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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在连结西藏与中原政治关系中的作用

西藏东部方向的文明地区,就种族文化与经济类型而言,明显地存在着南、北两大不同的民族系列,这就是黄河、长江两大流域主要以汉民族为代表的农耕民族系列和北方草原地区主要以众多的游牧民族为代表的游牧民族系列。在中国几千年历史上,这两大民族系列之间的冲突、对抗、融合与同化始终迭宕起伏、延绵不断,构成了中国历史最为突出的特征之一。同时,在南、北两大民族系列的冲突与对抗中,北方的游牧民族始终成为一种极为活跃、极富扩张性的历史因素。所以这种冲突与对抗的结果不但导致北方游牧民族的一次又一次的大规模南下和人主中原,而且也迫使以农耕为主体的汉民族文化重心不断南移。元代以前,汉民族文化重心在魏晋南北朝和南宋两个时期曾发生过两次大规模南移。这一南移的结果,客观上使得北方游牧民族在辽阔的中国北方地域的活动更趋活跃和更具扩张性。但是,另一方面,北方游牧民族南下进入中原后,又总是不断地与庞大的汉民族在种族与文化上发生融合和同化,从而使二者逐渐趋于一体。因此,历史上北方游牧民族的一次又一次南下中原,不但导致了中原文明在体积上的日趋庞大和在地域空间上的迅速拓展,而且也给中原文明带来了极大的活力和扩张性。毫无疑问,西藏正是在这一背景之下与中原政体发生政治隶属关系的。

很明显,在西藏被引入中原和最终纳人中原政体的过程中,起了关键性作用的并不是以农耕为主的汉民族,而主要是得桥北方极富扩张性的游牧民族。事实上,西藏正是在中国北方游牧民族的扩张和入主中原过程中被带人中原的。完成这一历史功绩的即是13世纪初崛起于中原北方并在中国政治舞台上活跃了长达数百年之久的蒙古。



蒙古在连接西藏与中原政治关系中所起的重要纽带作用,可以由下列几个显著的事实得到确认:

第一,西藏与中原政治隶属关系的形成与确立,是通过13世纪初北方蒙古势力的强大扩张和入主中原建立元朝来获得实现的。

第二,蒙古统治者所建立的元朝对西藏进行了长达百余年的统治,这一统治不但使后来明朝作为元朝的征服者得以顺利继承对西藏的统治权,同时也使西藏在明朝取代元朝之后理所当然将明朝视为新主而迅速主动地投人其治下,上缴元朝敕印换取明朝敕印。也就是说。元朝对西藏的统治直接为后来西藏与明朝政治关系的确立与发展奠定了基础。

第三,明末清初,当中原发生政权更替及大规模战乱而对西藏暂时无暇顾及之际,蒙古势力再次由西北南下进入西藏,在西藏建立起以五世达赖为首的统治全藏的甘丹颇章政权(西藏的统一政体自此靠蒙古的力量而得以形成),并再次形成了蒙古对西藏长达70余年的真接统治。随后,由于清朝迅速崛起和人主中原并以强大的声威赢得大漠南北蒙古各部的归顺与臣眼,清朝途在蒙古各部归顺与臣眼的基础上取得了对西藏的间接统治权.在1696年清朝以强大的军事实力击败噶尔丹叛乱以后,则导致了蒙古对西藏的直接控制权逐渐向清朝的转移,这一转移过程最终以1720年清朝出兵西藏驱逐准噶尔部而告完成。可以说,清朝实际上是通过对蒙古的征服和控制而从蒙古手中继承了对西藏的统治权。或者说是由蒙古对清朝的归顺与臣服而将西藏带人了清朝统治之下。

由上可见,蒙古曾在两个关键时期起了连接西藏与中原政治关系的重要纽带作用。第一个时期是,13世纪初蒙古的扩张及入主中原建立元朝不但首次将西藏纳入了中原政体的统治之下,而且无朝对西藏长达百余年的统治还构成了后来西藏与明朝政治关系的基础.第二个时期是,1642年蒙古再次形成的对西藏的统治,最终也以蒙古对清朝的归顺与臣服而逐步将西藏转人了清朝的直接统治之下。

