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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策、八卦、结绳与文字起源

(一)

关于中国文字的起源,在战国以来的两千多年中,一直为学术界所关注,归纳起来,前人的研究主要涉及了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文字的创始人以及他们所处的时代。战国,秦以至两汉,人们多遵从“仓颉作书”的传说,魏晋以降,学者又提出了“伏牺氏造书契”的见解。有关两者所处的年代,说法并不统一。汉代学者多以仓颉为黄帝史官,汉末以后,学者逐渐把仓颉的时代提前,或说与伏牺同时,或说在伏牺之前。总之,大约相当于传说的五帝时期之初上至三皇时期。二是文字创制的方法或途径。在这个问题上,历代学者各抒己见,缺乏共识,这包括:

1,文字源于结绳。认为文字是在上古时期结绳治事的启示下创制而成的[1] 。

2,文字始于八卦。认为文字产生于易卦的卦象,如乾卦为天,坤卦为地,坎卦为水,离卦为火等[2]。

3,仓颉视龟作书。认为仓颉受到灵龟的启示创制了文字[3] 。

4,文字、图画同源。认为书画异名而同体,在文字产生的初期,书亦画,画亦书[4] 。

5,文字源于图画。认为二者并不同源,图画在先,文字在后,文字是在图画的基础上产生的[5] 。

6,文字源于先民的社会实践。认为文字的产生直接导源于原始的记事方法[6] 。

7,中国文字西来说[7]。认为中国的文字是从西亚或埃及传来的。

对文字起源的上述见解,在当代学术界仍没有就哪一种说法达成广泛的共识。认为“视龟作书”附会了河图洛书的传说,是把文字的发明看作天意神授,纯属虚妄无稽。而“结绳”原是原始的实物助记手段,“八卦”本为古已通行的巫筮方法,认为两者与文字的创制毫无关联。认为“书画同源”或“文字源于图画”只能说明象形字的由来,而不能涵盖一些指事字,记号字的源起。中国文字由西方传入的说法,已被我国的考古学研究所否定,是“东方两河流域”的华夏先民创制了中国文字。近人提出的原始记事方法是文字产生的本源的见解,由于在实际上就是文字源于结绳说的扩大,在学术界也很少得到响应。

(二)

二千多年以来,文字起源问题的讨论时续时止,旷日持久而少有进展。今天,当我们老话重提的时候,有必要先跳出“庐山”之外,冷静地观察一下“庐山”的真面,寻觅分析问题的症结所在,不能又一头扎进没有结果的争论当中。

面对文字起源问题的种种见解,我们曾长期游移徘徊,百思而不得其解。文字源于结绳或始于八卦的说法,真的是诸先贤捕风捉影或无病呻吟吗?所谓“视龟作书”与我国古代确曾流行的龟卜及契龟记卜有无联系?所谓“书画同源”原指书画“异名同体”,但二者异名异体始于何时?怎样加以区分?研究文字起源问题,特别是面临远古陶器符号是不是文字的问题,前人遗留给我们的种种疑问是不能回避的。我们认为,在进入这些问题的讨论之前,有关文字起源的理论认识与研究方法,应当是首当其冲的,其中存在的问题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科学地确认中国原初文字的标准认识不足。确认文字的标准,是关于文字的界定即什么是文字的问题。讨论文字的起源,弄清什么是文字是必要的前提。长期以来,研究语言文字的人,大都固守着这样的认识,即“文字是记录语言的符号,是语言的书面表达形式”。在我国原始陶器符号的讨论中,这个问题表现的尤为突出。因为记录语言一般要多个文字符号连续出现,每个符号是一个字,有固定的读音,代表语言中的一个词。基于这样的认识,对远古陶器上大多只有一个的刻、绘符号,不少学者认为,它们可能对文字的产生有某种影响,但其本身绝不可能是文字。新的研究成果表明,“记录语言的符号”这个关于文字的定义,不能涵盖世界上的两大文字类型,它只适用于纯表音的拼音文字系统,因为这类文字仅仅与语音发生联系,而与语义则毫不相干。然而,这个定义却不适用于以表义字为基础发展起来的音义文字系统。关于这一点,饶宗颐先生已经发表了精辟的见解,认为中国文字是不追随语言的、脱离了语言羁绊的,能够控制语言的文字系统[8]。所以如此,是因为中国文字有很强的表意功能。同一个字,同一句话,可以用雅言、雅音读之,也可以用方言、方音读之。如果从这样的认识出发,我们就不会以“记录语言的符号”为标准,断然否定远古陶器符号是原初文字的可能。这些符号如果是具有独立意义的数字或某种名称,即使没有以完整的语言形式出现,似乎也不能排斥已经成为文字的可能。所以,我们不能把它与拼音文字等同起来,一个单独的符号,也可能是所记事项的主干词语,具有特定的记事功能。

