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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加强基础教育质量的改革尝试

摘要:20世纪80年代,美国公立教育的质量问题引起全国性的关注。美国国内出现要求改革公立中小学教育的呼声。社会各界纷纷就如何提高教育质量问题发表意见,提出建议。联邦政府也逐步加强了对中小学教育的干预力度,联邦的教育政策也从原来重点资助经济上或学习上落后的学生转向要求全体学生提高学习成绩,并制订了一套以提高学术标准、改善评估体系、加强各部门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教育改革措施,其重点是要求各州制订更加明确的课程标准,并对学生进行更加严格的考试。

关键词:美国;基础教育;学术标准;评估体系

一、背景

20世纪80年代,美国公立教育的质量问题引起了全国性的关注。学生学习成绩的持续下降招致家长、雇主和高校的不满。当时发表的一系列调查报告,包括著名的《国家在危险之中》(A Nation At Risk,1983),都纷纷提出警告,认为学生学习的失败将导致经济危机并成为涉及国家安全的大事。从那时开始,教育逐渐成为一个全国性的热点议题,社会各界纷纷就教育改革问题发表意见,提出建议。其中,提高学术标准、改善评估体系被普遍认为是提高教育质量的关键所在。此后的几十年中,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为此作出了不懈的努力。

1989年,当时的布什总统召集各州州长、教育和商业界领导人举办了第一次美国教育高峰会议。会议确立了2000年需要达到的六大教育目标。其中特别提到,所有学生都要掌握核心科目的某些关键知识领域,并且与世界其他国家相比,美国学生在数学和科学两个学科的成绩要达到一流水平。布什总统尝试建立一个全国性的学术标准和测试体系,并且拨款资助进行类似的研究。

1994年,经国会批准,克林顿总统签署通过了《2000美国教育目标法》(Goals 2000:Educate America Act),同时对联邦基础教育法案进行了修订。这是美国历史上首次通过立法的形式资助和鼓励各州建立自己的学术和测试标准,用以衡量学生的学习进步情况。但情况并不理想,到1996年召开第二届教育高峰会时,只有14个州制订了学术标准。社会各界对公立学校的教育仍然怨声载道。面对种种责难,联邦政府作出了对公立教育进行系统改革的承诺,同意建立州一级的课程标准并对学生进行测试。

从那以后,几乎每一个州都制订了课程标准,40多个州建立了测试体系,检测学生是否达到为他们所设置的目标。对那些考试失败的学生及他们所在的学校,各州都采取了一些措施,这些措施包括:年级考试失败的将不能自然升级;毕业考试失败的将不能获得毕业证书;依据学生的学习成绩对学校进行排名;把学生的学习成绩与教师业绩挂钩;向社会公布学生“成绩报告卡”等。尽管这样的措施也遭到了一些反弹,并引起1999年第三次教育高峰会的关注,但建立严格的学术标准和测试体系毕竟是大势所趋,难以逆转了。

二、“不让一个孩子掉队”基础教育法案

2001年布什总统上任后,把教育改革作为他任内的一个主要议题,高调推出了名为“不让一个孩子掉队(No Child Left Behind)”的基础教育法案,并得到了国会中两党议员的高度认可。与克林顿时期相比,该法案要求更加严格,目标更加具体。它不仅要求各州建立严格的学术标准和评估体系,并且要求所有的学生,不论其族裔、收入、居住地、语言背景如何,都必须在今后的12年内达到学术上的“掌握”(profici-ency)程度。那些达不到年度进步要求的学校和学区,将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时间长短,学校将面临着允许学生转学、接受私人辅导、撤换教师和管理层以至对学校进行重组的处罚。

在“不让一个孩子掉队”的基础教育法案中,最核心的条款之一是提高学术标准和检测学习成绩。目前各州只是对3—5年级、6—9年级和10—12年级的阅读和数学各进行一次年度考试,而新的联邦法案要求到2005—2006学年,各州要对3—8年级所有学生的阅读和数学学习进行年度考试,同时还包括在10—12年级进行至少一次年度考试。到2005—2006学年,各州还必须制订科学课程的学习标准,并在2007—2008学年把考试与学术标准结合起来。科学学科的测试必须至少在3—5、6—9、10—12年级各举行一次。同时,每隔一年,各州还须抽取4年级和8年级的学生参加全国性的数学和阅读统一考试(全国教育进步测试,National Assessment of Educational Progress,NAEP),用以检测和对比各州的教育质量。

在学术标准方面,该法案要求:建立一个适用全州所有公立学校学生的课程内容标准(academic cont-ent standards)和学术进步标准(academic achievement standards)。课程内容标准必须列出需要学生掌握的知识和技能,它可以是以单个或多个年级为基础进行排列。在高中阶段,至少要列出所有高中学生要求掌握的语言和数学两个学科的知识和技能标准。学术进步标准必须与课程内容标准相一致。该标准一般包括三个等级层次(“高级”、“掌握”和“基本掌握”),用以区别学生对所学内容的掌握程度。各州必须对学术进步标准的等级提供详细的说明。该标准须按年级、按学科进行。

在建立测评体系方面,各州可以采用标准考试或常模考试的形式,可进行全州统考或全州统考与地方考试相结合,但无论考试形式如何,它必须以州的学术标准为依据,并能检测出每所学校和每个学区的年度进步以及学生的进步情况。法律规定,各州有义务制订测评标准、进行评卷打分、并向社会报告其测评结果。测评如果由地方学区管理,州政府除了担负监督责任外,还必须为学区制订测评程序和标准,以确保符合法律要求。

