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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学批评史”称谓的多重指涉及相互关系

什么是中国文学批评史?换言之,它的具体指称对象是什么?这应该是进行中国文学批评史研究的一个基本的认知基础和逻辑前提。只有弄清这一称谓与其所指称对象之间的对应关系,才能明确所论本体的具体指向;也只有立足于这样的认知基础和逻辑前提,我们在探讨“中国文学批评史”的相关问题时,我们的论题才能奠定在一个明确而坚实的根基上。否则,它必然会影响到我们某些研究结论的正确性和纯粹性。而且长此以往,它还将有可能滋长衍生成为制约整个学科进一步发展的瓶颈问题。本文就此问题,结合本学科的研究现状,在进行历史追溯的同时,谈一些粗浅的看法,希望能得到方家的指正。

世纪伊始,抚今追昔。在对本学科的研究进行回顾与展望的同时,我们益发深切地感到以一种科学态度和理性精神对这一基本的、最起码的基础和前提问题进行系统观照的必要性和迫切性。回顾20世纪中国文学批评史的研究,我们对几代学人近百年的辛勤耕耘充满着敬意。他们在资料的爬梳、脉络的清理、范畴的厘定、体系的建构等方面,都作出了卓有成效的贡献。而且单就著述形态的批评史研究而论,已先后出现过30~40年代和80~90年代两个高峰期,并以王运熙、顾易生主编的七卷本《中国文学批评通史》集其大成,为21世纪本学科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我们同时也不无遗憾地发现,与这种研究的成就斐然、硕果累累形成鲜明对照的是,我们对学科特性自省的相对薄弱。特别是对学科自身进行本体意义上的理论观照,似乎仍是一个研究的盲点。考诸20世纪著述形态的中国文学批评史研究,从30年代前后的陈钟凡、郭绍虞、罗根泽、朱东润,到80年代以来的敏泽、黄海章、周勋初、蔡钟翔、张少康、王运熙、蔡镇楚等,举凡著作十余部,就中国文学批评史本体的自省方面,虽各家大都有所涉及,且其中亦不乏辨析较详者如陈钟凡、罗根泽、朱东润、黄海章、周勋初、蔡钟翔、王运熙、蔡镇楚等,但若论及就其称谓问题而能予以明确阐释或准确理解者,却委实罕有(注:关于中国文学批评史指称的阐释问题,其情形确乎如此。仅就我们能够参考到的十余部中国文学批评史著作而论,应该说各家差不多都在不同程度上对中国文学批评史进行过本体意义上的思考和探讨,其中虽不乏辨析较详者,但都始终未能就此问题给出全面准确的阐释。陈钟凡先生的《中国文学批评史》(上海中华书局),虽于“文学批评”析之较详,且其第三章名之曰“中国文学批评史总述”,然而并无具体阐释(参见该书第1~9页)。郭绍虞先生的《中国文学批评史》(新文艺出版社1955年版)只留意了文学批评的产生和中国文学批评的发展(详见该书《绪论》)。罗根泽先生的《中国文学批评史(一)》(古典文学出版社1957年版 )当属对此问题思辨较多者,然而仍没有给出过正面表述(详见该书《绪言》)。朱东润先生的《中国文学批评史大纲》(上海古籍出版社1957年版)曾分辨了文学批评与批评文学的差异及中国文学批评的分类等问题(详见该书《绪言》)。20世纪80年代以后的批评史著作,首先引起我们注意的当推黄海章先生的《中国文学批评简史》(广东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和周勋初先生的《中国文学批评小史》(长江文艺出版社1981年版)。二者显然已提出这一问题,但由于时代原因,依然没有触及指称的多重性问题,且其表述也欠全面准确(参见黄著上编《概说》、周著《小引》)。蔡钟翔等先生的《中国文学理论史(一)》(北京出版社1987年版)曾鲜明地提到“正名”问题,并付诸实践(详见该书《绪言》第36~37页)。至于王、顾《通史(一)》(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年版)虽于语义辨之甚详,且征之于韦勒克·沃伦以及刘若愚等的观点,但在正文中并未着眼中国文学批评史的问题,反倒以“文学批评”取代了“文学批评史”(参见该书第一编《先秦文学批评》第一章《绪论》)。蔡镇楚的《中国古代文学批评史》(岳麓书社1999年版)对此作了比较谨慎的探讨,然而蔡先生似乎也没有意识到作为部门的中国文学批评史与作为学科的中国文学批评史的层面差别和相互关系问题。所以在蔡先生那里,还有过这样的表述:“文学批评史,作为一个学科门类,乃是文学批评与历史学相交叉的一门学科。”(参见该书第37页)。)。以著述形态专门进行的中国文学批评史研究尚且如此,遑论其余?个中原因确实耐人寻味。