二、对原初文字的性质不明确。谈文字的起源,说到底是指处于源头的原初文字是怎样产生的,这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原初的文字有哪些,一是萌发与形成的途径是什么,就是指原生文字是如何创制而成的,以及为其后文字的创制提供了哪些可以仿效的法则。研究文字的起源,是探索远古先民在何种社会需求之下,其思维或意识受到怎样的冲动,才创制了最初用于记事达意的文字符号。当前,我们讨论文字的起源,往往是站在已经具有成千上万的成熟文字之上,泛泛地谈文字是怎样产生的,忽略了以历史的眼光,客观地去探求为数不多的原初文字是哪些,是在怎样的社会实践中发明的。正因为如此,才对“结绳”、“八卦”、“观龟”与文字之间有无关联不屑一顾。我认为,克服非历史主义的研究方法,努力追求原初文字的性质与社会成因,才能为文字起源的研究找到出路。

三、“以后证前”的研究方法尚待完善。五六千年以来,中华传统文化世代传承,一脉相沿,这已为考古学文化研究与典籍记载证实。但是,到目前为止,已经确知的时代最早的文字资料是殷墟甲骨文字,在此之前,中国文字起码已经经历了几千年的发展历程。迄至今日,能够说明中国文字发生、发展的资料仍然相当缺乏,特别是在原始陶器符号的性质尚未论定的情况下,一种行之有效的“以后证前”的研究方法是十分必要的。一些学者已经尝试以甲骨文、金文论证远古陶器符号,这种方法是否可靠常常受到人们的怀疑。因为这种在时间上间隔了千年乃至几千年的文字形体的比附,由于相当长时间中的资料缺环,研究者本身对结论的正确性也不能断言。但是,我们认为,鉴于中国文化毋庸置疑的连续性,只要我们在论证时摒弃单个文字的简单比附,借助古代典籍、考古资料与民族志资料,把文字的产生还原到客观的历史背景之中,然后再去进行早晚文字形体的比较研究,所得结论自然会令人信服。

(三)

研究中国文字的起源,虽然存在着早期文字资料缺乏的障碍,但我们有保留着浓厚的原始特征的殷商金文与甲骨文字,又有遗存着许多上古史实的历史典籍,不断出土的古代文物提供了文字产生时期的文化背景,多种民族志资料又可以用来作为参照。所以,利用文字学、历史学、考古学、民族学的研究成果,对中国文字的起源开展多角度综合研究,是一种切实可行的方法或途径。

一、哪些是处在源头的原初文字呢?这在我国的古代典籍中是有迹可寻的。《后汉书· 律历志》开宗明义,谓:“天地初形,人物既著,则筭数之事生矣。”这段话的大意是:当天地之间的人事庞杂,庶物蕃盛的时候,就发明了筭数用于管理。《汉书·律历志》曾引据《逸书》的话“先其算命”,说古之王者治理国家,要先立筭数以命百事,即创制筭数统绪天下事物。此《志》文又说:“数者,一、十、百、千、万,所以算数事物”。这里所谓命百事,班固以为即《尚书·虞书》“乃同律、度、量、衡。”关于这一点,《后汉志》说解十分详明:“夫一、十、百、千、万,所用同也;律、度、量、衡、历其用别出。故体有长短,检以度;物有多少,受以量;量有轻重,平以权衡;声有清浊,协以律吕;三光运行,纪以历数。”我们认为,无论尧舜时期是否已有完备的度、量、衡及历法制度,但已经能运用筭数治理天下事物是完全可能的。数是适应氏族集团不断扩大,天下事物日渐蕃盛的管理手段。因为,没有数,管理制度不能成立;没有数,管理手段亦无从施行。因此,可以认为,数字应是原始初文的重要组成部分[9] 。

