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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民族主义形成与发展的中西比较

内容提要: 民族主义是当今世界一种重要的政治思潮,但它基本上没有比较系统的理论形态,因此,对它的界定也颇多争议。西方近代民族主义的形成与发展主要是民族主权与人民主权之间的一种互动过程。由于西方国家发展过程中有一个相对和平的政治环境,所以民主政治与民族国家的发展较为平衡。而中国则由于传统的文化主义的历史积淀,再加之恶劣的政治环境,不仅要为民族主权而战,还要创造一个民族国家,作为民族主义的载体,从而集聚人民的国家认同感。这样,中国近代民族主义的发展民族主权和人民主权的实现就不能是一个统一的过程,而有着时间的先后。民族主义对发展中国家的现代化、当今世界的民主化浪潮以及自由、民主、人权等普适性的政治理念都有着相应的影响,这些也决定了民族主义的走向。

关键词: 民族主义 民族国家 人民主权 文化主义

民族主义在当前学术界已渐受青睐,也引发了相应的思考和无休的争论。尽管各个国家、各个民族对民族忠诚和民族团结的强调由来已久,但作为一种近现代的理论形态和社会运动,它的出现是在民族国家之后,某种程度上讲,是法国大革命的政治产品。中国与西方有着异质的政治文化、思维理念、历史传统和社会基因,在近代民族主义分别与之相结合,便演绎出不同的发展进程和行进轨迹。理清这一历史脉络,对于我们理解时下全球民族主义的复兴以及进一步深入探讨民族主义在当今民主化大潮中的地位与作用,进而预测民族主义的走向是有着重大的意义的。

一、民族主义的界定

民族主义是一个不太系统的理论形态和政治思潮,因而它的含义较难把握,对它的界定自然也层出不穷。这里简单介绍几种当下较为流行的观点。

一些学者沿用政治学中民族主义这个概念的创始人(诸如黑格尔等人)的定义,强调一种基于民族意识之上的民族主义,这里的民族意识是指作为一个国家的价值,这种价值对这个国家具有最重要的意义,它包含着精神上、道德上、理念上对国家的认同。这里民族主义实质上就是民族国家主义。(1)这些学者认为,作为一个民族主义者,就意味着自己要热爱这个国家的语言、文化、宗教和种族团结,并承担起保卫它们的责任。

一些学者认为18世纪未在欧洲形成的民族主义思潮或情绪,是指对以相同文化、语言、种族为基础的国家、社区或集团的忠诚。(2)这种民族主义纯粹建筑于文化、语言及种族的同质、同种性上,把政治理想或政治制度的形态看作是次要的,或者是从属于民族(或国家)利益的因素。只要是基于国家或民族的利益,哪怕是独裁专制或是无道昏君,也不能背离这种忠诚。这种界定明显是带有贬低意味的,相应地,这些学者很自然地认为民族主义一般总是为君主、专制或独裁政权所提倡或宣扬。

一些学者犹以自由主义大师伯林为代表,提出了两种民族主义的理论,即进攻性民族主义、非进攻性民族主义。(3)基于一种归属感和同自由相平衡的认识,非进攻性民族主义关注文化的自决,强调民族的归属情结和民主精神,(4)赫尔德把此称为文化民族主义;而进攻性民族主义在狂热捍卫自身文化的同时,对其他文化则轻视、拒斥、压制,甚至欲先毁之而后快,它在思想上表现为种族主义、大民族主义沙文主义、极端民族主义、宗教原教旨主义和文化帝国主义,在政治上则表现为德国纳粹主义、意大利法西斯主义、伊朗神权政治等。在人文主义大师辈出的德国,诞生了人类历史上最富于进攻性的民族主义――纳粹主义。在后共产主义的世界中,民族主义演变为不同民族精神之间的流血战争。甚至在自由民主的国家里,不同民族文化的冲突,也对个人的自由造成了威胁。(5)

