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采取两种措施解决道德水准下降的问题,一种是伦理制度化;另一种是意识形态化的精神建设,两种措施均没有取得明显效果。第一种措施低效的原因在于没有抓住道德的根本:引导人在超越和意义体验的基础上追求向善,所以不能取得实效。第二种措施以总体化、自上而下的方式进行精神引导,失去了个体意义体验的支撑,因而处于悬空状态。当前道德建设的根本是建构基于个体意义体验的人生信仰,这种建构需要解决三对矛盾:实用理性与意义关切、社会分化与社会认同、意识形态与信仰之间的矛盾。
关键词:道德;德性;信仰;意识形态
在我国,改革开放尤其是进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以来,人们普遍感受到道德水准的下降。如何提升道德水准呢?一类措施是伦理制度化:把道德规范“成文化”、或提升为奖惩制度和法律条文。如:设立见义勇为基金,规定对见“死”不救的处罚;对随地吐痰的制度化处理;职业道德的制度化,如医生不得收红包、教师不得进行有偿家教,政府官员财产收入申报等;建立学生道德银行制度。但是,现实生活中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的普遍缺失,以及人与人之间不断增大的摩擦和交际成本表明这些措施并没有取得明显的效果。另外一类措施是意识形态化的精神建设。政府进行社会主义价值观念和意识形态的宣传、灌输,力图在人们的内心世界中植入主流的、统一的价值观。如不遗余力地进行各种主旋律的宣讲,经常性地推出先进典型,以及根据社会情境塑造抗洪精神、抗非典精神、神五精神等来占领人们的内心世界,希望以此植入一个信仰的体系,为道德建设提供精神支撑。但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各种主旋律、典型和精神满天飞,却唤不回道德风气的好转。上述两种措施收效低微的原因何在?要回答这个问题,就要从规则伦理与德性伦理的关系以及德性的前提说起。
一 信仰和意义是德性形成的内部基础
(一)德性是道德的本位
道德建设中存在着制度本位论(如规则道德、规范伦理和伦理制度化)和德性本位论。制度本位论持有这样的理论前提:道德建设应当关注和落足于外在行为,而不是个体的内在品质,伦理学的任务就是研究如何制定道德规则。只要道德主体做出的外显行为是合道德的,其动机并不重要。这种观点的深层假定是“行为是完全独立于人们对世界结构所抱的看法的”[1],这个假定实际上是贬低了人的精神、否弃了人的自主性,把人心降格为一个“刺激-反应系统”。此外,规则本位论也无法保证长久和永恒的道德效果。因为,规则约束的在场性毕竟是有限的,不能监管到人的复杂多样的全部行为,当个体处于不被监视的情况下,规则就无法保证道德行为的发生。
德性作为道德内化于自我所形成的内在品质,是一种向善的精神定势,能够稳定地决定道德行为的发生。向善指的是在自我利益与整体的利益(包括他人、社会以及自然的利益)发生矛盾的时候,主体会让渡自我利益成就整体利益。而向善的趋向是由德性的超越性保证的。德性的超越性指的是对个我一己之利益的超越,把自我利益融于整体利益之中,寻求超越自我而与整体同一,它使德性具有利他的向度。
我们认为德性才是道德的本位。因为:首先,道德所包含的基本矛盾是自我利益与他人利益、社会利益的矛盾,道德的本质是利他性。德性的向善性和超越性体现了道德利他性的本质,依凭德性的伦理才具有完全的道德意义。其次,德性可以稳定地、一贯地决定道德行为的发生,落实到德性的道德建设才是最终可靠的,德性还可以使人的行为既合乎道德又出于道德。
至此我们可以这样回答上述第一种措施既伦理制度化:制度不是道德的本位,德性才是道德的本位,伦理制度化没有抓住道德的根本:在超越和意义体验的基础上追求向善,所以不能取得实效。
德性是道德的本位,建构德性是道德建设的目标。那么,德性是怎么形成的?德性的形成要建立在什么基础之上?
