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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落实“四权”为重点 发展农村基层民主

——宁波市明伦村村民自治的实践与思考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广大农村在经济领域和政治领域的改革逐步推进,取得了重大成果。在经济领域,全面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广大农民获得生产经营自主权,得到了经济上的实惠;在政治领域,逐步推行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主要形式,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为主要内容的村民自治,广大农民有了政治上的民主。实行村民自治,由村民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是我们党总结历史经验,顺应改革需要,扩大农村基层民主所作出的重大决策,不仅为中国农村找到了一条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道路,而且在维护农村改革、发展、稳定中发挥了重要的基础作用。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的明伦村共有447户人家,1054位村民,34名党员。几年前,该村还是一个老大难村,干群矛盾突出,群众信访不断。1995年8月,因原村领导在山塘承包一事上搞个人说了算,发生了数十名村民冲击村党支部大会会场,原村支书一根手指被拗断的严重事件,村级各项工作难以开展。1996年10月,年富力强的党员史松良出任村党支部书记,此后通过村民民主选举,兼任村委会主任。新的党支部、村委会班子产生后,认真总结教训,广泛听取意见,找准症结所在,以落实“四权”为重点,积极推进村民自治,使明伦村各项工作走上了正常轨道,社会面貌发生了可喜变化。他们的主要做法是:

1.落实“知情权”,村务活动让村民明白。村里的事情让村民知道,这是广大村民最基本的权利,也是实行村民自治的前提。明伦村过去之所以群众猜疑多,干群关系紧张,重要原因是村干部办事不公开、干群沟通少。即使办了好事,但由于村民不知情,误认为里面有“猫腻”,因而抱不信任、不支持态度。新的党支部、村委会班子产生后,从扩大村民的知情权着手,提高村务活动透明度,畅通了干群沟通渠道。1996年,在上级没有要求实行“两公开”之前,村委会就开始向村民公开村务、财务情况,并在村民代表会议上报告村务工作。《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正式实施后,村务、财务公开进一步经常化、规范化。村里专门设立了“两务”公开栏,每季度公开一次村务、财务,扩大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内容。村务公开栏中公开村民代表会议决议、计划生育指标、电价电量、优抚救济及其他公益事业等几乎所有村务内容;财务公开栏内公布村级集体收入、生产性开支、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投入、村干部报酬、招待费用等全部收支情况,真正给群众以明白。村党支部还利用每月20日的党员活动日,就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和下个月工作打算向全体党员通报,再通过党员的作用把支部的意见落实下去,把村里的工作情况传达到广大村民。这样做不仅让村民有了充分的知情权,而且使干群关系更加密切,广大村民对党支部、村委会的工作更加理解、更加支持。

2.落实“参与权”,日常事务由村民管理。村里的经济建设、文化事业建设和社会事务的管理让村民参加,并认真听取村民的意见。在实践中,该村主要通过两方面的途径来广泛吸引广大村民参与村务管理:一是通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让村民就村内事务发表意见,直接参与管理。二是民主制定了村务管理的“小宪法”——《明伦村村民自治章程》。在制定、实施村民自治章程过程中,做到了三个注重:注重让群众广泛参与,自治章程草案张贴在村内各处公共场所,每项内容条款,每项奖惩规约,都让群众充分讨论,最后在村民会议上讨论通过,把建章立制的过程变为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过程;注重进家入户,为了让群众熟知自治章程,该村把自治章程印制成册,发到每家每户,并组织村民学习,以此达到家喻户晓;注重既约“民”又约“官”,自治章程的规定,要群众做到的。党员干部首先做到,而且对党员干部要求更高,标准更严。如1999年村里修建道路需拆迁17间民房,若在以前这项工作难度极大,一些村民会借故“敲竹杠”,有了自治章程以后,按章程办事,通过民主决策,在村民代表会议上通过后,党员干部带头拆迁,群众积极配合,使这项工作顺利完成。

3.落实“决策权”,村里重大事项让村民作主。明伦村规定,村里每一项重大政策和重要事项决策的出台,如土地征用、工程承包、旧村改造、集体资产管理等方案,都必须经过村两委会、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研究、讨论和决定,即实行“三会”决策机制。一是村两委会议事制度。每月党日活动前,召开村支委会、村委会,就需要提交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的有关事项,在有选择地听取群众意见的前提下,事先商量通气,达成共识,提出初步方案。二是党员议事制度。在每个月20日的党员活动日上,对党支部、村委会提交的一些重大政策和重要事项进行讨论,征求全体党员的意见,统一党员思想,以党内民主带动村内民主;三是村民代表会议议事制度。经民主选举产生的35位村民代表,组成村民代表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对由村两委会提出,党员大会讨论的重大政策和重要事项进行审议和表决,正式作出决定或决议。如在旧村改造中,该村通过民主决策出台了《明伦村旧村改造实施办法》,并一改过去由村干部少数人确定施工队伍的做法,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由拆建户和村民代表民主投票选择施工队伍,村里只负责施工队伍的资质把关,真正把决策权交给了群众。

4.落实“监督权”,干部作风由村民评判。明伦村在落实村民的监督权上着重抓了三项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一是建立村务财务公开的监督制度。专门成立村财务监督小组,其成员由党员群众推选,主要对村务财务公布的帐目进行清查,确保公开内容无差错、无遗漏,同时规定自公开之日起5天内由村主要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对公开内容不清楚、不明白的作具体解释说明。二是建立村干部定期报告工作日制度。村干部每季度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一次工作,规定每年的1月10日、4月20日、7月10日、10月20日为村干部报告工作日。并安排时间让村民代表讨论,不管大事小事都可以提,还可以通过填写《反馈表》的形式进行反映。三是建立村干部述职评议制度。每年组织一次村干部向全体党员、村民代表述职,由党员和村民代表对村干部进行民主测评,分满意、较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四个档次,对基本满意和不满意票超过半数的村干部,第一次进行谈话诫勉,第二次依法依章进行调整。村干部普遍感到责任更重了,压力更大了,从而对自己的要求更高了。

