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主义是预测21世纪人类社会发展的一个不可回避的话题。尽管有学者预言“当20世纪末临近的时刻,全球化对民族国家是‘好的共同体’这样一个现代的正统观念提出了挑战”(注:G.莫德利斯基:《世界政治学原理》(George Modelski,Precinple of World Politics),华盛顿大学出版社1972年版,第56页。),但冷战后民族主义浪潮的重新泛起,却使人们觉得这样乐观的预测未免太早,与此同时,对民族主义这种随着资本主义而产生,并随着现代国际体系的形成而扩展到世界的每一个角落,给世界带来了空前的冲击的意识形态,它在未来一个世纪中将会有何种走向,很自然地引起了人们的关注。
一 民族主义的定义与分类
任何一种意识形态的定义都涉及到极为广泛的层面,民族主义也不例外。在预测民族主义的未来趋势时,回顾对民族主义的性质的争论是十分有益的。
欧内斯特·盖尔纳认为,“民族主义主要是一种政治原则,它坚持政治与民族的单位必须一致”;并断言,没有现代的国家政权,就没有民族主义问题(注:欧内斯特·盖尔纳:《民族与民族主义》(Ernest Gellner,Nations and Nationalism),康乃尔大学1983年版,第1—5页。)。汉斯·科恩则认为,民族主义是一种心理状态,即个人对民族政权的忠诚高于一切。这种心理状态是同生养他的土地、本地的传统以及在这块土地上建立起来的权威等等联系在一起的(注:汉斯·科恩:《民族主义:它的含义与历史》(Hans Kohn,Nationalism:Its Meaning and History),纽约1961年版,第1-8页。)。哈维丁·凯却认为,民族主义主要是一种自上而下创造出来的东西,是现代国家政权在近代初期欧洲西部地区的特殊的环境下长期行使权力而产生的(注:哈维丁·凯:《历史、阶级与民族国家》(Harey Kaye,History,Classes & N-ation-state),伦敦1988年版,第138页。)。汉亭·昂格的看法是,民族的概念就如同自由的概念一样,是一个光辉的字眼,并指出那些不合乎自由原则的所谓民族主义根本不是真正的民族主义。也有一些学者认为,虽然民族主义情绪早就存在,但只是到18-19世纪才发展成为要求每个民族都建立本民族的政权的政治原则(注:伊利·凯多尔:《民族主义》(Elie Kedourie,Nationalism),纽约1961年版,第1、15-18页。)。而按照马克思和列宁等人的论述,民族主义则是一种狭隘的民族意识,是一种对自己民族的偏爱。民族主义是可以分为进步与反动的两种类型的,但从本质上讲,民族主义是资产阶级民族观的核心,因而作为一种历史现象,它会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而逐步消亡(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270页;《列宁全集》第22卷,第319页。)。
可见,民族主义是一个外延和内涵都相当复杂的概念。正因如此,如果对民族主义的含义缺乏基本的共同理解,就无法对民族主义的未来走向进行有意义的预测。事实上,每一个学者都是在从不同的角度剖析民族主义的本质,强调民族主义的某一重要特征,因而,对民族主义的定义客观上已经分为了几个大类,而在研究中,人们总是习惯于将各种含义不同的“民族主义”放在一起进行分析和论述,这就使人很难在一个共同的基点上相互理解对方的观点。为避免这种语焉不详现象的出现,我们可以按各个学者强调的不同重点而将民族主义大致地分为以下几类。
(一)政治民族主义
政治民族主义就是把强调民族主义的政治属性放在第一位,这是民族主义中最具代表性的一个分类,实际上也是民族主义兴起的最显著的特征,其基本目标就是要求建立一个属于本民族的国家和政府,它与“追求国家身份”的政治实践紧密联系在一起,很多学者实际上也是将民族主义的这种政治属性放在第一位来进行论证的。“民族主义并不是简单地指民族情感,而是指旨在促进社会生活的一体化,并通过群众动员来决定现代国家政治发展的意识形态和社会运动。”(注:C.梯利:《欧洲革命(1492-1992)》(C.Tilly,Europen Revelution 1492-1992),牛津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47页。)民族主义是“那种认为民族—国家具有伟大价值的群体意识,这一群体意识保证完全效忠于民族—国家。这一群体赞同民族—国家保持统一、独立和主权,以及追求某种广泛的相互可以接受的目标。”(注:E.B.伯恩斯:《简明拉丁美洲史》,湖南教育出版社1989年版,第250页。)这些观点,都反映了将民族主义的政治属性放在第一位,而将其他的属性放在其次来考虑的倾向。由于政治民族主义追求着具体的建立主权国家的目标,所以很自然地带有分裂和暴力的倾向,在各类民族主义中,政治民族主义也是最有破坏力的一种。