也有一些学者认为民族主义基本上是一种理论简单、力量强大的意识形态,民族主义与其说是一种政治学说,不如说是一种情绪,或者说是一种情绪化的意识形态,(6)它在理论的系统性上是薄弱的,因而最易为人们掌握。这种民族主义的理论核心是承认并伸张每个民族的自决权,认为每个民族都有权组成一个独立的国家。

在这里,我从政治的角度把民族主义界定为民族国家的产生、发展及人民对该民族国家的政治认同。实际上,这就包含着两层涵义:第一个层面是客观的制度层面,即民族国家制度,这是民族主义的载体;第二个层面是主观的心理层面,即民族成员的民族意识、政治认同及爱国情绪。它表现为一种至高无上的忠诚,促使民族成员不惜为民族国家的生存而献身。当民族主义获得载体,即民族国家形成后,第二个层面的民族意识便上升为一种国家意识形态和价值体系。民族国家建立一种民族主义的价值体系,意在培养民族成员的民族自我意识、态度和行为取向,以推进和保卫民族利益为已任。所以,民族国家制度下的民族主义带有强烈的政治色彩。

民族主义的第一层面与第二层面即民族国家制度与人民的民族国家认同感是相互关联的。人民对民族国家的认同及程度是同民族国家的形成过程密切相关的。不同的民族国家有着不同的形成过程,自然,人们对其的认同感也不尽相同。由于中国与西方国家近代社会发展进程是不同的,因此,民族主义的发展也呈现出不同的政治景观。  二、近代西方民族主义的形成与发展

简单地说,西方民族主义(即民族国家)形成与发展过程是两种主权即民族主权和人民主权的互动过程。(7)

民族主义有着深厚的历史渊源,但作为一种催发民族国家诞生的政治力量,民族主义却是近代的产物。这里尤其要提的是法国大革命。在法国大革命之前,就存在民族问题,但法国革命把一种全新的因素引入民族问题,从而使各种民族因素得以重新结构、分配、组合,构建成一种全新的主义,这一新因素就是民主因素。在民主因素成为民族主义的一大要素之后,民族主义就不再像以前那样是少数政治精英的专利了,而成为千千万万普通人民的事。从此,民族主义与人民主权不再分离。也就是说,在民族国家形成过程中,人民从一个被动的政治角色转变为积极的主动参与者。

从这一角度来说,民族主义同自由主义是同一的。作为一种政治观念,民族主义为两种自由提供了原动力,一个是集体自由(民族自由),一个是个人自由。个人自由是民族自由的先决条件,而民族自由仅仅是个人自由在国际舞台上的集体表达而已。原本用来保障和支持个人自由的政治与法律被应用到民族问题之上。人民的意志可决定该由谁来统治他们及其如何来统治。一个民族应该属于哪个国家的统治也是这一决策的一部分,所以民族自决原则的实现就是民族主义和民主政治的实现。

民主国家可以摆脱另一个民族国家的统治而得以独立,这一思想发端于16、17世纪。当时国家面临着两个主要敌人,一是封建秩序,二是帝国体制。两者分别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地阻碍着近代民族国家的形成。这两种制度在王朝和宗教战争中不堪一击,证明了它们在组织上的无效性。在封建和帝国体制解体后,随之兴起的是地域国家,其政治形式表现为王朝主权,君主掌握着国家最高的世俗权力。这样,王朝国家更有能力保卫其所控制的领土,提供国内秩序,防范外来的侵略。这种能力是王朝国家实行统治的道德与合法性的基础。(8)16世纪和布丹和18世纪的莱布尼兹对君主专制合法性的论述无疑提供了最好的佐证。

但不久,君主王朝政体也暴露出了弱点。到18世纪未,君主王朝已经没有能力再保卫自己的民族国家了。在欧洲,一些国王为了自身的私利,勾结外国力量来反对自己的国家。国王的一已私利已凌驾于民族利益之上。代表和伸张民族大众整体利益的民族主义不可避免地诞生了。民族开始自觉地起来保卫和维护自己的利益。

