使用性别不同的劳动力却有着诸多差别。这次调查中,59.5%为女性,40.5%为男性,性别比同广东省及全国大部分流入地区情况相差不大。

中国社科院社会学所谭深认为,从外出类型上看,未婚者与已婚者的差别是很大的:未婚男女的外出基本上属于个人的自主性流动,而一旦结婚成家,男外女内、男主女辅的性别分工就立刻鲜明起来,结婚成家带来的责任感鼓励了男性的外出,但却是女性外出的制约因素。即使夫妻同出,往往是丈夫先出,然后回来接妻子,形成妻子的从属性流动。婚姻状况是否会加剧性别对工资收入的影响,与工资收入存在某种相关性呢?

2. 流动人口的文化特征

文化素质、受教育程度是构成流动人口工资收入的重要影响因素。文化层次的高低是衡量不同群体类型流动人口素质的主要标志之一。样本中有研究生学历,也有文盲,主要为小学和初中、高中文化程度,所占比重依次为25%、44.2%和20.4%,而大学以上学历和高中分别占4.2%、6.2%。这说明调查对象绝大部分属于中低层次文化程度。调查中文盲、半文盲人数较少,这也与我国农村的教育普及程度相一致。

3. 流动人口的工作经验

样本中流动人口在外打工时间最长为26年,平均在外打工时间7年以上。在厦门滞留时间即表中“厦门年数”有些长达24年,平均滞留时间近6年。流动人口中有个别原工作工资收入(即前期工资)高达4000元。打工时间、厦门滞留时间可以作为反映工作经验的变量,前期工资可以反映出流动人员的工作经验。

当然,实际生活中影响个人工资高低的因素很多,如行业、劳动熟练程度、职务以及国家随机增资政策等。但由于本次调查农村流动人口多从事建筑业、加工业、环卫一些“脏、重、累”等工资低的行业,因此这里未将工种作为一个独立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

厦门市近几年的流动人口的月平均工资收入为500-800元,工资最高的为5000元,而最低的才300元,如此之大的收入差距是如何产生的呢?从表1中可看出工资高的人所受的教育年数要远远高于工资低的人,从事工作的年数也长于工资低的人。虽然我国长期实行的男女平等的社会政策,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特别是决策者形成了“社会发展自然带来妇女发展”的思维定势,会不会忽视发展可能带来的扩大差别、剥夺脆弱群体发展机会的负面作用?如果这样,在提高妇女地位的同时将不可避免会形成新的“性别盲点”。那么是否性别会对农村流动人口的工资收入产生影响?影响有多大?在后面的两部分中,我们将通过多元计量分析来具体解释这个问题。

三、流动人口工资的决定因素

我们下面建立一个多元回归模型来看看流动人口现期工资收入与年龄、性别、婚姻状况、受教育程度、打工时间、在厦门滞留时间、原工资收入等变量间的关系。回归的因变量是流动人口现期工资;自变量分成人口特征、文化特征和工作经验等三组。人口特征包括年龄、性别(男性=1,女性=0)和婚姻状况(结婚=1,单身=0)。文化特征为受教育程度(文盲、半文盲=0,小学文化程度=1,初中文化程度=2,高中及中专文化程度=3,大学文化程度=4)。工作经验包括在外打工年数、在厦门滞留年数和原工资收入。

我们共进行了两次回归。第一次是用Backward对全部因变量回归,结果见表2。第二次是对性别、受教育程度、在厦门滞留时间和原工资收入几个显著性因素进行回归,结果见表3。