德性的形成有两个前提。首先是认识前提,德性的认识前提是认识到个人与世界是一体共生、一损俱损的,自我利益与整体的利益是相互交融的,整体的和谐发展有利于个体的生存和发展,个体当下的具体言行对于整体的可持续发展从而对于个体自己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当个人为了成就整体利益而牺牲自我利益时,自我利益就融入到整体中并化成了永恒,所以,当他做出道德的行为时,他觉得这不仅是“为他”的行为,同时也是“为己”的行为。
认识到自我与世界的一体相关性并不必然带来道德行为,许多道德准则和其中的道理人们都明白,但人们仍然是常常不遵守道德规则,“知而不做”的原因是缺乏道德情感。没有情感伴随和浸润的道德认识和观念是死的,只能沦为枯燥说教,只有那些能够激发主体强烈的情感体验的知识和观念才能推动主体去践履之,所以,道德情感是德性中的动力系统。德作为一种向善的较高境界,在认识向度上要形成对自我与世界一体相关性的把握;在情感向度上则要形成对超越个我一己而与“天地万物为一”这样一种存在状态的体验、领悟,这就是意义感。意义,作为一种高尚的心灵体验,是人从他所面临的在场性的具体生活中超越出来,洞见万物一体、万有相通之世界本然状态时所体验到的归属感、圆满感,是自我与世界相融相通的一体感。意义感带给人的愉悦推动着人迈向与整体的相融,并在实践中转化为成就整体利益的道德行为,所以说,意义作为德性的情感向度,是德性中的动力系统。意义感一方面可以经常性、稳定、自律地促发道德;另一方面还与德性这个较高的精神境界在性质和内涵上相一致。
问题在于,什么可以保证人能够认识到自我与整体的一体相关性、体验到自我回归整体的意义体验呢?信仰。信仰是一个终极的价值体系、一种通达永恒的精神设置。当我们按照信仰去生活、去观察和体验世界时,就会发现人与人之间是相融相通的关系,就会发现自己生活在一个意义充盈的世界中。在信仰的指导和意义感的推动下,主体会持久而又不自知地在实践中实现自我与世界的同一性,让渡自我利益而成全生存共同体的整体利益,这恰好就是我们所说的道德行为的稳固的发生。
基于此,我们认为,信仰和意义是德性形成的内部基础。
德性是道德的本位,我们的道德建设应当立足于建构德性。而德性的建设又要从信仰着手,这是我们以上分析得出的结论。把这个结论与上述第二种措施,我们发现一个矛盾:第二种措施恰恰就是通过意识形态化的方式做人们的信仰和精神工作的,力图重建信仰以支撑道德,为什么又难以提升道德呢?回答这个问题是本文接下来的任务。
二 与个体的意义体验和人生信仰相脱节:政治化精神建设低效的原因
(一)我国当前道德建设的背景:传统伦理的瓦解、革命伦理的隐退和现代性道德的不成熟
1 在我国当前的社会环境中,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成型和现代性的逐步建构,以宗法血缘关系为基本纽带、以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生产方式为基础的传统儒家伦理文化与价值观念,正处于逐渐瓦解之中。现实已经证实了这一点,每一位细心观察生活的人都会对此有深切的感受。儒家传统伦理的瓦解使人们失去了旧的价值支撑,这在导致德性失落的同时,也使德性建设的一个价值资源被割断了。
2 革命伦理的隐退。人们通常认为,从建国后至改革开放的几十年中,中国社会有着强大、浓厚的信仰,那就是对马克思主义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仰。但我认为对此要做具体分析。
第一,这是一种政治化、意识形态化的信仰。它是出于政治的需要而不是立足于人生意义的,马克思主义被“圣经化”或者“教条化”了,民众不是在对马克思主义有了深刻的研究、理解和体会的基础上信仰之,而是在不懂马克思主义的情况下信仰马克思主义。这种信仰不是本真的信仰。
