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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问题的核心----农民收入

2003年伊始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从我国的未来发展看,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最繁重、最艰巨的任务在农村,没有农民的小康就没有全国人民的小康,没有农村的现代化就没有国家的现代化。”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农业生产组织形式和管理体制的变革,农村面貌有很大的改变,农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然而,小康社会根本标志是人均GDP不低于3000美元、以及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在8000元以上。目前,我们与这类指标还有相当距离,尤其从1997年开始农民收入增幅下降这一态势,已成为我国经济运行中值得关注的重要问题。三农在国民经济中处于战略性地位,然而,三农却成了国民经济中一扇软肋。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问题,而农民问题的核心则是收入问题。应千方百计从增加农民收入入手来解决三农问题,这不仅关系到农业和农村的发展和稳定,更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国家战略目标的实现。

(一)目前我国的农民收入状况

1996年农民人均纯收入比上年增长9%,而1997年开始便急转直下逐年回落:1997~2000年,农民纯收入分别同比增长4.6、4.3、4.0、2.1个百分点,但增幅却分别同比下降4.4、0.3、0.3、1.9个百分点,这5年降幅总共6.9个百分点。由于农业的产业特点,农村达到小康水平比城镇要困难得多。统计资料显示,在全部居民储蓄中,城乡比例为8:2。2000年城乡消费比值约为3:1,9亿农民的消费额仅占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38%。1997年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为5160元和2090元,比率为2.47:1,到2000年这组数字为6280元和2253元,比率扩大到2.78:1。不仅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农民负担也十分沉重,仅税收一项农民支付的平均额就相当于城镇居民的9倍,若加上名目繁多的收费,则相当于城镇居民的30倍。目前,农村的恩格尔系数为48%,要达到小康水平要求城乡平均为40%以下,重头戏还是在农村。

(二)影响农民收入的相关因素

一.农民增收是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因此我们有必要针对农民增收的问题作出仔细的分析,从而找出一条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目前影响我国农民增收的因素主要有:

1.农产品成本高、价格低、限制了农民增收。农业结构不合理导致农产品相对过剩,农产品价格上涨空间缩小后,农民收入增长受到了限制。我国农业收入60%来自种植业,1996年后农产品市场供求发生了较大变化,导致价格走低,1997年至1999年三年时间里,我国大宗农产品价格下降了24.5个百分点,不少农业大省连年喜获丰收,但除了定购部分粮食按国家定购价收购外,其它农产品价格普遍下降,“实难”使农民增产不增收,到2000年因市场供求状况变化和价格波动,使农民收入增幅下降了1.5个百分点,这一年仅农户家庭种植业纯收入一项就比1995年下降了27.4%。

2.农业经营结构不合理阻碍了农民增收。农民收入增长与收入构成密切相关,而收入构成又受制于生产经营结构。我国农业生产经营结构不合理导致农产品低水平、结构性过剩,农业生产结构不合理表现为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组织结构的不合理,我国以农户为主的生产结构高度雷同,产品品种在较大区域内大体一致,小生产或小农经营只能在满足自身需求的情况下,再将剩余部分转向市场,加之农产品市场竞争激烈,致使价格不断下跌,农民收入增幅下降。这说明,农民增收受阻于农业经营结构的不合理。

3.农民负担居高不下。农村经济体制的改革改变了国家、集体和农民之间的利益分配格局,农业税、集体积累及乡村的公共支出由集体组织转嫁给了农户,同时,涉及农业的制度内制度外收费五花八门,屡禁不止,县乡两级政府及村委会财权与事权不对称,消费无约束,机构臃肿,队伍冗长,正所谓“收了一些不该收的钱,办了一些不该办的事,养了一些不该养的人。”如湖北省监利县2002年吃饭占财政支出的86%,一个红城乡财政所就有105人;龚汤镇由财政开支的达944人,年经费亿元之巨。类似这些都要靠收费苦苦支撑,农民负担高位运行不但成为农民减收的重要因素,也擎肘了农民增收措施的操作。

