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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村民“四权” 发展基层民主

——宁波市明伦村村民自治的实践与思考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广大农村在经济领域和政治领域的改革逐步推进,取得了重大成果。在经济领域,全面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广大农民获得生产经营自主权,得到了经济上的实惠;在政治领域,逐步推行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主要形式,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为主要内容的村民自治,广大农民有了政治上的民主。实行村民自治,由村民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是我们党总结历史经验,顺应改革需要,扩大农村基层民主所作出的重大决策,不仅为中国农村找到了一条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道路,而且在维护农村改革、发展、稳定中发挥了重要的基础作用。

落实四权发展民主

浙江宁波市作为沿海开放城市和计划单列市,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始终坚持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动摇,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广大农村提前实现了由温饱到小康的历史跨越。在农村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新形势下,一方面,经济上得到实惠的农民,对政治上民主的需求越来越强烈;另一方面,一些农村虽然经济发展了,群众富裕了,但由于有些干部不够公道正派或村务不够公开民主,群众意见较多,干群关系紧张,影响了农村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针对这一实际情况,近年来宁波市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扩大基层民主的重大决策,依照宪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以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为载体,在全市农村全面推行村民自治,较好地保证了农民群众民主权利的落实,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鄞州区五乡镇明伦村就是其中的一个典型。

明伦村几年前还是一个老大难村,干群矛盾突出,群众信访不断。1995年8月,该村发生了数十名村民冲击村党支部大会会场,原村支书一根手指被拗断的严重事件,村级各项工作难以开展。1996年10月,新的党支部、村委会班子产生后,认真总结教训,广泛听取意见,找准症结所在,以落实“四权”为重点,积极推进村民自治,使明伦村各项工作走上了正常轨道,社会面貌发生了可喜变化。

落实“知情权”,村务活动让村民明白。村里的事情让村民知道,这是广大村民最基本的权利,也是实行村民自治的前提。明伦村过去之所以群众猜疑多,干群关系紧张,重要原因是村干部办事不公开、干群沟通少。即使办了好事,但由于村民不知情,误认为里面有“猫腻”,因而抱不信任、不支持态度。新的党支部、村委会班子产生后,从扩大村民的知情权着手,提高村务活动透明度,畅通了干群沟通渠道。1996年村委会就开始向村民公开村务、财务情况,并在村民代表会议上报告村务工作。《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正式实施后,村务、财务公开进一步经常化、规范化。这样做不仅让村民有了充分的知情权,而且使干群关系更加密切,广大村民对党支部、村委会的工作更加理解、更加支持。

落实“参与权”,日常事务由村民管理。村里的经济建设、文化事业建设和社会事务的管理让村民参加,并认真听取村民的意见,这就是民主管理。明伦村党支部、村委会一班人认为,让广大村民来管理村内日常事务,落实村民的“参与权”,是做好新时期农村工作的必然要求,也是实行村民自治的关键。在实践中,该村主要通过两方面的途径来广泛吸引广大村民参与村务管理:一是通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让村民就村内事务发表意见,直接参与管理;二是民主制定了村务管理的“小宪法”——《明伦村村民自治章程》。由于从制定到实施都让群众广泛参与,因而成为全体村民的共同准则,成为村务管理的“总章程”。

落实“决策权”,村里重大事项让村民作主。村民自治的核心是村民依法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力,确保村里的重大事项和关系村民切身利益的事由村民民主决策。明伦村规定,村里每一项重大政策和重要事项决策的出台,如土地征用、工程承包、旧村改造、集体资产管理等方案,都必须经过村两委会、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研究、讨论和决定。“三会决策”机制的建立,使村民当家作主的权力得到了充分体现和有效落实,极大地提高了村级事务决策的透明度和科学性,受到了广大村民的拥护。

落实“监督权”,干部作风由村民评判。村干部是村民的“公仆”,与村民朝夕相处,其能力素质和作风,村民看得最清楚,也最有发言权。实行村民直接选举后,如果民主监督不跟上,村干部的作风建设仍会产生这样那样的问题。落实村民对村干部的监督权,是实行村民自治的保证,有利于村干部增强“公仆”意识,树立干净干事的良好形象。