数字的产生是适应了人物、庶物蕃盛的需要,但管理诸事、诸物则不仅关涉它们的数量,而且必然还涉及到它们的名称。只有如此,所记的各类经济文书才不会发生混淆。表达诸事、诸物的字就是名物字。这类名物字,首先是与人类维持生计密切相关的衣食品物,当然也会包括人类自身的五体、五官之类以及赖以生存的周围世界如日月山川、草木鸟兽等。这就是《易·系辞》所谓“近取诸身,远取诸物”者,是上古先民“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创制出来的。名物字是图案、图形,就如同花纹一样,原始名物字所以就叫作文。这应该就是所谓书画同源的书。所以,我们认为,处在起源阶段的原初文字大体有两类,一类是数字,一类是名物字。

二、那么,这些原初文字是如何产生的?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讨论:

1、筹策记数与数字产生。《左传·僖公十五年》载韩简的言论,说:“物生而有象,象而后有滋,滋而后有数。”象即物象,物象即物名。滋为滋益蕃盛,品物繁多。是说数字是在品物滋蕃日盛的状况下产生的。《后汉书·律历志》也就这个问题说:“人物既著,则筭数之事生。”所谓筭数,不同于今天的算术一词。筭指算筹,数指数字。《说文》云:“筭,长六寸,所以计历数者”,说筭是用来记、计历日、数目的工具。《说文》竹部段注:“筹犹策,策犹筭……故曰筭、曰筹、曰策,一也。”筹策原是人们随手可得的竹木细枝或草茎。《方言》一书有杪字,指树木的枝梢,杪在古燕国的北疆称作策,说明其时其地曾以树木枝梢为策,用作记、计数目的工具。《后汉志》把筭与数并称,正说明两者之间的密切关系。司马彪在该《志》篇末赞语中,提出了“数本杪曶” 的看法,认为数字是本于记、计数目的筹策创制而成的。基于此,我们曾提出,中国数字的一至八都由直线组成,一至四是直线的累积,五至八是直线的错置,都是由记、计数目的筹策异引出来的。[10]

2、筹策演卦与数字产生。汉代以来,不少阐释易经的人提出八卦成文的说法,最近又有学者称之为卦象文字,认为文字是由八卦演生的各种卦象生成的。但是,借以画成卦象并推断刚柔、阴阳、虚实寓义的卦爻,全都依据了筮数的奇偶,本与物象全无关联,认为文字由卦象而生的说法是不成立的。

八卦最早见于《易·系辞》,据称是伏牺氏王天下创制的。汉人多有相关记述,武梁祠题记:“伏牺苍精……画卦结绳,以理海内。”《礼器碑》:“皇戏统华胥,承天画卦。”八卦本是以筹策求奇偶以象阴阳的巫筮手段,所以八卦与数及计数工具之间存在着天然联系。《左传·僖公十五年》云:“筮,数也。”《汉书律历志》云:“自伏牺画八卦,由数起。”颜师古反其道,注云:“万物之数,由八卦而起”。八卦与数字的生成孰先孰后以及两者的因果关系,目前尚难论定,但八卦筮法、卦象都表明了筹策与数字之间的客观联系。在商周以至战国的出土文字资料中,筮占的工具全为竹木、草茎制成的筹策,而八卦卦象无一不是以数字写成。唐兰先生曾说:“八卦的一画(指画成八卦阴阳肴的横画)和一字的一画,很难区别……照我的意见,八卦的起源是用筭筹(卜算子)来布成爻,古文學字也就象两手布爻的形状。”出土资料已证明,八卦卦爻是数字,而不是一长横两短横的阴阳爻,也恰恰说明,一至八这八个用于记录卦象的直线数字,应是受到筹策布爻的启迪创制而成的。由此,我们认为,从这样的角度上谈文字源于八卦,应当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3、结绳记事与数字产生。《易·系辞》“上古结绳而治,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的记载,不仅指出上古时代曾经流行结绳之法,而且也把结绳与文字联系起来。郑玄在《周易》注中,就古之结绳治事作了如下的解释:“结绳为约,事大,大结其绳;事小,小结其绳。”唐李鼎祚《周易集解》所作的进一步的诠释认为:“结之多少,随物众寡”。这种说法与晚近的民族志资料可以互证,都是以绳结的大、小、多、少表示所记各类事物的数量。