这种情形,使得我们在对这一学科作本体意义上的审视和思考时,不得不面对这样一种尴尬局面:一方面是称谓的多样性。按照教育部的认定,本学科的正式名称为“中国文学批评史”,但在时下的教学与研究中,用来指称本学科的,除“中国文学批评史”外,还有“中国文学理论史”、“中国文学思想史”、“中国文学理论批评史”、“中国文艺美学史”、“中国诗学”等名目。对此,表面上学界采取心照不宣的态度,都明白研究是大致在哪个领域之内进行,并且在一个约定俗成的名目下不断赋予新的含义。这种大而化之的态度有时未免会使术语、范畴的内涵过于宽泛,以至难以准确界定。而事实上,每个研究者心里也很清楚,一般说的文学批评史,与文学理论史、文学思想史、文艺美学史是有差异的,其外延并不完全吻合。这不能不使得一部分研究者要采取谨慎的态度。从建国前的陈钟凡、罗根泽、朱东润,到新时期的蔡钟翔、罗宗强、张海明等,一直耿耿于对学科名称的分辨、界定和讨论,乃至有的学者已采取了为其正名的做法或提出了这种主张。(注:详见蔡钟翔等《中国文学理论史》(一)《绪言》,北京出版社1987年版,第36~37页;张海明《关于古代文论研究学科性质的思考》,《文学遗产》1997年第5期。)。另一方面是指称的不定性。“中国文学批评史”作为一种学科称谓,其所指称的对象并非是单一的,这部分的是由于前一方面的原因,即约定俗成的名目被不断赋予新的含义,然而问题更在于,当“文学批评史”作为一个外来语被舶入中国或者说“中国文学批评史”作为一个特定的符号开始被交流和使用的时候,它的指涉原本就具有多重性。而这一点似乎并没有引起太多注意,更不用奢言去深究了。这种笼而统之的习惯思维定势,不仅会直接影响到我们对有关问题的准确理解,有时甚至因为逻辑上的模糊而影响到对意思的正确表达。

但令人难以理解的是,这种局面在近一个世纪的研究中竟差不多被熟视无睹,少有问津。以致迄于今日,当我们面对学科性质以及诸如研究对象、研究目的、研究价值等一系列基本问题时,仍存在不少的困惑,甚至误解;就连学科的名称,到目前也仍未取得统一,以至于因称谓多样、指称不定而歧解丛生。而由这种局面引起的无谓的论争与探讨,自然会无端地戕害某些学者的学术生命,徒劳地占据某些领域的思维空间。由此联系到即将展开的21世纪的中国文学批评史研究,我们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中国文学批评史指称的阐释问题,不仅是制约本门学科研究效率的一个问题,而且还是关系本门学科科学定位及其是否能够获得充足的义理而自立于学界的一个问题。

那么,究竟什么是中国文学批评史?也就是说,它的具体指称对象到底是什么?根据我们的理解,“中国文学批评史”作为一种语言符号,一个名称,其所指称的对象起码有三个,或者说它至少要涉及三个层面的意义。即:它既可以指一个学科,也可以指一个研究门类或方向,还可以指一种研究对象。

关于第一个层面,它应该是指学科意义上的中国文学批评史,也可以说是广义上的中国文学批评史。作为一个学科,它所涉及的内容是极为丰富的,领域也是异常宽泛的。有的学者还就此问题进行过专门研究和系统整理。认为作为学科的中国文学批评史,其研究内容在一般意义上划分,应包括四个方面:(一)中国古代文学批评:1.批评理论(批评理论、原则、标准、方法);2.批评实践(作家作品评论);(二)中国古代文学理论:1.文学本论(文学观念、文学功用);2.文学分论(创作论、技巧论、形式论、通变论、鉴赏批评论);(三)中国古代文学思想:1.文学思潮;2.文艺论争;(四)中国古代文论的民族特色:1.古代文论体系,2.理论倾向、形态等诸方面的特征。

如从研究手段或侧重点着眼,还可将其划分为三个方面:(一)资料整理:1.原著的校点、注释、翻译;2.索引、类书、辞典等工具书的编撰。(二)理论研究:1.史的研究:(1)综合性的文学理论批评通史;(2)侧重某一方面的通史,如批评史、理论史、思潮史;(3)断代史;(4)分体文学理论史;(5)专题史;(6)范畴史;2.论的研究:(1)专人、专著研究;(2)重要命题、范畴研究;(3)中外比较文论研究;(4)跨学科研究。(三)学科史研究。