(二)经济民族主义
经济民族主义是与政治民族主义相对而言的,一般认为,经济民族主义是指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拉美国家在50-60年代倡导的以经济独立为主要内容的民族主义。“那些尚未取得‘现代化’或发达地位的国家,对于控制本国自然资源和经济命运的企图越来越警觉,并认识到这种必要性。这一现象的特点就是经济民族主义,它直接反映了这些国家经常抱怨的那种看法:它们虽然取得了政治主权与独立,但在经济上仍然是殖民地。”(注:S.坦塞:《拉丁美洲的经济民族主义》,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8页。)更为偏激的观点则是,经济民族主义是“某一政治制度对其地理疆界范围内的经济资源的开发,实行国家或私人控制的过程。它是国内资源由本国经济控制取代外国或多国经济控制的过程”(注:詹姆斯·帕崔斯:《拉丁美洲从依附到革命》,纽约1973年版,第197页。)。实际上,经济民族主义是一种在发展阶段上各个国家取得政治独立后必然产生的结果,即一个民族在完成自己取得独立的历史任务后,必须进一步发展自己的经济才能使自己真正地站起来。由于迄今为止,从宏观上看,现代民族主权国家仍是世界各国公民各种资源和财富分配的基本单位,因此,即便是西方发达国家,经济方面的民族主义也仍然十分强烈。但与政治民族主义略有不同的是,它一般不会引发暴力和战争,而多数以贸易战或经济摩擦之类的形式出现。
(三)文化民族主义
文化民族主义是指民族主义中那些强调要保持和发展本民族文化的因素,它主张以同质性的文化传统为纽带,力图建立民族认同的文化空间单位,并进而达到巩固或分解政治实体的结果。一些学者认为文化民族主义有如下三个特征:文化民族以文化整合、文化标志而显形;文化民族是一种非暴力非军事扩张的民族;文化民族具有“推崇文化”的内涵。由此而衍生的文化民族主义“反映了一种认为本民族文化和历史传统精神高于优于别人的居高临下的态度”(注:王逸舟:《当代国际政治析论》,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17页。)。文化民族主义在不同发展程度的国家中往往有不同的反映。一般而言,处于发展的低级阶段的文化民族主义,往往带有很强烈的防卫心理,由于在经济和政治等方面无法与更为发达的国家进行比较,只能以一种文化方面的“优越感”来保持或恢复民族自尊心。所以,落后国家的文化民族主义在脆弱的心理防线后面掩盖着的往往是一种自卑,是一种无法在其他方面与发达国家进行较量的自卑。相反,发达国家的文化民族主义则是以另一种方式出现,那就是利用自己的经济和政治优势进行各种形式的文化“输出”,即所谓的“文化殖民”。因此,文化民族主义在不同国家的表现形式与前两种类型的民族主义相比,具有很大的区别。但总的来讲,文化民族主义一般也不会引发暴力和战争。只有当它与政治民族主义结合在一起时,才会具有破坏性的威力。
当然,无论何种民族主义,都具有民族主义最基本的一些特性,但由于所强调的层面不同,因而其产生的社会和政治后果也有很大的不同。也可以这样认为,一个民族的民族主义在不同的时期有不同的重点,而围绕着这些重点,民族主义也就往往强调自己不同的层面。也正因如此,我们在分析和预测民族主义的发展前景时,把握各类民族主义的既相互联系,又有所区别的特点,就十分必要了。
二 各类民族主义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中的不同表现
在对民族主义进行了这样简要的分类后,我们就可以对民族主义在不同国家的不同表现进行归类和分析了。
