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有着长期半殖民地经历的小农国家,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严重滞后,长期处于国际社会的边缘地位。外国势力的长期压迫、现代化进程的挫折情绪、抗拒全球化的封闭心态和某些势力的鼓惑与煽动,培育了极端民族主义思潮的肥沃土壤。全球化时代下极端民族主义思潮在当代中国的长期存在和恶劣影响,最终可能严重威胁到中国的现代化进程。
一、从被压迫民族的排外情绪到极端民族主义
中国长期以来自认为地大物博、历史悠久、文化灿烂,是四大文明古国之一。历史上国人夜郎自大,自以为“华夏”乃世界之中心,汉民族甚至将周边的其他民族蔑称为“蛮”和“夷”。沿袭这一观念,当西方国家的商人和传教士到中国来时,国人也自然而然地以“夷”称之。中国的历代王朝都不遗余力地强调“中华中心论”,常常按照不平等的等级观念居高临下地对待其他国家,朝贡制度即为一例。从此种意义上说,当代的极端民族主义思潮文化上部分地源于古代儒家等级文化。中国历史上的“文化优越论”严重束缚了国人的眼光和思维,正如费正清所指出的:“根本缺点是思想和体制方面的,也就是说对外国的现实一贯无知,并且存心不去考虑现实。[1]”夜郎自大和盲目排拒其他文化不可能导致国家强盛,何况人类历史上也没有哪个国家是永远的强国。
近代中国从虎门销烟起,历经中日甲午战争、八国联军侵华战争和抗日战争等战争和旅顺、南京等大屠杀,早已失去了往昔的东亚之尊。近代中国的历史乃是一部民族的屈辱史和抗争史。现代化进程的挫折感,长达百年的民族失落感,是奉行基督教救赎理想主义的西方人所不能感同身受的;而“满耳是大众的嗟伤,一年年国土的沦丧”,这种“四万万同胞齐下泪,天涯何处是神州”的怨恨之情,深深地内化为当代中国的政治文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是建立在这样的半殖民地废墟上的,这个废墟的制造者之一就是日本军国主义。清代中叶以前,国人眼中的日本不过是个学着中国走路的东夷小国。到了近代,中日甲午战争、八国联军侵华战争等制造了当代中国的分裂割据局面。中共领导的革命很自然地把反帝反封建当作政治旗帜。但是,为了得到苏联的扶助,这场革命对继承了沙皇俄国对外策略的苏联却另眼相看。其实,沙皇俄国是侵占中国土地最多的国家,苏联对现代中国内战的干预也从未间断。在苏联的策划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刚建立就卷入了朝鲜战争,其结局是不胜不败。朝鲜战争没有使中国变得独立,相反却加重了中国对苏联的依赖。30年以后再度打开国门,才发现中国的落后程度有多大。这是20世纪后半叶国人经历的又一种挫折。
随着“文化大革命”和“林彪事件”之后“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理论”的破产,“文革”结束了,国人重新认识到过去30年中他们信奉的政治经济制度其实近乎于破产。从20世纪70年代末起,自由主义思潮在改革开放后填补了马克思主义信仰危机留下的一些真空,自由主义成了相当一部分人的政治信仰。但自由主义思潮在20世纪80、90年代之交因政治原因走向了低谷。
自由主义思潮遇到打压后,正统意识形态并未能收复“失地”,在这一思想空间里,新左派思潮、极端民族主义思潮等蠢蠢欲动,其中极端民族主义发展最快。中国的市场化过程恰巧遇到了经济全球化浪潮,过去20多年中国对外开放的深度和广度是史无前例的,对外摩擦也随之增多,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传统的理性的民族主义畸变成了可怕的排外的极端民族主义。20世纪90年代中期的几部书《中国可以说不》、《中国还是可以说不》是当时极端民族主义发展的一个高峰。当时有外国记者向外交部提问,这几部明显违背中国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的书是否代表官方立场,外交部发言人沈国放先生在回答时只能说,这些书的问世至少说明中国还有言论出版自由。1999年美国空军轰炸中国驻南斯拉夫大使馆地下室事件更是引发了中国极端民族主义的一个高潮。