表2 流动人口工资收入Backward法多元回归结果

未标准化的      标准化系数  t  显著性水平

系数估计值       估计值

模型        参数   标准误   Beta

常数      0.219   0.344        0.637  0.524

性别      1.320   0.120   0.288  11.000  0.000

年龄      0.01   0.012   0.021   0.719  0.472

1  婚姻状况   -0.284   0.215   -0.038  -1.318  0.188

受教育程度   0.710   0.061   0.293  11.569  0.000

打工年数   -0.013   0.017   -0.028  -0.787  0.432

原工资收入   0.319   0.033   0.250   9.786  0.000

在厦年数    0.089   0.019   0.170   4.813  0.000

常数      0.394   0.243        1.623  0.105

性别      1.336   0.118   0.291  11.328  0.000

婚姻状况   -0.214   0.192   -0.029  -1.114  0.266

2  受教育程度   0.708   0.061   0.292  11.550  0.000

打工年数   -0.013   0.017   -0.026  -0.747  0.455

原工资收入   .320   0.033   0.252   9.851  0.000

在厦年数    0.090   0.018   0.173   4.904  0.000

常数      0.385   0.242        1.588  0.113

性别      1.326   0.117   0.289  11.316  0.000

3  婚姻状况   -0.232   0.190   -0.031  -1.218  0.224

受教育程度   0.710   0.061   0.293  11.581  0.000

原工资收入   0.317   0.032   0.249   9.855  0.000

在厦年数    0.081   0.013   0.154   6.078  0.000

常数      0.170   0.167        1.023  0.306

性别      1.345   0.116   0.293  11.574  0.000

4  受教育程度   0.721   0.061   0.297  11.898  0.000

原工资收入   0.317   0.032   0.249   9.878  0.000

在厦年数    0.077   0.013   0.146   5.964  0.000

表3 对显著性因素的回归结果

未标准化的系数  标准化系数

估计值      估计值    t   显著性水平

参数  标准误    Beta

常数   0.170  0.167         1.023   0.306

性别   1.345  0.116    0.293   11.574   0.000

模型  受教育程度  0.721  0.061    0.297   11.898   0.000

原工资收入  0.317  0.032    0.249   9.878   0.000

在厦年数  0.07667 0.013    0.146   5.964   0.000

在对全部因素的回归中,有几个有意义的结果值得我们注意。首先,受教育程度和工作经验中的“原工资收入、在厦年数”高度显著,说明所受教育程度与工作经验都可以增加流动人口的工资水平。这就说明流动人口虽然大部分从事体力工作或简单脑力工作,但其工作收入仍要求有一定文化水平,与工资收入成正比。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对流动人口知识水平要求必然还将继续提高。

其次,从表2中可以看出,在人口特征中,只有“性别”对流动人口的工资会产生影响,而“年龄、婚姻状况”与流动人口的工资的相关关系不强。因此可以认为,虽然随着流动人口的年龄增长,体力会逐渐减退,但工作经验、生活阅历的增长可以弥补其影响。另外人们也许会认为婚姻有助于个人的成长与发展,但模型显示它并不能给流动人口的工资收入带来显著变化。

第三,出乎意外的是,“打工时间”的长短对流动人口的工资收入影响不大,反而是在流入地滞留时间的长短与工资收入有明显的相关性。不过打工时间不能影响流动人口的工资水平,同“年龄”不能影响工资水平倒似乎保持了一致。对于流动人口来说,与其辍学外出打工赚钱,不如多读些书,提高受教育水平。模型回归结果表明靠延长打工时间获得的工作经验的想法是错误的。

从表3我们可以看出,第一,性别与农村流动人口工资收入相关性很强。同等程度下,男性比女性的平均工资要高一个档次,近400元。排除男女体力上的差异,如此大的差距似乎说明劳动力市场还没有完全达到性别平等。关于性别对流动人口工资收入的影响,我们将在下一部分详细阐述。

第二,教育水平与现期工资相关程度也很强。平均而言,受教育程度每提高一个层次,工资水平就上升200多元,也就是说,同等条件下,小学文化程度的流动人员工资收入要比文盲、半文盲的流动人员工资收入要高200多元;而初中文化程度的流动人员工资收入又比小学文化程度的流动人员工资收入要高200多元,其它依次类推。随着社会的进步,对教育程度的要求应越来越高。因此,农村流动人口要获得更高的工资报酬,就应不断提高自己的教育水平,重视子女的教育。

第三,原工资收入与现期工资正相关。虽然原工资收入不能直接决定一个人的工作能力,可能的解释是,它可以传达一个人的工作能力方面的信息。一般来说,流动人员若原工资收入高,工作能力必然较强,现期工资收入也不会低。

第四,在厦门滞留时间也与工资收入成正比。在厦门多滞留1年,可以增加流动人口工资23元左右。在劳动力输入地滞留时间越长,越有助于流动人口提高在当地的适应能力,获得语言优势,更加融入当地社会,人际关系也会处于相对优越的地位。

农村流动人口工资收入存在显著差异,其差异可以由性别、受教育程度、原工资收入以及在厦滞留时间所解释。决定农村流动人口工资收入的主要因素是性别和受教育程度,尤其是性别对农村流动人口工资的影响巨大。相比之下,除了性别外,受教育程度最重要,其次是工作能力,最后是在流入地的滞留时间。受教育程度的提高可以弥补由于工作能力方面缺陷带来的工资损失。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多接受2、3年教育的工资可以相当于在厦门多滞留10年的工资。而年龄、婚姻状况则对农村流动人口工资收入影响不大。

这些结论说明,农村流动人口工资收入状况明显有利于受过高等教育的年轻男子。工资收入与教育水平和工作经验相关这一结论表明,流入地看重流动人口的知识和能力积累。流动人口之所以被当地接纳,在于其经济价值,流入地也应按市场经济运作,给予他们相应的工资报酬。