首先,从政治民族主义的层次分析,它是发展起步阶段所产生的一种主要的社会现象,它所追求的民族国家实体的建立,往往带来剧烈的震荡。按西方学者的观点,民族与国家是两个相互交错但并不相同的概念。民族主要强调种族、心理和文化的特征,而后者则纯粹是一个法律和政治的概念。要使这两者完全吻合,即在一个法律和政治实体的国家中,只能有同一种族、文化、语言乃至宗教都完全一致的国家公民,几乎是不可能的,就是日本这样一个被认为是单一民族的国家,也仍然存在着一些数量极少的少数民族。然而,建立现代独立的民族国家,又是一个民族在迈向现代社会过程中的一个几乎无法回避的问题。于是,在世界近现代历史上,各个民族为了建立自己独立的民族国家而引发了一次次激烈的冲突。最初为欧美各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逐步地扩展到了整个世界。因而,一些学者认为民族主义与国家增生有着密切的关系(注:时殷弘:《民族主义的国家增生效应和暴力冲突倾向》,载《南京大学国际问题研究所专题简报》第三号,第9-10页。)。在建立民族国家的过程中,可以说政治民族主义占据了主要的位置(当然并不排除其他种类的民族主义所起的作用),同时,在世界各地能引发最激烈冲突的事件也几乎都与政治民族主义有关。所以,在谈到民族主义的暴力倾向时,应该说主要是指政治民族主义。实际上,只要民族主义没有发展到要求建立独立的主权国家这一步,矛盾就不会激化到使用暴力的程度。也就是说,引发各地暴力冲突乃至战争,使得国际社会动荡不安的,主要是政治民族主义。
由于西方发达国家早已完成了民族国家创建的过程,并且其政治经济发展逐渐出现趋同的趋势,所以政治民族主义的色彩已经淡化。与世界其余地区相比,这一地区不仅没有因为民族主义问题引发激烈的冲突,相反倒是开始出现了区域性联合的趋势,如欧共体近年来的发展趋势就证明了这一点。在这里,民族主义并没有消亡,但它更多地体现为一种文化上的民族主义,也就是说民族主义主要体现为一种文化上的特色与自豪感,这种文化民族主义并不过多地影响社会的稳定与发展,甚至还有利于社会向更高层次上的发展。比如法国近年来为了振兴法语在世界法语区的影响,就大量地投资资助各地举办各类的法语学校。不管其主观用意如何,在客观上促进了世界各民族在文化上的相互沟通和了解。当然,欧共体中的经济民族主义倾向仍然十分强烈,但这也主要体现在贸易和其他纯经济的领域内,如欧共体内部关于对英国疯牛肉的进口问题以及美国与欧共体的贸易争端等等。但总的来讲,这类争端已经不会再以战争的方式出现,这一点应该是没有什么疑问的。因此,可以说,在发达国家,纯粹的政治民族主义已经退居其次,而文化和经济的民族主义开始占据了中心的位置。也正因如此,民族主义在这些国家和地区中已不大可能再引发大规模的武装冲突。
其次,发展中国家由于处于各种不同的发展阶段上,各类民族主义的影响和作用也不尽相同,但从目前的情况看,争取独立的挽救民族危亡式的应急型民族主义在各国都已经基本结束。尽管如此,由于种种历史、种族和地理的因素,很多发展中国家的内部冲突仍很激烈。这其中的原因,第一是由于一些发展中国家本身就是殖民主义的产物,如非洲一些国家,其疆界的划定完全是按殖民者的利益来决定的。因此,这些国家本身就缺乏社会的整合性,近来非洲中部的一些国家发生各种族之间的血腥屠杀,就是这种“人造国家”的后遗症的显现。其二是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和文化的发展较为落后,而同一国家中地区差别又很大,如果这些差别正好与种族的居住区域相同,就很容易引发冲突。如60年代尼日利亚伊博人与北部落后地区民众所引发的冲突,严重地阻碍了国家的发展(注:维基·兰德尔与罗宾·西奥博尔德:《政治变化与低度发展》(Vicky Randell and Robin Theobald,PoliticalChange and Underdevelopment),伦敦1985年版,第47页。)。然而,除极少数国家外,发展中国家各种地区冲突中的民族主义主要为各种经济利益和宗教信仰等问题为支撑点,完全要求建立独立主权国家的冲突却不多,其具体的指向也不是十分明确,比如近年来非洲中部一些国家的大规模种族屠杀,其最终目标究竟是什么,可能连当事者自己也不十分清楚,正因如此,这类冲突也就越加激烈,而问题的解决似乎也就遥遥无期。
