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漫长的中国传统中,农民的土地观念一直是处于一种不断深化、凝固的状态,这是有其社会经济基础的。近代以来中国社会出于转型过程中,农民的土地观念开始逐步瓦解,传统中国赖以维持的社会经济基础遭到破坏。但是农民的土地要求这个时候反而达到了高潮,集中表现为土改中的集体分地。然而高潮也正是转化的时候,接之而来的合作化、集体化运动,农民土地集体化,土地开始远离农民的自我观念之中。到了当代,工业化带来的工农差异以及市场经济冲击,农民中的土地观念已经失去了神圣性的一面,不再是农民的生命之根,而纯粹是一个中生活维续的工具,货币成为了农民所追求的根本目的。然而,土地不仅仅是土地,在土地之上附着有种种的乡土意义,这是货币所不能提供的。当代农民的精神世界在土地观念瓦解下正处于一种困惑、彷徨的境地,无止境的消费主义根本不可能提供土地所带给农民的稳定意义。 关键词:土地观念 集体化 瓦解 靠种地谋生的人才明白泥土的可贵。城里人可以用土气来藐视乡下人,但是乡下“土”是他们的命根。 费孝通《乡土中国》 城乡之间的实际差异,使得村中受过教育的年轻一代普遍存在着脱离土地的强烈冲动……他们实在不愿回到自己的土地上,像他们父辈一样生活。 曹锦清、张乐天、陈中亚《当代浙北乡村的社会文化变迁》 一、前言 “我不知道这么好的土地盖厂房大楼干吗,以后要是没饭吃,还能回去种地么”,f村一80多岁的老人说; “土地是国家的,我又不能做主,大队卖了,分点钱也不错”,f村一50岁左右的中年人; “我不关心土地卖不卖,我想知道我能不能分到钱”,f村一20左右的在外就读大学的青年。 有人说不理解20世纪中国土地的变革就不能理解整个20世纪中国的社会变迁。城哉斯言,或许正因为如此,20世纪的众多学者尤其关注中国的土地制度,在他们看来只有把握了中国的土地制度才能理解中国的革命,才能了解20世纪末中国的巨变。于是土地成为了他们关注的焦点,有些学者从历史的角度探讨了中国土地制度的变革,从中看到了现行土地制度的历史痕迹,有些学者则亲自进入农村社区,实地考察实际中的土地制度安排。在他们的研究中都承认了这样一个事实,中国传统社会的土地制度是一种名义上宣称的土地国有,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但实质上这种土地国有制度在8世纪中叶以后就已经失去了实际意义,随着均田制的废除,在民间土地已经可以自由买卖,也就是土地的私有化,中国的土地私有是非常之早,这种私有性质鼓励了民间对土地的占有、兼并,成为中国又一“早熟”现象。在西欧土地私有是伴随着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直到17,18世纪才承认土地所有权归个人所有,在此之前西欧盛行的是领主制,农民在领主的土地范围内耕作。 当新世纪的曙光刚刚照亮之时,中国的土地问题又成为了学界争论的热点。私有抑或国有,私了又公,公了又私,中国的土地还是遵循着这种千年反复的主题,这个主题到现在也成为了学者们划分门类的基础之一,土地已经超出了土地本身,带来的世纪难题尤其让人难受,私说私的理,公说公的理,仿佛是已经很难走到一块了。在实践的土地纠纷中,由于法律含义的含糊性,也造成了学者们研究的困惑。(于建嵘,2003;张静,2006)其实在实践的事件中或者对农民的调查中,我们完全可以得出这样一种结论,土地是国家所有的,至于法律上明确规定的“集体所有”只是一个象征式的意义,农民其实什么都很明白,在他们看来无论是自己的承包使用权或者集体所有权在面对国家时都要让步,“集体在合法的范围内,仅仅是国家意志的贯彻者和执行者。它至多只是占有着经济资源,并且常常无力抑制国家对这种集体占有权的侵入”(周其仁,1996), 我们只有在了解了这一点的基础上才有可能对失地农民的意念、行动做出合理的解释。 其实农民的观念并没有学者们的忧虑,卖了就卖了,套用一句他们自己的话就是“我做不了主”,仿佛土地已经不是他们的了(法律上确实规定个体农民没有实际的土地所有权,但国家又规定了他们有长期的土地使用权),也不再是他们的“根”。失去了根的农民又是怎样生存的?在西方转型时期,很简单或者进城成为无产阶级,或者就成为流民,被政府转迁至殖民地。当代中国失去土地以后的农民既不能成为工人阶级中的一员,也不会成为无家可宿的流民,因为他们还有自己的房子(农村的房子在法律上严格规定不能买卖的,但事实上在某些地区宅基地已经开始流转),在当下的中国语境中,对他们的身份有一个特殊的称谓,被称之为农民工。 按照传统的观念,土地无疑是中国农民的命根,“天地君亲师”土地是排在第二位的,在中国人的观念中,“天”具有一种宿命论的色彩,什么事情都可以把之归结为天,项羽打了败仗,就昂天长叹“天亡我,非用兵之罪也”,因此历代王朝更替也用天命来做说明,好像缺了这一条,这个朝代就不是合法的。所以天一旦被滥用了,容易入玄,带有神秘色彩,也正因为如此一般情况下老百姓很少去碰这个,反而有时候常常发泄对上天的不满。土地则不然,土地是实实在在的,而且是他们每天打交道的对象,几千年积累下来的精耕细作,土地早已融化成他们生命中的一部分,用费老的话讲就是“半身插入了土里”,任你拔也拔不出来了(费孝通,1998)。传统社会看重土地是与生俱来的一种直感,生活于传统社会的人把土地看的比什么都重要,一旦迫于生计不得不出卖土地的时候,也是他们为最痛苦的时候,因为土地是他们从父辈手中继承的传家之宝,如果没有守住土地,让土地从自己的手中丢失了,他们一生都会生活在自我谴责之中,他们死去后无法面对自己的祖先。而当通过自己的汗水购得一份土地的时候也是他们最为自豪荣耀的事情,他们感到自己为家庭、祖先争光了。 尽管土地在传统社会中被人们如此看重,我们仍然可以看到每个王朝尤其是在到它没落的时候出现的大量土地兼并现象,以至于大量小农成为佃农、雇农,还有的就成为无家可归的流民。翻阅中国的历史书籍,这几乎是每个王朝没落时候的典型特征。为什么会造成这种现象呢?主要是因为地主豪绅在专制王朝衰弱的时候已经无法受到中央集权力量的束缚,可以自由的在地方强取豪夺,成为大地主、大庄园主。其次,每个王朝新建的时候都会采取休养生息的政策安抚百姓,如减免役税、保留他们在战乱时期获得土地,一段时期的修养,逐渐造成了后来人口的膨胀,人口逐渐增加了,而耕地却日益紧张,最终出现了大量的无地农民成为政局不稳的最重要的因素。王朝专制时代的土地兼并是不可避免的,因为我们从春秋时期原来的土地国有制已经名存实亡,在私下里土地已经可以自由买卖。因此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名义上仍然宣称“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而实质上,在民间,土地可以自由买卖,按照契约成为土地的所有者。在现实的生活中不可避免的就会产生兼并,因为天有不祥之年,人有生老病死,这些都会促成土地的兼并。而一旦产生土地兼并,失地农民就产生了,在中国历史上,失地农民的情况也是异常复杂的,有的会成为佃农,有时候还会永久持有土地的租佃权,就是拥有田面了。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