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特别是近20年来,在技术进步的推动下,经济全球化进程逐渐加快,成为世界经济发展不可逆转的潮流。经济全球化在给各国经济发展战略带来重大机遇的同时,也对各国经济发展战略提出严峻挑战,特别是发展中国家传统的工业化道路面临严峻挑战。
传统的工业化道路主要有两种,一种是进口替代战略,另一种是出口导向战略。
而经济全球化是以规则为基础的(rule-based globalization)随着各国日益融入世界经济,就不得不越来越多地接受国际规则。经济全球化规则的强化,对进口替代战略与出口导向战略均提出了严峻的挑战。GATT/WTO中关于降低关税水平、取消非关税壁垒、实施国民待遇原则等一系列开放市场的要求,使发展中国家不再可能利用传统手段有效保护国内市场,而这是进口替代战略有效实施的基本前提,也是出口导向战略的一个重要方面。同时,GATT/WTO关于反补贴、反倾销等规则,则使出口导向的政策措施受到极大的约束。而且,随着冷战的结束,经济竞争已经取代政治竞争成为国家利益的最高目标,美国也不可能像当年对待日韩那样给其他发展中国家提供单方面的市场准入机会。可见,以往一些后起国家的工业化战略,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难度越来越大,有的政策手段难以继续使用,有的外部环境不再具备。传统的工业化战略面临严峻的挑战,必须寻求新的有效的工业化道路。
经济全球化在挑战传统的工业化战略的同时,又为发展中国家的工业化带来新的机遇。
首先,随着技术进步的加速,产品生命周期越来越短,制造业技术损耗风险越来越大,一些发达国家纷纷将传统产业向国外转移,为发展新经济腾出空间。对发展中国家而言,产业的跨国转移带来了经济发展的重大机遇。
其次,经济全球化带来了商业模式的重大变革,跨国公司为了在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取得竞争优势,将其生产布局日益细化,与以往在各个国家进行产业间分工不同,经济全球化的推进,使跨国公司可以将一个产品的不同生产环节按照成本最低的原则在全球范围内配置。同时,跨国公司越来越专注于技术开发、品牌经营和营销网络的建设,将制造活动尽可能地以OEM(原厂委托制造)方式外包给成本较低的发展中国家企业。由此带来的变化是,发展中国家在制造业领域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甚至成为一些高新技术产品的重要组装与出口基地,产业内贸易取代产业间贸易越来越成为国际贸易发展的新动力。
第三,除了外来投资,更重要的是,发展中国家本土企业也得以越来越深地参与全球分工。以往,由于贸易保护程度较高,工业化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主要是垂直分工关系,产业间贸易是国际贸易的主导形式。发展中国家的工业企业,如果不借助政府的扶持或强力保护,只能从事纺织、轻工等传统产业,重化工业、机电工业大规模出口的可能性很小。为了应付不断强化的国际竞争压力,跨国公司除了向发展中国家转移生产能力外,还大规模采取外部采购(outsourcing)的办法,来维持其在核心生产环节的竞争力,这就使发展中国家的企业可以从跨国公司引进技术、管理。规范,在更多的产业中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更深地参与国际分工。
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发展中国家的工业化路径与手段均发生了一些明显变化,一是发展中国家工业化进程可能实现跨越式发展,迅速在某些新兴产业占据一席之地。二是发展中国家工业化的主要任务,从以往推进产业升级转变为推进产业链条的升级。三是发展中国家政府推进工业化的政策,从以往以产业差别待遇和扶持为主转变为创造一个有利于发挥比较优势的投资环境。
新选择