明伦村通过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扩大了基层民主,健全和完善了村民自治制度,村民心齐气顺,干群关系融洽,村级经济发展,社会安定有序,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都取得了明显成效。

1.村民民主意识增强了,干部素质有了提高。通过实行村民自治,潜藏于老百姓内心的民主意识和参与意识被引导和激发出来。现在的村民盯的是村务,想的是参与,要的是公道;关注自己的切身利益,关注村里事务的管理,关注村干部的行为方式,迫切要求参政、议政,用政治上的民主权利来维护经济上的自主权。村民的民主意识强了,对村干部的要求就高了,他们不但要求村干部能“靠得住”,即为人正派,办事公道,能一心为老百姓办实事;而且要求村干部能“有本事”,即要有能力,懂经营会管理,能带领广大村民致富。这些都促使村干部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以适应新形势下的农村工作,不辜负广大村民的期望。实行村民自治,健全了民主制度,也推动了党支部、村委会的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的转变,即由过去的直接“替民作主”转变为现在的领导“由民作主”;由原来的行政命令式的工作方法转变为民主协商的方法,把老百姓推上民主政治建设的舞台,这无疑是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一大飞跃。明伦村通过加强村民自治,村干部的素质得到了提高,近几年来,村干部个人和村班子平均满意率都在90%以上,其中史松良连续两届被村民满票选为村委会主任。

2.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了,村民得到了更多的实惠。实行村民自治,极大地调动了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力。由于决策透明、科学,经营规范,管理民主,明伦村集体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村民得到了更多的实惠。该村的集体企业以前由村干部亲属等几户人家固定承包经营,肥了少数,损了集体和多数村民的利益。新班子上台后,通过“三会决策”出台了经营项目招标承包责任制,使集体企业经营年收入从1995年的70万元增加到2001年的200万元,每户村民从企业经营中得到的年收入也从原来的不到2万元提高到5万元左右。近几年来,该村相继实施了一系列重大工程,如开办工业小区、建造农民乐园、实施旧村改造、提高福利待遇等,两个文明同步发展,投资环境得到不断改善,14家外地企业来村工业小区落户,仅厂房租赁一项,村里每年可增加收入80万元。2001年村级可用资金达365万元,比1995年翻了一番多;村民人均纯收入7088元,比1995年增长了87%。

3.干群关系顺了,农村基层稳定有了坚实的基础。明伦村在实行村民自治中建立了四项制度,进行经常性的干群沟通。一是“月末走访制度”。组织村干部以集体走访和分散走访相结合的方式,相对固定在每月月底用1-2天时间,对本村村民进行走访,了解群众在想什么、盼什么;二是实施“村务提议”制度,每位村民代表联系10户村民,征集村民意见建议后对村级事务提议,村民可以1人提议、多人附议的方式提议,党支部、村委会对提议事项限时进行处理、答复;三是党支部书记定期接待日制度,村支书每周至少固定一天时间,在村办公室接待村民群众来访或反映有关事宜,并及时予以答复和妥善处理;四是村干部“联户帮困送温暖”制度,结对到人,定期走访。通过这些制度,进一步畅通了沟通渠道,密切了干群关系,使村民真正感到有话可讲、有事可做、有难可求。现在的明伦村,村民猜疑的少了,对村班子放心的多了;讲条件的少了,对村里工作理解支持的多了;看“热闹”的少了,主动帮助工作的多了。正如一位村民所说的,过去老百姓对村干部请客吃饭盯得很紧,现在老百姓对村里必要的招待费开支也能理解和接受了。干群关系的改善,促进了社会稳定。近年来,该村没有大的民间纠纷和上访事件发生,1000多村民和400多外来人员各自安居乐业,相安无事,一个文明、安定、祥和、有序的生产、生活环境基本形成。

明伦村落实村民“四权”,推进村民自治的做法给我们不少有益的启示。

1.坚持党的领导,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是推进村民自治的政治保证。扩大基层民主,推行村民自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在党的统一领导下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明伦村村民自治的成功实践告诉我们,关键在于有一个战斗力和凝聚力强,能带领广大人民群众走向富裕和文明的党支部;有一个公道正派、有能力、有威信的党支部书记。党支部要善于运用民主和法制的手段,发挥组织、引导、协调、把关的作用,既不是长官意志,更不能包办代替;正确处理好农村基层党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的相互关系,党支部要敢于领导,善于领导,支持和保障村委会依法履行自治职能,村委会要自觉接受村党支部的领导,不争大小,不比高低,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依法做好自治范围内的事情,形成整体合力。

2.坚持“以民为本”,真正相信和依靠群众,是推进村民自治的根本要求。明伦村扩大基层民主,推进村民自治的经验,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坚持“以民为本”,坚持走群众路线,真正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切实做到村务活动让群众知情,重大决策让群众作主,村务管理让群众参与,干部作风让群众监督。明伦村的实践告诉我们,群众是最公正的,是有觉悟的。只要我们真心实意地搞民主,真正把权力交给群众,真正把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调动起来,并深入细致地做好组织引导工作,群众是能够管好自己事情的,村民自治是一定能够成功并取得实效的。

3.坚持依法建制,实现农村基层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是推进村民自治的关键。明伦村在实行村民自治过程中,在扩大基层民主的同时,十分注重制度建设,广泛发动群众,建立健全了以村民自治章程为核心、上与国家大法相吻合、下与本村实际相结合的村级规章制度体系,使民主制度化、规范化,人民群众行使民主权利有了可靠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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