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79年开始的改革开放,标志着中华民族走向世界经济舞台。在这20多年的对外开放中,特别是“十五”时期,作为经济开放内容之一的我国利用国际直接投资得到了迅速的发展,也带来了许多问题,甚至引起了是否影响国家经济安全的争论。面对当前世界各国利用国际直接投资竞争日益加剧的形势,如何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我国利用国际直接投资的质量和水平,就必须分析国际直接投资的国际环境,剖析我国国际直接投资的结构和状况,提出符合中国国情的发展对策。
一、全球国际直接投资竞争加剧,投资结构和方式出现新的变化
20世纪90年代以来,经济全球化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大发展,商品、资本、技术、信息以及劳动力等各类要素在全球范围内的流动更加频繁,国际直接投资也于2004年止跌回升,并呈现出一些新的发展态势:FDI重新趋于活跃。从2004年起全球FDI开始回暖,达到6112亿美元,比2003年增长9%;跨国公司对美国的投资开始回升。2004年美国吸引的FDI出现大幅增长,由2003年的300亿美元猛增至1210亿美元;FDI向发展中国家分流的趋势增强。2004-2007年,亚洲、中东欧已经并将成为最有吸引力的跨国直接投资的地区;FDI继续向服务业倾斜。2003年以来,国际直接投资出现了产业上的调整,服务业成为FDI的新宠,仅2004年上半年全球服务业的跨国并购金额就达到995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7%,是制造业跨国并购金额的1.5倍;跨国并购成为FDI的重要方式。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跨国并购迅猛发展,已成为国际直接投资的新的重要方式。
由于当前全球经济处于扩张期且仍将保持稳定增长,今后全球FDI的恢复性增长态势仍将继续。尽管从中期来看,可能会受主要工业国家经济增长减速、石油和原材料价格波动、全球恐怖活动等风险因素的影响而转弱,但是,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趋势下,国际直接投资将成为世界经济长期的活跃因素,在世界经济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正确分析我国利用国际直接投资的现状
我国利用国际直接投资是伴随着对外开放的发展而发展的,经过20多年的探索和努力,特别是加入WTO和树立科学发展观后,我国利用FDI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开始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十五”期间,我国累计利用FDI2740.9亿美元,年均利用外资超过500亿美元,目前保持在600亿美元左右的规模,名列全球第三,并继续居发展中国家首位。
我国利用FDI呈现以下特点:一是外商直接投资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重要。2005年外商投资企业出口额占全国出口总额的58.3%,工业增加值占全国工业增加值的28%,直接吸纳就业人数超过2400万人,占全国城镇劳动就业人口的10%以上;二是外商直接投资推动了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十五”期间制造业利用FDI1900亿美元,占FDI总量的70%,形成了以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环渤海地区为代表的外商投资产业集群,促进了电子信息、轻工纺织、家用电器及普通机电产品等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产业的形成;三是服务业已成为外商投资的热点。2005年服务业利用合同外资金额218亿美元,金融、物流、零售、公用事业、会展以及咨询等领域利用外资取得较大进展,推动了这些领域的市场化和国际化;四是跨国并购日益成为外商直接投资的主要方式。进入新的世纪,跨国并购已经成为发展中国家国有企业改革的普遍做法,2000年以来发展中国家大型国有企业重组案中,2/3以上有外商投资参与。在我国,跨国公司并购国有大企业也成为一种新的趋势。
我国利用FDI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一方面,在引进外商投资中越来越受到资源、环境等方面因素的制约,区域、方式、领域的布局不够合理,部分外商独资企业对国内企业拉动作用有限、甚至在个别领域开始出现外资垄断;另一方面,FDI也可能给我国带来一些诸如增加国际收支风险、导致资源的错误配置、阻碍市场竞争和市场机制的完善、增加社会成本等负面效应,并因此引起了FDI将影响国家经济安全的争论。随着国际国内经济形势不断出现的新变化,这些问题和矛盾有可能变得更加突出。
纵观我国利用FDI的经验教训和今后国内外经济发展趋势以及所面临的战略机遇,我们可以坚信我国利用FDI的未来前景良好,利用外资仍具一定增长空间。一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将继续成为外商投资的重点领域,跨国并购会日益成为利用外资的重要方式,利用外资地域格局也将由东部地区向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稳步推进。
三、进一步促进我国利用国际直接投资的对策选择
“十一五”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必须抓住国际产业转移机遇,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摒弃对利用FDI的偏见和争论,以积极的姿态和改革开放的进取精神,制定积极的应对政策和措施,坚持“继续积极有效利用外资”的方针,努力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
1、完善利用外资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创建良好的外商投资软环境