四、工资收入中的性别差异

我们将结合多元回归的结果,从教育程度、工作能力和流入地滞留时间三方面来具体分析流动人口工资收入中的性别差异。

首先来看看流动人口的教育程度方面的性别差异。表4显示,文盲、半文盲的女性流动人口占女性流动人口总数的8.5%,而男性接近2.8%;女性中受教育水平为小学、初中占绝大多数为女性流动人口总数的73.5%,男性中绝大部分人受教育水平为初中、高中,占男性流动人口总数的73.6%;由于59.5%的样本为女性,所以大学文化程度的女性绝对数量比男性多1个,但从百分比的相对数来看,女性比男性少近两个百分点。因此,总体上来说女性流动人口的受教育水平要比男性流动人口低于一个层次。

表4 不同性别流动人口教育程度状况

女性      男性       总人数 百分比

受教育程度   人数 百分比 人数  百分比

文盲、半文盲   57  8.5   13   2.8   70   6.2

小学      198  29.5   85   18.6  283   25.0

初中      296  44.0  203   44.3  499   44.2

高中       97  14.4  134   29.3  231   20.4

大学       24  3.6   23   5.0   47   4.2

总数      672  100  458  100.0  1130  100.0

我们再来讨论一下不同性别流动人口的原工资收入状况。从表5中可以看到,少于500元工资收入的女性流动人口不论是绝对数还是相对数都远远多于男性流动人口,达到57.3%。男性流动人口的工资收入相对较分散,虽然低于500元的也占男性流动人口总数的42.4%,但工资收入为500-800元、800-1100元之间的有23.1%和18.3%,比女性流动人口要多。中、高工资段的流动人口,不论是男性还是女性,普遍偏少,这可以从流动人口的受教育程度、素质培养等条件限制中得到解释。

表5 不同性别流动人口原工资收入状况

女性     男性        总人数 百分比

原工资收入  人数  百分比 人数 百分比

少于500元   452  67.3  194  42.4   646  57.2

500-800元   121   18  106  23.1   227  20.1

800-1100元   53  7.9   84  18.3   137  12.1

1100-1400元   9  1.3   24   5.2    33   2.9

1400-1700元   5  0.7   21   4.6    26   2.3

1700-2000元  14  2.1   8   1.7    22   1.9

2000元以上   18  2.7   21   4.6    39   3.5

接下来看看在厦门市滞留时间长短会对男、女性流动人口造成什么样的影响。很显然,流动人口工资收入在流入地滞留时间方面的性别差异不大。(见表6)不过在滞留10年以上的时间段里,男性流动人口的百分比要大于女性。我们可以理解为,流动人口多以夫妻共同流动以家庭的状态待在流入地,而且这种状况与滞留时间成正比。从这里看,滞留时间对不同性别流动人口工资收入差异的解释力度不大。

表6 不同性别流动人口在厦门滞留时间状况

女性     男性

厦门年数                   总人数 百分比

人数  百分比 人数  百分比

1年内    50   7.4   29   6.4   79   7.0

1-3年    173  25.8  120   26.1  293   25.9

3-5年    150  22.30  93   20.4  243   21.5

5-10年   227  33.8  153   33.3  380   33.6

10年以上   72  10.7   63   13.8  135   12.0

平均(年)    5.55      6.49      5.93

将表5与表7进行对比,就能发现流动人口从流动中是获益的。工资收入不论男性还是女性均有大幅度的改善,尤其是男性流动人口少于500元的百分比由42.4%飞速下降至9%。相比之下,女性流动人口少于500元的百分比下降幅度仅为11.6%。而且男性流动人口的工资收入上涨幅度远远大于女性流动人口,男性流动人口工资收入500-800元段的百分比变化不明显,800-1100元段的百分比上涨尤其突出,由18.3%变为30.6%,其它各工资段男性流动人口百分比均有小幅度上升。女性流动人口的工资收入状况相形见绌,大部分工资收入上涨集中于500-800元段,虽然其它工资段百分比也有一定程度的上升,但增长幅度均小于男性流动人口。总体上说,女性流动人口的工资收入集中于800元以下,占其总数的76.8%,而男性流动人口的工资收入则位于500-1400之间,比例为66.2%。这样看来,流动能使女性流动人口获利,但不是最大获益者。比较而言,她们的整体状况相对下降。因此女性流动人口处于贫困状况的概率要远远高于男性流动人口。

