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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文学评价中的“人性”标准



以往我们的文学研究和批评曾被一种“左”的思潮和庸俗社会学思想统治着,突出地表现为把阶级分析的观点和方法简单化、庸俗化,以作家的阶级身份和作品的阶级内容来评判作品的高低、决定对作品的取舍。作为对这种极“左”思潮和庸俗社会学的观点和方法的反拨,近几年来,又出现了一种完全排除对作品作社会历史的评价,仅仅以所谓“人性”为标准和尺度来衡量文学作品的价值,解释文学的“永恒性”的问题。这种以“人性”为评价标准观点的提出较早、较系统的见之于章培恒为其所主编的《中国文学史》所撰写的导论之中;近年来,黄修己又把它推广到中国现代文学史研究的领域,而邓晓芒则从理论上对之进行提升,并以它来说明文学永恒性的原因。

章培恒提出评价文学作品的人性标准的理论依据,就是马克思所说的“人的一般本性”的思想。那么,什么是马克思所说的“人的一般本性”呢?朱光潜最初认为是指人类的“自然本性”,章序中就突出地认同了这种观点。并从“人的一般本性”就是人的自然性的思想出发,把“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理解为就是人的“原欲”、“本能的个人欲望”的最大解放,认为“最无愧适合于人类本性”的社会,就在于个人欲望“不受压抑”,使“每个人的个人利益都得到了最充分的满足”。马克思提出的人的“一般本性”的内容、人的自由解放并非像章先生理解的那样是一种回到“原欲”支配的状态,而把一切社会关系和社会规范看作都是对人性的压抑;相反地,对于“原欲”恰恰是采取批判的态度的。他不仅强调“人的机能”不同于“动物的机能”,批判资本主义异化劳动“使动物的东西变成人的东西,而人的东西成为动物的东西”;而且在谈到“具有条顿血统并有自由思想的那些好心的热情者”试图“从史前的原始森林去寻找人们自由的历史”时还说,“假如我们自由的历史只能到森林中去找,那么,我们的自由历史和野猪的自由历史又有什么区别呢?”

所以,我觉得马克思所谈的“人的一般本性”主要是为了批判资本主义异化劳动,吸取了德国古典哲学思辨理性的先验方法论的合理成分,在理论上的一种预设。我很赞同邓晓芒所说的:“实际上,当马克思从人的本质角度对资本主义异化现象进行历史分析和批判时,他是有一个‘一般人性’作为参照系的,否则他凭借什么来判定人的本质遭到了‘异化’”?但是,这“一般人性”是什么呢?是一个现实的尺度还是理想的尺度?我认为它只是一个供推论用的预设的尺度,不过它同时建立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之上,被作为历史发展的一个目标提出来的,认为只有到了共产主义社会,才能实现“人的本质的现实的生成”。但是邓先生却把它误认作一个现实的尺度,并认为凭着这样“永恒普遍人性”,“我们就用不着任何故弄玄虚,而能对艺术作品的永恒性问题作一种近乎实证的说明”;从而得出文学艺术的本质就是“将阶级关系中所暴露出来的人性的深层结构展示在人们面前,使不同阶级的人也能超越本阶级的局限性而达到互相沟通”,而把历史上一切描写不同阶级之间的矛盾、斗争的作品都看作是艺术自身本质的“丧失”。有这样一种作为“永恒普遍人性”而存在的“人性的深层结构”吗?我是持怀疑态度的。马克思说:“人并不是抽象的栖息在世界以外的东西,人就是人的世界,就是国家、社会”,表明人的一切思想、内心活动本身必然是具有一定社会内容的。所以我们也只有不仅从心理学的角度,而且从社会学的角度,把两方面统一起来进行研究,才能深入揭示这些作品的思想内容,否则,就等于把人性完全心理学化了。如果我们把人性完全心理学化,把文学艺术的“归位”最终只是落实到描写超越现实矛盾和斗争的人的“普遍人性”或“永恒的共同人性”,那么,这个人就非邓先生自己所主张的“具体的、历史的和发展着的人性”,而只能是一种“抽象的、栖息在世界之外的东西了”。

