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当前一片要求加强需求侧管理的呼声之中,一些长期坚持推广需求侧管理的专家们,不但未能因为上下领导的关心而欢欣鼓舞,反而陷入了困惑之中。需求侧管理自上世纪90年代初被介绍到中国,虽然几经各级政府主管机构的努力,但是都未能形成气候,什么原因?今天各级政府的干预与关注会不会又使“需求侧管理”再次化为一场“春风”?或者仅仅是一场春风?
关键词:需求侧管理 能源服务公司 分布式能源
2004年夏季,由于全国24个省市面临着严重的电力短缺局面,为有效解决电力供应的瓶颈限制,沉寂多年的“需求侧管理”再次受到了全社会上上下下的空前重视。人们普遍认识到仅仅依靠建设电厂已经不可能解决中国迅速增加的电力需求,由于煤炭、运力、土地、水和环境排放空间等资源,以及资金的限制,中国电力工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建筑在一条以“节约为本”的道路上。发展“需求侧管理”将可以大幅度提高全社会能源的利用效率,有效减少资源、环境和资金的代价,实现供需资源的协同优化整合,激励民众直接参与到国家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之中。
但是,由于发展阶段的局限性,我国各个阶层和行业部门对于如何进行“需求侧管理”,以及究竟什么才是“需求侧管理”还存在着认识上的差异,甚至误解。最早将“需求侧管理”引入中国的著名能源专家朱成章教授指出,不能正确理解“需求侧管理”的本质,盲目行事,将可能严重曲解它的实际涵义,最终非但不能发挥它的效能,解决不了电力供应的紧张问题,还可能导致更大的社会经济代价。
在当前一片要求加强需求侧管理的呼声之中,一些长期坚持推广需求侧管理的专家们,不但未能因为上下领导的关心而欢欣鼓舞,反而陷入了困惑之中。需求侧管理自上世纪90年代初被介绍到中国,虽然几经各级政府主管机构的努力,但是都未能形成气候,什么原因?今天各级政府的干预与关注会不会又使“需求侧管理”再次化为一场“春风”?或者仅仅是一场春风?
一、“管理”之意的困惑:
第一个误解来自中英文语义的差异,我们所说的所谓“需求侧管理”来自英文 Demand side Management一词,英语中的 Management与中文中的管理一词的含义存在着比较大的差异。根据最新版的《现代汉语词典》,管理一词有三层含义,1、负责某项工作使顺利进行:~财务、~国家大事。2、保管和料理:~图书。3、照管并约束:管理罪犯、管理牲口。金山词霸2002版中 Management的含义:经营,管理,处理,操纵,驾驶,手段。可见中文之中的管理强调“管”,含有管束和管制的含义,而英文中的 Management更主要的是经营。由于这一词义上的误解,使很多人将“需求侧管理”理解为对于需求侧的管束,以权利约束需求侧的电力使用方式和需求。
“需求侧管理”的理念最早来自美国。上世纪70年代,美国为核心的西方工业化国家连续经历了两次能源危机。1973年在中东爆发了阿拉伯国家与以色列的斋月战争,阿拉伯国家以石油为武器,对支持以色列的西方国家实现石油禁运,国际市场上的石油价格从每桶3美元上升到12美元,涨了4倍。石油价格暴涨引起了西方工业化国家的经济衰退,1974年通货膨胀达到二战后的最高点,失业率高达9.2%,美国经济学家的估计,那次危机使美国国内生产总值增长下降了4.7%,使欧洲的增长下降了2.5%,日本则下降了7%。第二次石油危机是在1979-1980年,亲西方的伊朗国王巴列维被推翻,德黑兰的学生占领了美国大使馆,并将外交官扣为人质,使石油日产量锐减,国际石油市场价格骤升,每桶石油的价格从13美元涨到了34美元。第二次石油危机再次引起了西方主要工业国的经济衰退,通货膨胀率急升到13.2%,美国政府估计,美国国内生产总值在第二次石油危机中大概下降了3%。