法国大革命后,民族主义成为一种革命性的意识形态,并迅速走上国际、国内政治舞台。就国内政治而言,人民主权意味着君主专制、贵族政体等传统国家统治主体失去了统治合法性。民族主义强调的是国内公民一律平等,有权利参与国家的政治过程,而不能被排斥在国家的政治过程之外。无论哪一个阶级或政治阶层都无法代表整个民族来组织和管理国家政治。这时的民族概念近似于政治主体和民主的概念。民族主义强调所有公民都有权利参与国家政治过程,即国家的权力基础是人民。这当然是一种理想,把理想转变为一种政治现实,或者说把政治理想外化为一种政治制度,经历了一个极其复杂的政治过程。民族国家通过这一过程,把民族主义体现在民主的制度之中。这一过程也就是人民主权原则制度化的过程。

实际上,人民主权原则制度化的过程就是人民进入国家政治生活的过程,是各种政治力量角逐的过程。首先是资产阶级。资产者利用自己的经济权力利用不同的路径(或改革,如英国;或革命,如法国)取得了分享政治权利的胜利并最终成为权力的主体。其次是工人阶级。资产阶级的崛起也造就了一个工人阶级。与资产者利用经济权力参与政治不同,工人阶级参与政治的基础是其组织和人数。最终,普选实现,工人阶级成功地进入了国家政治过程。从形式上看,工人阶级进入政治是人民主权平民化的过程,(9)而实质却是人民权力与民族权力的一次联结和融合。

民族主义发端可追溯到宗教改革,在英国清教革命和美国独立战争中得到发展。于法国大革命爆发后进入高潮,持续约为一个半世纪,其间又可分为两个阶段。(10)

在18世纪未到19世纪中期的第一阶段,民族主义主要表现为一种爱国主义。欧洲联盟的干涉使自由、平等、博爱成为法兰西爱国主义的旗帜,在其他欧陆国家引起巨大的反响。随后这种爱国主义演变为拿破仑帝国主义,使欧洲民族主义进一步高涨。其思想代表如德国的费希特、意大利的马志尼等,均颂扬本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描绘民族复兴的前景,同时也表现出一定程度的民族优越感。但总的来说,要求民族独立的爱国主义是这个时期的主流,并对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的民族解放运动产生了深远影响。

在19世纪后期到20世纪40年代的第二个阶段,西欧和北美的民族独立基本实现,民族主义的主要表现形式渐渐转为沙文主义和帝国主义。其思想代表如德国的特莱奇克、法国的巴雷斯、意大利的墨索里尼等,大多吹嘘本民族的文化优势,随意贬低其他民族,并主张依靠战争向外扩张。德国纳粹党的民族主义最为极端,已同疯狂的种族主义熔为一体,追求日耳曼人对世界其他种族或民族的主宰和奴役。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西方民族主义迅速衰落。总结这段历史断面的发展,我们不难看出,民族主义一旦超出爱国主义的合法性范围而走向极端,便可能成为破坏性的沙文主义和帝国主义。70年代后,世界政治经济图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资金和技术、商品和劳务、人员和思想文化跨国界流动达到了惊人的程度。经济国际化和企业网络化,已成为许多国家生活中难以回避的现实问题,对近代发展而来的民族主义也提出了深刻的挑战。(11)到了80年代,由于受经济因素、意识形态以及宗教情绪的诱发与催化,民族主义又走上了复苏的道路,或者更确切地说,民族主义不是在复活,它根本就不曾死。种族偏见也不曾死。这些都是当今世界上取强势的运动。(12)尤其到80年代未,强大的苏联和东欧在更为强大的民族主义浪潮冲击下风雨飘摇,再一次证明了民族主义的强力与韧性。伯林曾描述这种特殊情境下的民族主义,他称之为受了伤的民族精神,这种民族精神就像被弯下了的树枝,因为是用强力硬压下的,一旦放开就会猛然反弹。东欧和苏联,现在就像一个裂开的大伤口。(13)  三、近代民族主义在中国的发展及与民主主义的关系