村民自治繁荣稳定

明伦村通过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扩大了基层民主,健全和完善了村民自治制度,村民心齐气顺,干群关系融洽,村级经济发展,社会安定有序,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都取得了明显成效。

村民民主意识强了,干部素质有了提高。通过实行村民自治,潜藏于老百姓内心的民主意识和参与意识被引导和激发出来。现在的村民盯的是村务,想的是参与,要的是公道,关注自己的切身利益,关注村里事务的管理,关注村干部的行为方式,迫切要参政、议政,用政治上的民主权利来维护经济上的自主权。村民的民主意识强了,对村干部的要求就高了,他们不但要求村干部能“靠得住”,而且要求村干部能“有本事”。这些都促使村干部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以适应新形势下的农村工作,不辜负广大村民的期望。实行村民自治,健全了民主制度,也推动了党支部、村委会的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的转变,即由过去的直接“替民作主”转变为现在的领导“由民作主”;由原来的行政命令式的工作方法转变为民主协商的方法,把老百姓推上民主政治建设的舞台。这无疑是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一大飞跃。

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了,村民得到了更多的实惠。实行村民自治,极大地调动了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力。由于决策透明、科学,经营规范,管理民主,明伦村集体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村民得到了更多的实惠。新班子上台后,集体企业经营年收入从1995年的70万元增加到2001年的200万元,每户村民从企业经营中得到的年收入也从原来的不到2万元提高到5万元左右。

干群关系顺了,农村基层稳定有了坚实的基础。明伦村在实行村民自治中建立了四项制度,进行经常性的干群沟通。一是“月末走访”制度,组织村干部以集体走访和分散走访相结合的方式,相对固定在每月月底用l-2天时间,对本村村民进行走访;二是实施“村务提议”制度,每位村民代表联系10户村民,征集村民意见建议后对村级事务提议,党支部、村委会对提议事项限时进行处理、答复;三是党支部书记“定期接待日”制度,村支书每周至少固定一天时间,在村办公室接待村民群众来访或反映有关事宜,并及时予以答复和妥善处理;四是村干部“联户帮困送温暖”制度,结对到人,定期走访。通过这些制度,进一步畅通了沟通渠道,密切了干群关系。

以党为基以民为本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实行村民自治,是我们党领导亿万农民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伟大创造。明伦村落实村民“四权”、推进村民自治的做法,也是在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紧紧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在实践中逐步发展并完善起来的,是基层群众的成功创造和探索。明伦村的实践值得我们思考,也留给我们不少启示。

启示一:坚持党的领导,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是推进村民自治的政治保证。扩大基层民主,推行村民自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在党的统一领导下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明伦村村民自治实践的成功,关键就在于有了一个战斗力和凝聚力强,能带领广大人民群众走向富裕和文明的党支部;在于有了一个公道正派、有能力、有威信的党支部书记。

启示二:坚持“以民为本”,真正相信和依靠群众,是推进村民自治的根本要求。扩大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是社会主义民主最广泛的实践。实行村民自治的根本目的是为人民群众谋利益,就是要给群众以实惠,还群众以民主。明伦村的实践告诉我们,只要我们真心实意地搞民主,真正把权力交给了群众,真正把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调动起来,并深入细致地做好组织引导工作,群众是能够管好自己事情的,村民自治是一定能够成功并取得实效的。

启示三:坚持依法建制,实现农村基层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是推进村民自治的关键。实行村民自治,扩大基层民主,必须坚持依法建制,以制治村,从制度上保证村民“四权”的落实。明伦村在实行村民自治过程中,在扩大基层民主的同时,十分注重制度建设,广泛发动群众,建立健全了以村民自治章程为核心、上与国家大法相吻合、下与本村实际相结合的村级规章制度体系,使民主制度化、规范化,人民群众行使民主权利有了可靠保障。从明伦村的实践看,推进村民自治必须紧紧围绕“四个民主”,依靠广大人民群众,依法有序地进行。只有加强制度建设,才能使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化、规范化,村民的民主权利才能得到保障,村民自治才能顺利推进并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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