黄修己看问题的角度与章、邓二位略有不同,他主要不是从人性本身,而是从反映在人的意识中的价值观来看待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中的问题的。认为以往我们研究中国现代文学“都从社会价值判断来评价文学。而社会价值观在不同国家、民族、人群中有非常大的差异,有的就不能互通”,这样就制约更多人对中国现代文学的理解而“不能适应全球化的历史趋向”。为了适应这一趋向,他竭尽全力去寻求一种“全人类性”的标准——“中国现代文学全人类性的阐释体系”。其内容是:一,“以人性论为理论基础,研究现代文学在特定的时代背景下,如何反映或表现人类共有的人性”;二,“承认人类共同的价值底线,以此为标准来衡量、评价现代文学的得失,解释它的历史”。从而建构一个“超越了民族、国家、阶级集团的价值观,是持不同的社会价值观的人们都能理解、接受,都能在这个思想层面上沟通的”,“反映了全人类公共利益需求”、“为人类公认为价值原则和行为原则”。但我认为这一理论同样是不切合实际的,首先是价值观作为人们在现实生活中对于价值体系的选择和追求的观念形态,是人们现实需求在意识中的一种反映。在现实生活中,由于人们经济、政治、社会地位的不同,在价值选择和追求上也必然有着不同的倾向,因而也就不可能有为不同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所共同接受和认同的价值观,这在社会矛盾激化的历史年代表现得更为突出。黄先生自己也承认“当今世界上,还存在着价值观的相互矛盾、冲突”,要形成“全人类性的价值底线”,还“要有非常长的历史过程”,而中国20世纪又“是一个阶级矛盾、民族矛盾空前激化的年代”,作为代表着这个时代、反映时代精神的文学,也必然是与这些现实斗争息息相关的作品。既然这样,又怎么能以这种非现实的“全人类的价值底线”为标准去评价反映现实人生的文学作品?再说,艺术接受总是要经过读者的选择和改造,尽管不同时代、阶级的读者都在阅读同一部作品,但着眼点往往并不相同、甚至完全不同。不能因为文学作品为不同阶级所阅读就认为有人类公认价值原则的存在,更不能认为只有表现了共同人性和人类公认价值原则的作品才能为不同阶级读者所接受,否则都难免会把复杂的问题简单化。

当然,邓先生与黄先生对于“人性”的理解与章先生并不完全相同,至少他们没有像章先生那样把“人性”看作完全是一种人的本能欲望,与人的自然性直接等同。但是由于割断了与人的实际生存活动的联系,在抽取人性的社会内容对“人性”作抽象化的理解上,我觉得与章先生是完全一致的。



我们说马克思的“人的一般本性”只是一个理想的尺度而非现实的尺度,那么,在现实生活中,还有没有大家所谈的“人性”这种东西呢?对此,我觉得可以从这样两方面去进行分析:从人类学的观点来看,人之所以是人,就在于他身上有着一种长期在社会生活中所形成的不同于动物的一般社会属性,如情感需求、交往需求等等。反映在人的意识中,也就逐步形成了人类为了维护自身生存所起码的价值观和伦理观,这些观念在人类的内心深处积淀下来而成为人作为人的一些最基本的品性,如正义感、同情心等等。但是从社会学的观点来看,人的思想意识总是受他生活中的一定现实关系所制约,在进入阶级社会以后,由于人们所处的社会地位的不同,人类的价值观和伦理观又必然会出现分化。这就使得从总体的意义上,所谓一般人性成了一种没有现实内容的抽象设定,一种排除了社会关系的纯心理的描述。从历史上看,人、人性就是在这样既统一又对立的状态中演进的。这就要求我们对于人性必须作这样辩证的分析和对待。从这一认识出发,我们应该承认,在文学作品中,那些不直接涉及到阶级利害关系的,如一些抒写乡情、亲情、友情、爱情的作品,比之于那些描写社会矛盾的作品来,确实较能引起不同时代、不同阶级的读者的共鸣,为不同时代、不同阶级的读者所接受。反之,在对立阶级的读者那里就会产生抗拒的心理。但也不足以说明共同人性在这些作品中已不再是抽象的东西而化为现实的存在。如《孔雀东南飞》、《莺莺传》、《西厢记》、《牡丹亭》、《红楼梦》、《伤逝》、《二月》、《小二黑结婚》等,它们所描写的爱情生活也都是有社会内容的,由于时代的不同,所表现的意义也不完全一样,实在是很难排除社会内容以抽象的“共同人性”来加以概括和说明的。更何况各个时代反映社会矛盾和现实斗争的作品毕竟是绝大多数,对于这些作品我们尽可以从艺术表现上的成败得失(如描写外部世界与揭示人的内心世界如何更有机地统一等)方面加以总结和评判,但采取否定的态度无论如何是轻率而不负责任的。因此,我认为就目前以人性标准来评价文学作品的实践来看,所产生的实际效果是不好的。这至少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由于把人性抽象化、自然化而导致对文学社会内容、思想意义的贬损和否定。章先生认为“对自己的爱”就是要求反对一切压制和束缚而使“每个人的个人利益都得到最充分的满足”,并以此来作为衡量人的自由解放的尺度和评价文学作品的标准。这样一来,本来很有社会内容的作品经由章先生一分析,就成了只不过是个人欲望的渴求。对李白的《将进酒》和辛弃疾的《水龙吟·登建康赏心亭》的分析,就是典型的两个例子。如,《将进酒》约作于天宝十一载。写的是借酒浇愁,不愿“摧眉折腰事权贵”。但到了章先生眼中,这首诗的内容竟成了:“一、对于以喝酒为中心的享乐生活的赞颂和追求;二、对个人才具的自信;三、对人生短促的悲哀。而第一点尤为突出。”这就成了一种出于“对自己的爱”的个人享乐主义的演绎了。

