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壁垒主要是指商品进口国家所制定的那些强制性和非强制性的商品标准、法规以及检验商品的合格性评定所形成的贸易障碍。在1970年,GATT正式成立制定标准和合格评定工作组,1975-1979年由GATT主持,在东京回合中开始进行艰苦的谈判,于1979年正式签署了《关贸总协定—贸易技术壁垒协定》(GATT-TBT),1980年1月1日生效。
在乌拉圭回合的谈判中,各成员国经过激烈的讨价还价,于1991年对技术性壁垒协议进行重新修订,1994年于马拉喀什正式签署生效。世界贸易组织成立后,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得到进一步的重视。 它正是WTO希望我国恢复席位时需要优先签署的两个主要副协议之一。
一、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内容及其特点
可以说,名目繁多的TBT措施将成为影响21 世纪国际贸易发展的重要因素,也将是WTO未来深入谈判的重要内容。贸易技术壁垒协定分为正文和附则两大部分,正文包括总则,技术法规和标准,符合技术法规和标准,情报和援助,机构、磋商和争端解决,最后条款等六个方面的规定,共十五条。三个附件分别是:附件1:本协议术语及其定义;附件2:技术专家组;附件3:关于标准的制定、采用和实施的良好行为规范。TBT体系主要由技术规章和规范、包装和标签要求、 商品检疫和检验规定、绿色壁垒和信息技术壁垒等五个体系构成。
1.技术标准与规章
技术标准:由公认的产品或有关工艺和生产方法、规定、规则、指南或特定的机构所核准、供共同和反复使用的、不强制要求与其一致的文件,当它们适用于一种产品、工艺或生产方法时,也可包括或仅仅涉及术语、符号、包装、标志或标签要求。目前存在大量的技术标准,有行业标准、国家标准,也有许多国际标准。技术规章指规定产品特性与其有关的工艺和生产方法,包括应适应的管理规定,并强制要求与其符合的文件。
合格评定程序:任何直接或间接用于确定是否满足技术规章或标准有关要求的程序。一般来说,许多产品没有取得认证就无法进入这些国家的市场。
2.产品检疫、检验制度与措施
除SPS外,还应包括对一些产品的检验措施。 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指任何一种措施,主要用以保护境内动物或植物的生命和健康免受虫害、病害、带病或致病有机体的传入、定居或传播产生的风险;保护人类或动物的生命和健康免受食品、饮料或饲料中的添加剂、污染物、毒素或致病有机体所产生的风险;保护人类的生命或健康免受动物、植物或动植物产品携带的病害或虫害的传入、定居或传播产生的风险等。这些检疫和检验措施包括:检疫和检验的法规、法律、法令、规定、要求、程序,特别包括最终的产品标准;有关的加工和生产方法;所有检测、检验、出证和批准程序;检疫处理,包括与动物或植物运输有关或与在运输途中为维持动植物生存所需物质有关的要求在内的检疫处理;有关统计方法、抽样程序和风险评估方法的规定。受此影响最大的产品是食品和药品。食品方面主要是农药、兽药残留量的规定;加工过程添加剂的规定;对动植物虫害的规定;其他污染物的规定;生产、加工、卫生、安全的规定等。
3.包装和标签要求
包装对环境方面所造成的负面影响,主要是由于包装材料及其所形成的包装废弃物和包装容器结构所引起的。传统的天然包装材料,如木材、棉花、稻草等可能将危害生态环境和经济作物的蛀虫、红铃虫、线虫等带入进口国,危害当地的森林和农作物,如水稻、棉花等;新开发的化学合成材料,如PVC塑料,难以自然降解,在被当作废弃物加以焚烧时会污染大气;在生产发泡性衬垫塑料的过程中,CFCs发泡剂的使用会破坏臭氧保护层;大量的包装废弃物,特别是一些无法回收复用的废弃物,所产生的垃圾已成为社会的一大公害。包装容器结构不合理会对使用或食用者的安全与健康造成危害,有的会对环境造成破坏。
许多国家在本国范围内禁止使用某些包装材料;建立存储返还制度;向生产包装材料的企业征收原材料税。若包装材料使用自然资源,需要负担较重的税;若使用再循环材料,则负担较轻的税;向产品生产企业征收产品包装税(费)。若产品包装中全部使用可再循环的包装材料,则可以免税;若部分使用再循环材料,则征收较低的税;若全部使用不可再利用或再循环材料,则征收较高的税;强制执行再循环或再利用法律。根据包装政策和法规,很多国家规定生产者、进口商、批发商和零售商等有责任收集、处理包装遗弃物; 采取征收废物处置费的方法来鼓励再循环和可再循环包装;建立绿色标志制度。
4.信息技术壁垒