在传统中国中,人们强调的是基于共同的历史传统、共同的信仰之上的文化主义,它与基于现代民族国家概念之上的民族主义是两个根本不同的概念。中国传统文化自秦汉以来就包含着一种政治上的民族优越感和忠诚感。但中国人的基本认同感是针对中国文化的,中国人没有独立的国家认同感和忠诚感,不能把文化和民族区分开来。就是说,中国人把最高的忠诚感给予了文化而不是国家。对中国人来说,没有任何理由去放弃或改变自己的文化来强化国家忠诚感。

中国之所以形成这样一种文化主义,这与赫尔德的文化民族主义(14)较近,主要有以下两个因素:其一,文化主义包含有这样一种信念,即中国是惟一真正的文明,其文化的优越性是无疑的。其他民族可能会在军事上比中国强,构成对中国的威胁,但它们不是中国真正的竞争者。除非它们接受中国的文化,否则它们就无法长期统治中国。中国人没有民族主义的概念是因为一直没有遇到任何竞争者或挑战者,也就是说没有外来的压力。其二,统治者必须受儒家教育,并根据儒家原则来治理国家。因此,大一统的儒家思想具有普遍性。因为统治者的合法性取决于教育,其他民族如果接受了中国文化的主体,即儒家精神,也可以合法地统治中国。政治家们的忠诚是对儒家文化而发的,而非针对某一特定的政体或民族。这种文化主义也反映在中国人的国际政治观上。它不承认国家的平等性。文化主义强调的是中国文化的优越性,而非物质财富方面的进步性。到了近代,中国人才意识到中国文化不能应对西方人的物质进步,于是,放弃了文化主义而转向了民族主义。

西方国家侵入中国后,中国的知识分子开始接触到西方世界。他们很快发现中国人的文化主义与西方民族主义之间的差异。在20世纪初,梁启超就指出,中国人有深厚的文化主义,但无欧洲人的民族主义,中国人视中国为世界而非国家。梁漱溟从另外一个角度说明了文化主义与民族主义的区别,他认为传统中国政府的特征是统而不治,基本上不履行现代国家的功能。

西方国家入侵所带来的后果之一就是迫使中国人开始接受西方民族主义。但这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我们已经论述,在西方社会,现代民族国家是民族主义与人民主权两种主权互动的过程。民主是国家现代化的前提条件,没有民主就很难说会有现代民族国家。但是民族主义在中国传播过程中,由于历史条件与社会因素的变化,两种主权之间的关系也发生了变化。具体表现为:两种主权被分离开来,民族主权渐渐占据最主要地位,而人民主权变成国家主权,民主主义变成了国家主义。一个强有力的国家而非民主成为了中国现代化的条件。

这种转型是不以人的意识为转移的,也不是某些个人的自由选择,而是决定于当时中国国家建立与发展所处的社会大环境,即处于民族国家中的后发展国家的地位。当中国人开始探求民族国家建立之路时,中国已经沦落为一个半殖民地国家。因此,首要任务是要争取民族主权。没有民族主权和国家主权,国家建设就无从谈起。其次,在争取到民族主权以后,如何进行民族国家建设则是中国政治精英所面临的问题。而中国人认同的是文化而不是民族。就是说,即使在争取到民族主权以后,还要用政治方法来建立一个政治民族国家。换句话说,从传统文化主义到现代民族主义的转变是一个政治过程,这个政治过程产生了中国近代以来的国家主义。(15)

中国对民族主义的追求最主要的特征是对主权的追求。主权意味着国家的独立、自主,在国际社会中的地位平等,它是国家现代性的首要象征。这个概念一进入中国的主流话语,就对中国社会产生了巨大的冲击。从孙中山、蒋介石到毛泽东的政治精英,尽管他们有不同的政治理想,对建立一个什么样的民族国家及其组织民族国家的方法有着不同的设计和方略,但他们对这个民族国家应该是个独立的主权国家却保持高度的一致性。

中国的政治精英们对民族主义的追求具有共性,但对如何建立一个新的政治民族国家却有着不同的认同和策略。西方民族主义不仅影响着中国人的民族主权观念,而且也影响着他们的人民主权观。由于当时的国际环境不容许用自由主义的方法来建设民族国家,所以他们又都诉诸于国家主义。