由于否定了人的社会性,把文学看作为不过是个人欲望的宣泄,在对文学作品的思想评价中,“意义”这个为我们所追问的终极目标也就被章先生彻底抛弃,取而代之的是“本能的追求”和“欲的炽烈”。不但罗惜惜的“贪婪地享受爱的快乐”是“欲的炽烈”,牛峤《菩萨蛮》中的女子所表白的:“须作一生拼,尽君今日颂”的决心是“欲的炽烈”,甚至辛弃疾的《水龙吟·登建康赏心亭》所给人的震撼力也源于纯粹对个人欲望“追求之强烈”,……而杜丽娘之所以不如罗惜惜她们,在章先生看来就在于她“对自己的要求做过理性的思考”,“不能像罗惜惜似的仅仅靠本能行事”。这样,人性岂不就完全成了动物性?!我们并不一概反对对欲望的描写,但正是由于人是社会的存在物,所以对于人的一切活动,我们只有把它放到一定社会关系中去进行考察,才能理解和揭示它的意义。从这样的观点来看,对于杜丽娘的爱情追求,以及《牡丹亭》在文学史上的地位的确立,就不是什么少女“本能欲望”的肯定,而恰恰是通过对杜丽娘“自我意识的初步觉醒”的描写表达了对封建礼教的批判,是与罗惜惜身上所表现的那种仅仅为追求原始欲望的满足是有区别的,这也是《迎闺闼坚心灯火,闹囹圄捷报旗菸》与《牡丹亭》在文学史上的地位不可同日而语的重要原因之一。而到了章先生眼中,这两者不仅没有地位的高低之分,而且还因杜丽娘身上还“曾对自己的要求作过理性的思考”而不能完全“凭本能行事”,给人的感受没有像罗惜惜的行为那样“令人战栗的悲壮”而加以贬低,这还算得上是一种对文学作品的评价吗?