为了检测各州的学术标准和测评体系是否符合联邦法律的要求,联邦教育部还专门要求专家对各州提供的方案进行评估。到目前为止,所有州的教育方案都已得到联邦教育部的评估和批准,同时47个州的方案还得到了各自州立法机构的批准。这些方案已成为各州实施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的蓝图。

三、马里兰州的具体措施

(一)制订明确的课程标准

马里兰州下设24个学区,过去,每个学区按照州的学习内容标准(Maryland Content Standard)来分别制订各自的课程标准。州学习内容标准只是列出了学生在小学、初中和高中阶段需要学习的最基本内容,但它未列出每一个年级需要教学的内容,各个学区自己制订的课程标准有相当大的出入。新的联邦教育法律颁布后,为了确保所有学生都能达到所设置的学术要求,在原有学习内容标准基础上,马里兰州正在制订新的州志愿课程标准(Maryland Voluntary State Curriculum)。与原来课程标准相比,该标准目标更加明确,要求更加详细,它规定每个年级的每个学科(语文、数学、科学、社会学、艺术、健康、体育和外语)所需要的教学内容。每个学科的课程标准分三部分进行说明:知识标准(content standard)、评价指标(indi-cator statement)和具体学习目标(objective)。这个新的课程标准产生后,各学区可以依此执行或把它与它们自己的课程标准结合起来执行。

(二)设计严格的评估体系

为满足联邦法律的要求,马里兰州目前分别改革了针对小学、初中和高中的全州统一考试体系。其特点是提高了要求,增加了考试难度。其中针对初中和小学的原有考试体系(Maryland School Performance As-sessment Program,MSPAP),被新的考试标准(The Maryland School Assessment,MSA)所取代。新标准要求每年的3月份对3—8年级学生的英语和数学进行考试。科学学科的全州统一考试最早在2008年后进行。该考试分4天进行(语文两天,数学两天),每天的考试时间为90分钟,内容包括多项选择和问答题,要求学生独立完成。评价标准分“基本掌握”“掌握”和“高级”三档。考试成绩将通知家长,考试成绩单上将列明学生的考试成绩及与全校、全学区和全州的学生成绩对比情况,以让家长们知道他们孩子在全校、全学区、全州和全国范围内的位置。学习成绩单的公布,不仅对家长有压力,对学校、学区、州教育机构的官员来说,都是一种不小的压力,因为社会从对比情况就能得知学校的进步情况。

2003年秋季,马里兰州教育理事会取消了原有的高中考试标准(functional testing program,只考基础的阅读、写作和数学),而代之以更具挑战性的新的全州高中考试标准(Maryland High School Assess-ments),该项目的主要考试科目包括英语、代数、美国政治和生物等。学生学完一门考一门。凡是2001年秋季或以后进入高中就读的学生,必须把他们的英语、几何、生物和政府这几个学科参加全州高中考试的成绩写在成绩报告单上。目前按照规定,所有学生都要参加全州高中科目的考试,但对分数不作要求。不过,2009年后入学的高中毕业生就必须把通过全州高中考试作为其毕业的先决条件。

(三)调整评估标准

除了制订更加严格的考试标准外,各学区对学生的评估标准也作了些改变。以马里兰州的蒙哥马利郡为例,为了使该学区的评估标准与州的课程标准与评估体系相一致,校方于2005—2006学年起对小学1—2年级的学生采用新的基于标准的评估体系,到2008—2009学年后全面实施。具体来说,就是学生的成绩等级将以各个学科和年级的课程标准为参照,反映学生在依据学区课程标准所规定的应该掌握的知识和技巧方面的成就,而不像过去那样反映每个学生在为其制订的学习目标方面所取得的成绩。也就是说,以后学生的成绩将是与学科标准相比,反映他掌握了多少知识,而不是与他本人过去学习成绩相比,反映自己又取得了多少进步。过去的成绩反映的是学生在考试、完成作业、课堂表现、个人成果等方面的综合情况,而新的评估标准则包括两个部分:学术成绩和学习技巧。学生的学术成绩将按照年级水平和课程目标来评定,并准确反映他们的学术程度。学习技巧包括学生的努力程度(参与性、任务/作业完成情况、反馈)和行为(合作性、纪律与规范、团队活动)两部分。新的标准将对学生的作业种类、参与性、努力程度、到课记录等采取不同的评价方法,有的作为学习成绩的依据,有的归入学习技巧类进行评定。总的来说,是分类更加明确,要求更加严格,比如,在高中阶段,学生无故缺席5次,或无故迟到15次,将扣除本课程的学分。

四、结束语

从1965年美国国会的首次通过,到2002年的“不让一个孩子掉队”,美国的基础教育法案经历了多次修订。尽管公立中小学教育基本上由各州和地方政府负责,但由于基础教育的质量关系到美国国民的素质及未来的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联邦政府通过立法和拨款的形式已逐渐加强了对基础教育的干预。其关注的重点也从原来的重点资助经济上或学习上落后的学生转向要求全体学生提高学习成绩。此次联邦政府对教育改革提出了很高的要求,特别是要求各州建立更高的学术标准,采用严格的评估体系,引入赏罚分明的责任制度,这给各州和地方政府、学区和学校管理人员造成了很大的压力。不过,无论会遭遇多大阻力,我们相信他们会沿此道路走下去。2004年12月公布的“国际学生成绩评估”表明,美国学生的数学成绩在29个国家中低于20个工业国家,美国学生的数学整体成绩及各分科──几何、代数及统计学──的成绩均低于国际平均线。从这一点来看,将会更加促使美国各界坚定对公立教育进行改革的决心。

参考文献:

[1]The Standards Revolution in U.S.Schools Tiffany Danitz

[2]Parent’s Guide to Achievement Matters Most Maryland’s Plan for preK-12 education Revised January 2004,http://www.marylandpublicschools.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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