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的范围如此广阔,我的知识又极其有限,真有“一部十七史不知从何说起”的惶恐。我想从一百年来西方人文研究的大趋势开始,然后归结到中国的现状。这是因为我们现代的人文处境是由西方文化入侵开始的,潮流必须探源。
一、回顾20世纪科学典范下的人文研究
科学革命虽早始于17世纪,但科学主宰人类的生活,从局部到全面,则是20世纪的新发展。科学及其所衍生的实用技术今天已经由西方传布至全世界,这是所谓“全球化”的基本动力之所在。我们必须牢牢记住科技越来越支配现代生活这一事实,然后才能对人文研究在今天的处境有一个清醒的认识。让我略举实例,以说明我的意思。
1900年发现了量子学说的蒲朗克(Max Planck)自然是公认的物理学大家,毫无争议。但19世纪下半叶的德国,人文学科的地位仍远在新兴的科学之上。蒲氏出生在一个宗教和学术的世家,家人和亲戚并不鼓励他去学物理,甚至还有加以嘲笑的。他们都认为人文是比科学更为优越的知识方式。
到了20世纪中期,人文与科学之间的相对比重已发生巨大的变化。1959年英国剑桥大学所爆发的“两种文化”争论,便是最有象征性的事件。
斯诺(C.P.Snow)是出身剑桥的科学家,其科学研究却以失败著名,后来改写小说,同时又兼任政府的科学顾问。这年五月他去母校演讲,题目是“两个文化与科学革命”。他将英国知识人分为两类,一类是人文,一类是科学。他对这两类知识人都提出了尖锐的指责:英国的政治与社会决策权力大体上掌握在人文知识人的手上,他们在大学时期的训练不外经典、史学和文学,但对科学却一窍不通。在他看来,20世纪才是真正科学革命的时代,许多基本发现,如物理、生物等,都出现在20世纪上半叶。因此国家政策由科学外行来拟定,是极危险的事。另一方面,他也批评科学知识人缺少人文修养,以致往往轻视人文学。
斯诺的主要论点在今天看来实在很平常,但当时却引起了西方学术文化界的巨大震撼。首先发难的是剑桥大学的文学批评家李维思(F.R.Leavis),他强调科学与人文的方法不同,语言不同,“两种文化”之说是无知妄作。随之纽约哥伦比亚大学的崔林(Lionel Trlling)评论这一争论,也认为斯诺过于简化人文的复杂内涵,认为“两种文化”的对比不能成立。
我引用这个公案并不是对争论的本身有兴趣,而是借此说明:从蒲朗克到斯诺,短短七八十年之间,科学与人文在西方社会的地位,一升一降,已发生了惊人的变化。争论之所以出现,并持续至今(按:1999年英国广播公司曾为此特制四十年纪念的讨论节目),象征着科学迅速地取代人文的新现象。四十年后反观这场争辩,似乎斯诺更有先见之明,科学文化现在几乎已渗透到日常生活的每一角落。相随而来的,则是文化评论家对科学的中心地位比斯诺更加肯定了。因此继“两种文化”的讨论之后,布洛克曼(John Brockman)在1995年又提出《第三种文化》(The Third Culture)的说法。所谓“第三种文化”并不是科学与人文交流以后的新综合,而是科学知识的通俗化和普及化。
最近二三十年来,物理学家、天文学家、生物学家中已有不少人开始专为一般读者写深入浅出的通俗读物。这些作品虽说是为了“雅俗共赏”(Popluar),其实还是假定了一定程度的科学训练,读者若没有相当的数理知识,还是不容易吸收的。今天西方任何一家具规模的书店都有几个书架列着这些读物,这是二三十年前所未有的现象;一般人的“人文修养”大有为“科学修养”取而代之的趋势。
1987年贾柯比(Russell Jacoby)出版了一部书,名为《最后的知识人》(The Last Intellectuals),主要讨论为什么所谓“公共知识人”(Public Intellectual)在美国社会呈现逐渐减少的倾向。此书的解说很繁复,这里不能也不必涉及。值得注意是布洛克曼在《第三种文化》中所提出的答案。他认为20世纪中叶以来美国的公共知识人曾经大多数都是人文、社会科学出身,他们所发挥的功能今天已为科学家所取代。