第二,这是一种表面繁荣、实质贫乏的信仰。这种信仰的形成不是遵循由生活信仰到道德信仰、再到终极信仰的形态递进性的信仰形成规律;没有和主体的自我相关联的情感体验伴随其中;它是依靠伟大人物的感召力而不是植根于主体的意义系统基础上的;没有个体的理性、独立、自主这个心理基础,信仰主体的理性在信仰形成过程的作用打了折扣;人们接受马克思主义的原因部分地是因为对新生活的接受,这是一个逆向的过程;形成的机制是自上而下的意识形态化的灌输、宣传、强制;文革的反常社会形态消解了人们对这种信仰的认同和理解。
第三,这种信仰派生了革命性道德。五四以来,按照李泽厚的说法,我国社会的一个典型特征是革命压倒了启蒙。革命是各种社会活动的核心,革命年代中形成了以革命为中心和目的的伦理,可以简略地称为革命伦理。源于革命时代的这种革命性伦理,依靠领袖权威和道德英雄主义精神的感召,以及社会化的政治动员和思想宣传而得以在政治突出的总体性社会中树立起来。这种道德,不是一种常态的道德,因为它不以个体的意义世界为关照点。
改革开放以后,这种革命伦理随着社会重心从政治转移到经济而逐渐隐退,失去了对社会的支柱作用。
3 中国的现代性处于正在形成的过程中,是尚未完成的、不成熟的现代性。这指的是把现代性的制度嫁接在中国的封建性之土壤中,导致西方现代性蕴含的进步价值观没有被继承,反而畸变出现代性与封建性的新产物,如杀熟现象等。出现这种异化的现代性的原因是:它是没有经历过思想启蒙的现代性。中国五四运动时期的启蒙是未完成的,启蒙被革命压倒。建国后的“阶级斗争为纲”不但没有完成现代性意义上的启蒙,在某种程度上还加强了封建性,20世纪80年代初期的启蒙没有持续下去,此后的市场经济建设强化了经济建设而忽视了思想文化的启蒙。没有启蒙为基础的现代性是缺乏前提的。其它的原因有:没有成熟发达的公民社会;没有形成完善的民主政治;没有培育出成熟的自主性个体;没有养成契约意识;没有形成完善成熟的市场经济。
以上分析实际上是关于三种传统——中国儒家传统(重人情和乡情)、新中国建国后毛泽东时代的传统(重政治革命、平等、正义)和改革开放25年来所形成的传统(以经济和市场为中心,追求个人的利益、独立、自由、平等)[2]——在当下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个舞台上的较量和势力对比,事实表明,最后一种传统逐渐占据上风。这意味着当下中国的价值背景是:在中国传统儒家伦理已不能为人们的行为提供价值支撑的同时,革命性伦理也在隐退,现代性的全面内涵尤其是它所蕴含的进步的价值观念也没有建立起来,这就导致了主导性价值的缺失,并使道德处于无内在价值支撑的空虚状态,这一方面解释了当前的道德失范,另一方面也揭示了当前中国道德建设的背景。
(二)社会主义理想和价值体系因为脱离个体的意义体验和人生信仰而处于悬空状态 在主导性价值缺失的情况下,中国近年来一直在不遗余力地宣传以集体主义为代表的社会主义理想和价值观,但是这种政治化的精神建设的效果如何呢?中国当下的社会现实表明以集体主义为代表的社会主义理想和价值标准因为已经不被人们信奉在心、践履在行了,已经处于悬空状态。说它悬空,是因为它高高在上;说它悬空,还因为它没有扎根在民众的行为方式这个实实在在的大地中。其原因在于:总体性、政治化的道德建设与个体内心的意义体验、信仰脱节。
1 总体性与个体性之间的矛盾。中国现阶段的道德建设,坚持社会本位,以党和国家意志为旨归,以集体主义为核心内容,这些总体化的正统的价值取向通过意识形态和其它政治建制化的方式自上而下地宣传、灌输和规约,个体无权对其质疑,只能被动向其靠拢。这种道德建设没有为个体留下自我空间,并且用一个总体性的、抽象的“人民”的利益遮蔽个体利益,用一个总体性的“人民民主”取代了个体真正参与和享有的民主,用一个大一统的、具有社会主义理想色彩的道德取代个体的人生意义追求,这种“人民伦理”把“我”消解了,[3]这一方面不利于成熟、自主的个体性的形成,另一方面也使总体性的、理想化的道德因为没有个体内心意义体验的支撑而流于形式。“政府不应规定一套关涉人的本质、生命意义、世界意义的思想体系。一旦它负担这样的意义体系,就以政治权力的形式设定了危及个体自由的意识形态”,[4]以意识形态压制或者取代个体的人生意义体验,以总体性取代个体性而导致的个体性和人生意义体验的不成熟,会反过来消解意识形态向个体内化的效力,甚至会使这种总体化的道德建构悬空。