当解决叫农民增收的问题,农民收入会迎刃而解。

二.除了农民增收问题,农民文化素质普遍偏低,是制约农民收入进一步增长的主要原因之一。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市场调节的比重日益加大,农业生产中的不确定因素增多,对处于一家一户分散经营且文化素质较低的农民来讲无异于雪上加霜,增大了他们经营的风险,使他们很难对诸多的市场供求信息做出较准确判断,结果往往是造成农业生产的趋同,同一品种的农产品在某一时段的供给大量增加,如国内需求增幅不大,产品亦不能大量出口时,农民收入就会大幅降低。另外,在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的今天,用于农业生产的新品种新技术大量涌现,要求农民加强对这一方面科学技术的学习,并将其运用到生产经营中去,而文化素质较低的农民对此则有些无所适从,很难选择到先进适用且市场需求空间较大的新品种和新技术运用到生产经营中,迅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三.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主体的竞争力强弱与组织化程度的高低成正比。自改革以来我国农民的生产经营活动仍以农户为单位,每一农户经营的土地非常有限,按每户三人计算,每户经营的土地在7亩左右,要在人均2.3亩土地上把农民的收入提高到发达国家或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要在人均2.3亩土地上实现农业现代化,是根本做不到的。另外,农户的生产经营行为过于分散,在生产经营上仍处于“户自为战”的状态,农户经营行为协调性很差,组织化程度极低,甚至有些地方根本没有,这使农户经营行为有很大盲目性,在市场竞争中很难形成优势,进而影响了农民收入的进一步提高。

四.我国的基本国情是人口多,耕地少,土地资源高度紧缺。目前我国人均耕地只有1.2亩,户均承包耕地7亩多,且由于人口分布不平衡,有1/3的省市人均耕地不足1亩,使农户经营规模太小,即使土地生产潜力很大,也难给农民带来可观的收入。同时,由于经营规模太小,农产品生产成本过高,也制约了农民收入的增加。

五.政府对农业的补贴和支持的力度不够。农业相对工业和第三产业而言有其自身特点,即农业的生产周期长,受自然因素影响较大,等等,这就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民既要面对市场风险,又要面对自然风险,加之一家一户分散经营的农民抵御这两种风险的能力很弱,也增加了农民生产经营中的不确定性因素,进而影响了农民收入的进一步提高。尤其自新中国成立以后,政府对农业的政策不是补贴,而是从农业中提取积累来扶持工业发展,这一政策的实施阻碍了农业自身的发展。虽然在改革开放后,随着我国经济长足发展及综合国力的大幅度提升,农业补贴工业的状况已有很大改变,但国家对农业补贴和支持力度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较大差距,仍不能满足农业自身发展的要求。

六.体制与制度的制约。

首先是“挖农补工”战略和城乡二元结构严重制约了农业的发展和农民的增收。据统计,1954年~1978年,国家通过剪刀差从农民手中获得了5100亿元的巨额资金。1978年~1991年,每年剪刀差绝对额都在1000亿元以上。进入20世纪90年代,剪刀差还呈不断扩大趋势,这种工农业产品不等价交换所形成的剪刀差,给农业和农民造成的负担。更奇怪的是,一方面农业剩余在源源不断地流向工业,流向城市;另一方面,城乡二元结构和严格的户籍制度,却把不断膨胀的农业劳动力死死地固定在极其有限的耕地上,很难获得农外收入。

其次,是小农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提高。改革开放以来,农村普遍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这种以家庭为单位的经营方式适合农业生产的特点和不同层次生产力水平的要求,曾极大地促进了我国农业的发展。但这种农业家庭经营从实质上讲仍是一种小农经营,无论是经营规模、经营手段或经营方式都仍处于传统农业水平。我国家庭经营的这些缺陷,一方面导致农户小规模经营缺乏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很难提高,生产成本居高不下;另一方面,农户过于分散,不便于了解市场、进入市场和规避市场风险,面对竞争激烈和瞬息万变的市场,农民往往无所适从,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这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业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提高。