在中国的古文字资料中,凡是字的构形或意义与结绳相关的,或者是数字,或者是与数字相关的字。如学者已经指出的,商周金文中写作      的十、   (二十)、   (三十),“正象一根或几根打结的绳子”,并指出古賣、媵等字的字形与结绳相关,字义与交易,陪嫁物品的数量相关[11]。这是具有历史依据并极富学术意义的创见。如果从这种角度分析结绳治事与文字之间的关系,虽则说文字源于结绳的说法过份夸张,但它与原始初文的产生确有密切的关系。与筹策记数一样,结绳记事在原初文字的创制中,起到了重要的启迪作用。

由以上的讨论可知,历史上有关文字源于结绳记事,筹策记数,八卦筮占的种种见解,虽然不尽相同,但却揭示了一个共同的关于文字起源的历史途径,即文字产生于先民长期使用的记事、记数的方法。正是这些原始的记事方法, 使我们的先民产生了创制文字的最初的冲动。当世代使用的记事方法在功用与操作方式上,与管理日渐澎胀的公共事物不相适应的情况下,人们就不得不在管理手段上另谋出路。于是,一种源于原始记事方法,替代原始记事方法的新的管理手段产生了,这种手段就是数字。资料表明,这种原初的数字大多是通过描绘原始记数工具的途径,即后来所谓的象形手段造成的。数字是由万事万物抽绎出来的抽象概念,但数字本身却是记数工具的具象表达。数字生成所采取的象形的方法以及抽象概念具象表达的方法,在此后中国文字的发展中,成为最基本的造字手段。

4、原初名物字的产生。见于典籍,关于原初名物字的产生远不如有关数字生成那样具体,我们只见“近取诸身,远取诸物”等少量笼统描述。《说文解字》叙云:“文者,物象之本”,认为文字是本于物象创制出来的。基于这种认识,不少遵从“书画同源”或“文字源于图画”的学者,将中国原始陶器装饰图案的鸟兽鱼虫等,与商代金文、甲骨的象形文字相比照,或是把商周青铜铭文中风格保守的图画文字与甲骨文象形文字相比照,是当前学界普遍采用的研究方法。但是,利用这种方法,我们只能了解某些名物字形体的演变,却难以确知这些字生成的时代以及是否属于原初的文字。如商代铜器铭文中的戈、钺等字,显然是青铜兵器的象形,产生的时代不可能追溯到文字起源的时期。因此,仍需要找到更为切实的研究原始名物字源起的方法。

书与画都是线条的艺术,运用线条是两者共同的手段。但是就两者产生的年代而言,绘画艺术远比文字的产生早得多,这在世界的考古资料中已经得到证明。所以,可以这样说,绘画艺术为图形文字的创制提供了基本的手段。所以,有的学者已经把远古陶器的装饰图形,看作中国文字的远祖。我们认为,讲“文字源于图画”主要是强调原始名物字生成的基本途径以及这种途径为尔后文字的发展提出的可以仿效的造字法则,而不必拘泥于每个表意字一定以绘画为前身。