二、由于把“人性”与社会性相分离,必然导致文学评价标准的迷乱和思想导向的失误。黄修己先生在谈到“五四”新文学运动的先驱如鲁迅等人的创作主张时认为:“从最低的人权要求出发,鲁迅提出‘一要生存,二要发展,三要温饱’”,“鲁迅自己说他写小说意在提出一些问题来,揭示‘病态社会’和‘不幸人们’,目的也在于让人能‘幸福的度日,合理的做人’。”又如在谈到“信奉‘有了爱就有了一切’的冰心”的“问题小说”时,说她写小说“归根到底是要探究怎样才能有幸福、合理生活的人”等之后,得出“把人的问题、人自身的完善、作为重大的主题,这是新文学的一大鲜明特点”。我认为这毫无疑问都是正确的。但至少在他们之间许多人并没有否定反抗和斗争,如同黄先生转引的陈独秀推崇列夫·托尔斯泰的话时所说的,都是“尊人道、恶强权”的,也如黄先生后来自己所发挥的:“凡是真正的艺术家没有不关心社会的问题,没有不痛恨丑恶的社会组织而深表同情于善良人类的不平境遇的”,这表明“尊人道”与“恶强权”这两种倾向在“五四”新文学运动的先驱者身上大多是统一的。20世纪前50年黄先生也承认“是中国阶级斗争十分尖锐的时期”,在20世纪中国的土地上提出“幸福度日、合理做人”,离开了对当时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的揭示和描写岂不完全是一种空谈?这就决定了在20世纪前50年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以现实主义文学为主导的中国新文学也自然不可能回避对这些社会矛盾的揭示和描写,这既是文学作为现实人生的反映性质所决定的,也是中国现代新文学对于社会历史所应该承担的一种职责和所作出的一种承诺。但是黄先生为了在中国现代文学中寻求“为不同阶级所认同的”所谓的“全人类性的价值底线”,并证明这种“价值底线”的实际存在,把目光投注到像王统照的《微笑》、许地山的《缀网劳蛛》、叶圣陶的《潜隐的爱》等“颂扬宽广的人间爱”等作品中来寻找自己的例证。这些作品不仅不能代表中国新文学的成就和业绩,也说不上是作家本人最有代表性的作品。“五四”时期那些热衷于宣扬以爱来改造社会人生的作家随着社会和他们创作思想与创作实践的发展,这种创作倾向也逐渐为他们自己所否定和抛弃。对此黄先生不仅没有予以认真思考和回答,反而搜索枯肠地找出这些中国新文学运动早期不算成功,甚至还比较稚嫩的作品来作为中国新文学的代表,来证明“全人类性道德底线”的存在,并试图以此为标准来“衡量、评价现代文学的得失、解释它的历史”。这样一来,中国新文学运动的方向只能是彻底地予以否定,或者由黄先生所说的以另一条线索,即“从胡适的‘国语的文学、文学的国语’,尤其是周作人的‘人的文学’论开始,后来有梁实秋的‘人性论’、‘自由人’、‘第三种人’的‘文学自由论’等一直延续到如今”的线索取而代之了。]



这里要说明一点:我之所以不赞同文学评价中以与社会性相对立的“人性”为标准,绝不是意在鼓吹阶级斗争,要求通过作品来煽起阶级仇恨。文学确实是一种美好的东西,许多作家也确实都是抱着美好的理想,为实现人类建立和谐社会的愿望来进行创作的。以致人们常把作家看作是“人类的良心”、“民众的喉舌”;但是他们对社会不平的憎恶和揭露却又是最深切和深刻不过的。这是否与他们的主张相矛盾?我觉得并不矛盾,理由就在于我们前面所说的所谓“一般人性”只不过是一个理想的尺度而非现实的尺度。文学毕竟不只是生活的反映,它还体现着作家对人生理想的一种追求,因此,它在揭示人间的不平、不公、丑陋和罪恶的时候,并不排除具有唤起人性的觉醒、以自己的作品来促进人性同化的愿望。我们不妨说这是一种“普世情怀”。

普世价值与普世情怀都关涉到一个普遍适用性的问题,但两者又有根本的区别:普世价值是一个客观观念,表明这种价值在实际生活中是客观存在着的,是以视一般人性为现实的存在为思想依据的;而普世情怀是一个主观的概念,它只是把一般人性看作是一种理想的尺度,只是表明对于普世价值的一种主观的意向和追求。所以在我看来,只要社会上还存在着人压迫人、人剥削人的现象,还存在着强势群体和弱势群体的对立,建立在共同人性基础上的普世价值、全人类价值是不存在的。

而我们之所以不赞同普世价值而提倡普世情怀,是因为它作为对美好人性、实现人间的正义、公平、亲善、友爱的一种理想和愿望,对于一个从事“美的艺术”创造的作家来说是不可缺少的。这是由于美的这种普遍可传达性的功能使得它在性质上非常接近道德意识中的“善”。因此凡是从事美的艺术创造的作家,往往总是比一般人更能超越自身社会地位的限制,从普世的观点来思考和评判社会人生。这是文学史上许多出身剥削阶级的作家之所以能超越本阶级政治立场和思想偏见而站到广大人民大众一边,作为“人类的良心”、“民众的喉舌”为他们的悲惨和不幸的遭遇进行呼吁和请命的原因。“千百万人民群众都借他的口说了话。”这是历史上许多伟大作家和他们的作品所共同的特性,——当我们在阅读屈原、杜甫、白居易、陆游、曹雪芹、鲁迅、雨果、列夫·托尔斯泰、涅克拉索夫、契诃夫等人的作品时,无不都深深地为他们在作品中通过对现实的抗争所表现出来的这种普世情怀所感动。它可以唤醒读者的良知,激励人们为创造这种美好的人生去奋斗;这也是一切人类伟大思想和伟大学说的共同品格。从这个意义上说,我认为一个作家若是具有了这样一种普世情怀,那么,他在作品中描写社会的矛盾、社会的罪恶、不公、人民群众的反抗和斗争,与追求人间的大爱是不矛盾的。所以康德认为:“甚至战争,假使它用秩序和尊重公民权利的神圣性进行着,它在自身也就具有崇高性”,特别是“当它冒的危险愈多而在这里面愈益勇敢地维护着自己时”,那么“使用这种方式进行战争的人的思想风度愈益崇高”。