谈到加工贸易,人们往往容易将其等同于中国实行的保税进口加工复出口活动。从本质上讲,加工贸易是指一国进口中间投入品,加工组装后再出口的生产与贸易活动。由于各国在税制、管理体制等诸多方面的差别,各国关于加工贸易的政策、监管体制均有所不同。
随着国际分工不断深化、产业内贸易、公司内贸易不断发展,加工贸易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成为国际贸易的主要形式。跨国公司是经济全球化的主导力量,1997年全球外国直接投资存量达到了1.6兆亿美元,53000家跨国公司与其所属的45万家外国子公司的国际生产总值达到9.5兆亿美元,外国子公司的加工产品出口额达到2兆亿美元,占世界出口额的33.3%。跨国公司的公司内贸易在一国贸易中的比重越来越高。在很多发达国家的国际贸易中,一个从头到尾产于一个国家之内的产品所占比重越来越低。
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创造适合加工贸易发展的体制环境,促进加工贸易发展,是全球化条件下推进工业化的一条捷径。首先,加工贸易是发展中国家接受跨国产业转移的重要方式。发达国家对外转移产业是分步的,而木可能一次将某个产业的上下游生产环节全部转移出去。同时,发展中国家由于国内市场容量有限,决定了转移进来的产业的市场不可能局限于发展中国家的国内市场,而必然有一部分是面向国际市场的。因此,转移到发展中国家的产业,相当大的比重是从事加工贸易的。如果没有适合开展加工贸易的条件,即高效率的进出口体制、投入品与产品的价格不受扭曲,发达国家的企业就难以向这样的国家转移产业。可以说,加工贸易是将发展中国家劳动力资源优势与发达国家资本技术优势相结合的最有效方式之一。其次,加工贸易适应了国际分工深化的趋势。由于国际分工从产业间分工为主转变为以产业内生产环节分工为主,除了特定的产业,如国防工业,即使是发达国家,既没有必要也没有可能在一个国家内部形成某个产业完整的产业链。发展中国家更不可以在很多制造业中形成完整的产业链,因为在全球化背景下这样的产业是没有国际竞争力的。因此,只有采取加工贸易的方式,发展中国家才能抓住国际分工深化带来的发展机遇,在具有比较优势的生产环节形成组装与制造能力,参与国际分工。第三,加工贸易的发展将使发展中国家在世界制造业分工中的地位不断提高。尽管在加工贸易发展初期,发展中国家所从事的生产制造活动,大多是附加价值较低、技术含量较低的生产环节,但随着加工贸易规模的扩大,产业集聚效应必然会导致产业链向上下游环节的延伸,同时还会将一些本土产业纳入加工贸易引致的国际生产活动,从而不断提高技术含量和附加值。更为重要的是,当产业链较短时,加工贸易的生产活动具有 “无根工业”或“飞地工业”的特点,在外部条件发生变化时,如工资水平上涨后极易发生迁徙,随着加工贸易产业链的不断加长,产业相互配套,使加工贸易活动得以扎下根来,成为本土制造业的一部分,从而将使发展中国家在国际制造业分工中占有一席之地。
巨大贡献
自从1970年代末我国实行加工贸易政策以来,加工贸易取得了 “爆炸式”的增长。加工贸易进出口总额从1980年的16.66亿美元增加到2001年的2414 .37亿美元,增长了约145倍。相应于此,加工贸易在我国对外贸易中的比重已经从1980年的4.4%提高到2001年的47.4%,加工贸易出口占全部出口的比重更高达55.4%。
加工贸易的快速发展,在促进经济增长、就业、税收、创汇等方面的巨大贡献,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的认同,但是,加工贸易究竟是解决就业压力等问题的权宜之计,还是在全球化背景下中国实现工业化的一条有效途径?人们对此存在不同的看法。也正因为对这一问题认识上的分歧,使得加工贸易的战略地位一直未得到明确认识,导致我国加工贸易政策摇摆不定,不仅不利于加工贸易的健康发展,也不利于经济整体发展。
透视我国加工贸易对工业化的作用,可归纳为以下几方面:
第一,加工贸易直接带动资源投入制造业,形成强大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制造业能力。首先,加工贸易将大量农村闲置劳动力纳入制造业。由于我国尚没有关于加工贸易的专门统计,因此难以给出加工贸易从业人数的准确数据,但是,按有关部门和研究成果估计,加工贸易从业人员超过千万人,其中,绝大多数人员是从以往的农业部门转入制造业的。其次,加工贸易吸引大量资金(特别是外商投资)进入我国的制造业。20多年来,我国实际利用外资金额超过4000亿美元,截至1999年底,合同利用外资中59.6%投资于工业。按照这一比例估算,实际投资于工业的外商直接投资约为2400亿美元。加工贸易的发展,形成了强大的制造业能力,2001年加工贸易净出口额达到535亿美元,占全部国有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16.5%。如果考虑到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在国内销售的工业增加值,加工贸易对我国工业增加值的贡献会更高。
第二,加工贸易促进了我国产业结构升级。我国的加工贸易是以纺织服装轻工等劳动密集型产业起步的,经过20多年的发展,加工贸易的产业结构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高新技术产品占有相当大的比重。考察加工贸易对产业结构升级的贡献,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加工贸易带来大量新产品、新技术,形成了新的产业。在从事加工贸易的外资企业中,技术水平普遍高于国内原有水平。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对加工贸易企业的问卷调查,加工贸易企业的技术水平达到母公司先进水平的占21%,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占47%。加工贸易发展直接带来了新兴制造业的发展。最好的例子就是我国IT产业的发展。IT产业是国际化程度最高的产业之一,因而最适合发展加工贸易,90年代以来,大量外商来华投资于IT制造业,从事加工贸易,其中既有INTEL、IBM、NOKIA等著名跨国公司,也有大量“隐姓埋名”为跨国公司从事OEM生产的台资企业。加工贸易的快速发展,使我国从一个电子工业相对落后的国家,迅速崛起为世界IT产业最重要的硬件制造基地之一,对国际IT产品市场具有巨大的影响力。加工贸易的快速发展带来了我国出口结构的不断改善,机电产品已经成为第一大类出口产品,2001年占我国出口总额的44.6%,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比重不断提高,且保持强劲的势头。加工贸易是机电产品出口的主要方式,机电产品出口的约3/4是采取加工贸易方式取得的,在机电产品出口大市深圳,加工贸易出口占机电产品总出口的近90%,而其中高新技术产品出口近50%。
其次,加工贸易提高了技术开发能力,促进了技术进步。据课题组调查,加工贸易企业中,有技术开发机构且能够出口售技术专利的企业占1.27%,有技术开发机构并能提供企业所需大部分技术的企业占48.28%,这两类合计比重达到近50%。另外,还有22.6%的企业有技术开发机构但只能提供企业所需部分技术。这些指标远远高于全国大中型企业的平均水平,1999年全国大中型企业有技术开发机构的只占32%。随着加工贸易的不断发展、竞争压力的增强和投资环境的改善,大型跨国公司越来越重视在华设立研发机构,从事技术开发。爱立信、IBM、英特尔、惠尔浦、富士康等知名跨国公司都已经在华设立了研究发展机构,从整体上提高了我国研发水平,在IT等新兴产业中,尤其明显。对技术开发的重视促进了加工贸易的技术进步,据课题组调查,近年来,技术有很大进步的加工贸易企业占29.9%,有一定进步的占61.5%,保持原状或有一定退步的分别占有7.3%和1.3%。