现代化的进程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全球化的过程。虽然中华文化也可参与到这个历史进程中,但作为一种前现代性的文化,它在全球化进程中必然要面对这样的问题:如何对待象西方文化这样的外来文化,如何理性地区分西方文明与西方霸权。这些问题在一个理性主义者眼中是很简单的,但对一个现代化进程不断遭遇到挫折的小农国家的普通国民来说,却需要有非同寻常的鉴别力才能弄清楚。就本质意义而言,这需要一个启蒙的过程。从满清之季风起云涌的义和团运动到共和国草建后的长达10年的“文化大革命”来看,国人还是习惯于以夜郎自大和闭关锁国抗拒全球化的方法来维持民族的自尊心。理性精神的缺失表明启蒙事业远未完成。21世纪初的中国,自由主义和极端民族主义在赛跑。
二、民族主义的分野与当代中国极端民族主义的发展
民族主义不是一套完善的意识形态,作为思考世界的一种方法,它强调民族在解释历史发展和分析当代政治中的重要性,并宣称“民族特征”是人类划分的主导性因素,它在本质上要求每个民族组成一个主权国家[2].人类历史上有各种形式的民族主义:从其基本理念来划分,有自由主义的民族主义(也可称为立宪民族主义),也有极权主义的民族主义(即极权民族主义);从民族主义对社会变革的主张来看,有温和主义的自由主义,也有极端主义的民族主义。本文所要重点分析的是后者,即极端民族主义和它的恶性发展极权民族主义。
极端民族主义乃源自对世界主义(世界大同主义)的厌恶。“民族主义情绪在这里是指在政治上特别强调用牺牲其他国家的利益和不顾其他价值观念,如戒绝杀戮,遵守国际法以及通过双边或多边条约维持国际合作,以此寻求本民族的利益。这种特别的民族主义同一般意义上的民族主义的关系就如同自私自利与个人主义的关系。自私自利的人在追求自身利益时不会顾及别人的利益,而个人主义的信念是,只有在寻求自身利益的同时尊重别人自由地追求他们的利益才是合理的。[3]”良性民族主义和极端民族主义形式上有相象之处,它们都以爱国的名义影响民众,民众往往很难识别极端民族主义的真正政治面目。
在中国,极端民族主义真正在全国发生影响,成为一种社会思潮,始自世纪之交,是伴随着互联网的普及而活跃起来的。由于新的信息技术的交互性特征及其低廉快捷的性能,鼓励了民众积极地参与社会生活,也为民众的社会参与提供了技术手段。正是互联网使民众得以通过网络很方便地找到自己思想上的同道,极端民族主义的支持者们就是这样聚合起来的。这些志同道合者散处各地,虽然理论修养参差不齐,政治经验各异,但很容易通过互联网沟通联络、讨论时事、发起动议、进行游说。“9.18”爱国者同盟网等5个网站即在北京市东城区成功地组织百万同胞签名参加抗议日本的活动,此项游行示威活动差一点就成行了。
日本是在20世纪犯下严重战争罪行而又拒绝认错的唯一国家,至今其右翼政治势力仍然拒绝承认当年发动侵略战争的罪恶,不仅不为其当年的战争罪行忏悔,相反还通过教科书、历史展览等种种形式试图掩盖乃至歪曲国家犯罪的历史。战后日本利用了被侵略国家的宽容,躲过了严厉的制裁,却保留了当年侵略者对被侵略国家的傲慢和掩藏在礼貌表面之下的蔑视。尽管日本在侵华战争中杀害了数千万中国人,给中国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但战后中华民国政府本着以德报怨的精神放弃了战争赔偿要求。可是,日本朝野似乎对此并不领情。许多日本人甚至拒绝承认日本的侵华战争之罪恶及其失败,认为日本只不过是败给了强大的美国,但并未败给中国。而在日本的靖国神社里,那些在历次侵略战争中丧命的将士仍然被当作为国捐躯的英雄来纪念。总体来讲,日本是一个怯于面对自己国家历史罪恶的民族,在其民族自尊的背后其实掩藏着道德上的懦弱。
中国民间对日本的不满由来已久,2003年发生的一些事件让极端民族主义有了更大的发挥空间。2003年6月,有民间组织发起登上钓鱼岛;8月,网上万人签名反对京沪高速铁路使用日本技术;9月,又发生了日本游客集体赴珠海嫖娼的事件。紧接着,2003年10月29日,西北大学爆发了反日抗议活动,这后来又演变成西安街头的示威游行。这次反日风潮的起因,据说是4个日本师生在该校外语学院的日本文化艺术节上的下流表演。这本是一个学校内部秩序的管理问题,至多也不过是日本师生不当行为在中国引起的一起治安事件。然而在反日、仇日情绪的刻意渲染下,对日本师生的不满急剧演变成了带有打、砸、抢性质的学潮,惊动了两国政府的高层,成为一起外交突发事件[4].