值得注意的现象是,为什么蒙古前后两次形成的对西藏的统治其最后结果都起到了连接西藏与中原政治关系的作用?不可否认,蒙古作为13世纪崛起于中国北方草原的一支庞大的游牧民族,的确拥有强大的军事实力和极大的扩张性,这种扩张性和强大的军事实力也的确是导致它两度统治西藏的重要的原因.但是,蒙古对西藏的统治之所以能起到一种迎使西郝与中原政治关系的纽带作用,却并不单单是由于其拥有强大军事实力,而是存在一种内在的、更本质的原因,这就是蒙古在征服和统治西藏的过程中,蒙藏两大民族之间发生了一种宗教与文化上的深刻联系。

公元13世纪初,就在蒙古实现对西藏的征服与统治并于随后入主中原建立元朝的同时,蒙古与西藏之间即开始迅速发生了一种宗教文化上的联系.首先,以忽必烈为首的蒙古统治者逐渐对其所接触到的西藏宗教发生了浓厚兴趣,这一结果使得蒙古统治者由最初对西藏的军事强制转而对西藏各教派领袖采取了一种大加优崇与怀柔的政策.与此同时,西藏方面以萨班、八思巴和噶玛拔希为代表的一批各教派领袖人物也开始利用蒙古统治者对其宗教所表现的明显兴趣而不失时机地对他们进行了强有力的宗教渗透和影响。他们纷纷远离故土而趋往北方蒙古地区,跟随和投靠于各自认定的蒙古汗王麾下,从事宗教上的各种活动。这一局面持续了数十年,其最后结果是导致了作为大元皇帝的忽必烈本人及整个元皇室对藏传佛教的皈依和崇信,使藏传佛教成为元朝国教。

假如说蒙古最初对西藏的征服和统治尚带有较强的军事强制色彩,尚主要凭籍了其军事实力的后盾,那么自忽必烈开始,随着西藏与元皇室之间特殊宗教关系的建立,元朝在政治上对西藏的统治和管理也逐渐转向了一种以宗教关系为基础的模式。元朝主要通过扶持和依靠西藏教派势力来对西藏进行统治,确切地说,是将西藏萨迪派势力作为其在西藏的代理人,通过对他们的有效操纵和控制来具体实施对西藏的统治和管理。这一统治模式客观上使得元朝对西藏的统治更加容易,同时也更为有效,从而大大强化了元朝对西藏的统治.而另一方面,西藏以萨达派为首的各教派势力也通过他们与元朝统治集团建立的特殊宗教关系而逐渐在元朝宫廷中获得了巨大的权力和利益。自八思巴开始,西藏宗教领袖被元朝皇帝封为“帝师”的做法遂成为制度。除帝师外,大批的西藏僧人(或非僧人)亦受到元王室的尊崇,这些人并不限于萨迦派,也有其它教派的人,他们或受封为王,或尚公主与长曾主,或被皇子、亲王们奉为上师,或在朝廷做宫,取得各种封号。史载元代“(帝师)弟子之号司空、司徒、国公、佩金玉印者,前后相望。”西藏各地方领主来京谋求职位封爵之人则更多不胜计。西藏教派势力与元朝统治集团在宗教和政治上的这种紧密结合,也为他们源源不断地带来了巨大经济和宗教利益,有元一代,元朝统治者对以帝师为首的西藏僧人的各种赏赐其数量之巨大,次数之频繁达到了非常惊人的地步,以至当时有人曾发出“今国家财赋,半人西番”。和“国家经费,三分为率,僧居二焉”的感叹。此外,因元朝统治者笃信西藏佛教并在京城及全国各地广建佛教寺庙,大兴佛事活动,教导致了藏传佛教在中原地区的普遍兴盛和发展,同时也导致了西藏僧人大批向中原地区流动。史载,仅元成宗大德九年(公元1305年)至十年间统计,牟尼之教法如太阳之光辉,普照大地。