如从研究材料的角度入手,那么它还可以被分为十个方面:(一)具有较强理论色彩的文论专著;(二)收入传统诗文评中的,包括诗话、词话等评论性论著;(三)散见于别集中的谈论诗文及其它文学样式的书信、札记、随笔;(四)诗文词曲专集和小说、戏曲的序、跋、评点;(五)体现在总集、选本中的文学思想、批评观念;(六)以文学作品的形式存在、直接表现作者文学主张的作品;(七)间接表现作者文艺思想的文学艺术作品;(八)散见于历史、哲学、宗教、文化典籍中的相关材料;(九)口头流传的民间故事、传说中隐含的文学思想;(十)代表一定时期审美观念、趣味、风尚的艺术品。(注:张海明:《关于古代文论研究学科性质的思考》,《文学遗产》1997年第5期。)

通过这种系统的整理和细致的划分,我们可以看出,“中国文学批评史”作为一个学科,其研究的范围应该是涵盖整个中国古代文论,也就是说,学科意义上的中国文学批评史,它所指称的,乃是中国古代文论。如果不计较语言自身的稳定性特征以及约定俗成者的权威意义,那么在这一层面上,此二者之间是完全可以互换的。这或许可以部分地揭示出为数众多的学者总习惯或偏爱于以中国古代文论来指称本学科的理由与情结所在。也许就现实的研究而论,以“中国文学批评史”来命定这一学科的名称显得过窄,有点儿名不副实。而且,即使改作“中国文学理论批评史”也难以包容它的全部研究内容。但如果我们从约定俗成的角度来看待这一问题,似乎倒也无可厚非。

关于第二个层面,它应该是指以著作形态存在的中国文学批评史的研究成果,或可称为狭义的中国文学批评史。事实上这一层面的指称,才最符合这一称谓在舶来和衍生之初的原始意义。也正是在这一意义上,它被提升的第一个层面用来充作一个学科的名称的。在学科创立伊始,它在这两个层面的所指是同一的,或者说是重合的。也就是说,同一指称对象获得了两个不同层面的意义,两者是二位一体的关系。

但随着时代的推移,学科研究内容的扩大,领域的拓宽,第一层面的所指逐渐发生了变化,第二层面的指称对象已经沦为第一层面指涉范围的一部分。这从前文我们对学科内容的归纳中可以清晰地反映出来,即从研究手段或侧重点着眼,它也只是理论研究方面“史”的研究内容之一。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只能说,著作形态的中国文学批评史研究是学科意义上中国文学批评史研究内容的一个方面,而再也不能成为它的代名词。如果注意不到这点变化,或者说无视这种差异的存在,那么在某种场合下,将可能会出现指称上的以偏概全的问题,即误把著作形态的中国文学批评史研究当作整个学科的中国文学批评史研究来看待,或干脆在意义上取而代之。

其实,要全面公正地界定一下两个层面上中国文学批评史之间的关系,我们不妨可以这样认为,即第二层面上的中国文学批评史作为一个知识种类、一门学问、一种科学,应该被看作第一层面上的中国文学批评史,也就是中国文学批评史这一学科的一个部门或一个研究方向。如果基于学科定位或学科体系划分上的需要,非要将第二层面的中国文学批评史定位为一个学科的话,那么它充其量只能算作第一层面中国文学批评史的一个子学科,而且也只能够如此。

值得庆幸的是,在70多年的学科发展中,总算有人记起在本体意义上对这一层面中国文学批评史的能指进行了明确的阐释。在上一世纪出版的最后一部中国文学批评史著作里,蔡镇楚这样表述道:“文学批评史以文学批评为研究对象,是对文学批评作系统的历史的考察。研究范围涉及到‘文学批评的历史’与‘历史上的文学批评’,故其以‘史’为纲,以文学批评为目的。主要任务在于通过文学批评史料的调查、考证、分析、比较、综合、归纳,从纵的方面去探讨文学批评的发生、发展、演变的历史全过程及其规律性,并适当从横的方面进行批评家、批评流派、批评理论以及中西文学批评实践的比较研究,以寻求各自之间的异同及各自不同的文化性格。”(注:蔡镇楚:《中国古代文学批评史》《绪论》,岳麓书社1999年版,第37页。)也许蔡镇楚的概括还不尽完满,但这是可以继续研究的。毫无疑问,在已经出版的十余部中国文学批评史著作中,蔡镇楚是对这一问题进行关注并作出精细阐述的第一人。就这一点而言,其所付出的努力已足堪称赏了。