TBT的最新发展与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有关。 EDI 和电子商务将是21世纪国际贸易的主要表现形式,发展中国家出口因信息技术水平较低而受到影响。
5.绿色壁垒
绿色壁垒是指那些为保护环境而直接或间接采取的限制甚至禁止贸易的措施,其本身就是贸易的障碍。绿色壁垒主要包括下列内容:国际环保公约;国别环保法规、标准;自愿性措施;加工和生产方法(PPM)标准;环境成本内在化问题。
由以上内容可以看出,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原始设计动机在于鼓励提高质量,保护人类、动物或植物的生命或健康,保护环境或防止欺骗的一切行为。国际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客观上能提高生产效率和推动国际贸易,WTO鼓励制定此类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国际标准化有利于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转让技术及帮助其制定采用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克服困难。公平贸易原则是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原则”在国际贸易领域中的体现和延伸。
虽然,WTO 强烈反对将这一协议演变为一种新的歧视或变相限制国际贸易的手段,希望这些技术法规和标准,包括包装、标志、标签等不会给国际贸易制造不必要的障碍。但是,GATT-WTO关于TBT的规定给许多国家TBT的设置提供了可乘之机。有些TBT措施有其合理性,有些也为国际贸易发展创造了新的机遇,但也有一些国家以保护人类和动植物生命或健康及生态环境之名,行贸易保护主义之实,成为取代关税和其他非关税壁垒的新贸易壁垒。在国际贸易的实践中,技术性贸易壁垒呈现出以下特点。
(1)广泛性:从产品角度看,不但包括初级产品, 而且涉及所有的中间产品和工业制成品,产品的加工程度和技术水平越高,所受的制约和影响也越显著。从过程角度看,涵盖了研究、开发、生产、加工、包装、运输、销售和消费整个产品的生命周期;从领域角度看,已从有形商品扩展到金融、信息等服务贸易及环境保护等各个领域;TBT 措施的表现形式极具广泛性,涉及法律、法令、规定、要求、制度等各个方面。与TBT有关的GATT-WTO协议和决议还有《实施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的协议》(SPS)、《服务贸易总协定》、《贸易与环境决议》等。
(2)隐蔽性:实行TBT有其合法性的一面,即真正为实现规定的合法目标是可以采取合适的TBT措施的,但另一方面,一些国家以TBT之名,行贸易保护主义之实,其往往以确保合法目的,特别是保护人类健康或安全、保护动物或植物的生命或健康、或保护生态和环境面目出现,容易转移人们的视线,因此具备隐蔽性的特点。
(3)歧视性:尽管TBT协议要求实行国民待遇和非歧视原则,但实际上,由于经济和技术水平较高,主要是发达国家实行TBT措施,发展中国家较难达到要求,其贸易利益往往成为牺牲品。
(4)影响大:尽管要求采取TBT措施应尽量减少对贸易的影响,但一般来说,一旦TBT措施影响贸易,其程度较之关税和一般NTBS 是惊人的。一些TBT措施容易产生连锁反应,从一个国家扩到多个国家, 甚至全球。许多措施可能严格限制甚至直接禁止一些产品的进口,有些成为贸易保护主义的重要手段。
(5)争议性大:由于TBT涉及面广,有些非常复杂,且隐蔽性与合法性结合,结果不同国家之间难以协调,易引起争议,解决争议的时间一般较长。目前TBT已成为贸易竞争的重要领域。
二、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应对措施
随着中国即将加入WTO,针对中国的贸易关税将大幅度降低, 非关税壁垒(Non-tariff Barriers-NTBs)大量减少,但技术性贸易壁垒(Technical Barriers to Trade-TBT)将日趋增多,对我国的出口贸易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应采取如下应对措施。
1.转变观念,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