譬如贾柯比在书中特别指出,英、美的分析哲学已取得全面的胜利,应该更合乎科学时代的需要,但何以他们在社会上的一般影响力反而比不上20世纪中叶以前的哲学家?布氏的回答非常干脆:科学今天无论在政策或哲学涵义方面,其所引申的后果比从前越来越深远,政府与社会都不能不更加重视。分析哲学家尽管在“科学的哲学”(Philosophy Science)方面有种种精巧的建构,但是毕竟还是科学家对他本行所进行的哲学家思考更为先进,也更为有用。
我必须说明,这里引布洛克曼的话,不过是借以指出一个无可否认的历史事实,即在一般人的意识中,科学今天已稳居文化领航的地位,人文则退处次席。我虽不同意布洛克曼对整个问题的分析,但不能不接受他所陈述的事实。现在人文与科学之间“霸权”交替的史迹已明,让我在这个基础上,检视一下人文研究在20世纪的动向。
在这篇短论中,我试图提出一个高度概括性的观察:20世纪的人文、社会科学在建立它们个别领域中的“知识”时,都曾奉自然科学为典范。这显然是因为自然科学如物理所创获的知识不但具有普遍性、准确性、稳定性,而且它的方法也十分严格。人文研究见贤思齐是很自然的,尽管这一效颦运动并没有取得预期的效果,甚至失败远多于成功,但整体来看,20世纪的人文研究一直在科学典范的引诱之下游移徘徊,则是一个无可否认的事实。姑就文、史、哲三门各说几句话,以见其梗概。
先从我比较熟悉的史学说起。由于对兰克(Leopold von Ranke)的不完整的了解,自19世纪末以来,西方(英、美、法)史学主流便是要把它变成一种“科学”(即所谓“科学的史学”,Scientific History)。20世纪西方史学的流派多不胜数,但其中最有势力的几乎都企图从不同的角度与层面把史学化为“科学”。
马克思派的历史“规律”说固不必说,法国年鉴派的“长期”结构或系统也是尽量要使历史现象和自然现象减少距离,因而可以接受“科学的处理”。20世纪初叶美国“新史学”继“科学史学”之后,其目的仍然是为了扩大史学的“科学化”,不过不是直接与自然科学接轨,而是与社会科学合流,而社会科学当然奉自然科学为最高的知识典范。这一潮流在美继长增高,至五六十年代而登峰造极。
在这一风气下所取得的最大创获,则在美国经济史方面。佛格尔(Robert W. Fogel)与诺尔思(Douglass C.North)等从60年代到70年代中,曾运用经济计量的方法,通过计算机对庞大统计数字的处理,研究了美国史上的经济成长、铁路建造以及奴隶制度等多方面问题,得出了许多重要的新结论。但严格地说,这项成就已属于经济学,而不是史学。所以他们在几年前因此而获得了诺贝尔经济学奖。
尽管如此,美国一般史学家对于他们的结论还是颇多持疑。佛格尔关于南方黑奴是奴隶制度的受益者之说,便引起了巨大的争论。量化史学在60年代极受重视,社会史(如家庭关系)、政治史(如投票行为)都曾予以援用。但时间久了,大家发现统计数字的解释甚难确定,这样的“科学的史学”还是无法达到自然科学关于建立规律、精确、预言或预测等等的需求。
80年代以来,美国史学界对它的热烈期望终于逐渐冷淡了。这里我必须补充一句,20世纪中仍然有不少人把史学列入“人文”的范畴,因为史学究属“理科”(Sciences)或“文科”(Arts),是一个争辩不休的问题。50年代以后美国思想史的研究受到欧陆“精神科学”传说的影响,特别是柯林乌(R. G. Collingwood)的启发,也开始重视“同情的理解”以及“人”的主观作用。这条途径终于引出了今天所谓“诠释学”的流行。但整体观察,追求各式各样的“科学化”则一直是史学的主流。