需要指出的是,元朝虽是蒙古统治者入主中原后所建立的王朝,但元朝决不是一个单纯的蒙古族性质的政权,它对整个中原地区统治的确立实际上使它成为了中原的政体并在与周边民族的关系中吗然地代表了中原王朝的利益,此外,元朝对中原地区长达百余年的统治也最终在极大程度上导致了它本身的中原化。所以,西藏对元朝所形成的强烈政治依赖已经不仅仅限于对蒙古,而是代表了其对中原政体的一种政治依赖;同样,西藏与元朝之间基于宗教关系而发生的深刻利益联系客观上也导致了西藏向中原地区的利益倾斜。而这两点无疑又由于元朝对西藏长达百余年之久的统治而不断地得到了强化和巩固。由此可见,元朝对西藏的统治显然已深深地将西藏纳入了中原政体之内,它不仅使西藏与中原之间发生了极为深刻的利益联系,而且在这一利益联系基础上也使西藏社会在其内部形成了一种在政治上对中原政体的强烈依赖机制。

在元朝灭亡以后,元朝统治西藏所产生的深刻影响通过两个途径得以延续并发挥作用。第一个途径是,西藏在元代业已发生的向中原的利益倾斜和对中原政体的政治依赖机制自然不可能随元朝的灭亡而消失,所以元朝灭亡后,西藏在这一机制的驱使下很快便主动投入了取代元朝的另一个新兴中原王朝——明朝的治下。西藏与克、明政治关系的婚变过程进行得异常迅速,从1370年明军攻取河州和原吐蕃宣慰使何锁南普以无所授金银牌宣敕降明后,很快就形成了藏区各实力派上层人物辗转招引、纷纷遣使或亲自率部入明,接受明朝官职和封号的局面。仅短短六、七年时间,元朝在藏区的行政机构与官吏便转人了明朝的统辖之下。此外,明朝对西藏的接管基本上采取了和平招谕方式,明朝与西藏之间既未发生武力对抗,明朝军队也未曾进入西藏,西藏完全以和平方式顺利转人明朝治下。出现这样的情形,显然在于西藏方面本身已形成了对中原政体的依赖,而这正是元朝统治西藏所导致的结果。

第二个途径是,明朝统治者在继承元朝对西藏统治权的同时也大体继承了元朝对西藏的政策。明朝与西藏之间虽然缺少象元朝那样的宗教联系,明朝统治者并不皈依和信仰藏传佛教,这也使得他们取消了元朝那种在宫廷中以西藏宗教领袖为“帝师”的制度,但是,明朝统治者却至少在两个主要方面承袭了元朝对西藏的政策。其一,明朝同样通过巨大的利益联系来促成西藏在政治上对中原政体的依赖.有明一代,明朝中央对西藏朝重者始终予以巨额赏赐并通过大规模茶马互市进一步加强西藏与中原的利益联系,这使西藏与中原地区的经济利益联系朝着一种更广泛、更具规模的方向发展。在明代,西藏的各路朝贡使团以更大的规模和频度络绎不绝地往来于西藏与中原之间,他们的目的自然是为了获取巨大的经济利益.所以,明朝的这一政策无疑使西藏在元代业已发生的向中原的利益倾斜得到了进一步的延续和发展。其二,明朝统治者同样采取了尊崇和优待西藏宗教领袖的做法。明朝先后在西藏各教派领袖中分封了三大法王、五大教王,基本上囊括了当时西藏的各主要教派。对于这些宗教领袖,明朝除在政治上予以分封和崇高地位外,还相应地在经济上给予巨大的赏赐。尽管明朝对西藏宗教领袖的优崇主要不是出于宗教上的原因.而更多是出于政策上的考虑,但这一政策同样对各教派势力起到了巨大的政治凝聚作用。明朝这一政策显然直接沿袭了元朝优崇西藏宗教领袖的做法、由此可见,明朝与西藏的政治关系很大程度上仍然是西藏与元朝格局的一种延续和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在明末清初之际,西藏与北方蒙古之间在宗教文化与政治上又一次发生了大规模的、紧密的结合,其具体标志即是1578年三世达赖喇嘛索南嘉措与蒙古吐默特部汗王俺达汗会晤于青海后随即导致的格鲁派向整个蒙古社会的迅速传播和1642年蒙古和硕特部首领固始汗率部南下进入西藏,再次形成了蒙古对西藏的统治.这种结合所产生的一个重要结果是使得蒙命次成为了连接西藏与清朝政治关系的枢纽和桥梁。一个显著的事实是,清朝严格说并不是从明朝手中继承了对西藏的统治权,相反,而是从蒙古手中,是凭籍对蒙古各部的收服和统治而逐渐取得对西藏的统治权的。而且,清朝得以收取蒙古各部并从蒙古手中顺利继承对西藏的统治权,很大程度在于清朝成功地利用了西藏与蒙古之间的特殊宗教关系。