再次,加工贸易的技术与管理“外溢效应”促进了相关-企业的技术进步与产业升级。加工贸易的外溢效应主要通过三条途径实现:第一条途径是产品的扩散与竞争。由于大量加工贸易企业是兼顾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的,由加工贸易企业带来的大量新产品投入国内市场,一方面培育了国内需求,另一方面也为国内企业开发与生产同类产品提供了示范,移动通讯市场的扩张与制造业的发展是最具说服力的例证。第二条途径是加工企业对配套企业的订货要求与技术支持。国内企业之所以难以借助加工贸易进人国际市场,主要原因在于产品质量与交货期达不到加工贸易企业的要求。据课题组调查,只有 26. 3%的加工贸易企业认为不必对配套企业提供技术支持。在认为需要对配套企业进行技术支持的加工贸易企业中,49%的企业对配套企业提供了技术支持,12.9%的企业准备提供技术支持。加工贸易的订货要求与技术支持,大大提高了国内配套企业的技术水平与产品质量,使其产品能够达到国际市场的要求。第三条途径就是技术与管理人员的流动,传播了先进的技术与管理。
第三,加工贸易推动了全国的工业化进程。首先,加工贸易的发展,培养了大量的能够适应工业化大生产的熟练劳动力。以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是加工贸易的一个重要特点,而且,加工贸易企业的工人主要是从农村进城的“打工者”。加工贸易企业将这些农村劳动力转化为适应工业化大生产的熟练劳动力。一方面,加工贸易企业非常重视对员工的培训,据课题组调查,只有8.9%的加工贸易企业没有对员工提供培训。另一方面,由于加工贸易企业面向国际市场,因此,其技术、质量、管理基本上都具备国际竞争力,其员工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亲身体验了工业化生产对工人的技能与纪律的要求,了解到面对国际市场的技术或管理。劳动力从加工贸易企业的流出,使得这些年轻的适应工业化的劳动力成为全社会推进工业化的宝贵财富。随着我国劳动力市场的不断完善,人员流动越来越普遍。加工贸易企业员工的流动性更强。据课题组调查,90%以上的企业存在员工流出。与大多数企业不同的是,大部分加工贸易企业的“打工者”在工作几年后,往往会回到故乡,其在打工期间学习到的工业化文明(如工业生产所要求的技能、纪律、意识、经营管理的知识等)随之迅速扩散,这些回流的打工者不少人成为了乡镇企业的骨干,为广大农村地区的工业化做出贡献。
其次,加工贸易的发展为我国培养了大批适应国际化竞争的技术与管理人才。为了降低成本、提高竞争力,来华从事加工贸易的外商投资企业,大多实行人才本地化战略,因此,大批本地员工走向了技术与管理的关键岗位,在实践中得到锻炼与提高,积累了面向国际市场生产与经营的宝贵经验。而这些人才的流动则成为技术与管理扩散最为有效的途径。据课题组调查,加工贸易企业流出的人员,首选仍然是外商投资企业,但有19.5%的企业认为其流出员工开始了自我创业,18.6%的企业认为其员工流向了私营企业,9.6%的企业认为其员工流向了国有企业。特别值得指出的是,近20%的加工贸易企业认为其流出员工开始了自我创业,说明加工贸易企业对于培养未来的企业家,同样具有巨大的作用。
最后,加工贸易创造的大量顺差为进口先进设备提供了条件,有利于促进国家的工业化进程。我国加工贸易的发展,为国家创造了大量的外汇,为推进工业化提高了必备的条件。仅1993年一2001年9年间,加工贸易累计实现贸易顺差2558.33亿美元,而同期全国贸易顺差总额仅1818.71亿美元,加工贸易创造的贸易顺差占全部贸易顺差的比重高达140.7%。如果没有加工贸易的发展,我国绝对不可能积累现在这么大量的外汇储备,在亚洲金融危机中能否独善其身并对区域经济稳定做出贡献,也是存有疑问的。
1970年代末开始,我国实施了鼓励发展加工贸易的政策,对用于加工贸易的进口实行保税政策,免征进口关税,同时对除少数敏感商品外绝大多数商品的进口取消配额等非关税壁垒的限制。这些政策的实行,消除了我国高关税、高非关税壁垒政策对加工贸易进口的扭曲,使在华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可以与世界其他各国处于平等竞争的地位,从而充分发挥了我国在国际分工中的比较优势。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与深化,和国内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加工贸易不断发展壮大。针对不断出现的新形势,加工贸易政策也做出了相应调整,例如,1994年税制改革后,加工贸易进口保税政策又纳人了国内增值税保税的内容,针对加工贸易中存在的走私漏洞,引进了保证金台帐制度、出口加工区政策等。加工贸易政策与监管体制的不断调整与完善,是政府努力适应加工贸易发展要求的结果,对加工贸易的持续发展,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