关于哲学与文学也取法于自然科学,我只能说得更简略。20世纪是所谓“分析哲学”的时代。这个笼统的名词虽然包涵着极复杂的内容和不同方向的内在发展,但专就它与科学关系而言,分析哲学甘居于辅佐地位的现象始终未变。从开山大师罗素,30年代的维也纳学派,到50年代以后的蒯因(W. V. Quine)都是环绕着科学知识(特别是物理知识)而建立一种“科学的哲学”(Scientific philosophy)。
蒯因有一句名言:“哲学只要以科学为对象便尽够了。”这句话虽引起不少同行的诟病,但的确表达了分析哲学的主要精神。所以在它的笼罩之下,政治、社会、哲学十分寂寞,直到1971年,刚刚过世的劳尔斯(John Rowls)的《公平理论》出版,才进入一个新的阶段,而其书究竟是否应当归功于分析哲学还大成问题。80年代中期我曾写过两篇关于分析哲学的评论,这里便不再详说了。(见《文化评论与中国情怀》,台北,允晨,1992年版)
文学研究同样在科学典范的笼罩之下。在“新批评”未兴起之前,美国大学中的文学研究以历史语言学(Philology)为主轴。而此时的专家明说要把文学研究建立成与“科学”相同的一种严格学科。这和“五四”以后“以科学方法整理国故”的见解十分相似。中国学人当时也以乾、嘉的“训诂考证”体现了一种“科学方法”。
30年代至60年代是“新批评”执牛耳的时期。“新批评家”嫌历史语言的研究不够专门化,把许多外在的因素揽入文学领域之中,如历史背景、作者的生平之类。所以他们主张直接以作品为对象,“细读”而后进行“分析”。不但历史背景与作者生平必须推向边缘的地位,而且作者的本意也毋须理会。因为创作时的想法早已一去不返,即使作者本人事后追忆也未必可靠。所以除了细读与分析之外,作品研究最重要的则是让它接受普遍而又永恒不变的价值标准的评估。
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这种方式与科学家对待自然界万物态度是很相近的。把作者本意搁置不问之后,则作品或文本已转化为一个客观存在,因而为研究者提供了直接观察和分析的对象。文学研究自然很难安插进“普遍规律”的寻求,但仍有其替代物,即所谓“普遍而不变的价值标准”。“新批评”以分析技术为工具,直接研究作品取代了以前历史与训诂所占据的中心地位,这也明显地受科学文化的激荡而使然。
如果奉科学知识为典范,历史确是无足轻重的。所以分析哲学长期以来都将哲学史划入另册。社会科学的视野一般也不包括历史在内。经济学走上数学模型的科学之路以后,连经济思想史也不得不退出经济课程的中心。
如果以上的观察大致不错,那么“新批评”的文学研究恰好与同时的史学、哲学采取了同一步调;科学的示范作用在此是无可否认的。“新批评”的权威一直维持到60年代中期,接着便是尽人皆知的“解构”运动的爆发,最后发展到根本否定西方“经典”的地步。这一猛烈的思潮并不限于文学领域,整个人文、社会科学的领域无不受到它的冲击。这个大问题不在本文的讨论之内,我现在想指出的是它与科学典范的关联。保罗•德曼(Paul de Man)在60年代的后期所写《美国新批评中的形式与意向》(Form and Intent in American New Criticism)是最早发难的文字之一。这时他还不是解构论者,仅仅引用欧陆的诠释学传统以质疑文本的“客观”地位。他认为新批评的错误在于将“文学对象”(Literary Object)混同于“自然对象”(Natural Object)。
如果到此止步,我们似乎可以说,这是人文研究开始摆脱科学典范的笼罩。但是到解构论上场时,德里达(J.Derrida)和德曼等人的文学观点则显然流露出科学的影响。解构论把文本看作“场”(Field),并且说其中流动着“力”(Force)、“能”(Energy)与互相冲突的成分。这些“力”、“能”所发挥的功能是在无目的活动中显出其目的性。(见M.H.Abrans,The Transformation of English Studies,1930-1995,in American Academic Culture in Transformation,138页)不但名词借自物理学,所描述的也明明像是物理现象。这个疑团我在一部研究福柯(M.Foucault)的书中终于找到了解答,福柯正是用“场”的概念来建立一个新的模型,以分析文化现象。