清朝在入关以前,首先采取了收服和联合与之毗邻的蒙古力量向西发展的战略。这使得满清统治者很早即对蒙古所信奉的藏传佛教有了深入的认识,并采取了尊崇藏传佛教以笼络蒙古的政策。1632年,清皇太极联合蒙古喀·尔喀、科尔沁等部击败了长期与之为敌的蒙古察哈尔部,赶走了其首领林丹汗,随后皇太极又先后降服了漠南蒙古各部,取得对长城以北广大蒙古地区的控制。这样,尚未入关的清政权便首先与北方蒙古建立了异常密切的关系。当时,满清统治者不仅大力尊崇藏传佛教以笼络蒙古人心,而且在这一基础上还与喀尔喀和漠南蒙古各部王公建立广泛的联姻关系,订立攻守同盟,同时大量吸收蒙古贵族参加清政权,给予蒙古贵族以较高的政治地位,使其成为清政权的重要辅佐力量。清朝入主中原,很大程度是依靠了蒙古骑兵的力量,《圣武记》载,清朝前期“中外贴然,医蒙古外戚扈戴之功。”入关后,清朝统治者也一直把蒙古贵族作为最重要的辅佐力量,清朝对蒙古贵族的优待远远高于其它民族的上层贵族,几乎与满洲贵族相当,他们可以充任朝廷要职,也可以掌握兵权.清代前期汉族不能与皇室通婚,而蒙古贵族却享有这一特权。清朝利用藏传佛教笼络蒙古及以此建立的与蒙古在军事和政治上的联合和特殊关系,自然使作为藏传佛教中心和发祥地的西藏不可避免地成了清朝的重要关注目标。尤其在皇太极时代,随着清朝势力的向西拓展和对漠南蒙古各部的收服,满蒙关系对于清朝已经越来越具有决定性意义。当时蒙古内部的形势是,各部汗王不相统属,彼此之间不时发生矛盾和战争,但各部汗王都信奉格鲁派,并均分别与西藏达赖喇嘛有着直接联系。在这种情况下,格鲁派,特别是作为蒙藏膜拜偶像和精神领袖的达赖喇嘛对蒙古各部汗王就具有相当的影响和号召力。为了加强对蒙古各部的凝聚和影响,同时也为了进而完成对漠北和漠西蒙古各部的收服,1639年,清皇太极派遣察汉喇嘛一行专程前往西藏,要求西藏“掌佛法大喇嘛”选派高僧到满洲传法。

几乎就在清朝派使团前在西藏的同时,已同西藏格鲁派在政治上达成联合并正欲大举入藏的蒙古和硕特部首领固始汗出于在政治上外结强援和防范其它蒙古各部的需要,也促成西藏方面派出一个朝清使团前往清朝联系.该使团由固始汗任孙伊拉古克三率领,并携带了五世达赖和四世班禅以及固始汗本人写给清朝皇帝的信件。该使团于1642年到达盛京(沈阳),受到皇太极的隆重接待。自此,西藏与清朝正式发生联系。

可见,在1639年前后,清朝与西藏双方各自主动互派使团并首次发生联系均是基于蒙古的因素。清朝派使团前往西藏延请高僧是出于笼络和收取蒙古的政治需要,而西藏方向派使团前往清朝,同样是与格鲁派结盟的蒙古和硕特部首领为外结清朝强援以防范其它蒙古各部威胁的一个政治行动.1642年,蒙古和硕特部正式建立起对西藏的统治以后,固始汗为了进一步以清朝力量为依托来统治西藏并防范其它蒙古各部的威胁,遂遣人向清朝奏报“达赖喇嘛功德甚大,请延至京师,令其讽诵经文,以资福佑。”清朝也分别于1644年、1648年、1650年和1651年前后四次派专使入藏迎请五世达赖喇嘛来京。清朝在迎请五世达赖喇嘛来京上之所以表现得如此急迫,目的自然是为了“所以安众蒙古”。

