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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实践发展及其制度创新

内容提要: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加强党内基层民主建设,对于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近些年来,四川省党内基层民主建设在全国居于领先的地位,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本文试图以四川省党内民主建设实践中的制度创新为视角,较为系统地回顾和总结近十多年来四川省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实践历程,通过研究,着重对四川省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中的制度创新经验加以总结和概括,进而探讨其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并对这些问题的解决提出一些对策性的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  党内民主   制度创新      制度完善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 “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对人民民主具有重要的带动和示范作用。要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基础,以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和党的委员会制度为重点,从改革体制机制入手,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党员和党组织意愿的党内民主制度”。加强党内民主建设,特别是加强党内民主建设的制度创新,对于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如何从严治党,把我们的党建设好,这是我们在新的世纪面临的最重大的课题。而发展党内民主,“以完备的制度保障党内民主”,则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中之重,关键之关键。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村民自治在我国农村普遍兴起和推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发展很快,这些都促使党内民主建设产生了飞跃性的发展,并且取得到了可喜的进步。         近些年来,四川省在推进基层民主建设方面,尤其是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方面,一直走在全国的前列。不久前,香港《大公报》发表文章指出:“近年以来特别是去年十六届四中全会以来,在四川激活的一连串党内改革试点,比如党代会常任制、党委书记直选、党委全委会票决干部、减少党委副书记职数等,使四川在一定意义上成为了中共党内改革的‘试验田’”(1)。随后,《南方周末》也发表长篇文章,详细回顾了1990年代以来,四川省在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方面的一系列重大举措,认为“四川的政改步伐一直比别人‘快半拍’”,“其缓进型风格使整个政治框架更为牢固地嵌入社会。”(2)虽然“试验田”的说法难以印证,但是,从近年四川常常成为中组部一些调研课题的第一站,以及几次重要会议屡作经验发言的情况来看,四川扩大党内民主的很多思路已经得到了高层的肯定。这表明,四川省党内基层民主建设在全国居于领先的地位,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因此,本文试图以四川省党内民主建设实践中的制度创新为视角,较为系统地回顾和总结近十多年来四川省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实践历程,通过研究,着重对四川省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中的制度创新经验加以总结和概括,进而探讨其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并对这些问题的解决提出一些对策性的意见和建议。                 一、四川省农村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兴起                 近些年来,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社会的深度转型,必然会产生不同的利益阶层的分化,而随着市场经济中人的主体意识的日益觉醒,导致了市场经济对政治民主的诉求增加,迫切要求改革高度集中的政治模式,从而促使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产生了飞跃性的发展。党的十六大及四中全会及时地提出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这为地方党委推动政治体制改革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支持和改革创新的动力,也拓宽了改革的空间和范围,有力地推动了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蓬勃发展。         四川省是我国的农村大省。早在改革初期,四川省就走在改革前头,率先废除人民公社体制。1990年代以来,随着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的推进,四川省的农村村民自治进展很快。特别是以村民自治为起点,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不断扩展,党内民主建设不断进步,并在制度创新方面取得了一些突破性进展,因而得到了新闻界、学术界乃至党内高层领导的广泛关注和高度重视。正如不久前香港《大公报》撰文所述,在中国基层民主建设的历史上,四川是最值得记录的一个省份。早在1998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不久,其他省份还刚掀起村委会主任“海选”热潮的时候,四川巴中市就开始了直选村支书的实践。四川省委当年就在巴中召开了现场会,在总结推广直选村干部经验的同时,鼓励试点公推公选乡镇党政领导,在全国率先将公推公选工作推进到乡长、乡党委书记的层面。1990年代末期国内类似的零星试点不少,但是,没有哪个地方像四川一样如此大面积地悄然试验。1998年底那段时间,四川选出了413名乡镇领导。而到2001年底乡镇换届选举时,全省除三个少数民族自治州外的3871个乡镇,有近一半的乡镇“公推公选”出5447名乡镇领导,其中三分之一是党政一把手———787名乡镇党委书记和942名乡镇长。而在试点地巴中、泸州、雅安这几个市的所有乡镇党委书记则全部是通过公推公选产生的。         十六大以来,四川省在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方面进行了更为深入的探索。在全面推行村民自治取得了丰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四川省进一步在改革基层党政领导干部选任制度、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制度,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和党委会工作制度,以及扩大基层党内民主等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在党内基层民主建设和制度创新方面取得了一定的突破。如四川雅安市雨城区和荥经县的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巴中地区尝试推行乡镇党委书记在党员群体中的直选制,成都新都区全区299个村差额直选村党支书和11个镇公推直选镇党委书记等等,在全国都产生了很大影响,这些都可以说是党内基层民主建设在制度创新方面的一些突破,为我们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提供了非常宝贵的实践经验。国内很多政治学专家也一直对此甚为关注。一直关注四川改革的中央党校王长江教授认为:“四川的基层民主走得比较早,对很多问题有相当思考,因此,后来的各项改革都较成系统,制度化水平也比较高。”“在整个政治体制中,组织这一块是核心,”中央党校教授王长江最赞赏群众提名权的做法,“四川的改革很成系统,同时又‘刀刀见血’,特别是群众提名权的做法,还有党代表直选,把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结合起来,确实加强了党的执政能力。”(3)         四川省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之所以在1990年代后期能够迅猛发展,是由于随着村民自治在全省农村的普遍推行,农民群众民主意识的不断增强,特别是多年来实行村委会主任民主选举的成功经验,为公推直选村党支书提供了实践基础。为适应来自于基层民主建设发展的需要,中共中央于1999年2月颁发了《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这又为探索新的农村党组织负责人的选任方式提供了理论依据。正是由于实践需求和理论支持两方面条件的具备,同时加之四川省主要领导的鼎力支持以及职能部门的锐意改革,和四川各地一大批基层领导干部“讲究实际,不唯上也不唯理论”的大胆创新精神,于是,四川省党内基层民主建设很快得到了蓬勃发展。而这一时期农村改革的深化和农村基层党组织负责人选任制度面临的挑战又为推进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供了时代契机。因而,准确把握住这一机遇, 大胆变革原有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选任机制, 是有着充分的现实和理论根据, 也有着深厚的群众和实践基础的。(4)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分析:         第一,农村基层党组织负责人选任制度面临的挑战,为改革村党支部书记选任方式提供了现实基础。从总体上看, 大多数村党支部书记的素质和能力是好的或比较好的。但是长期以来形成的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年龄大、文化低、能力弱, 思想观念和工作方法不适应领导新时期农村工作需要等问题在相当多的地方还较为普遍地存在。这是影响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力的症结所在。从制度创新入手, 用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的机制去拓宽选人视野, 畅通选人渠道,采用科学的选任机制去吸引农村优秀人才, 挑选农村优秀人才, 深度开发农村人才资源, 从根本上解决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存在的问题, 建设坚强有力的村党支部; 用强用力的村党支部去贯彻党领导农村工作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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