目前,在考古界已经尝试的文物比照法,就是以经过科学的考古断代的出土文物,推断一些名物字的生成年代。苏秉琦先生对殷墟甲骨文酉、龙两个字的考证是典型例子。他说:“甲骨文中有小口尖底瓶的形象”,“就是尖底瓶演变到最后形式的象形字”,这个字的起源“可以追溯到五千年前。”另外,谈到红山文化多姿多彩的玉雕龙时,又说:“甲骨文中龙字的多种形态以及妇好墓的玉雕龙,可以大致追溯到距今五千至三千年间的龙形变化过程。”以文字起源时期的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历史文物推定相关名物字的生成,其结论是可靠的。[12]

(四)

我们曾在《数字、名物字是中国文字的源头》一文中,提出作为中国文字源头的数字,是由原始记数工具直接导引出来的。与此类似,西亚两河流域古苏美尔人数字的创制,也经历了大致相同的历史途径。考古研究表明,在西亚两河流域,出土所见的一种仿象不同物品的小泥具、早在公元前八千纪,已经成为记数的工具。几千年以后,不知出于何种目的,这种泥具往往被封存于卵形泥球之中。此后,可能是为了便于回忆球内泥具的内容,又有了先用泥具在空心泥球表面压出印痕,然后再行封存的方法。正是在这种压印的启迪下,一种以芦苇为书刻工具,记录封存泥具所代表的品物与数量的文字,不久就出现在泥球的表面。由于压印印痕与继之而起的文字代表了泥球内泥具的内容,泥具本身便成了不再必要的东西而被废弃。泥球由于不封存泥具逐渐由空心而实心,又由实心而成为平整泥板。相关的名物字应是受到压印的启示,圆点状数字普遍认为是仿象一种最常见的圆形泥具而来。鉴于以上研究成果,一位长期从事这项研究的美国学者认为:楔形文字不是起源于图画,而是直接由三维的陶具演变而来。[13]

中国、西亚相距遥远,历史与文化传统也各不相同,数字的形体也不一致,但最初的数字却是由同样的途径产生,即都是本于长期使用的原始记数工具创制而成的。这说明,多数学者认为由记号约定俗成的数字,也是通过仿象实物的途径造成的。在我国,数字的创制正是通过筹策记数,八卦筮占与结绳记事实现的。文字源于八卦,文字始于结绳并非虚妄无稽,先贤的论断正是中国文字起源的正确途径。

参考文献:

[1] 此说参见《易·系辞》、《说文解字》叙。

[2] 此说见《周易·说卦传》,唐陆德明《经典释文》之《周易音义·说卦》引东汉荀爽《九家集解》、清张惠言《周易虞氏义》等。

[3] 见《孝经·援神授》。

[4] 见唐张彦远:《历代名画记》。

[5] 唐兰:《古文字学导论》。

[6] 郭沫若:《古代文字之辩证的发展》,《考古学报》1972年1期,汪宁生:《从原始记事到文字发明》,《考古学报》1981年1期。

[7] 中国文字西来说,是十七、十八世纪欧洲文化中心论充斥的年代里,首先由欧洲天主徒提出来的,到十九世纪,这种观点又得到了基督徒的支持。其时的西方世俗学者,虽然没有固守中国文明源自欧洲的说法,但仍然认为中国文明是由外部传入的,或认为来自埃及、或认为来自西亚、或认为来自印度,五花八门,完全背离了历史的真实。

[8] 饶宗颐:《符号·初文与字母——汉字树》下篇之10《汉字图形化持续使用之谜》。

[9] 拙作:《数字、名物字是中国文字的源头》,北京大学古代文明研究中心编《古代文明研究通讯》总七期。

[10] 拙作:《“数本杪曶”疏证》,北京大学古代文明研究中心编《古代文明研究通讯》总九期。

[11] 汪宁生:《从原始记事到文字发明》,《考古学报》1981年1期。

[12] 苏秉琦:《中国文明起源新探》,香港商务印书馆。

[13] 参加拱玉书《楔形文字起源新论》、《世界历史》1997年第四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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