1652年,五世达赖喇嘛始应召赴京朝见。清朝正式册封五世达赖为西藏宗教领袖,同时将统治西藏的蒙古和硕特部首领固始汗封为西藏的政治领袖。这一行动标志着清朝在将固始汗作为自己在西藏的代理人的前提下正式承认了和项特蒙古对西藏的世俗统治权,同时也标志着清朝在利用和硕特蒙古对自己的强烈政治依托的基础上间接地取得了对西藏的政治支配地位。

此后,和硕特蒙古对西藏的统治权逐渐向清朝发生转移。这一转移过程主要受两种力量所推动。第一种力量是,随着清朝入主中原及对中原的平定,在西北拥有强大军事实力的漠西蒙古各部遂成为清朝的主要威胁.为进一步收服漠西蒙古各部和达到号令整个蒙古的目的,加强对西藏的控制就越来越成为清朝的重要目标,特别是在1696年清朝以强大的实力击败噶尔丹之后,导致了清朝势力向西北的发展,这为清朝加强在西藏的权力并最后取代蒙古对西藏的统治权奠定了基础。另一种力量则是,在蒙古内部错综复杂的政治形势下,尤其是为了防范北方准噶尔部的严重威胁,统治西藏的和硕特蒙古始终需要紧密地以清朝的政治力量为依托,借助清朝后盾来维系其在西藏的权力。这样,蒙古和硕特部对西藏的统治及其与西藏格鲁派集团的结盟也最终成为推动西藏在政治上向清朝靠拢的重要力量。这两种力量使清朝对西藏的统治日呈必然之势,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当准噶尔蒙古人侵西藏推翻和硕特蒙古在藏统治之际,清朝遂派大军入藏驱逐了准噶尔部并最终建立起对西藏的直接统治。

由上可见,在清朝与西藏建立政治隶属关系的过程中,蒙古显然是一个最具决定性的中价因素。一方面,清朝利用藏传佛教笼络和收服蒙古的政策及其与蒙古在政治、军事上的特殊关系,使西藏不可避免地成为清朝的重点关注目标并构成了清朝势在统治西藏的强大驱动力;而另一方面,统治西藏的和硕特部鉴于蒙古内部的复杂形势,也强烈需要以清朝政治力量为依托来维系其地位,故和硕特蒙古与西藏格鲁派集团在政治上的结盟,客观上也成为了一种推动西藏不断向清朝靠拢的重要力量。也就是说,无论就清朝方面还是西藏方面而言,蒙古都不仅成为驱使二者在政治上日渐结合的原因和动力,同时也直接成为连接二者政治关系的纽带和桥梁。蒙古所以能在清朝与西藏自间起到连接其政治关系的纽带和桥梁作用,最核心的原因在于蒙古对西藏的统治并非简单的征服与被征服关系,而是由于蒙古与西藏之间形成的特殊宗教关系。因为事实上,不仅蒙古对西藏的统治是以这种宗教关系为基础,清朝统治西藏的强烈意志和目的也同样是以这种宗教关系为背景的。



自13世纪以来西藏与蒙古在宗教文化上发生的联系,就蒙古方面而言,主要表现为其对藏传佛教的两次接受;而从西藏方面来说则可视为是藏传佛教文化圈向其东部地域的两次大的扩展。前一次主要是以元朝统治集团为依托对象向中原地区的扩展,并带有较为浓厚的政治色彩;后一次则主要是向整个蒙古社会及蒙古地域的扩展,这次扩展不仅有着深刻的社会和文化背景,而且其扩展的结果是导致了藏传佛教文化圈向整个东北部地域的大幅度延伸,并使得蒙藏两大民族在宗教上紧密地结为一体。毫无疑问,藏传佛教文化圈这两次以蒙古为对象的大规模扩展,均标志着西藏文明重心的向东倾斜,这种倾斜使西藏最终通过蒙古这一枢纽和桥梁而归属到中原政体之中。也就是说,西藏与蒙古之间在宗教文化上发生的深刻联系,不但在地域空间上直接决定了西藏文明的走向,而且对西藏最终归属于中原政体起了决定性作用。