2 主义与现实利益的矛盾。道德建设要落实于个体内心世界中,就要对个体进行价值引导,这种引导在当前又是以各种意识形态化的主义、精神、理想等为出发点的。但是,这一路径也是难以行得通的。因为,中国传统价值中的实用理性在今天依然强韧,市场经济对利益的极力追捧,使二者相得益彰,突出表现为今天的中国人往往只关注现实生存中的切身利益问题尤其是谋生问题,只考虑现世的生存至多会虑及儿孙辈,对主义和精神是漠不关心的。这种功利主义的生存方式在两个方面与德性的特性——超越性、让渡个人利益成全整体利益——相矛盾,这两个方面是,市场经济大潮中的现代中国人只考虑当下的实际利益,不考虑超越性、终极性的价值追求,这与德性的超越性是矛盾的;另一方面是,人们往往不顾及他人利益,“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更谈不上为生活共同体整体利益而牺牲个人利益了,这与德性的向善本性相矛盾。
3 社会主义理想与怨恨情绪之间的矛盾。怨恨情绪已经在人们的心中生长着,这与社会分化加剧有关。社会学研究表明,中国当前的社会阶层结构呈现金字塔型,绝大多数人口处于中下层,上层和中上层的人口虽然较少,却占据了多数的资源,这导致社会分化急剧扩大。而最为关键的是,原先是作为社会主义政权的支柱的工人和农民阶层,现在却因为下岗和城乡二元分化的加大而沦为社会底层的主体,占全国总人口之大多数的工人和农民心中积累着对社会的怨恨,且不说这种情绪是不是正确的,但它实然地存在着。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政治化的道德建设和主旋律的宣传是意识形态意义上的公正和大同理想,现实中对待社会分化的态度和措施却让底层民众看不到自己生活处境改善的前景,在这种情况下,以集体主义为核心价值的社会主义理想怎么能够获得民众发自内心的认同和内化呢?又怎么能让民众把意识形态化的道德理念植根在自己的意义体验中并进一步转化为自己的信仰呢?道德建设乏力和低效由此可以得到有说服力的解释了。
总之,当前我国总体性、政治化的精神建设忽视了对个体自主性的培育,不关注个体的现实关怀、内心感受,忽视了对个体生存意义的关照,它和基于个体意义体验的人生信仰相脱节。其后果是由于缺乏个体的认同与内化而使其倡导的主导性价值体系处于“悬空”状态,并无法最终促成个体德性的形成。这就回答了本文开始处提到的第二种措施低效的原因。
三 当前中国道德建设的出路:从个体人生意义体验出发建构信仰
回答了上述问题之后,接下来要考虑如何解决这个问题。中国当前建构道德,要从个体的意义体验着手建构信仰,建构基于个体人生意义体验的信仰。如何建构这种信仰呢?本文接下来提出当前在我国建构这种信仰不可回避的而又是被人们忽略了的三对深层次的矛盾,这三对矛盾其实也就提示了当前从个体意义体验出发建构信仰的出路。
(一)实用理性与意义关切之间的矛盾
实用理性具有如下的特征:第一,它不崇拜任何抽象的理念、信仰和思辨,但仍能保持一种冷静的、以理节情的生活态度;第二,它本质上是一种讲究实用、实际和实行的经验论的思维方式;第三,它并不是从当今中国社会中产生出来的,而是古已有之的。[5]
无庸讳言,中国人的反抽象主义的实用理性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模式,在中华民族的生存和发展中起过重要的作用。在改革开放的今天,依然可以找到现实的例子。如“猫论”,不论白猫黑猫,能抓到老鼠的就是好猫。事实上,当代中国人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模式也完全可以用实用理性命名之。“实用理性以现实人生的人伦日用、实际需要为出发点和判断一切是非善恶的标准,只要对今生今世、此时此地的人生有用有利,就无不可利用之,无不可变通之。”[6]社会上实际流行着的“厚黑术”就是这种实用理性的体现。