再次,从发达国家的历史看,民族主义是一种发展阶段上的问题,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上有不同的表现。最先建立民族国家的国家,都先后在世界上建立了自己的某类业绩,由于不同民族都试图建立自己的独立的主权国家而产生了若干民族国家,这种民族国家的建立一般都造成了原有国家的分裂和强烈的暴力。在这一发展阶段上,政治民族主义为先导,同时也混合着文化民族主义,对建立民族主权国家起到了很大的作用。由于这类民族主权国家是资本主义现代经济发展的基本单位,是现代化的“带步人”,所以,在发展的初期,建立这种类型的民族国家是完全必要的。但总的来看,随着世界经济水平的总体发展,这类民族主义所造成的分裂效应在逐步减弱。不仅发达国家出现了区域性的联合趋势,如欧共体,而且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也开始尝试着相互的联合,如北美地区,美国、加拿大和墨西哥就开始了区域性的经济联合,而一些发展中国家,在经济的逐步起飞后,也开始了区域性的联合,如东盟和拉丁美洲国家,大家都在寻求一种经济合作的有效途径,以前各民族之间的矛盾尽管没有消除,然而在发展经济这样一个共同的目标下,其他的矛盾应该说都退居次要的位置了。从这种意义上,也可以说,尽管在世界各地由于发展的程度和阶段不同,但以考虑经济发展利益为主要特征的民族主义已开始在世界各国上升为一种主导型的意识形态,经济民族主义已逐步成为民族主义的主要形式,而政治民族主义则开始退居次要的地位。当然,由于政治与经济的密切关系,各种政治手段也可以调用来为经济目的服务,而这更突出了以经济为中心的特点。
三 21世纪民族主义发展的若干趋势
在对民族主义进行了分类并对其各种分类在发展阶段上的表现作了概括性的分析后,我们就可以对21世纪的民族主义发展作一个较为客观的预测了。
第一,从上面的论述,我们大体上可以这样认为,政治民族主义已逐渐衰退,所以,以政治民族主义为旗帜而进一步引起一些多民族国家分裂的趋势已不再是世界发展的主流。事实上,一些多民族国家“共同体”(即其疆界内)内部的长期发展能够逐步融合原有民族间的一些裂痕,使其即使要想分离,也十分困难。如前苏联的解体,尽管由于一些地区的民族主义情绪高涨而仍在引起一些冲突,但大部分独联体国家由于在过去长期发展中所具有的经济和社会方面的联系及其利益的一致性而不可能与俄罗斯脱钩,最近,白俄罗斯和中亚一些国家,都开始了与俄罗斯在各方面的紧密合作并主张在某些方面恢复到前苏联的水平。这就证明在一个长期发展的共同体中,政治民族主义情绪所引起的分离行为已经受到了很多方面的制约,而不可能如同19世纪和20世纪中期那样由一些政治领袖人物可以以民族主义为旗帜而轻易地将群众动员起来了。
第二,与此相对应的是经济民族主义会成为民族主义发展的主流。经济发展需要一定的规模,这是经济学的理论和实践一再证明了的。“一般来说,技术方面的经济效果决定实际生产单位的规律,……在技术的规模经济大的地方,其典型的生产单位的规模也相应在较大。”(注:J.哈维:《现代经济学》,中译本,上海译文出版社1985年版,第104页。)随着新技术的发展,规模经济越来越成为一个国家制定经济发展政策需要考虑的主要因素。甚至一些由于国土原因而影响规模经济的国家和地区,如新加坡等,都不得不将自己的大量资金转入跨国公司的发展,以使其形成规模效应。政治民族主义所引起的国家分裂已经使很多原来的较大的国家解体而分成了更小的国家,当其规模已经不适应经济的发展时,其分裂的势头将会受到遏制。从20世纪的实践看,大部分需要分裂并有能量分裂的多民族国家已经分裂到了它的基本底线,也就是说进一步的分裂已经直接危及了人们基本的经济利益,所以,在这些国家和地区,进一步分裂的余地已经很小。相反,由于经济发展的共同利益,一部分国家已经开始了新的组合。
其他经济处于发展上升势头的国家和地区的联合也成为一种主流,如北美经济区与欧盟的出现都是这种趋势的标志。这表明,经济民族主义虽然也会引起某些冲突,但联合与互利将会成为其主要的特征。
第三,文化民族主义在21世纪也会继续存在。但这种文化民族主义对世界和平与发展主流的干扰则主要来自超级大国对其的滥用。比如,美国就通常使用西方的“人权”大棒来对付中国,也利用所谓的西藏问题,以及其他一些少数民族问题和台湾独立来给我们制造麻烦。在世界的其余地区,西方国家的文化霸权主义,尤其是通常利用西方的价值标准去评判发展中国家的人权以及一些其他的政策,也引起了若干发展中国家的反感并激起了相应的文化民族主义情绪,这就给民族主义的发展增加了若干变数。对此,我们应该有高度的警惕以避免其危害我们的经济发展进程。所有的主权国家都应该平等相待,在经济发展的主流趋势中,加强本国的社会整合,以一种新的经济和文化共同体的形象出现在国际舞台上。总的来讲,非理性的激情型的民族主义在20世纪已经充分地爆发出了它的政治能量,在21世纪,它不会再有20世纪的声势,但很可能成为超级大国和西方发达国家用于操纵和干预发展中国家的一种工具。而当它成为这样一种工具时,民族主义本来的意义也许就会不复存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