历史上,西藏的文化,尤其是藏北草原地区的游牧性质文化始终与中国北方草原的游牧文化存在着一种异常密切的联系。从考古发现来看,在新石器时代,以游牧和狩猎为特征的细石器文化在以藏北草原为中心的西藏高原范围有着极为广泛的分布,而西藏的细石器无论类型或加工技术都与我国北方从东北沿蒙古草原到西北的宁夏、甘肃、青海、新疆一带分布的细石器属同一个系统、即我国“北方细石器文化系统”也就是说,远在新石器时代,藏北高原与中国北方草原地带不仅在基本文化面貌上大体趋干一致,而且二者已存在一种文化内涵上的深刻联系。在吐蕃时代,吐蕃王朝的扩张也主要呈现一种由东北方向沿青海、甘肃、宁夏而及于新疆、陕西,向中国北方草原地区延伸的势头。这种扩张势头,使吐蕃无论在文化和种族上都大量地吸收和融入了北方游牧民族的成份。一个最典型的例证是吐蕃的扩张将由中国北方西迁青海的一支强大的鲜卑系游牧民族——吐谷浑最终融人了藏民族之中。所以,藏民族的发展过程中明显地融入了北方游牧民族血统。

藏民族与中国北方游牧民族除了在种族与血统上存在亲缘关系外,二者在文化上的渊源联系同样密切。以西南考古研究见长的童恩正先生在80年代中期曾以其独特的敏锐和见识从考古学角度指出一个极为重要的文化现象,他通过对我国从东北沿蒙古草原到西南至青藏高原一带的大量考古发现材料的对比、分析和研究,发现在这一地带中存在着众多的、惊人相似的考古文化因素,这些文化因素包括细石器、石棺墓、大石墓——石棚和石头建筑遗迹以及建筑、葬式、墓葬结构、考古器物等等,在这一发现的基础上,童恩正先生进而提出了一个重要观点,即认为从新石器时代至铜器时代,我国从东北沿蒙古草原至西南存在着一条边地半月形文化传播带,并从生态环境和社会文化背景进一步论证了这一边地半月形文化传播带形成的原因。

值得注意的是,西藏的位置恰好处于这条边地半月形文化传播带的西端,所以边地半月形文化传播带这一重要文化现象的提出,对于我们从更为宏观的自然生态与文化系统角度来认识西藏文明的内涵和走向无疑具有重大价值。它至少向我们揭示了这样一个重要事实:青藏高原的文化,即以藏民族为主体的文化同中国北方游牧系统民族的文化之间存在着密切的渊源关系。

虽然童恩正在论证边半文化带时,其时限和材料都主要限于考古学上新石器时代至铜器时代这一历史时期,并未涉及到铁器时代以后的历史。但是非常明显.在后来的历史中,这条边地半月形文化传播带不但得以一脉相承地延续下来,而且还获得了重大规模的发展。最突出的体现即是13世纪以来蒙藏两大民族在这一边地半月形文化地带中所发生的宗教文化乃至政治经济上的紧密联系。假如我们将13世纪到16世纪蒙藏两大民族间连续以宗教文化为主线而发生的深刻联系视为是青藏高原文化与北方游牧系统文化的大规模的交融与沟通,那么,这种交融与沟通显然正是在从新石器时代到铜器时代的漫长历史过程中两地的文化不断经由边地半月形文化带发生联系、交流、积累与发展的一个最终的突破性结果。