再次,农村行政体制及税费不合理,造成农民负担过重。我国乡镇机构臃肿,乡村两级干部过多,管理费用开支过大。目前,全国共有4.8万个乡镇政府,80万个村民委员会和520万个村民小组,县及县以下需要农民出钱养活的干部达1300多万(不包括教师),庞大的支出超出了农民的承受能力。此外,税费不合理,纳税过高,交费过多。收入微薄的农民还要自己集资办义务教育,承担本该由国家承担的责任,无疑更加重了农民的负担。

由此可见,农民收入问题重重,要得到更好的解决不是简单的几项政策就可以应付的,也不是几个措施就可以解决的,也不是国家政府加强对农业的关心就可以缓解的。它需要根据我国现在的农业状况和基本国情,认真分析以上种种制约农民收入增加的因素,再进入农村,深入农民探究农业问题,找到解决的方法。它是一个找出问题--研究问题--讨论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这过程中也许还有其他一些步骤!

(三)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性

1.增加农民收入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需要。

2.增加农民收入是开拓农村市场,扩大内需,促进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

3.增加农民收入是妥善解决“三农”问题,扩大再生产投入的需要。

4.增加农民收入是保持农村社会稳定的需要。经济要发展,社会要进步,国家要富强,都离不开社会的稳定。我国大部分人口在农村,农村稳定是全国稳定的基础,而不断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活,则是农村稳定的根本保证。

5.增加农民收入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需要。只有促使农民收入不断增加,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贫富差距才能缩小,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要求才能落到实处。否则,我们党和政府就会失去农民的支持,我们党的群众基础和执政地位就难以巩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就难以顺利进行。

(四)增加农民收入的政策分析

1.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是关键。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使各国都把农业置于政府的保护之中,尤其我国加入WTO以后,更需要政府实施保护和扶持政策,这些政策包括农产品价格支持、补贴政策、财政信贷政策、农业保险制度等,使农民从政策优惠中增加利益。诚然,我国现时的农产品价格已接近或超过世界市场的价格水平,但由于我们的农业劳动生产率低和成本高,为保证增加农民收入,适度提高和调整农产品价格,同时限制农用生产资料提价速度,给予双方有效的补贴政策,使农民增产增收,并确保收入增幅逐年上升。目前,国民收入分配不利于农民的格局尚未根本扭转,要通过建立价格保护政策等措施,逐步缩小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塑造农业与工业平等发展的新型农业与国民经济的关系。在我国工业化大体到了中期阶段的今天,经济发展应实行从“吮吸农业”到“反哺农业”的战略性转变,巩固农业的基础地位,支持农村经济发展,逐年增加对农业的投入。各级政府应确保每年的财政支农增长水平高于上年,从而为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实现农民收入长期稳定增长打下坚实基础。     2.农业结构调整是必要条件。目前我国农业结构不合理主要表现为:一是区域结构雷同,各地区重复生产,低水平竞争;二是农产品结构不合理,产品质量差,缺乏竞争力;三是生产组织不合理,分散经营,规模小,成本高。解决上述问题,第一,发挥比较优势,突出区域特色,解决区域结构问题。各地应前瞻国内外市场,依本地资源禀赋,选择优势种植、养殖业重点发展,实现区域化布局,专业化分工,规模化生产,社会化服务。使区域优势转为经济优势,进而变为经济效益,不同地区各展所长,互为市场,共同受益,使更多农民增加收入。第二,优化农产品结构,提高优质产品比重,解决农产品结构问题。随着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要求越来越高。现代农产品质量的概念不仅是物理和生物质量,更包括生产环境,生产过程、营养、卫生等方面的意义。无公害、健康、安全、享受等高质量农副产品有很大的需求收入弹性,要大力发展名、优、特、新品种,提高优质产品比重及科技含量和附加值,在稳定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同时,把畜牧业、瓜果业、旅游业、农副产品加工业逐步培育成农业经济的支柱产业,从而使农民收入跃上一个新台阶。第三,走农业企业化道路,解决生产经营组织结构不合理问题。家庭联产承包组织制度曾极大地调动了几亿农民的积极性,经过20几年的运行,突显的问题是农地农户私有不能解决农民分散化经营所导致的高成本、低效益,更难抵御大市场带来的风险。探求新的生产组织模式应该是农业企业化经营,包括农产品生产企业、加工企业和流通企业。这样可以提高农产品的商品化、规模化、专业化和社会化程度,可以缩小城乡差别,解决农业劳动生产率低下等问题。农业企业化是由农户联合经营或委托经营过渡到合作经营,最终实现公司化经营的过程,这个过程需要政府以农业投融资、土地流转及社会保障制度等方面的配合,只有这样,才能在今后较长时期内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增收的问题。