关于第三个层面,它应该是指客观意义上的中国文学批评史,即中国文学批评的历史或称以历史形态存在的中国文学批评史,也即学界通常所称的“原生形态的批评史”。质而言之,这一层面的中国文学批评史乃是指一种客观存在的事实,是指这种事实相沿而成的历史。在这种意义上说,只要我们赋予一定的标准,能够证明某种事实确系客观存在,那么,这种客观事实自然发生、发展、演变的过程,即我们所说的某一方面的历史。就中国文学批评史而言,它也就是指中国文学批评的发生、发展、演变的历史过程。

然而,如果我们来审视一下我们所赋予的标准,那么其中的问题也是明显的。那就是,在中国的文化史上,原本就不存在“文学批评”这一称谓。“文学批评”作为一种诞生于西方文化背景下的产物,若揆之以严格标准和原始意义,那么,在中国历史的文化土壤中,根本无法找到与之能够完全对应的对象。

对于这一点,自本学科的发轫之作陈钟凡的《中国文学批评史》开始(注:这里只是以中国文学批评史这一指称以著述形态的正式出现为标准,如果按广义的学科标准来考察具体的研究活动,则当以黄侃、刘师培等于1914年至1919年于北京大学开设《文心雕龙》为这一学科现代研究的开始(参见罗宗强、邓国光《近百年中国古代文论之研究》,《文学评论》1997年第2期)。),国学者就有着清醒的认识。陈先生在其著作中指出:“诗文之有评论,自刘勰、钟嵘以来,为书多矣。顾或研究文体之源流,或第作者之甲乙,为例各殊,莫识准的,则对于‘批评’一词,未能确认其意义也。考远西学者言‘批评’之涵义有五:指正,一也;赞美,二也;判断,三也;比较分类,四也;鉴赏,五也。若批评文学,则考验文学之性质及其形式之学术也。”(注:陈钟凡:《文学批评》,《中国文学批评史》第二章,上海中华书局1927年版,第6~7页。)虽然陈先生倾向于“以远西学说,持较诸夏”,但也确实道出了“远西学者”的概念与中国诗文评论之间的出入。至于稍后的罗根泽先生,更是在详尽细致辨析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中国的文学批评本来就是广义的,侧重文学理论,不侧重文学裁判。所以研究‘中国文学批评’必须采取广义,否则不是真的‘中国文学批评’。”因此,尽管罗先生考虑到“约定俗成”在其著作中仍名之曰“文学批评”,但与此同时,也提出了应当改名为“文学评论”的主张。(注:罗根泽:《绪言·二文学批评界说》,《中国文学批评史》第一章,古典文学出版社1957年版,第8页。)这种意识从建国后一系列相关著作的名称变化中也能明显的感觉到,如《中国古典文学理论批评史》(郭绍虞)、《中国文学理论批评史》(敏泽)、《中国文学理论史》(蔡钟翔等)、《中国文学理论批评发展史》(张少康等)。所有这些说明,人们在认识到这种东西方文化差异的同时,也在不断地探索,尝试着为其正名,为这一特定的表述对象寻找一个意义对等的语言符号。

但从约定俗成的角度考虑,在这种尝试性的探索还没有得出明确肯定的结论之前,我们不妨仍沿用“文学批评”这一称谓来指涉中国原生形态的文学批评——诗文评。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将其理解为一种借指,或者赋予原有称谓以新的解释,将“中国文学批评史”理解为“有中国特色的文学批评史”。

这一层面的中国文学批评史,作为一种客观存在,与第二层面所指称的对象关系至为密切。因为,后者以前者为研究对象,前者的客观存在是后者能够出现的前提,后者是对前者认识到一定阶段的必然结果,二者是反映与被反映、认识与被认识的关系。尽管如此,两者的指涉范围却并非是完全重合的关系。因为很显然,第三层面上的中国文学批评史是一种客观存在发展的过程,而第二层面上的中国文学批评史是对这种过程的一种主观研究的结果。前者的内容能否在后者那里得到反映和体现,要取决于两个方面的因素:其一,以客观过程存在的中国文学批评史是否有必要全部纳入中国文学批评史研究的视野并得到体现和反映,无疑这里需要经过一个具体——抽象——具体(抽象的具体)的过程;其二,从事中国文学批评史研究的学者是否具备全面真实反映客观意义上中国文学批评史的能力和水平。在这里,前者是一种研究的客观要求,后者是一种研究的主观条件。无论哪一方面,都会影响和制约作为客体研究对象的中国文学批评史进入作为主体研究结果的中国文学批评史的程度和范围。

