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贸易摩擦的频繁发生成了制约我国对外贸易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的主要因素之一,我国也成了世界上反倾销和保障措施的最大受害国。2002年,有18个国家和地区对我国发起57起反倾销和保障措施调查,合计涉案金额近8亿美元,其中,反倾销39起,保障措施18起(包括3起特别保障措施)。我国有71%的出口企业遭遇到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不同程度的限制,有39%的出口产品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造成的损失逾170亿美元。2003年有18个国家和地区对我国发起59起反倾销和保障措施调查,合计涉案金额近22亿美元,创历年最高,其中,逾千万美元的大案共15起,有4起涉案金额超过1亿美元。今年一季度,国外又对我国发起11起反倾销和保障措施调查,同比增长83.3%,涉案金额3.3亿美元,同比增长15.6倍.我国有71%的出口企业遭遇到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不同程度的限制,有39%的出口产品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造成的损失逾170亿美元,这相当于去年出口总额的5.2%。出口受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影响涉及食品土畜、轻工、纺织、五矿化工、医保等6个进出口行业,21大类出口产品。
一、新形势下诱发贸易摩擦的潜在因素
1.贸易摩擦是经济全球化高速发展的必然产物。我国所遇到的贸易摩擦与加入世贸组织没有必然的联系,当前国际贸易摩擦增多,是经济全球化、全球经济萎缩、新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的结果。在经济全球化的推动下,各国间的经济联系日益加强,经济交往频繁,经济发展的国际化程度逐渐加深。由于参与经济全球化的国家和地区越来越多,各国之间在社会制度、历史背景、宗教信仰、文化习俗、消费偏好、生活水平、环保要求、关税水平、技术标准、检验检疫制度等方面存在很大的差异。因此,各国的贸易往来产生摩擦与争端是不可避免的。这是经济全球化程中必然要遇到的问题,需要通过国际磋商与协调,通过经济发展水平的稳步提高来逐步消除和解决。
2.世界经济的衰退导致贸易保护主义重新抬头是贸易摩擦增多的根本原因。亚洲金融危机以来,全球经济遇到了很大的困难,美日等发达国家经济都不同程度地出现了衰退或增长迟缓。需求的萎缩导致争夺市场的竞争白热化,贸易保护主义重新升温。根据世贸组织的有关协议条款,成员国都要依据世贸组织贸易自由化的宗旨逐渐降低关税,消除传统的非关税贸易壁垒。在此情况下,一种名义上维护国家、民族利益以及保护世界资源和环境的新贸易保护主义悄然在发达国家兴起就不难理解。
3.经济的快速发展,贸易的迅猛增长,使我国成为备受“关注”的对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迅猛增长,举世瞩目,自1978年至2002年的25年GDP平均增长率为9.4%,即使在2002年世界经济三大支柱美、日、欧普遍陷入衰退的情况下,仍保持了8.0%的增长率;同时,我国的对外贸易也得到了长足发展,进出口总额已从1981年的400多亿美元到2002年达6208亿美元,在世界贸易大国中的位次处第五位。2003年虽受“SARS”的影响,但我国进出口总额仍达3761.4亿美元,同比增长39%。我国经济和贸易的突飞猛进,引起了世界各国的普遍关注,尤其在全球经济陷入衰退的情况下,我国能一枝独秀使其格外醒目。于是,一些发达国家悄然流行起所谓“中国威胁论”,对我国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实行严格限制,无端制造摩擦和争端。
4.世贸组织相关条款的模糊性增加了贸易摩擦产生的机会。为了协调缔约国之间的利益,避免贸易自由化对国内经济的过分冲击,世贸组织中规定了一些例外条款,通过这些例外条款,缔约国允许以维护国际收支平衡、促进特定工业的建立、维护国家安全、保护环境等理由暂停、修改或撤消世贸组织的各项义务。这种世贸组织个别条款在例外规定上存在模糊性,使之被贸易保护主义所利用成其为实行进口限制的借口,导致贸易摩擦更加频繁。
由于我国入世议定书中有允许成员对我国出口产品采取特殊保障措施的承诺,入世后,世贸组织成员纷纷加强了对华特别产品过渡性保障机制的立法工作。这些立法可以仅针对中国,从而避免保障措施针对全球所带来的压力。目前,针对我国入世议定书发起的特别保障措施案,已成为入世后我国贸易摩擦的新问题。