3.提高农民素质是进一步增加农民收入的关键。实践证明,在收入分配领域,受教育水平越高的人收入也越高。因为高素质的劳动者较低素质的劳动者在相同时间内能向社会提供更多的高质量的劳动,从而获得较高收入。劳动者素质的高低与其受教育水平有关。对广大农民而言,通过教育和培训提高其素质和技能,就会改变其就业和收入状况。据美国经济学家D.Gale Johson分析,中国农民在校时间每增加一年,其收入就可增长3.6%—5.5%,如第一产业从业人员受教育水平达到城市人口受教育水平,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可缩小15—20个百分点,农民的收入就会大幅度提高。事实也的确如此,在我国农民中受过高中教育的人不论是在家务农还是从事其它行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其经营成果和效益均高于只受过初中或小学教育的农民。为此,我们必须采取一切措施,千方百计地提高农民素质。一是要加强农村基础教育。我国近13亿人口中约有9亿生活在农村,农村基础教育状况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农民文化素质的高低,而我国农村基础教育的现状不容乐观,虽经各级政府努力已有很大改观,但与全国提高农民素质的要求相比仍有很大差距。为此,中央及省级财政应加大对农村基础教育的支持力度,促进农村基础教育的发展,使一部分因贫困而失学或辍学的中小学生得以完成基础教育。二是应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提高农民的生产技能。目前我国农村基础教育现状及农民收入水平较低的现实,使很多农民子弟在完成基础教育后难以升到高一级的学校继续深造,而是步入社会加入到劳动力大军之中。针对这一现状,应考虑在基础教育过程中加大职业技术教育的比重,使农林专业学生在基础教育阶段就能学到一些职业技能,为其日后求职打下一定基础。同时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本地实际,结合农业生产和农民切实需要,以服务农业和农民为宗旨,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技术教育和培训,帮助农民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一些实际困难。

4.发展劳务经济、改革户籍管理是必然途径。发展劳务经济的目的就是剩余劳动力就业和输出,一能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二能实现劳动效用最大化,在以增产使农民增收的空间有限时,发展劳务经济改革户籍管理已成农民增收的必然途径。2002年农民收入比上年增加4%,主要是1.3亿农民从事二、三产业,其中有9400万农民进城打工,总收入约5278亿元,人均5592元。我国农业劳动生产率低下是农民增收缓慢的根本原因,从农业现代化长远目标出发,还是要走农村工业化和城市化道路,政府应制定分阶段的农业人口转移与城市化政策措施,首先要改革延用计划经济时期的城市人口户籍管理制度,拆除为保护城市繁荣而限制农民进城的壁垒,逐步实现城乡户口一体化管理;其次,提供就业机会,扩大农民就业途径,消除对农民就业的歧视,实现农民身份的变迁;最后,通过大力兴办乡镇企业发展农村二、三产业,把剩余劳动力转向对农产品深加工的企业中去。资料表明,发达国家农产品深加工约占总量的80%,而我国只占10—20%,他们产前、产后、产中的产值比例为2:1:7,我国恰恰相反,为7:1:2。可以看出,我国农产品深加工转化值的空间还很大、大多数乡镇企业还是应结合农业产业化,以农产品为原料,提高深加工水平,通过增加附加值来增加农民收入。