民族主义的最终表现形式是国家的政治体制制度。中国人对制度形式的西方民族主义的认识有个复杂的过程。首先认识到的是西方的军事制度,然后才认识其政治组织的重要性。从19世纪60年代的自强运动,到中日战争的失败,政治精英们从历史的波折中认识到政治制度以及加强国家和人民之间联系的重要性。因此他们一方面认为中国如果想赶上西方国家,必须有一个强有力的国家;另一方面,也强调国家强大的基础在于人民。王韬认为要把两者结合需要有制度性的改革,而且必须用政治的方法才能做到。康有为在强调皇帝的权力的重要性的同时,也认为皇帝的权力基础需要革新。

五四运动时期,很多中国人意识到政治改革已不足以使中国强大,社会革命和经济革命已是必要的,于是各种革命性的主义纷纷出炉。改革之路已经不可能,而革命在很多方面是与国家建设相矛盾的,因为在革命的含义上,拯救国家意味着首先要摧毁国家。五四时期出现的种种主义,包括无政府主义、联邦主义等都因为不能给民族国家的建设提供操作性的方案而渐渐消失。只为国民党和共产党初生的民族主义存在下来,并日益成熟和制度化,最终为国家建设提供了有效的组织构架。

孙中山、蒋介石和毛泽东都强调用民族主义来拯救中国。他们的第一努力就是激发中国人的民族主义情绪。而所谓现代民族国家意味着国民把民族感情依附于国家之上。就是说,民族主义情感必须有制度化作为依托,或者说民族主义必须制度化。而要国民产生国家认同感或者忠诚感,首先就必须创造出一个国家,只有作为一种组织的国家才能把民族主义制度化。这样,如何组织中国民族主义是从孙中山到毛泽东的中国政治精英人物所面临的最重要的政治课题。孙中山最初强调较多的是人民权力,后又转向了民族国家和组织方面,并基于此的考虑,在1960年提出建国的三大方略,即军政、训政、宪政三个时期,后又受苏联影响,认为改造国家的内容很广泛,不限于政府,而建立一个新型的政府则是首要任务。他主张建立党,以党改造国家。这是全新的思想,把这一思想应用于民族主义,含义极其明显,就是说,中国首要的任务是要组织各种政治力量,或把政治力量制度化,然后再去改造,甚至重建新的民族国家。这样,组织和党成了孙中山建设中国民族国家的最有力的武器。

中国共产党也致力于以党治国。从国家结构来说,国共两党并没有多大区别,但国民党最终被共产党所取代,主要是因为国共两党使用民族主义的方法和策略不同。国民党使用的是精英策略。蒋介石依靠的是地方精英,而非民众。相反,中国共产党的力量是在中国的边缘地带成长起来的,多数地方精英已经为国民党政权所吸收,共产党能动员的资源主要是人民大众,这就使得中国共产党走上了一条自下而上的民族主义建国道路。(16)正如惠特尼所指出的,更重要是的国民党没有能够发展出为普通人民所能够理解和接受的国家思想。就是说,国民党的思想是针对各阶层精英人物的,而非普通人民大众的。作为一个统治党,国民党只强调权力的集中性,不容许来自下面的政治参与。再者,国民党政府因为走的是以城市为中心的建设道路,缺乏有效的工具把其国家建设思想传达到中国社会的最基层。和国民党不同,共产党通过干部下乡等方法成功地把国家建设思想传达给了人民。

从以上对中国近代民族主义发展过程的讨论中可以看出民族主义和民主主义互动的复杂性。民主主义本来就是民族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西方政治发展过程中,只是当民主思想和民族主义结合在一起的时候,后者才获得了巨大的政治力量。因为在西方民族国家发展过程中具有一个相对和平的国际环境,民主政治和民族国家的建设相对说来一直在平衡发展。在民主成为民族国家建设的重要原则以后,西方国家间的冲突和战争反而促进和强化了民主原则,因为统治者必须通过民主的原则来动员民间资源。