在西北大学事件中,可以看到一些非常荒诞的现象,与1998年印度尼西亚的反华仇华暴行一样,日商投资企业被砸,无辜的日本留学生被殴打,留学生楼和西北大学遭受了巨大的损失,以至于后期的示威行动演变成了西北大学师生和防暴警察集体保卫西北大学的行动。“西北大学党委用了这样一个字眼,就是如果没有及时制止的话,它会成为西北大学的空前浩劫。[5]”这种暴民运动实质上是“义和团”精神的现代翻版,是“红卫兵行动”在21世纪的再现。
在现代科技和特定政治文化的支持下,不仅中国的普通公民和民间小团体得以在BBS 论坛等地方找到了议论外交事务的机会,而且极端民族主义的鼓吹者们也利用网络的虚拟空间和匿名发言方式煽动激进行为和观念。一些极端民族主义者毫无顾忌地在网站上发表和转载反日、仇日的言论和文章,乃至于号召抵制日货、强攻钓鱼岛,有人甚至主张进行一场东京大屠杀,把日本妇女都强奸了,把日本男人都杀了。这样的言论在平面和音像媒体上是无法想象的。由于互联网成了宣泄民族主义情绪的场所,有论者将这种社会现象称为“网络民族主义”[6].
香港“凤凰卫视”著名时事评论员吕宁思在2003年11月4日的时事开讲栏目中说:“相当长一段时间,我们强烈的感觉到一种现象,就是中日关系在民间很难冷静讨论。主张理性处理中日关系的言论,往往被民粹主义的热情所淹没,甚至为此常常出现人身攻击和谩骂,这些都是一个文化优秀的国家公民所应有的道德水平吗?中国最厉害一个词就是‘汉奸’,而这个‘汉奸’直接就和中日关系相联系的。事实上,我们包括凤凰卫视的几位评论员,不管是在讨论任何问题上,只要谈论到对日的关系,都有人被骂‘汉奸’的。但是,今天我们一定要把这个事情讲清楚。我觉得在中日关系上这是一个很长远的问题,如果现在不把大家的理性的东西都调动出来,将来对中国并没有好处。[7]”
中国政府并未像对待其它持不同政见者一样打击压制这些言论。原因之一是政府的政治合法性部分建立在反帝反封建的理念上,抨击美国或日本符合正统意识形态的观念。而另一原因是,中国国内的问题成堆,积重难返,需要转移民众的注意力,于是在与国内政治不太密切相关的对外关系上让民间有一个发泄声讨的对象,就符合官方的利益了。因此在互联网上凡是出现批评国内政治的观点或涉及到敏感话题的贴子,很快就会被网站管理员依照政府的要求删掉;但如果网民们在互联网论坛上鼓吹反人类的种族灭绝行为,例如赞扬在美国制造“911”事件的恐怖主义行为,却不会受到来自官方的任何压力或指责。
三、极端民族主义的民粹主义特点和暴力倾向
在现代社会里,政治家们哪怕是那些从骨子里鄙视大众的最极端的精英主义者,都喜欢强调“人民”、打着“人民”的旗帜行事,因为以“人民”的名义似乎就占据了道德优越感和政治制高点。通过强调热爱国家(以及隐在这个抽象的概念之后的政治家)、热爱民族,政治家往往可以动员大批民众。在各种高举“人民”旗号的意识形态当中,极端民族主义最常用的是民粹主义,而民粹主义又与极权主义的意识形态有着血缘关系,至少在俄国和中国是如此。作为多数暴政的理论基础,民粹主义极端强调平民群众的价值和理想,把平民化和大众化作为政治运动和政治制度合法性的最终理由;它排斥代议制民主政治制度,蔑视程序正义原则,是一种对宪政秩序及其性质的根本误解。在民粹主义者眼中,与其说人民是伟大的,还不如说人民被当作群氓来利用。民粹主义和极权主义都主张,任何个人的存在都要服从集体或群体,为了“人民”的利益和民族的利益,随时可以而且应该牺牲个体的利益。民粹主义强调大众对社会政治事务的直接参与,鼓吹街头运动,却排斥程序民主和法治,因此它无法导致政治进步。当民粹主义的群众运动与极端民族主义结合在一起时,很可能引导社会走向动乱。
在中国,民众用自发的游行示威来表达和直接参与对外关系的处理,表面上看是外交事务参与的大众化,但实际上这是一种并不正常的局面。因为,民众们在政治参与的基本层面──国内政治的参与方面──事实上被剥夺了宪法赋予的权利,公安部门原则上不会批准学生自发组织的任何形式的示威游行,只有举着民族主义旗号反对外国的示威游行才偶然有机会上街成行。在涉外示威游行活动中,很可能有人会趁机渲泄情绪、做出过当行动,而这样的情绪渲泄本身可能包含着很复杂的动机,包括不满意缺乏基本政治权利等因素。