他从新物理——爱因斯坦相对论和量子力学——中吸收了若干观念,组成一套颠覆人文传统的理论。所以他的“知识考古学”与新物理在思维结构上有许多相似的地方,如以变动为系列的“断裂”而非连续,如反对知识论上主客对立,如否认离开人的观察过程而能认识客观的实在,如以或然率与不确定原则代替因果律与决定论,等等。总之,新物理学怎样向古典物理学挑战,“知识考古学”便怎样向人文、社会科学的主流挑战。量子力学动摇了科学知识的客观性(这是爱因斯坦始终持疑的主要原因),“知识考古学”也对人文、社会科学知识的客观性造成了很大的困扰。(详见Pamela Major-Poetzl,Michel Foucault‘s Archaeology of Western Culture:Toward a New Science of History,1983,第三章)
援引新物理学入人文研究的领域并不自福柯始,早在50年代中叶法国著名的文学批评家巴特(Roland Barthes),即已畅论物理学与文学的关系。他明白指出:最能有助于当代文学的理解者,除现代电影手法外,便是物理学;但非牛顿的古典物理,而是现代新物理。德里达有一句名言:“文本之外无他物”;他又强调文本意义不能确定,因人而异。这样看来,前引解构论把文本界定为“场”便毫不足异了。解构论不过是现代主义的一个面向,而后现代主义今天正在冲击着人文研究的每一部门。所以我认为有必要指出它与物理学的一段渊源。如果把后现代看作西方的最新思潮,那么我们便可以毫不迟疑地断言:西方人文研究一直到目前为止,仍然未能完全摆脱掉奉科学知识为典范的基本心态。
二、中国人文研究的再出发
上面我根据具体的事例,试图为20世纪以来西方人文研究的动态勾出一个历史的轮廓。我所引用的事例是一般公认的,其间很难有个人任意取舍的空隙。这一轮廓透显出两个密切相关的重要事实。
第一,人文研究在西方文化、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逐渐退居次要的地位,代之而兴的则是自然科学,特别从基本科学研究中衍生出来的科技。我们只要看看今天世界各国科学与人文之间的投资比例,便十分清楚了。第二,过去一个世纪中,西方的人文研究大体上都奉科学知识为典范,进行了各式各样的仿效,虽然始终未能接近物理学、生物学的成功高度。
专从这两种动态说,好像20世纪以来是一部科学越来越兴旺、人文越来越冷落的历史。我这篇文字到现在为止,也好像是在一方面颂扬科学,另一方又为人文叹息似的。其实不然。上面所指陈的不过是人文研究的现状及其演变的轨迹;通过这一演变,我们恰恰可以看到一种可能性,即西方人文研究也许正处于再出发的前夕。华特生在《现代心灵》这部大书的结尾处,特别标出“新人文、新经典”之目,便是一个值得注意的信号,下面我要简单地说说我个人对这个问题的认识。
1.人文研究逐渐恢复独立
人文研究作为一个有别于自然科学的知识领域,经过一百年的发展,它的独立地位今天是更加强,而不是更削弱了。人文与科学的划分,特别流行于19世纪的德国。但20世纪初叶以后,这两大领域的分界受到严重的质疑。
维也纳学派的纽拉斯(O.Neurath)、卡纳普(R.Carnap)等人倡导“统一科学”(Unified Science)的运动,企图以“科学方法”统一一切学科,声势浩大,逼得人文领域几乎没有存身之地。两年前去世的蒯因是分析哲学界的重镇,他曾经内部批判了逻辑实证论的一些极端论点。但他基本上仍奉“科学知识”为知识的最高标准。他不谈“统一科学”,而仍以最广义的科学——包括人文、社会科学——为一“连续体”,最抽象的一端是数学、物理,最具体的一端则是工程、史学之类。