中国则不同。因为面临恶劣的国际环境,政治精英所面临的重要问题是民族的生存,国家的力量就变得重要起来。没有国家的力量,民族存在就会受到威胁。不仅如此,因为传统中国社会盛行的是文化主义,人民认同的是文化。这个因素更强化了政治精英的权力角色,他们不仅要为民族主权而斗争,而且要创造一个民族国家,创造人民的国家认同感。在这个过程中,国家的力量超越了人民的力量。所以我们说,人民的主权的位置被国家主权所取代,就是说,集体的权力超越了人民个体的政治权力。因为只有在国家的组织下,人民个体的力量才能聚集成为集体的力量,只有集体的力量,才能求得民族的生存权。由于人民是由国家来组织的,国家自然高居于社会之上。

这样,人民主权就自然而然地演变成国家主义,人民主权居于次要地位。但很显然,把人民主权(或民主)和民族主义对立起来的观点忽视了两者之间关系的复杂性。在西方,民族国家是人民主权的外化,而在中国无法用人民主权的原则来创造一个新的民族国家。所以,如果说西方民族国家和民主政治的发展是统一的过程,在中国它们两者的发展就有个时间上先后的问题。就是说,先用政治方法建立一个民族国家,再来调整国家和人民主权的关系。至于,国家是如何改革自身来体现人民主权则是另外一个需要讨论的问题。  四、民族主义的出路

民族主义是当今世界的一种重要的政治思潮,它必然对其他社会发展趋势如民主浪潮、社会发展、公民社会等产生或多或少的影响,从而。那么民族主义的出路究竟在哪里呢?我觉得首先应该把民族主义与相关的问题做以考察。

民族主义对当今世界发展中国家的影响尤为引人关注,因为民族主义在发展中国家的现代化过程中具有着中心的地位。它首先意味着,这些发展中国家应该有权利按照自己的意愿、传统和生活方式自由发展。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民族主义对发展中国家的现代化过程有着正面的作用。因为,这时民族主义所要求的是国家的独立、经济的自治、本国生活方式的维系,这就是一个国家的真正解放,赢得了解放的发展中国家不必再效仿别的国家或模式了。但不可回避的是民族主义是具有二重性的。当民族主义强调和捍卫一个国家的文化、宗教或语言上的和谐时,它也应该接纳外部的多样化和多元化,接纳一个国家内的多元化的思想文化、多样化的生活方式、多样化的语言等。(17)作为一个文化统一体的国家,应当允许其某些国民有权作出选择,允许他们不支持那种理想化的文化统一理念,而保留自己的看法。

民族主义不必然会成为一种对民主化的抵制力量。这个观点的论证实际上取决于一个民族国家中民族意识是如何被诠释的。民族是由一致赞同团结、而不赞成分离的社会成员构成的;而所谓的国家,则来源于在同一历史背景下、同一生活环境中的社会成员对共同利益的认知。如果这样来理解国家和民族,那么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成员应该能分享共同的政治原则。从这个意义上讲,民族意识和同属于一个共同的国家的认知,应该是支持民主政治的。因为,民族意识可以成为使社会成员团结一致的精神源泉。实施民主政治的基础是社会成员的团结一致,如果一个国家的公民缺乏团结一致的意识,民主政治是无法运作的。没有社会成员的团结一致,一个政府也许仍然可以运作,但是民主政治肯定会运转不良。

根植于地区性文化的民族主义是一种对人权、自由、民主和正义等政治价值观的全球化趋势的自卫型反应,这是一种可以理解的反应,但绝不是一种最好的回应。而最恰当的反应应该是在每一种文化传统的范围内重新诠释人权、自由、民主和正义等政治价值观。比如,可以按照中国文化的理解,来重新诠释自由的含义,并设法在中国的历史记忆中找到关于自由的某些论述。发展中国家尤其要注意的是,不能一味地把西方的价值观引进到本国的文化中,或把西方政治准则强行介入自己的传统之上,而是要从自己的文化传统的角度,重新创造出或重新诠释自由、人权等这种理念。当然在人类社会中,也有一些起码的价值观和权利,是不需要在各自的政治言语中重新解释的,是应该在任何社会都被保障和尊重的。例如,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就是如此。