但是,近年来,加工贸易政策与监管体制中的矛盾也越来越突出,从事加工贸易企业对现行政策与监管的意见越来越多,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中央政府不同部门之间对加工贸易有关政策调整方向的分歧越来越大。实质上,这是由于加工贸易活动发生了很多新变化,对现行政策与监管体制提出了不少新要求。
加工贸易的变化及对政策与监管的新要求,归纳起来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加工贸易主体结构的变化:外商投资企业成为加工贸易的主要力量
加工贸易始于东南沿海地区的对外加工装配活动,早期主要是以国内企业为主,虽然很多从事来料加工的国内企业实质上是由外商投资机器设备并进行生产管理的,但这些企业都挂靠在拥有外贸权的外贸公司旗下,由外贸公司负责其进出口手续。80年代外商投资企业在加工贸易中的比重一直不高,199o年才达到28.8%。随着90年代初外商来华投资逐渐进人高潮,外商投资企业在加工贸易中的比重迅速攀升,1994年即超过一半,达到56.l%。到 2001年,外商投资企业在加工贸易中的比重已经达到73.3%。
从事加工贸易的外商投资企业内部,其结构也发生了较明显的变化。80年代来华从事加工贸易的主要是港商,9O年代初中期大量台商到大陆投资,90年代后期以来,越来越多的大型跨国公司来华投资,据统计,世界5O0强企业中,超过400家已经在我国进行了投资。
加工贸易主体的变化,对加工贸易的贸易方式、市场结构、产品结构和产业链条结构等均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第二,贸易方式的变化:来料加工为主变为进料加工为主
我国的加工贸易早期是以来料加工为主的,1980年来料加工进出口额为13.3亿美元,占加工贸易总额的79.8%。来料加工的好处在于,中方企业不必为支付原材料采购费用,也不必为产品的销路操心,这在中方企业规模有限、参与国际分工经验不足的情况下,具有特殊的优势。到80年代末期,这种贸易方式的结构发生了改变,1989年进料加工进出口额首次超过来料加工贸易额,达到53.l%。随后,进料加工所占比重逐年提高,到2001年达到了71.4%。
进料加工比重的迅速提高,基本原因在于,外商投资企业比内资企业更倾向于进料加工贸易方式,2001年外商投资企业进料加工占其加工贸易总额的85.8%,内资企业进料加工占其加工贸易总额的28.7%。随着外商投资企业在加工贸易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导致加工贸易整体格局从以来料加工为主变为以进料加工贸易为主。
外商投资企业倾向于进料加工方式的基本原因在于,随着我国国内市场规模越来越大、开放程度越来越高,外商投资企业越来越注重兼顾国内国外两个市场,很多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在大量出口其产品的同时,也不断增加在国内市场的销售。兼顾两个市场具有不少好处,一是可以通过市场规模的扩大实现生产的规模经济,降低成本;二是可能扩大应付市场波动的回旋余地,例如,近几年当国际IT市场萎缩时,国内市场的迅速扩张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市场波动带来的负面影响;三是保持外汇平衡或结余,在中国政府中树立良好的出口企业形象。中国政府一贯鼓励出口,加人WTO后虽然鼓励手段大大弱化,但这一政策取向并未改变,外资企业深知政府的政策取向。中国加人WTO后,按照承诺已经修订了外商投资企业的有关法律条款,进一步允许外商投资企业内销。据课题组调查,沿海地区不少目前从事来料加工的所谓“三来一补”企业,都已经或正在考虑改变注册,成为外商投资企业,从事进料加工,同时可以内销。可以预见,在不远的未来,进料加工贸易的比重会进一步提高。