这里,在对待人民群众的反抗、斗争,以及这种反抗斗争的最高形式战争的问题上,我们也就找到了我们所说的普世情怀与资产阶级人道主义的分歧所在。历史上很多伟大的作家都非常同情人民大众的苦难、憎恶社会的不公和不平,并以他们博大的情怀为实现他们心目中的人世间的大爱而热情呼唤;但是,他们没认识到这种人间的大爱不可能靠上帝恩赐,而只有唤醒人民群众自己去争取,更不理解反抗、斗争与实现人间的大爱之间的内在的一致性和统一性。但从另一方面也启示我们:对于一部美的艺术作品来说,描写战争,不应该只成为对暴力的展示,更不应该变成对暴力的歌颂,激发人们去欣赏暴力。从这个意义上,我觉得黄修己以《一个人的遭遇》和《这里的黎明静悄悄》为例证,所提出的评价战争题材作品的原则是值得我们深思的:我们描写战争,“肯定的是保卫人类共同的独立、自由的价值观的勇敢和牺牲的精神,是以人类性为标准,而不仅仅以民族性、阶级性(按:我理解的是狭隘的民族复仇和阶级复仇主义)为标准,更不是去肯定战争本身”。

上述三位先生在提出关于文学评价的“人性”标准时,都直接间接关涉到对文学“永恒性”的理解,其中邓晓芒更是直接由此切入,章培恒、黄修己虽没有直接提出,但实际上也都涉及到了。文学的永恒性是一个很复杂的、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以前,我们主要从认识论的观点来进行解释:认为历史是不可重复的,而文学由于是以感性的形式来反映生活的,它为我们展示的是一个未经知性分解的现实生活的整体形象,像是把一个时代重新展现在我们面前,从而因其细节的丰富性、生动性和鲜活性,提供给我们以历史记载所不能取代的认识价值。这确是一个重要原因,但似乎只适合于解释叙事类文学,而对于抒情类文学,特别是其中的一些小诗,就显得无能为力。现在章、邓、黄三位先生转而从“人性”的观点,从读者对作品价值内涵的感觉认同的观点来看是否就达到圆满解释了呢?我觉得似乎同样困难重重。比如章先生在把陆游的《秋夜将晓,出篱门迎凉有感二首》与辛弃疾的《水龙吟·登建康赏心亭》进行比较;褒后者、贬前者的理由就是:由于后者抒写“为了实现自己生命的价值,做一番事业,可以不择手段”,合乎“对自己的爱”的“人的一般本性”;而前者抒写对于国土沦丧的痛切只不过是特定时代的情感,从而使得后者直到今天也能“与读者的情感相通”,而前者的感染力随时代的变迁也就日趋淡化。这种评价文学作品的标准、解释文学永恒性的理由我认为是大可商讨的。

所以,我觉得人性标准在文学批评中之所以陷入困境就在于它把理想尺度当作为一个现实的尺度,来评价以现实人生为对象的文学作品。我十分赞同邓晓芒的观点:“文学艺术本质上是在一个异化社会中趋向和满足人性同化因素”,而文学之所以会有这种功能,是由于美的艺术所表现的那种普世情怀,使人们在阅读中在一定程度上有可能从日常意识和个人意识的思维方式中,即仅仅从个人的、阶级的利益关系出发思考问题的方式中摆脱出来,置身于作品中人物的地位上,去感受和体验他们所遭遇的一切,与他们在情感上获得沟通。那种以阶级出身和阶级身份为依据来评判一个人的道德人格的做法已证明了庸俗社会学的浅薄和荒唐;但若是因个人的人格可以超越阶级局限的个例,来试图在还存在着阶级的尖锐对立和阶层的巨大差别的社会里,否定不同阶级和阶层之间利害的冲突这一基本的事实,以及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这一分析问题的基本原则,而妄想以“一般人性”和“普遍价值”为尺度来评价作品,也是徒劳无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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