在民主社会,只要法律许可而公民承诺并不危害社会或其它人的利益且愿意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后果,公民就能享受宪法赋予的自由和权利;而在中国,宪法赋予的自由和权利在多数情况下是不经批准就不能得到的,何况行政批准程序本身的目的就是阻止宪法的实施。中国的民粹主义式极端民族主义正是在这样的环境下,以民族的名义,捍卫着这个剥夺自由的系统。也正因为如此,极端民族主义的鼓动才被容许。可是,由于被极端民族主义情绪影响的示威游行活动中,人们情绪的渲泄可能指向当局不愿意触及的话题,所以这类示威游行活动也经常被劝止。
启蒙大师孟德斯鸠有一句名言:“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如果一个公民能够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他就不再自由了。”这是唯一的一句在中国教科书中被反复强调的有关自由的经典语录,但恰恰是这段唯一被认可的经典,人们往往只理解了后半句。中国所缺少的是孟德斯鸠前半句话所言,而民粹主义所煽动的一些极端行动则恰恰符合孟德斯鸠的后半句话。
真正的政治现代化只有通过政治民主化才能实现,以反对外国为旗号的极端民族主义街头运动并不代表政治现代化的进步,相反,它很可能被极权主义所利用,当年纳粹党煽动的排犹运动就是如此。在国内的BBS 论坛上常常有这样的帖子,句首是“是中国人就看”、“是中国人就不要删除”。西北大学学生的游行宣传单上也写着“是中国人就不要撕;如若撕之人人得而诛之”。这是一种十分危险的现象:似乎只要举起了极端民族主义的旗号,站在这个旗号之下的人就自动拥有了无限的权威,可以判别或剥夺中国公民的公民资格。在中国最大的商业网站新浪网上,每逢重大事件,如伊拉克战争或讨论巴以冲突的合法性问题,这些话题本来关系到人权主权孰高孰低的政治哲学命题,但辩论的结果总是呈现这样一个简单的结果,那些支持西方国家的网友被谩骂成“汉奸”、“卖国贼”。
谁赋予极端民族主义的捍卫者们这种天然的权威和权利?他们有什么资格剥夺他人保留和发表其观点的权利?人类历史上总有一些人想举着各种旗号为自己封一个天然的无限权威,中国的极端民族主义无非在重复这种举动而已。极端民族主义自以为把握了唯一的道义标准和利益尺度,因此觉得自己使用的话语工具和诉求是唯一正确而高尚的,动辄无视其它价值观念的存在,动辄以文革式的语言宣布“人人得而诛之”,视公民权利和人性的尊严为草芥。
针对这种现象,著名政治学者托克维尔说过:“无限权威是一个坏而危险的东西。在我看来,不管任何人,都无力行使无限权威。……当我看到任何一个权威被授以决定一切的权利和能力时,不管人们把这个权威称作人民还是国王,或者称作民主政府还是贵族政府,或者这个权威是在君主国行使还是在共和国行使,我都要说:这是给暴政播下了种子,而且我将设法离开那里,到别的法制下生活。[8]”
极端民族主义者忘记了一个非常简单的事实,任何一个政治共同体权威的形成都不是自封的,而是来自于基于成员个体同意的共同体的道义基础。所谓的国家主权并不是政府意志的代名词,国家主权不过是人民主权在国际关系方面的延伸,最终服务于社会的个体。我们所生活的世界是一个价值多元的世界,没有任何一种价值观有权利把自己的看法强加于人或迫使他人放弃自己的价值观。民主制度本身之所以在绝大多数国家受到欢迎,就是因为它允许各种价值观自由地讨论,不会排斥异己。
极端民族主义不仅仅直接抵制民主制度,而且也固执己见、排斥其他观点、拒绝各种观点之间自由充分的交流,从而就拒绝了以民主的方式与持其他观点的人平等共处,这也意味着拒绝了维护公民自由和人性尊严的制度安排。如果极端民族主义沿着它的思路发展下去,它势必还要千方百计控制社会的方方面面和压制市民社会的私人领域空间,一旦走到这一步,极端民族主义就变成极权主义了。从希特勒到日本军国主义者,历史上持极端民族主义的权力发展到了极权主义不都是这样表现的?