20世纪90年代初欧盟启动一项名为EMAS的环境管理法律,要求进入欧盟国家的产品从生产前到制造、销售、使用以及最后和处理阶段都要达到规定的技术标准。1978年,德国率先推出“蓝色天使”计划,以一种画着蓝色天使的标签作为产品达到一定生态环境标准的标志。1993年6月英国首先完成了洗衣机、洗碗机、灯泡、护发用品、防臭剂、化肥的环境标准的制定。目前,美国、德国、日本、加拿大、挪威、瑞典、瑞士、法国、澳大利亚等西方发达国家纷纷制定环保技术标准,并趋向协调一致,相互承认。
随着消费者环境意识的不断提高,绿色经济将成为21世纪世界经济发展的重点,绿色产品将成为国际市场的新潮,应把开发绿色产业作为优化产业结构、争夺21世纪国际市场战略制高点的重要举措;把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改造成为可持续发展示范区;转变指导思想,应积极开发、引进环境友好技术,降低能源与原材料消耗,降低出口产品污染密集度,改造传统出口产业,提高环境竞争力;应认真协调对外开放与环境保护两项基本国策,促使两者相互促进;树立环境竞争意识,把提高环境质量、促进科技进步作为提高出口竞争力的重要手段;以绿色产业作为提升出口产业结构的重要方面。
国家应积极鼓励绿色产品的开发和出口,把绿色产品出口纳入进出口银行出口信贷的范围;出口发展基金应优先考虑绿色产品开发;建立绿色产品出口发展基金,专门为开发绿色产品出口建立专项贷款和信贷担保基金。
2.知己知彼,从容应对
在制定和实施技术性贸易壁垒方面,西方国家遥遥领先。目前,欧共体拥有的技术标准就有10多万个,德国的工业标准约有1.5万种,技术标准、法规繁多,让出口国防不胜防。除工业标准外,德国法律规定,某些进口产品必须符合特别安全规定或其他强制性技术要求,例如,用气体燃料为动力的设备必须符合DVGW标准,机器、工具、家用器具、运动设备、玩具等,必须遵照目前德国承认的有关安全的机器工程条例。
发达国家的标准常常让发展中国家望尘莫及。如西欧有些国家规定,面条内的鸡蛋含量要在13.5%以上,食盐含量不能超过1%,不准加颜色等。为了阻碍外国产品的进口,保护本国市场,许多国家制定了严格的标准、法规,甚至用法律明确规定进口商品必须符合进口国标准。
我国应收集、跟踪国外的TBT措施,建立TBT信息中心和数据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应认真研究主要贸易对象国TBT 措施对中国主要出口产品的影响,采取积极措施,打破壁垒,扩大出口;应认真总结国内外企业突破TBT措施限制的经验与教训, 根据市场和产品特点寻求打破国外TBT的对策。
3.构建我国市场的准入规定,寻求合理的贸易保护
乌拉圭回合通过的《卫生与动植物卫生措施协议》建议使用国际标准,规定成员国政府有权采取措施,保护人类与动植物的健康,其中确保人畜食物免遭污染物、毒素、添加剂影响,确保人类健康免遭进口动植物携带病菌而造成的伤害。实际上,发达国家往往以此作为控制从发展中国家进口的重要工具。它们对食品的安全卫生指标十分敏感,尤其对农药残留、放射性残留、重金属含量的要求日趋严格。日本有《食品卫生法》、《药品法》、《蚕丝法》、《消费生活用品安全法》、《电器使用与材料控制法》等,以及检验与检疫要求、自动标准等对进口商品进行严格管制。日本对食品的农药残留量的要求非常严格,如1989年我国输往日本的绿茶,因农药的残留量超标而被退回。
为了国家安全,保护人类健康或安全,保护动物或植物的生命或健康,保护环境,合理有效地保护国内主导产业和幼稚产业,应参考国际规范建立自己的TBT体系;坚决反对发达国家不符合有关国际规范的(实质是贸易保护主义)苛刻TBT要求,以维护我国合法权益。
4.宣传贯彻国际标准,未雨绸缪
要在国内大力宣传、贯彻ISO等国际标准化组织制定的各类标准,按照国际要求规范我国企业的质量、环境、职业卫生和安全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和行为表现。
在质量标准方面, 欧洲共同体规定对进口商品的质量必须符合ISO9000国际质量标准体系。日本质量认证管理体制是由政府部门管理质量认证工作,日本通产省管理认证产品占全国认证产品总数的90%左右。
出口企业要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出口生产企业应制定可持续发展战略,把环境作为重要的生产要素,努力提高环境竞争力;出口生产企业应建立清洁生产机制,积极引进和开发环境友好技术,取得ISO14000环境标志认证;应树立绿色营销观念,强化绿色管理。
2000年,国际标准化组织刚刚发布了ISO9000—2000 版质量管理与质量保证国际标准,以及ISO18000职业卫生和安全国际管理标准。在企业职业卫生和安全方面,我国企业原有一定的基础,应该未雨绸缪,提前准备,将这一尚未成型的技术性壁垒消灭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