表7 流动人口不同性别现工资收入状况

女性     男性        总人数 百分比

现工资收入  人数  百分比 人数 百分比

少于500元   374  55.7  41   9   416   36.8

500-800元   142  21.1  107  23.4  249   22.0

800-1100元   72  10.7  140  30.6  212   18.8

1100-1400元   22  3.3   56  12.2   78   6.9

1400-1700元   17  2.5   34   7.4   51   4.5

1700-2000元   13  1.9   24   5.2   37   3.2

2000元以上   32  4.8   56  12.2   88   7.8

最后让我们对将流动人口工资收入纳入性别因素为解释变量的回归结果与未纳入性别因素的回归结果进行比较,即表8。很明显,有性别解释变量的拟合优度更好。性别对工资收入的影响相当于教育程度提高两个层次,也就是说,如果一名文盲、半文盲男性流动人口的工资收入一般情况下与一名初中文化程度女性流动人口的工资收入相当,而一名初中文化程度的男性流动人口的工资收入会达到一名大学文化程度的女性流动人口的工资收入水平。

表8 流动人口工资收入有无性别因素的多元回归结果比较解释变量

模型1         模型2

回归系数  标准化系数 回归系数 标准化系数

性别     1.345    0.293

0.85    0.35

受教育程度  0.721    0.297

0.394   0.309

原工资收入  0.317    0.249

在厦年数  0.07667    0.146   0.09918   0.189

AdjR[2]      0.347

151.188         0.27

F值        1.954         140.357

DW值                    1.767

五、结语

流动人口工资收入的性别差异是两性不平等在工作报酬上的反映。目前,两性不平等状况在我国甚至全球普遍存在。如我们前面分析的流动人口男女两性受教育程度不同,就与两性受教育机会的不平等密不可分。前者是果,后者就是因。男性工资水平明显高于女性工资水平。虽然我国在工资分配上实行“同工同酬”,不同的工作的确也存在不同的性别要求,而且流动人口大多从事体力活,男性流动人口具有先天的生理优势,但也不能完全排除“挑选性歧视”。受教育机会的两性不平等加剧了这种工作机会上的两性不平等,从而带来一定的工作报酬不平等。在已经制度化的职业分层上,流动妇女同其他女性一样处于不利的位置上。正如莱斯金(Reskin, 1988)所预言的,不论是妇女在政策上取得了什么样的胜利成果,男性精英都会重塑资源分配的规则,使妇女相对来说总是处于失利的一方。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婚姻家庭关系的变化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流动人口的流动也慢慢在农村扩散开。现代爱情婚姻模式已经被人们认可,家庭轴心在向夫妻平等的生活模式转变,家庭规模变小,越来越多的农村妇女有时间和精力从事社会生产活动。然而经济上刚刚获得独立的流动妇女,在职业进入、工作性质、工资收入和工作评价等方面遇到明显性别差别和性别等级化。这些将给她们带来社会资源利用的不平等,使她们对社会发展的贡献在很大程度上被忽视,而且还有可能出现经济发展而女性社会地位下降的局面。如上一部分我们就说到改换工作,反而使流动妇女整体状况变坏的情形。这些不平等状况会对流动妇女的整体发展起着负面作用,鼓励她们从经济上更加依赖男性,从思想上更加接受女性的从属地位,最终促使她们接受采用其他手段来获取社会资源的倾向,带来不良的社会影响。

已有相当多的研究表明,男女两性认知能力上的差异是由于社会、文化因素的影响而造成的。即使真的有性别差别存在,量也是很小的,很容易被个体差异或没有控制的其他因素所掩盖。在中国,男尊女卑的观念经过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已渗透、融化在社会生活、社会习俗的方方面面,积淀在社会文化心理结构之中,影响着人们的生活、行为和心理。随着社会发展,越来越多的女性受教育程度越来越高,走出家庭,成为职业女性,男女交往机会越来越多,都可能导致男女之间性格的“对流”,从而缩小两性个性人格上的差异,改变人们的性别观念和社会期待,流动妇女也能获得它带来的外溢效应。显然,改善流动妇女地位,需提高包含流动妇女在内的所有女性教育水平,提高女性在整个社会的地位。

总的来说,流动妇女走出农村,走出家庭,参与社会劳动,这是一个良好的开始。流动妇女的职业生活,明晰的个人收入,促使她们的社会地位、社会心理、家庭地位发生相应变化。它可以充分开发利用社会人力资源,为流动妇女的自立创造条件,更好地展示人类社会在工业化进程中农村女性群体的新形象。农村妇女的真正解放是对我们这个社会进步发展的最好证明。

【参考文献】

[1]凯瑟琳·W·德. 全球视角:妇女、家庭与公共政策[M]. 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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