实用理性造成了中国人现实主义的生活态度,这种态度不利于意义体验与信仰的生成。首先,中国人对事情往往满足于“知其然”,而不追究“所以然”,这样就只能使人的生活停留在现存状态,导致被动和保守。其次,中国人由于没有对彼岸的、超验的绝对价值的追求,而他们所看重的日常生活中的价值毕竟是相对的,所以,中国人的实用理性也很容易走向实用主义,那就是一切以眼前的个人利益为转移,缺少一以贯之的原则和操守。[7]再次,实用理性消解了中国人超越在场的有限性进入不在场的无限性的能力,使其不会为了某种超越性的追求而抛弃人眼前功利,中国人不坚执于对某种神灵的信仰,也不存在对神圣性的发自内心深处的信奉。信仰的形成需要的是对人伦日用背后的意义进行反思、体验、领悟,这却被实用理性遮蔽了。这个矛盾怎么解决呢?我认为可能的措施是,进行以人文价值和生存意义为核心的思想启蒙,引导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对个我一己与社会整体的长远发展之间的一体相关性形成发自内心的深刻认识和体验。
(二) 社会分化与整体性认同之间的矛盾
“社会信仰得以确立的前提是某一特定社会或文化共同体成员的社会认同或文化认同,失去后者,前者就不可能。”[8]不同信仰之间要具有通约性,而这一点也离不开价值共识,价值共识又以对社会的整体性认同为基础。但在现代社会中,个人被“单子化”、“原子化”了、社会被“碎片化”了,因而,由单子化的个体所组成的现代社会失去了整合的社会认同的可能。[9]就中国的情况而言,还有一个社会分化加大给社会认同造成障碍的问题。
当前的中国的社会分化正在加剧,人们对社会整体认同感在降低。按照清华大学孙立平教授的研究,我国社会目前正处于断裂之中。“什么是社会断裂?就是在一个社会中,几个时代的成分并存,互相之间缺乏有机的联系。”[10]在我国,既存在着农业社会、工业社会,也存在着后工业社会,不同的地区、不同的人群生活在不同的社会里,最关键的是,各社会之间的联系微弱,各人群之间的同类、同情之感在淡化,富人对待穷人的不良态度已经体现了为富不仁。造成社会断裂的原因是什么?长期以来的城乡二元分化以及“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实践,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和社会保障的不健全等共同形成之,下岗制度加剧之。“在断裂的社会中,其不同的部分几乎是处于完全不同的时代,他们之间也无法形成一个整体的社会,它使社会整合难度加大。……社会中不同部分的要求之间存在较大差异,有时会达到一种无法互相理解的程度。”[11] 这导致公民对社会的整体性认同更加困难,对形成价值共识和意义共契,以及全社会共享的信仰体系是一个重大的挑战。
当前要从个体意义体认的角度建构信仰,就必须解决社会分化和社会断裂的问题,建构社会认同。因为,对社会形成整体性认同,才能使个体与社会整体之间建立起高度的自我同一性,这种自我同一性是意义共契和信仰通约的心理基础。解决社会分化,实现社会整体性认同,“要求断裂社会中的政府和领导人,必须对来自不同群体的互相矛盾而又各有其正当性的要求,有一种明智的态度,并对其进行妥善的协调。否则,就会埋下社会动荡的种子。”[12]建构和谐社会也呼唤着社会整体性认同。
(三)意识形态与信仰之间的矛盾
建构信仰回避不了意识形态的问题。意识形态就其存在的形式而言,它是以某种基本的理论为核心,由众多的思想、观点、观念及纲领等内容组成的巨大的思想框架。但就基本内容及其意义而言,意识形态是对理想政治生活的理论设计与实践计划。因此,意识形态具有体系性、扩张性、绝对性以及支配与控制性等特征。任何一种意识形态都是以自己为中心来评判其它意识形态的;任何一种意识形态都努力确立起自身的信仰。可以说,意识形态的一个基本任务就是对政治生活做出理论上的安排,并要求人们坚信这种安排,依照这种安排所指示的方向、途径、方法来从事一定的政治生活。
意识形态要追求政治利益,甚至要讲究政治权术的,并且它的建构方式是自上而下,自外而内的,常常忽略对个体人生意义的关照。而信仰总是要追求人生意义的丰富多样性,要从个体对生活、对人生意义的理解开始,它关注的不是政治的稳定和阶层利益的分割,而是我作为一个人为什么活着?我的人生意义是什么?我要成为什么样的人?意识形态和人生信仰关注的重心不同,形成的机制不同,本来分属于两个不同的领域但有交叉,但如果执意将意识形态变成人们的信仰,尤其是以意识形态取代、压制人们的意义体验,矛盾就是不可避免的了。如果意识形态能够建立在社会成员的意义共契和人生信仰的基础上,那就是找到了自己生存和发展的根基了。