他自己所提倡的哲学则直接与数、理相连续。这个“连续体”比“统一科学”自然减少了霸道的意味,然而人文不成其为一独立领域,却依然如故。到70年代以后,分析哲学家已开始改变态度。普南(H.Putnam)先后师事蒯因与卡纳普,早年的哲学研究集中在科学知识论方面。但是1976年他在牛津大学担任洛克讲座时,讲题却是“意义与精神科学”(Meaning and the Moral Sciences),所谓“精神科学”即德文的geistwissenshafter,本文为方便起见,称之为“人文”。
他在第六讲回到亚里士多德的古典源头,承认在“理论知识”之外尚有“实践知识”。这两种知识各有领域,既不能“统一”,也不是“连续体”了。普南之所以如此改变显然是受了欧陆现象学、注释学士甚至后现代理论的冲击。因此我们大致可说,这二三十年来是人文领域逐步恢复其独立地位的过程。
2.人文与科学绝非各霸一方
这个重建的或恢复的人文领域,已经过了长期与科学领域的密切的沟通。早期人文研究者奉科学知识为典范,毋宁是一个自然而不必要的过程。科学方法在自然现象的研究中取得的卓越成绩,自然引起人在人文、社会的研究领域中作同样的尝试。
人文、社会研究“科学化”的梦想虽然没有实现,但也并不算是全军尽没,因为人文、社会现象中毕竟有可能接受科学方法处理的部分或层次。在社会科学中,经济学便是比较成功的例子。但是索罗(Robert M. Solow)也指出,经济学如果过分师法理论物理也有很大的危险。他特别警告,经济规律与物理规律未可等量齐观。后者确是普遍性的,热和光在世界各地都是一样。但经济现象中相当于光和热的仅占其中极小的一部份,绝大部份都离不开历史和社会环境。
然而经济学如果不经过“科学化”的阶段,索罗如何能总结出这一有价值的经验呢?推之人文研究的其他部门,也都大同小异。所以人文研究今天能重新出发,是和它与科学的长期交涉分不开的。
今后人文与科学之间绝不可能是“精神”和“物质”各霸一方的关系,如中国学人在“科学论战”时期所想象的那样。前面引斯诺的“两种文化”论,力主双向交流,倒不失为一个可行之道。
3.如何重建新的人文研究传统?
西方最近二三十年人文、社会科学中的思想冲突十分激烈,尤以后现代论的攻势蔓延最广,而又经久不息。文学研究所受的冲击最大,史学、哲学、社会学等也都有程度不同的波动。但可注意的是没有任何一门学科曾因此溃不成军;常态的研究工作仍然在继续着。新观点、新题目当然大量出现了,坚守旧垒的也依然大有人在。以首当其冲的文学领域而言,最有才能的布鲁姆(Harold Bloom)便奋起保卫《西方经典》(Western Canon,1994)。
他的老师亚布兰(M.H.Abrams)更是乐观得很,因为后现代论集的编者已明白承认“传统派”的文学研究中有卓越的成果,而且还源源不断地涌现。史学领域更是如此,限于篇幅,不详说了。这一现象对于我们极有启示性。中国(包括大陆、台湾和香港)的科学研究现在大致已赶上西方的水平,而人文方面似乎相对较弱。为什么呢?问题似乎便出在研究传统上面。
中国的科学研究是直承西方传统而来,其中毫无间隔,这是大家都看得见的。但人文研究则无法直接与西方挂钩,除非所研究的是纯西方的东西。中国在“五四”以后二十年间确曾出现过一个人文研究的传统,成绩卓著。当时文、史、哲各方面的创获今天仍在日本与西方的“汉学”论著中有清楚的反映。可惜因战乱关系,这个研究传统中断了。所以怎样重建一个新的人文研究传统,是我们的主要课题。这便引至本文的最后一个论点。
4.西方人文研究的基调已变