越来越多的加工贸易企业兼顾出口与内销,对我国加工贸易政策与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相比百分之百出口的来料加工贸易方式,对部分内销企业进料加工贸易的监管要更为复杂。我国政府试图通过建立“出口加工区”的方式来解决监管效率和防止走私的矛盾,但由于未能充分考虑大量外商投资企业兼顾内销的趋势,“出口加工区”计划进展缓慢,据调查,一些进人区内的企业最终又要求退出。
第三,产品结构的变化:从传统产品为主变为机电产品为主
早期我国的加工贸易以纺织、服装、玩具、鞋帽等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随着越来越多的外商投资企业来华从事加工贸易,机电产品在加工贸易中的比重越来越高,2O01年,加工贸易出口机电产品882.7亿美元,占加工贸易出口总额的60%,占全部机电产品出口的74.3%。加工贸易出口中,计算机、通讯设备、视听产品占有重要地位,不仅使加工贸易出口产品档次大大提高,而且使我国出口产品结构大大改善。
加工贸易产品结构的变化,对监管体制提出了新要求。我国现行的加工贸易监管办法是在早期针对服装等轻工产品的加工贸易发展起来的,手册、合同等管理办法针对传统加工贸易产品是基本可以满足需要的。但是,与传统的服装等产品相比,以IT产品为代表的机电产品生产具有“生产零库存、采购全球化、订单电子化”的特点,进口的中间投人品种类远远多于传统的服装等产品,同时对通关效率提出很高的要求。因此,对于很多从事机电产品加工装配的企业而言,由于中间投人品种类多,手册数量不够,影响到企业的生产进度;很多企业进货与出货,均采用电子手段,根本没有合同,为了应付管理部门,只好去作一份假合同,监管部门心知肚明,但受现行规定的约束,只好继续要求企业提供这种没有意义的合同;对于生产零库存的企业而言,通关效率至关重要,上海IN-TEL曾经因为通关问题而停产,生产经营受到负面影响,不少跨国公司因为国内通关效率低下而不得不将其高端产品的生产经营活动放在香港,在内地只进行低端产品的加工贸易。上海市对外高桥保税区内英特尔、JVC等49家大型跨国公司实施了“空运直通式”通关,通关时间由原来的平均96小时缩短为6小时,表明我国现行的通关管理体制还有很大的改进余地。
第四,加工贸易国内采购明显提高
随着加工贸易规模的不断扩大,一方面,很多加工贸易企业在海外的配套企业也跟随而来,在华投资设厂,另一方面,越来越多的国内企业技术水平、产品质量均大大提高,同时,有关政府部门通过举办供货会等方式为供需双方牵线搭桥,因此,90年代中期以来,加工贸易逐渐改变了以往“大进大出”的格局,国内采购快速提高。加工贸易国内增值率在1990年只有11%,1995年仅13.4%,而1998年已经提高到52.4%,ZO01年进一步提高到56.8%。加工贸易国内采购的不断提高,在形成跨区域的采购网络的同时,在我国沿海地区形成了一些产业特征明显的产业聚集带。
由于国内采购有利于企业降低生产成本,国内采购已经成为加工贸易企业普遍的现象,根据课题组调查,高达46.2%的企业将国内采购作为原材料和零部件的主要来源,高于其他采购方式。
国内采购存在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国内配套产品档次与附加价值有待提高。调查结果显示,49.7%的企业国内采购的中间投人品是初级产品,40.9%的企业国内采购的投人品是劳动密集型产品,资本与技术密集型投人品仅占13.1%。二是国内采购在很多加工贸易企业采购中的比重还有待提高。将近一半(48.6%)的企业在国内采购原材料和零部件比重低于25%,约60%的企业在国内采购的机器设备的比重低于25%。