极端民族主义还忘记了人类生活的本来意义,人类社会最终是靠爱来稳固的,而不是靠恨和敌意来维持的。非此即彼、非敌即我的简单思维常常让我们忽视一些本原的东西。在国际关系领域,极端民族主义这个自封的无限权威以牺牲洛克、杰斐逊、密尔们所珍视的自由和人性的尊严为代价,去追求一种虚幻的“帝国”的荣耀和自豪感。人类历史上有过好几个极端民族主义的统治者,这些暴虐的领袖任意拿国家和社会这个有机体作活体实验,最后以统治者的败亡和国家民族的巨大苦难而告终。
中国今天的极端民族主义还没有获得权力,它只是服务于现有的意识形态,同时在为自己寻找、扩大话语空间。在它的眼中,全球化似乎就是西化,就是帝国主义化;而为了它要捍卫的“民族”和“国家”,宁可构建一个封闭而落后、了无生气的社会;它拒绝审慎渐进的改革开放,追求的是一个以对“国家”(事实上是对统治者)的忠诚为标准的封闭的等级秩序。依照这幅图景,极端民族主义如果能主宰一切,它所成就的也不过是拿破仑式的帝王基业。
在国际关系方面,极端民族主义者所主张的是不理性的冲突和对抗,而不是谈判、对话和合作;它甚至乐于看到中国与其他国家的矛盾激化到无法收拾的地步,因为这样或许正好证明它存在的“价值”。极端民族主义者虽然不是一个阶层,但却可能因其观念主张而形成一个利益集团,希图通过争取话语权力而获得社会政治地位。一旦他们成功了,理性的真正爱国的民族主义者将为自己曾经对极端民族主义的宽容和同情而感到后悔。
这种充斥着民粹主义暴力倾向的极端民族主义在青年人当中颇有市场,除了意识形态教育的影响外,还因为它是一种廉价的精神麻醉剂,它可以让没有自由和基本人权的人们暂时忘却自己的卑微和痛苦,在宣扬极端民族主义口号的过程中发掘体验到虚幻的“伟大”和“英勇”,尽管寻找这种体验其实常常就是向专制妥协的结果。他们更不愿意思考这样的问题:当他们痛斥宪政民主国家时,他们事实上所捍卫的究竟是自己身边的自由还是专制?
现今中国的执政集团虽然大力推行经济发展,但政治改革却被置于脑后。事实上,把民众对其执政的认同建立在经济绩效之上是相当危险的。一旦经济发展因腐败和其他种种制度内生的原因而遭到挫折,国内矛盾迅速激化,同时极端民族主义的发展又形成一种无法控制的社会运动,政府会不会干脆充当起极端民族主义运动的引路人?如果权威主义的国家体制和极端民族主义的政治思潮结合起来将形成什么样的畸形产物,是否就是法西斯主义?极端民族主义会不会拿解决台湾问题作为动员社会的口号?假如极端民族主义的兴起与中国每5年、10年周期的领导人更替交织在一起,会不会有领导人铤而走险寻求极端民族主义的政治支持?这些风险都是可能存在的,国人不得不未雨绸缪,冷静思考。
「注释」
[1]《剑桥中国史》第10卷第一部分第260页,转引自吉尔伯特·罗兹曼的《中国的现代化》(江苏人民出版社,2003年8月),第18页。
[2]〔英〕戴维·米勒、韦农·波格丹诺主编,邓正来等译,《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修订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民族主义(Nationalism )思想卷,第531页。
[3]出处同上,第532页。
[4]转引自凤凰卫视同日时事开讲何亮亮先生语,http://www.phoenixtv.com:8086/fhkp/singlepage.jsp?itemId=141811&currchid=489)。
[5]出处同上。
[6]朱学勤,“这一年:基于自由的创造”,《南方周末》2004年新年特刊,见http://www.nanfangdaily.com.cn/southnews/zt/zztk/zggc/200312310082.asp.[7]出处同注[4].[8](法)托克维尔著,董果良译,《论美国的民主》,商务印书馆,1988年12月,第28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