5.积极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党在农村实行的税费改革政策是减轻农民负担的治本之策,是我国农村继土地改革、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的第三次重大改革。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减轻农民负担的方针政策。要进一步加大专项治理和监督检查力度,依法从分配上理顺国家、集体、农民三者利益关系,杜绝一切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行为,严肃查处加重农民负担的违法违纪案件。通过落实费改税政策,真正把农民负担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管理的轨道。同时,要下决心精简乡镇机构,裁减镇、村行政人员,压缩管理费用,从源头上减轻农民负担。

6.加快城镇化进程,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农村人口有效转移。随着我国现代化进程加快,城镇化水平会得到进一步提升,为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农村人口转向技术先进、劳动生产率较高的城镇提供广阔的空间,进而促进农业规模经营,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进一步增加农民收入。首先,各级政府应加强城市化建设,尤其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满足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的需要。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到城市后,在城市工作和生活,需要住房、交通、子女上学、医疗、社会保障、娱乐等生产生活多种服务,这些服务有的通过市场化运作即自行解决,而子女上学、社保等就必须依靠政府的有效投入方能解决,因而,各级政府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加快城市化建设,比如在大城市周边建设卫星城,加快中小城市建设,完善城市功能,为城市吸纳更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便利。其次,要顺应城市化规律之要求,采取相关措施,由过去人为地限制农民进城,到允许农民进城定居,进而发展到鼓励农民进城。这既需要改变以往不正确的认识,更需要在实际操作层面上摒弃以往限制农民进城的一些做法,降低农民进城定居的门坎,为农民进城提供方便。比如修改并进而废除二元制的户籍管理制度,取消农业和非农业户口在国民待遇上的差别,对进城务工一定时间、有固定住所、有稳定收入的农民,允许其申请变为城市居民,并在子女入学、社会保障等方面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取消诸如对进城定居或城际间调动人员增收城市增容费等人为限制城市发展的措施。复次,政府在优化经济布局、提升产业结构的前提下,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和第三产业,向进入城市的农民提供适当的工作岗位。惟有如此,才能使农民真正融入城市,适应新的环境,迅速转换角色,在城市中求得生存和发展。最后,推进城镇化进程要与经济发展水平、市场发育程度相适应,循序渐进,走符合我国国情、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多样化的城镇化道路,逐步形成合理的城镇体系,提高城镇化水平,这样既有利于转移农村人口,又可为经济发展提供广阔的市场和持久动力。

7.政府加大投入是基础。我国农业的投资主体是国家、集体和农民,在现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体制下,集体普遍缺乏必要的积累,农村基层组织的经费绝大部分来自农民,农民纯收入抵充负担后,没什么效益可言,这个主体的投资能力微不足道。应努力提高国家财政对农业投入的比重,按照《农业法》“国家财政每年对农业总投入的增长幅度应当高于国家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的要求,到2005年用于农业投资的比重应由现在的8%提高到10%以上。在投入增量中,首要的是大力改善农村和农业的基础设施,提高资本形成水平和固定资产积累水平,为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创造良好的基础和外部环境;其二,提高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和质量安全水平,还应把农业生态保护、农村就业结构调整作为投资重点;其三,加大科技投入,抓好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把生产结构与市场需求有机结合起来,这样才能使农民从增加投入中增加实惠。

综合所有能够并有效的方法或措施,我想三农问题是可以得到解决的,但是我们得认识到它是能得到很好解决的,这并不意味着立即会得到效果,要珍惜很彻底解决三农问题,需要漫长的时间,毕竟制约因素很多,而且如今入世了,面临着严峻的形式。这就要求我们坚持不懈的落实三农政策。

参考文献:

1.《关于增加农民收入问题的战略思考》丹徒区统计局、农调队制作

2.《湖南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长沙)》2003.14卷(6—7)

3.国家统计局农调总队:不能低估农业结构调整的增收效应,《中国统计》,2001年

4.《中国农村统计年鉴》(2001),中国统计出版社

5.2003(3)(45-50)《社会科学辑刊》

6.2003(3)   (45-47)《新疆社科论坛》

7.何传新.深化体制改革 增加农民收入.理论探索,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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