建国后,我国的意识形态建设一直力图对个人的人生意义进行设定,力图取代个体的人生信仰,力图用崇高的革命理想(共产主义)作为所有社会成员的生活目的和人生意义的支撑,但是在现代社会中,“任何人都不再享有对道德知识及其解释的垄断权,政治设定的终极的道德与价值意义准则失去了对个人的思想与行动的控制。”[13]由于不能与个体的意义体验关联起来,不能植根在个体的人生信仰中——后者在市场经济中被拔高,我国的意识形态在改革开放后出现了危机。表现为:“第一,其特征层面的表现是,社会对意识形态所倡导的价值的认同程度在降低;意识形态的实践品格在削弱;意识形态笼罩社会的涵盖度在缩小;同时稳定性受到冲击与质疑。特征层面的缺失必然会影响到功能的发挥。第二,意识形态的功能方面:在政治体制的运作中有相当部分的政治主体的政治行为在基本原则和基本精神上与意识形态相违背;意识形态的整合作用在削弱,越来越多的社会活动超出了意识形态的整合范围;有相当多学者认为政治系统的合法性危机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意识形态的合法性论证作用在减小。”[14]
要解决意识形态与信仰之间的矛盾,首先,要摆正意识形态与信仰的关系,尤其是在现代性中的关系。意识形态是没有必要、也不可能取代基于个体人生意义体验的信仰的,因为,这与社会的多元化和个体的自主性取向是矛盾的。其次,必须对意识形态进行创造性的现代性转化,使其具有世俗性、理性化和开放性的特点,摆脱政治的狭隘性。
对以上三对矛盾的深入研究和努力解决,是当前建构基于个体意义体验的信仰之必要路径,是德性得以形成的基础。
注释:
[1] [德]弗里德里希·包尔生.伦理学体系[M].何怀宏、廖申白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359.
[2] 甘阳. 新时代的“通三统”——三种传统的融会与中华文明的复兴。根据作者 5月12日在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北京共识”论坛第四讲的演讲录音整理,记录稿由苏延芳整理,经作者审订。论文来源:http://www.cc.org.cn/newcc/browwenzhang.php?articleid=4290
[3] 金生鋐.德性与教化——从苏格拉底到尼采:西方道德教育哲学思想研究[M].长沙:湖南大学出版社,2003.323-324
[4] 刘小枫.现代性社会理论绪论[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8.474
[5] 俞吾金.超越实用理性拓展人文空间[J].探索与争鸣,2002(10):12-14
[6] 人学原理[M].黄楠森编.南宁:广西人民出版社,2000 .396
[7] 人学原理[M].黄楠森编.南宁:广西人民出版社,2000 .397-398
[8] 万俊人.现代性的伦理话语[M].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2.154
[9] 万俊人.现代性的伦理话语[M].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2.154
[10] 孙立平. 断裂:中国社会的新变化[J]. 中国改革,2002(4)
[11] 孙立平. 断裂:中国社会的新变化[J]. 中国改革,2002(4)
[12] 孙立平. 断裂:中国社会的新变化[J]. 中国改革,2002(4)
[13] 金生鋐.德性与教化——从苏格拉底到尼采:西方道德教育哲学思想研究[M].长沙:湖南大学出版社,2003.313
[14] 黄相怀、陈胜震.意识形态的现代性转化[J]. 社会科学家,2003(5):2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