由于历史上藏民族与北方游牧系民族发生的长期交往与联系而导致蒙藏之间在种族与文化上存在明显亲缘关系,因而决定了蒙藏两大民族在宗教上存在着明显的融通性.首先,蒙古是一个传统信奉萨满教的民族。萨满教为一种原始宗教,曾广泛流行于世界许多地区的民族中。“萨满教”是以通古斯用语对这一宗教的统称,各民族对这类宗教有不同的称呼,我国历史上信仰这一宗教的民族有满族、蒙古、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等。萨满教的主要特征是认为宇宙万物、人世祸福皆由神鬼主宰,故其内涵大量的巫术成份。然而,在佛教传入西藏以前,西藏本土同样存在了一种非常古老的原始宗教——苯教,对于苯教的类展目前学术界有两种意见,一种认为不属于萨满教一类,另一种意见则认为西藏苯教应属萨满教类,尤其是公元8世纪以前的苯教。但是,有一点异常明显并得到学术界的普遍承认,即西藏原始宗教苯教与我国北方游牧民族尤其是蒙古族所信奉的萨满教之间存在大量的相似之处。有学者在将西藏苯教与萨满教进行了系统比较之后得出如下结论:“以性质、作用、宇宙观、崇拜、仪式、占卜、服饰和法器诸方面,对西藏地区的苯教同萨满教作了一些比较。由此,可以清楚地看到苯教在很多方面同萨满教有所重合。苯教可以说确是萨满教在西藏地区的表现形式。而这种形式又带有西藏地区民族的特点。苯波,显然就是古代藏族中的萨满。”西藏在公元8世纪以后形成的藏传佛教,主要是印度排教密宗与本土原始宗教——苯教相融合而产生的一种特殊宗教,又称“喇嘛教”。由于藏传佛教本身内涵了大量的苯教内容,即西藏“由喇嘛代表的佛教之特殊形式吸收了大量的巫术仪轨内容和形态以及一系列的守护神,”因而使得“藏传佛教本身富有神秘色彩,其侈设仪式、讲究修法、演习咒术等与北方游牧民族固有的萨满教的风俗,颇能融合。”也就是说,包含了大量苯教内容的藏传佛教与蒙古萨满教之间,存在着明显的融通性。

蒙藏两大民族在种族与文化上的亲缘关系及由此而产生的在宗教上的融通性,乃直接构成了13世纪以来二者连续在宗教文化以及政治、经济上发生紧密结合的基础。不过,需要指出的是,这一基础仅仅代表蒙藏在宗教文化上发生结合的可能性,它本身并不构成二者发生结合的必然性。在13世纪以来的历史中,促成蒙藏两大民族在宗教文化上不可避免地产生深刻联系的原因,主要还有以下两点:

第一,蒙古的扩张性。13世纪初蒙古的出现,乃是集历史上北方游牧民族之大成的一个结果。因此,蒙古族的诞生,其本身即代表了中国北方游牧民族的一个强大的突破性发展势头。这一点从蒙古出现之始便以强大武力迅速向外扩张即可获得证明。历史上,中国北方游牧民族在地域空间的发展主要呈现两种趋势,一是南下入侵和征服中原,二是向西扩展。蒙古也不例外,其在地域空间上的扩张和发展也主要呈现出南下和西向两大趋势。所不同的是,与历史上其它北方游牧民族相比,蒙古乃是一个实力更强大、因而也更富征服性与扩张性的民族.因此,蒙古强大的扩张及其向西发展的势头,在13世纪以后的历史中乃构成了蒙古征服和统治西藏的必然趋势,因此也使蒙藏两大民族的交汇具有了必然性。

第二,蒙古自身的发展而产生的新的宗教需要。假如说13世纪以来蒙古强烈的扩张性使蒙藏两大民族的联系成为一种必然趋势,那么蒙古自身发展而产生的新的宗教需要,则进而构成了蒙藏之间在宗教文化上发生深刻联系的必然性。一个突出的现象是,蒙藏两次在宗教文化上发生联系,都不是以西藏对蒙古萨满教的接受,而是以蒙古对藏传佛教的接受为结果;同时,蒙古两次对藏传佛教的接受均是在自身处于某种突变性发展的背景下发生的。第一次是13世纪蒙古势力在大规模向中原发展,并入主中原建立元朝的过程中接受了藏传佛教。第二次则是16世纪蒙古社会内部的经济结构开始从过去单一的原始游牧畜牧自然经济向多种经营的经济类型转变,新兴的农业、商业和手工业获得迅速发展的情况下而接受藏传佛教的。值得注意的是,为什么在蒙古因自身发展而产生新的宗教需要时,都总是导致了其对藏传佛教的接受,而不是导致其对中原地区的汉传佛教和道教的接受?其原因显然在于中原地区的汉传佛教和道教均为农耕民族所信奉的宗教,它们在文化内涵上与蒙古的萨满教文化存在较大的距离和隔阂。