对于当今的世界与各国的社会现状而言,民族主义不是有与无的问题,而是一个多与少的问题。同样在中国,民族主义的出路不是要不要民族主义的问题,而不是要多少民族主义和要什么样的民族主义的问题。

在当代,可取的民族主义应该是温和的、开放的、理性的、尊重个人自决权的民族主义。伯林曾把这种民族主义称之为自由的民族主义,它的理论根基是自由理念和价值多元论。它对其他观念价值是开放的,并通过相互补充来提供行为准则,对内它也接受多元的价值和文化,它在自由民主和法治的制度架构内发挥作用,因而不致变成盲目的排外主义。民主国家的民族主义不易走极端,就是因为民族主义情绪的表达受到了法治的限制。民族主义被赋予的重要功能就是提供民族凝聚力。(18)但这种凝聚力往往以游离于两个极端的形式存在,要么微乎其微,要么过于强大,以致在社会中集聚成专横的权力,甚至动员人们作出愚蠢的举动。因而,在如何利用民族主义来获得凝聚力时,应非常慎重。

总之,在政治、经济和文化日益开放的今天,一族一国和闭关的政策不仅不可能,而且对国家和民族利益有害。而要想发挥民族主义的作用,就必须在承认其客观存在的同时,用民主法治的制度和自由、权利、正义等价值和对外界的全面开放来约束民族主义。我们承认在实现民族利益方面,最有效的政治手段是自由民主、宪政法治;经济手段是自由市场经济;文化手段是尊重多元与宽容异端。但我们也不应忽视民族主义对当今社会的潜在的影响和作用,我们应该就是寻找民族主义与当今现实的结合点,使其为我们的社会发展提供能量与资源。这是一个值得我们去思考的问题。

引文注释

1、 程笑:《爱国主义、民族主义及现代化――维罗里教授访谈录》,《公共理性与现代学术》,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北京,2000年5月版,第176页

2、 商戈令:《读维罗里<关于爱国:论爱国主义与民族主义>》,《公共理性与现代学术》,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北京,2000年5月版,第195页

3、 顾昕:《伯林与自由民族主义思想》,《直接民主与间接民主》(公共论丛),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北京,1998年11月,第237页

4、 安东尼-吉登斯:《民族-国家与暴力》,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北京,1998年5月,第141页

5、 顾昕:《伯林与自由民族主义思想》,《直接民主与间接民主》(公共论丛),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北京,1998年11月,第237页

6、 刘军宁:《共和、民主、宪政――自由主义思想研究》,上海三联书店,上海,2000年1月,第251页

7、 为了分析的方便,我在这里忽略了近代民族国家诞生前的构成民族主义的种种要素,因为本文的目的并不是论述民族主义本身。

8、 郑永年:《中国民族和自由主义研究》,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北京,2000年5月版,第209页

9、 关于人民主权的平民化问题这里不能加以详细阐述,但这不等于这不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10、 徐大同主编:《西方政治思想史辞典》,天津人民出版社,天津,1997年3月版,第125页

11、 张谦:《民族国家、全球网络与经济民族主义》,《经济民主与经济自由》(公共论丛),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北京,1997年6月,第262页

12、 《民族精神再兴:论民族主义之善与恶――与伯林对谈》,《直接民主与间接民主》(公共论丛),第213页

13、 同上文,第215页

14、 相应的论述参见顾昕:《伯林与自由民族主义思想》,《直接民主与间接民主》(公共论丛),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北京,1998年11月,第237页

15、 郑永年:《中国民族和自由主义研究》,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北京,2000年5月版,第213页

16、 相关论述见李普塞特著、张绍宗译:《政治人:政治的社会基础》,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9月版,第69页

17、 程笑:《爱国主义、民族主义及现代化――维罗里教授访谈录》,《公共理性与现代学术》,第177页

18、 刘军宁:《共和、民主、宪政―自由主义思想研究》,第25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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