这里有必要指出的是,蔡镇楚在对第二层面上中国文学批评史进行能指的表述时,曾提到其研究范围涉及到“文学批评的历史”与“历史上的文学批评”。对此我们不置疑义,但这里存在着一个怎样理解的问题。我们认为,中国文学批评史的研究应重点着眼于“文学批评的历史”即应致力于“史”的真实反映。至于“历史上的文学批评”,固然也应将其纳入研究视野,且要作为首要的立足点,但就本领域而言,似乎不应成为研究的终极目的。尽管“历史上的文学批评”是形成“文学批评的历史”的基本因素和实体内容,是中国文学批评史作为一个发展过程的物质载体,但两者所强调的重点并不相同。“历史上的文学批评”所突出的是一种现象的客观存在,而“文学批评的历史”则强调的是一种客观现象的发展变化过程。前者除了从事中国文学批评史的研究要对其进行关注外,也应该还是中国古代文学理论研究或其它专题研究及比较研究的立足点,而后者则应主要是中国文学批评史研究的着眼点。虽然不能将两者断然分开,但起码应该各有侧重,不容混淆。

如果将我们所阐述的内容稍作整理,那么我们大致可以得到这样一种认识,即三者的关系并不复杂。第三层面上的中国文学批评史是一种客观存在的过程,是一种本然意义上的东西。不论你是否承认,它都依然故我。我们没有办法对其作这样那样的假设和规定。第二层面上的中国文学批评史是对第三层面上中国文学批评史进行研究的一种结果。其主旨是以现代眼光对第三层面上的中国文学批评史进行一种科学的理性的还原认识,努力使其呈现本来面目。第一层面上的中国文学批评史是出于学科类属划分而出现的称谓,用来作为一个学科的名号。在三者之间,第三层面的指称对象是前两个层面指称对象得以出现的原因和能够存在的前提;第二层面上的指称对象可以在某种程度上使第三层面指称对象彰显于现代人的主观世界;而第一层面上的指称对象则使第二层面指称对象获得了学科意义上的类属和归宿。如果三者之间虽然意义不同而指涉范围重合或同一,原也无须作仔细分辨,然而问题在于,三者非但有别,且就现实情形而言,其差异还很大。以至于在有些问题上,相互之间必须要借助必要的逻辑中介,而不能仅凭想当然去进行演绎推理,自然也就更谈不上相互替代或置换了。

立足于学科发展史的高度,客观地审视“中国文学批评史”这一称谓符号多样、指涉不一的局面和现状,我们只能说这是中国文学批评史作为一个学科,在自身的历史发展中,其研究领域和范围不断扩展和延伸的一种结果。对此我们只能采取尊重历史、正视现实的态度。它除了召唤我们要加强对学科自身建设的研究,就某些问题进行必要的整合和规范,使之尽量达到科学化、系统化之外,还提醒我们在从事学科领域内的研究以及在讨论有关问题时,需要格外的审慎,以便保持思路的严谨清晰,表述的畅达无误。惟其如此,我们才会尽可能地保证我们研究结论的纯粹性和可信度,也才会尽量避免研究中无效劳动的付出和最大限度地降低论争中的摩擦系数。而这些,对于促进本学科研究快速健康地发展,当然是极为有益的。

这里有必要提及的是,本文就中国文学批评史的指称问题所进行的梳理和总括,只是初步解决了我们在本学科领域从事研究的一个基本的、最起码的认知基础和逻辑前提问题。实际上,学科自省还有很多工作亟待我们完成,远不是一个认知基础和逻辑前提的问题所能包容和替代的。假如循此思路说开去,那么,我们还必须面对这样一些问题,比如,既然作为一个学科,中国文学批评史的研究内容和范围涵盖异常广泛,那么这些内容之间的关系如何?除中国文学批评史这部分内容外,其他方面的研究内容各自的研究对象是什么?相互之间该怎样规范和界定?各领域之间存在着怎样的联系与区别?此外,在明乎中国文学批评史具体所指的前提下,如何理清它与一些临近学科和部门,诸如中国文学史,文艺学,中国思想史等的关系问题,我们似乎也有必要予以重视审视和思考。然而对这些问题的回答,已远非本文所能论及,恐只好另撰专文述之。

展望21世纪中国文学批评史的研究,我们由衷地希望,本学科的发展能够立足于20世纪几代学人奠定的深厚的研究基础之上,于世纪伊始有一个良好的开端。参诸上一世纪本学科研究所存在的问题,结合本世纪研究所处的时代特征,我们有理由认为,这一良好的开端,应该是以科学的态度和理性的精神对整个学科进行本体意义上的系统观照,从而为本学科的进一步深入研究廓清思路,并提供一个坚实可靠的认知基础和逻辑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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