此外,从经济类型和社会文化的观点来看,藏传佛教的文化特点也较为符合蒙古民族性格与民族传统。这一点在16世纪藏传佛教格鲁派向蒙古社会的大规模传播上表现尤为突出。藏传佛教格鲁派兼有显、密两方面的内容,它是一种最适合农区与牧区相结合的经济特点的宗教。它的显教理论能够为蒙古的政治变革和新兴的统治阶级提供一种较之萨满教更系统、更完备的理论依据;而它的密教实践中既有大量的“神咒法术”能与萨满教相通,同时又有医占历算掺杂其间而为被满教所不能匹敌。因此,格鲁派的密教实践既可满足原蒙古大众对萨满教的心理需要.又更胜萨满教一筹,这正是导致藏传佛教格鲁派迅速为蒙古社会所接受,并最终败代蒙古萨满教的原因。

应该承认,13世纪,蒙古在地域空间上主要采取向西和南下中原的两大扩张趋势,的确是使蒙古在西藏与中原政体之间成为联系纽带的重要原因。也就是说,一方面蒙古向西扩张和发展使其与西藏发生了深刻联系,另一方面蒙古南下向中原的发展又使其与中原政体发生了极为紧密的联系,这样西藏与中原之间经由蒙古这一纽带和桥梁而最终建立了牢固的政治关系。从表面上看,在这一过程中,蒙古的作用似乎主要取决了它的扩张性和强大的军事实力;但事实上,从更深刻的实质性背景来看,蒙古在连接西藏与中原政体政治关系中所发挥的作用,确切的说应该是一种文化的作用。假如我们将13世纪以来蒙藏之间在宗教文化上的不断结合,视为从西藏自中国北方地域上的一个蒙藏文化带的形成过程,那么,这条蒙藏文化带显然成为了13世纪以来直接规定西藏文明发展轨迹,并将西藏逐步引入中原文明体系的一条最强有力的纽带。因为这条文化带的形成所带来的结果,不但导致了西藏在文化重心上的向东倾斜,而且随蒙古向中原的发展也进而导致了西藏在经济利益和政治上向中原的倾斜,这种倾斜使西藏内部逐渐形成了一种趋向于中原政体的原动力,从而使西藏最终被牢固地纳入了中原政体之中。由此可见,西藏向中原政体的归属主要是一种文化倾斜的结果,是由深刻的文化背景所决定,准确的说就是由西藏文明自身的内涵及其与周边文化的内在和必然的联系所决定。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西藏向中原政体的归属不仅具有文化上的必然性,而且它本身也主要是文化演变与发展的一种必然结果,这一点,正如英人柏尔在其《西藏的过去与现在》一书中所指出的那样:“西藏之天然亲属,自应为中国联邦中各种族,其宗教、伦理及社会风俗皆有公共基础,历史上亦系自始联结。”

从宏观格局看,历史上包括青藏高原在内以及青藏高原东部方向的中国地域大体可以划分为三个大的文明区,即以黄河、长江两大流域为中心的汉族文明区;以北方草原地带为中心的北方游牧文明区和以青藏高原为中心的西藏文明区。虽然汉族文明区与北方游牧文明地区两者均位于西藏的东部方向,但应该承认,西藏文明作为一种很独特的高原文明,它与中原以农耕为特色的汉族文明之间的确存在一定距离和差异,相反,西藏文明与北方游牧文明则有着较大融通性,而同时由于历史上中原汉族文明与北方游牧文明两大文明之间的长期交融与碰撞又使得汉族文明对北方游牧文明具有了很大的兼容性,这种格局,也许正是西藏归属中原政体的过程,很大程度并未直接通过与汉族文明的联系来实现,而且通过了与之较为接近的北方游牧民族,即通过与蒙古的宗教文化联系来得到实现的原因。由此我们也不难看出,在西藏归属中原政体的过程中,西藏文明与北方游牧文明之间的联系,尤其是蒙藏在宗教文化上发生的深刻联系无疑起了最具决定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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