如前所述,西方的人文研究现在已开始收复一部分失地,重新出发。对于人文、社会现象,很少研究者还致力于追寻“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规律。五六十年代美国“现代化理论”风行一时,那是假定所有“传统”社会最后都会曲曲折折地走上“现代化”的道路。这一理论中也包括若干可信的经验观察,不能一笔抹杀。但作为一种普遍模式来看,它的基本预设——社会发展具有普遍的规律和阶段——是没有充分根据的。
今天,西方人文、社会研究的基调已变。去到每一个国家,我们不能以主流文化来淹没或压制少数族群的文化;以全世界而言,西方文明也只是许多文明中的一支。在人文领域中,人类学家提出的“局部地方的知识”(Local Knowledge)取代了科学家的“普遍性知识”。以前服膺“现代化理论”的政治学家,今天也以“文明的冲突”代替以前的“传统”与“现代”的冲突。无论是一个社会内的少数族群、文化或西方以外不同的“文明”,首先都必须从其内在的脉络中去求了解。这是今天西方人文研究的新预设,其中涉及许多理论上与方法论上的复杂问题,这里存而不论。
我特别指出这一新动向,是因为它为中国人文研究提供了再出发的契机。这里我暂且将“中国人文研究”局限在19世纪以前的中国文明范围之内,相当于“五四”时期所谓的“国故”。我立此范围以自限是基于两个理由:第一,“国故”是我自己的研究专业所在;第二,“五四”所提出的“整理国故”,是一个重要的运动,可惜40年代以后因战乱而中断。以客观条件说,这应该是中国学人最能有贡献的领域。但是我不但不在“国故”与中国人文研究之间划上等号,甚至也不认为前者必然构成后者的最重要的内容。读者幸勿误会。
当年胡适提倡“以科学方法整理国故”,事实上是指用西方既有的学科分类系统,全面研究中国的历史和文化,“科学方法”四字的提出则表示这一运动在观念上将西方“科学的史学”搬到中国来了。但这只是运动的口号而已。在实践中,由于那一代的人文学者都出身于旧学训练,或继承清代经史考证,或偏好宋、明理学,或沉潜于晚清复兴的佛学,他们的专门论著大体都能显出对古书理解的深厚功力。其中,真正运用了西方理论与方法的地方实在微乎其微。他们在短短二三十年中能够形成一个研究传统(Research Tradition),是和早年的旧学根柢有莫大关系。
但“五四”以来,不少学人在自觉层面往往为西方理论与方法所镇慑,这也是不可否认的事实。这种心理对于他们的研究工作不免造成一种限制。今天西方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任何一门都是异说竞出,莫衷一是。这正应验了《易经》所谓“群龙无首”之象,西方学者则引《旧约》所谓“以色列已没有国王”为喻。西方既不能再提供任何普遍有效的理论根据,研究中国人文传统的人,自然再也没有“马首”可瞻了。在文化或文明多元的新预设之下,研究者承认每一文明或文化都是一独立的主体,首先必须各就其内在脉络进行深入的了解。(这是人类学者所谓的“in its ownterms”)但这绝不是说,每一文明的研究都只能“自说自话”,不必与其他文明互相比较与参照,恰恰相反,今天中国的人文研究更需要向外(包括西方)开放。在具体研究的过程中,对于同一类事像在其他文明中的表现方式知道得越多,自己的研究便越能深入。但这和以西方流行的现成理论当作自己研究的最高指导原则,是截然不同的两件事。胡适在“五四”时期曾揭橥“输入学理”的口号,然而他同时却要求我们“把一切学理不看作天经地义,但看作研究问题的参考材料”这句话到今天还是值得我们参考的。
在撰写期间,关于20世纪西方学术思想的动向,我特别参考了下列两本书:英国作家华特生《现代心灵——20世纪知识思想史》和《变动中的美国学院文化》。前者从空中作全面的俯瞰,后者经内部作体道式的反思,同是可以信赖的资料。特附志于此,以示不敢掠美之意。至于文中的论点则必须由我自己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