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958年秋,在“大跃进”运动的强力推动下,人民公社在全国普遍建立,个人分配领域也由此发生急遽变化。徐水人民公社分配制度经历了劳动工资制、全民供给制和半供给制半工资制的变动。它是1958年人民公社分配制度变动的缩影,是历史和时代的产物。 关键词:人民公社;分配制度;徐水共产主义试点 1958年秋,在“大跃进”运动的强力推动下,人民公社在全国普遍建立,个人分配领域也由此发生急遽变化。从整体上看,1958年的人民公社分配制度经历了从按劳分配到“按需分配”,在实践中碰壁后逐步向按劳分配复归而又不失徘徊的变迁过程。①本文试以1958年徐水共产主义试点为中心,以大量原始档案文献和实地访谈所获为文本依据,着重缕析人民公社分配制度的发展脉络。 一、最初的一步:劳动工资制 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的规定,人民公社建立后不必急于改变原分配制度;在条件成熟的地方可改行工资制,其他地方仍然采用“三包一奖”或“ 以产定工制”等按劳动日计酬制度,条件成熟后再加以改变;人民公社的“分配制度无论是工资制或者按劳动日计酬,也还都是‘按劳取酬‘,并不是‘各取所需 ‘”。1北戴河会议上,毛泽东在谈到供给制问题的同时又提出,不要马上废除工资制度,将来再取消。这可看作是人民公社初期实行按劳分配制度的政策环境。 从1957年底开始,在长达半年之久的农田水利建设运动期间,徐水县实行劳力大协作,并为解决劳动力不足问题创办了各种形式的农忙食堂和“地头食堂”。 1958年夏收中,全县263个农业社建立集体仓库,除去交公粮和销售之外的粮食全部入库,社员吃粮按人定量由粮库供应。截止到1958年6月底,有公共食堂的农业社达235个,在食堂就餐人员达12,000左右。2这些食堂的出现和衍生带有极大的自发性和临时性。 然而,这种状况很快发生变化。在全国与徐水有着互动关系的“大跃进”气氛中,7月1日晚,徐水县委召开紧急电话会议,要求全县搞共产主义大协作。7日,县委发出关于改革劳动组织和家务劳动普遍实行劳动大协作的指示,要求为适应当前生产“跃进”形势,实行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和生活集体化,并就建立食堂等问题展开群众性的鸣放辩论,认为“共产主义的因素正在全县萌芽。”3 8月4日,毛泽东视察徐水,当农业社主任李江生汇报完当地从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集体农庄的发展历程后,他反复强调:“我看农庄不如人民公社好”,“ 还是人民公社好”。4这推动了徐水乃至全国人民公社化运动的迅速开展。大寺各庄当晚即成立“东方红八四人民公社”,宣布一切个人财产全部归集体,社员实行工资制。 8月11日,徐水县委《关于向共产主义过渡的规划(草案)》规定:在由社会主义向共产主义的过渡时期中,农业社分配由原来的劳动工分改为工薪制,定期评级;工薪级别分为五级,每月20元者为第一级,14元者为第二级,10元者为第三级,8元者为第四级,5元者为第五级。25 日,县委公布《关于人民公社实行工资制的草案》,认为原按劳分配制度已不能适应现时的人民公社和共产主义劳动协作制度,“而劳动工资制是按劳预支制度的新发展,是适应目前生产需要的较好的分配形式,它不仅可以减少夏秋两季预分的繁杂手续,便于改变经营管理;而且可以大大调动社员的生产积极性,提高社员的思想觉悟和劳动效率。”