5.我国对外贸易科技含量不高是贸易摩擦频繁发生的又一客观原因。我国出口商品大多为劳动密集型产品,受环保因素影响较大,国外对华实施的技术性贸易壁垒,使我国出口的农产品、食品、纺织品、建筑材料等都受到不同程度影响。据有关部门统计,2002年,我国因技术性贸易壁垒因素影响当年出口直接和间接损失达17.6亿美元;50%的企业因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而被迫增加成本;25%的企业因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而增加风险。我国是发展中国家,在技术标准研制、环境保护、质量控制、检验及检疫和认证等方面远落后于欧美等发达国家,与国际标准有一定差距,因而不可能快速满足市场和技术发展的需要。
二、减小摩擦的对策
国外贸易摩擦技术复杂、隐蔽性强、扩散效应大、影响面广,可能成为长期制约我国出口发展的最大障碍,对这种贸易摩擦的长期性、复杂性,务必要有清醒的认识和长期的思想准备。在这一前提条件下,所设计的应对思路可概括为:完善机制、加强引导、延伸服务、区分情况、重点跨越、稳步推进,组织企业务实应对国外贸易摩擦,促进我国外经贸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1.借鉴国外成熟的贸易救济机制经验,加快与贸易摩擦相关的产业损害预警机制的建设,健全应对贸易摩擦的快速反应机制,完善我国政府实施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以及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法规体系,建立起符合国际惯例的贸易救济体系。建立以企业和工业行业协会为主体的应对贸易摩擦的新机制。该监测预警机制应力求:管理手段先进,信息渠道广泛,资料传递迅速,调查研究充分,立案反应及时。不仅可把有关工作的重点由事后处理转向事先预防,也能把可能出现的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形成一套纵向指挥管理、横向密切配合的组织机构,使产业、商协会和政府部门之间能够建立有效的渠道,遇有问题,能快速反映,快速行动,切实维护国家和产业的利益。在国家已建立的汽车、钢铁、化肥三个行业产业损害预警机制的基础上,适时启动电子信息产品、农产品等重点产品、敏感产业的产业损害预警机制。建立贸易壁垒预警机制,政府要建立数据库、信息网为企业服务。
2.充分认识国际标准认证工作对我国外经贸事业发展的作用与影响,加大宣传和教育力度。是积极采用标准,还是被动适应标准,要引导企业正确处理关系,使企业认识到标准认证工作对入世后自身生存、发展的特殊意义,并且借助贯标认证手段大幅度提高企业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树立企业良好的市场形象。
建立统一规范的产品认证体系。国际贸易中质量认证是应对贸易摩擦的重要武器。研究和学习国际上先进的认证技术及标准,拓展认证服务领域,特别是高科技产业、服务行业要做好环境保护(ISO14000国际标准)和职业安全卫生(OHSAS18000标准)等领域的贯标认证工作。(1)以环保产业作为提升出口产业结构的重点。企业要转变观念,提高对环境问题的认识。环保的投入,虽一时可能增加成本,但是从长远来讲增强了竞争力。(2)政府可制定信贷、财政、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支持和鼓励环保产业的发展,把环保产业培育作为提升出口产业结构的重点和带动国民经济发展新的经济增长点。(3)设立“绿色银行”和“绿色产业基金”,为环保产品的开发与出口提供专项贷款和信贷担保基金。
3.组建专门的中介组织、咨询企业或机构,提供全面的国际贸易咨询服务。可从以下几个方面重点加以考虑:(1)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政府相关职能的作用,为外贸企业早预警、早准备,打破技术壁垒限制措施、扩大出口提供便利条件。行业协会的任务之一就是组织企业来应对国外不合理的法规标准即技术性的贸易壁垒或环境贸易壁垒。企业应积极、主动地与行业协会取得联系,遇到情况向行业协会反映,行业协会有义务帮助企业适应新的壁垒。对合理标准要协助企业去遵守,对不合理的规定要积极通过世贸组织等国际组织来交涉。(2)承担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的通报以及向企业传递有关信息,加强驻外使馆、驻外经贸机构的相关作用,及时掌握国际标准和行业内先进企业标准的最新动态,并依据国际市场需求发展趋势及时调整企业的标准,以改变我国在利用信息和化解国际贸易摩擦中的被动地位。(3)充分发挥经贸研究机构的优势,定期收集、整理、发布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最新动态,研究主要贸易对象技术性贸易壁垒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影响,及时采取积极防御措施,适应壁垒,扩大出口。(4)对欧盟标准化委员会CEN认证标志、安全认证标志CE、厂商合格证书IS09000以及IS014000国际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进行宣传和推广,敦促企业珍惜给予的十分有限的宽限期,鼓励申请相关认证,以取得进入欧盟市场乃至国际市场的护照,推动出口产品的增长。