创建良好的外商投资软环境,关键在于完善法律法规和政策,形成稳定、透明的管理体制和公平、可预见的政策环境。要根据对外开放和国内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研究制定促进外商投资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当前重点是制定对外商并购国内企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快出台《反垄断法》,修订颁布适用于内外资企业的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法》,适时修订《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严格实行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制,规范各地区、各部门利用外资政策,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积极参与国际经济规则的制定和协调。
2、加强对外资的产业投向引导,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提升制造业利用外资水平。将先进制造业作为吸引外商直接投资的重点领域,引导外资更多地投向高新技术产业和高端制造环节,培育新兴主导产业,增强整个产业体系的国际竞争力。鼓励外商投资资源深加工和综合利用以及环境保护,严格限制或禁止高物耗、高能耗的外资项目准入,发展循环经济,促进可持续发展。增强外资企业和国内企业的产业关联,提高国内配套能力,延长国内产业链。继续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采购中心等各类营运中心。
扩大服务业利用外资领域。加快引进生产性服务业外商投资,特别是现代物流、会展、法律、教育培训、信息、人力资源配置、工程技术服务等。积极承接国际服务业外包,注重新兴服务业发展。积极引入国外战略投资者,稳步推进金融、电信、铁路等垄断行业的对外开放。鼓励外商投资电力、交通、市政、水利等基础设施,同时逐步开放教育、医疗、文化服务市场。
促进农业利用外资。在农业生产领域,继续鼓励外资发展优质蔬菜、瓜果、花卉、中草药等经济作物以及饲料作物生产,鼓励外资进入牛羊肉、优质禽肉生产和发展远洋捕捞业。在农业产业化领域,吸引外资发展有机栽培,加快开发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建设绿色有机食品出口基地。在农业综合开发领域,鼓励外商增加农业基础设施、农业科研教育等方面的投入和建设工业原材料基地。
3、加快技术进步和创新,利用竞争和政策引导外资技术转移
鼓励外资企业技术创新,创建外资企业、国内企业、科研机构等共同参与的开放型创新体系,增强我国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积极创造竞争环境和政策环境,引导外资技术向国内转移。通过加快培育能够与外资企业相竞争的国内优秀企业,加快形成跨国公司投资企业之间的竞争,加快形成跨国公司投资企业产品与进口商品之间的竞争,创造良好的竞争环境。
4、加强对外资的空间投向引导,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要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资源禀赋特征,优化利用外资区域布局,统筹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形成东中西互动、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新格局。东部沿海地区要继续发挥经济外向程度高和资金、人才、技术、区位、配套能力等多方面优势,率先实现利用外资由“量”到“质”的转变,努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实现结构优化升级和增长方式转变。要充分发挥中心城市的带动作用,形成若干基础设施建设好、外资密集、产业集聚的经济增长带。要抓住国际制造业转移和东部沿海地区外资转移的机遇,适当放宽投资限制,积极引导外资更多地投向中西地区和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
5、创新引资方式,加强对重点国家和地区的引资
引导国内企业与跨国公司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引导和规范外商参与国内企业改组改造,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内企业在境外上市,鼓励外商风险投资公司和风险投资基金来华投资,鼓励合格的境外机构参股国内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促进利用外资方式的多样化。
加强对重点国家和地区的产业优势、产业转移趋势及跨国公司全球投资战略布局的研究,提高招商引资的针对性。提升对日本、韩国招商层次。以欧美大型跨国公司为招商主攻方向,突出跨国并购、高新技术产业、装备制造业和服务业招商。推进与港台、东南亚华人企业、大财团和基金的合作。
6、抓好载体建设,发挥各类园区利用外资的主导作用
加强各类园区利用外资的功能定位。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要实施产业集群发展带动战略,重点吸引世界500强企业在区内投资建立研发中心和营运中心,发展大型成套装备制造业。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要围绕高科技和创新主题,重点吸引国外大企业和科研院所、研发机构落户,重点发展IT和IC以及生物医药产业。国家级出口加工区要在承接国外产业转移的同时,大力引进加工贸易项目,实现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省级经济开发区要依靠优化环境增强招商竞争力,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的产业园区和研发园区,不断提高发展竞争力。
7、完善境外投资促进和保障体系,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
通过加强宏观指导、完善鼓励政策、推进国际合作、改进监督管理、健全服务体系,来完善境外投资促进和保障体系,促进“走出去”战略的加快实施。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完善境外投资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支持有条件的各类所有制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和从事跨国经营,支持有实力的企业通过兼并、参股、上市、重组联合等实现“走出去”方式的多样化。加强境外投资方向引导,在积极推动境外资源合作开发的同时,引导国内传统优势产业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源,开展国际化生产经营,分散经营风险,规避日益增多的贸易摩擦和壁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