5该草案规定劳动工资制继续遵循“多扣少分,积极扩大公共积累”的原则,确定1958年仍以过去小社为单位进行核算分配,分配比例为当年农业总收入的15%左右;全县统一采用七级工资制,各级工资人员比例以两头小中间大的形式确定为一级占5%,二级占10%,三、四级各占25%,五级占20%,六级占10%,七级占5%;工资的支付形式采取凭饭票在食堂吃饭,凭日用品供应证在供销部购买日常生活必需品,节余部分待秋后换回货币后以现金补齐;实行工资制的范围是一般经常参加生产的男女整半劳力(包括社干部),实行基本工资加奖励的办法,而不经常参加劳动的辅助劳力则实行计件工资或日工资制。之后,全县开展鸣放辩论,推行劳动工资制。 从整体上分析,劳动工资制的按劳分配性质还是很突出的,没有完全废除货币流通和现金交易。但是,这种七级工资制起点低、级差小,不同等级和岗位之间的收入差别无几,因而这种拉平差距的分配方法难以真正体现“多劳多得”的原则,不利于调动人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在分配制度上开始了“大锅饭”的首次实践,为实行供给制进行了“开路先锋”式的试验。 二、全民供给制的实施 从现有文件和材料看,中共中央对于立即实行供给制是比较谨慎的。在北戴河会议上,毛泽东虽然多次谈到要取消薪金制,恢复战争年代的供给制,但他也同时表明:“吃饭不要钱的办法,可以逐步实行,暂时不定,明年是否实行,到时候再看”。6由于毛泽东等中央领导人的明确表态,“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中没有提这件事”。79月10日,刘少奇视察河北,针对“什么都不要钱”的供给制说:实物工资和供给制还是有区别的,供给制不算钱也不给钱,给实物算钱就是工资形式;搞供给制,也不要搞许多项目,开始先搞粮食,项目少些,逐步来,一项一项增加。视察徐水期间,刘少奇在肯定工资制的同时,指示县委必须慎重考虑实物和货币的比例以满足社员复杂的生活需要。他要求县委对全县工、农、后勤和文教各方面的人力算一笔细帐,并强调全民所有制并不就是共产主义的,向共产主义过渡需要具备一定的现实条件。 但是,在当时“一日等于二十年”的“跃进”形势下,这种原则性的约束框架迅速被打破,各大媒体开始大力宣传供给制,将工资制当作“资产阶级法权”加以批判,开展关于供给制问题的大讨论,“非现金结算”的观点也开始提出并广泛流传,这促使各地忽视客观条件“大干快上 “,迅速取消具有按劳分配性质的分配制度,实行各种形式的”按需分配“。徐水亦概莫能外。 早在毛泽东视察徐水后的第二天,徐水县委召开共产主义思想文化跃进大会。县委第一书记张国忠在会上讲:“共产主义公社是共产主义的基层组织,把人民的生活、政治、经济、文化、教育都包括在内。......过去个人吃个人,现在有食堂,集体化了,小孩也管,老头也管,从生下来到烧成灰”,“食堂吃饭可以多吃,多吃多拿钱,要吃饱”。8当时兼任徐水县委副书记的作家康濯以其特有的浪漫情怀描绘到:“幼儿园不是家长负担,吃的粮食、玩具,全部由社里统一开支。成立公社时还宣布,从秋后起,全社取消粮食定量制,爱吃多少吃多少。”9由此开始了供给制的初步酝酿。 徐水县人民公社化运动发展迅猛,到8月17日,全县已正式成立7个人民公社。9月初,由河北省委、保定地委和徐水县委有关部门组成工作组对徐水漕河人民公社所属工业企业的劳动工资、劳保福利和企业管理等进行系统调研,为分配制度的进一步变动提供指导。中组部部长安子文也来到徐水,要求进一步缩小差别,实行供给制。109月15日,徐水县人民总公社(后改为徐水人民公社)成立,实行县级政社合一,一级核算,共负盈亏,为实行全民供给制奠定了组织基础和保障。9月20日,徐水县委通过《关于人民公社实行供给制的试行草案》,这是徐水县向共产主义过渡的一个具体措施,也是徐水共产主义试点的基本内核。 解放后,尽管徐水县的工农业生产有较快发展,但要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