4.尽快建立与国际接轨的技术法规和标准体系。积极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建立健全技术法规与标准体系,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加快我国符合世界规范的贸易技术壁垒(TBT)体系的建立,尽快形成我国的技术性保护屏障,使外国为避免报复而尽量减少歧视性的技术规定。同时,促使国内企业加强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认识,改进产品以适应各种先进标准,尽快通过国际标准与质量认证,突破国际贸易中的“技术壁垒”。
5.充分利用世贸组织的规则,积极参与国际公约的谈判。要解决摩擦,单靠外交途径的谈判是不够的,还要靠法律、讲道理。需要注重加强国际经贸规则的研究,并敢于和善于运用法律规则,通过双边和多边机制解决贸易摩擦,积极维护国家和企业的权益。政府积极参与国际谈判,在贸易壁垒制定的标准和规则方面,中国要有一席之地。世贸组织作为对各成员国之间经济贸易关系的权利和义务进行监督、管理和履行的正式的国际经济组织,其宗旨是世贸组织成员在处理其贸易和经济领域的关系时,应以持久地开发和合理地利用世界资源、努力保护和维持环境、并通过与各国在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需要相符合的方式达到贸易自由化,确保充分就业的目标。世贸组织对世界经济贸易的影响可概括
为:(1)遏制贸易保护主义,促进贸易自由化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加速世界经济贸易的增长。(2)促进国际服务贸易和国际投资的加速发展。(3)促进世界经济和市场的全球化进一步发展。(4)促使全球范围内的经济贸易竞争更趋激烈。因此,一要积极运用世贸组织规则,就世贸组织主要成员国对我国出口产品实施的不公正待遇开展有理、有利、有节的斗争,包括磋商谈判和利用争端解决机制,以争取我国应有的贸易利益。二是要用足、用尽世贸规则给予发展中国家的差别和特别待遇,打好发展中国家这张牌。三是在参与国际公约的讨论、制定和完善时,既要和发达国家增加沟通,又要积极与其他发展中国家加强协调合作,在维护发展中国家利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地使各种多边经贸和环境机制能够反映我国的正当利益和要求。
6.加强科学技术的研究,特别是产品技术标准、质量标准的研制工作。我国现在能够和国际接轨的法规和标准只占43.7%,何况国外的技术法规和标准体系还在不断地变化。欧盟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主要是针对发展中国家出口商品档次不高,加工技术标准低,技术附加值低和出口贸易的不规范行为提出的,虽有很多不合理的成分,对我国出口贸易构成损害,但毕竟打着保护环境、资源、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合理旗号。另外,当前的国际规范也都为欧美等发达国家制定和控制。因此,我国务必要采取积极主动的措施,顺而治之。(1)要组织专门的人员认真总结国内外企业突破技术性壁垒措施限制的经验教训,根据市场和产品的特点来寻求打破国外技术壁垒限制措施的对策。(2)要积极引导、支持科研部门加强技术标准的研制工作,特别是重要技术标准的研究,加大法规标准的制订力度,将技术规范纳入法规。(3)在制定实施对国外相关技术产品有一定针对性、一致性、限制性的有关法律、技术标准和检验制度的同时,研究如何将我国已具有相对优势的项目标准纳入到国际标准体系之中,从而将未达到我国技术标准的产品拒之门外,增加我国经贸谈判的筹码。(4)加强检验、检疫工作,为我国出口企业设置一定高度的门槛,从而减少“碰壁”现象。
7.强化企业全面质量管理、加大科技投入,提高实力,打造自己的国际名牌,构筑现代营销网络。目前,我国对欧盟出口的产品有很大部分是档次不高,技术附加值较低的低价产品。有鉴于此,企业要做的工作是:第一,在产品生产方面,在严抓产品质量关的同时,加大科技投入和技术引进的力度。通过技术转移可缩小技术差距,改进产品加工工艺和包装,强化绿色包装和清洁生产机制,推出科技含量高、附加价值高的新品种。第二,学习、借鉴国内外知名企业品牌创立的经验,开发自己的品牌,形成一批在世界上有影响的独立品牌,特别是在新兴产业更应如此。第三,充分利用国际采购网络及跨国零售企业的批发、零售渠道,营造自己的国际营销网络。国际采购网络是许多欧盟跨国企业进货的主要渠道之一,与传统的人员巡回销售及交易会方式相比,具有供求关系稳定、成交率高、风险小、交易成本低、市场机会大等特点。跨国零售企业是目前世界零售业发展的趋势,依靠跨国零售企业的采购网络实现产品的国际销售,是当今企业把产品打入国际市场最为有效的间接途径。国内企业应在批发、零售层面上充分利用好这两种销售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