出口退税政策和深加工结转政策是制约加工贸易国内采购率提高的主要政策因素。据调查,75.9%的企业凭增值税发票向国内企业采购中间投人品,30.8%的企业通过深加工结转方式采购。出口退税政策直接影响加工贸易企业是否进行国内采购的决策,由于来料加工不实行退税,因此,与进料加工相比,来料加工国内采购率明显偏低,国内采购比重高于50%的企业,进料加工企业中达到34.4%,而来料加工企业中只占20.5%。对于可以享受出口退税的企业,出口退税时间过长,占压企业资金,也影响到企业国内采购行为,有的企业将本可以在国内采购的合同转到境外采购,有的企业通过境外机构进行国内采购,即所谓的“香港一日游”。在课题组所列的10项影响国内采购的因素中,“出口退税时间长”被受调查企业认为是第三位的障碍。
深加工结转一直是加工贸易发展中的重要问题,也是加工贸易管理中的一个难题。深加工结转是加工贸易国内产业链不断加长的结果,近年来深加工结转发展势头很猛,以深圳为例,2002年1月-5月,加工贸易“转厂”配套出口(转出)20.3亿美元,相当于同期加工贸易出口值的15.09%;“转厂”配套进口(转人)32.3亿美元,相当于加工贸易进口值的35.1%,增长24.97%。深加工结转业务的发展,有利于提高加工贸易的附加价值。
为了防止加工贸易企业利用深加工结转进行走私,我国对深加工结转业务实行严格的手册管理办法。这种手册管理方式对采购渠道单一、品种简单的企业比较适用,但对于越来越普遍的采购渠道较多、所需零部件繁多的企业而言,经常会遇到手册不敷使用、采购不能如期完成的问题。例如,北京JVC在国内有50家配套企业,其中20家是深加工结转关系,涉及250种零部件,受手册不足的限制,部分中间投人品转向国外采购或“香港一日游”。另外,目前关于转厂必须由海关指定的保税监管车运送的规定,不但增加了运输成本,而且延长转厂时间。据调查,深加工结转手续繁琐是影响企业进行国内采购的第四位障碍。
对于结转方式采购的国内原材料和零部件,以往对转厂环节免征增值税,从2000年开始对加工贸易企业深加工结转业务实行“免、抵、退”。在手续繁琐问题没有得到缓解的情况下,又将出口退税问题5;人了深加工结转业务之中,进一步影响了企业进行国内采购的积极性。
总之,现行出口退税政策和深加工结转政策的有关规定和管理办法,已经越来越不适应加工贸易加长国内产业链的要求,越来越成为制约加工贸易企业采购的障碍。特别是近年的某些政策调整新动向,与国家鼓励加工贸易延长国内产业链、推进工业化的宏观目标是背道而驰的。
第五,加工贸易向下游延伸势头初露端倪
随着加工贸易规模的持续扩大,我国初步显现出世界级制造业基地的前景,跨国公司逐渐开始将作为重要的采购基地。为了降低成本,跨国公司开始考虑在华建立国际采购与配送中心。发展跨国公司的国际采购与配送中心业务,实质上是将加工贸易向下游产业链延伸,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加工贸易的国内价值链。同时,也有利于进一步利用跨国公司的国际营销网络,促进加工贸易的更快发展。例如,零销业巨头沃尔玛(Wal-Mart)计划在深圳建立国际采购与配送中心,每年可带动出口100亿美元。
但是,我国关于加工贸易的现行政策基本上没有考虑发展国际采购与配送中心的要求,因此,国际采购与配送业务的发展受到现行政策的多方面制约。例如,要进行国际配送业务,跨国公司一般会在我国毗邻港口的保税区进行仓储、编码、拼箱等业务,然后将货物直接运往国外。按照现行出口退税规定,出口货物必须离境才能得到出口退税,进人保税区的出口货物在其真正离境以前得不到出口退税。除此之外,在转口贸易、保税仓库转仓等方面的规定,以及进出口监管效率低下等,都不利于加工贸易向下游的延伸。因此,必须调整有关政策与监管办法,才能适应发展国际采购与配送中心业务的要求。
总之,近年来,我国加工贸易发生了一些重大变化,针对加工贸易发展对政策与管理的新要求,有关部门一直在按照市场的要求进行调整,也为进一步改革积累了经验,但是,由于没有将有关政策与监管制度进行通盘考虑,不少改进措施只是对传统的管理办法进行修修补补。因此,现行加工贸易政策与监管体制总体上还难以适应新形势下加工贸易发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