危机之后,西方工业化国家痛定思痛,检讨了他们的能源战略和国家发展战略,经过一番斗争,最终以放松政府管制和干预,通过市场自身调控机制解决问题的主张,战胜了国家“管制资本主义”。最具标志性的是卡特政府于1978年批准美国国会对《公共事业管理法(PURPA)》进行了修改,其中关键的条款是允许能源利用效率更高的需求侧小型热电联产设施和可再生发电设施并入电网,而且电网必须以优惠价格收购它们所发的剩余电力,并提供备用电力保障。这一改革不仅影响了能源行业,也影响到人类社会与政治的进步方向;不仅影响了美国,也影响了所有工业化国家,以致全世界,中国也居其中。从国家干预转向市场,世界向一个以竞争、开发、鼓励市场和解除管制为主流经济思想的时代转变,使市场化趋势深入到每一个社会环节。在这一思潮下,一些企业看到了用户需求侧的能源优化不仅可以节约资源,更重要的是可以通过服务从中获取商业利润,一个以盈利为核心的用户能源需求侧优化经营为市场的产业应运而生。而美国政府看到这一产业对于减少能源消耗,降低资源浪费,控制环境污染,优化能源结构等多方案的优势,积极给予扶植、鼓励和支持,制定一系列富余创造性的激励政策,并为其建立了各种有效的交易原则和交易平台。
70年代后期,一个“离经叛道”的能源分析小组在美国得出了一条惊人的研究结论:如果能源用户与电力公司对削减电力消耗进行投资,将会明显改善他们双方的经济收益。提高用电效率比新建发电厂更合算。这一观点尽管遭遇到长期致力于“鼓励电力消费”的电力公司的反对,但是受到社会的普遍支持。美国的一些区域电力管制委员会也支持了这一观点,取消了大用户的折扣电价,强制电力公司采用“能效计划”,免费对用户进行能效审计,直接对低能耗电器和节能灯进行补贴,为建筑保温和工业节能技术革新提供低息贷款,甚至为购买太阳能热水器的用户打折等等,这一系列新的举措被称之为“能源需求侧管理”,俗称:“负瓦革命”--削减电力瓦特的革命。负瓦革命的核心理念就是减少能源消耗,特别是电力的消耗。因为电力是昂贵和高度定向的高品位的二次能源,需要以不可逆转的方式消耗地球宝贵的资源并造成环境污染。如果将其再次转换为低品位的热能,例如采暖或烧洗澡水,从本质上是一种浪费。
需求侧管理是一种自发的,自下而上的,自觉自愿的,独立自主的,以节能为市场,以科学用能技术为支撑,以服务为手段,以盈利为目的的经营行为。而不是政府或垄断企业干预和管制的一种方式、方法,或者结果。正是因为能源用户通过合理有效地优化能源使用方式,从而可以节约能源费用,并以此作为利益诱惑和驱动因素,盈利使其成为一种能够可持续发展的动力。其实,与需求侧管理相继发展起来的还有“能源服务公司(ESCO)”、“合同能源管理(EMC)”、“分布式能源(DE)”,以及“综合资源规划(IRP)”和“环境排放交易”等等一系列新的理念、机制、技术和市场。这些新事务互相关联,互相支持,互相融合,互相促进。他们是放松管制的结果,是能源市场化的直接产物。需求侧管理是一个大潮流中的一部分,是一个大系统的子系统。因此,我们必须在一个时代大趋势的背景下看待、认识、理解需求侧管理,以及它的本质含义。
由于误解,一些机构和部门,将许多与需求侧管理并不相关的东西都列入了需求侧管理的“箩筐”之中,使其失去了本来的含义和光彩。例如一些地方的电力公司将“拉闸限电”更名为“停产避峰”,就算是实施需求侧管理了;而一些地方将“计划用电”与需求侧管理同语而论;甚至一些地方为应对电力紧缺而实施的强制性用户负荷限制或电量限制技术和政策,也列入需求侧管理的范畴,完完全全错误地理解了它原本的含义。更有甚者,一些专家竟然将声言中国自1949年起就已经开始进行“需求侧管理”了,似乎需求侧管理是我们中国的发明创造,是“计划经济”的成果,而不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国外需求侧管理的基本要素是不能牺牲用户的生活品质和生产能力,不增加用户的能源成本,通过科学使用能源的合理技术,来实现有效降低负荷,减少能源消耗,而且这些技术的投入最终是有较好的经济回报的,投资人不仅能够回收投资,还能获取较高的利润,最终使能源需求方、供应方、能源服务公司和资金提供者都各有所获,实现“共赢”的效果。
在电力供应极度短缺的条件下,进行计划用电,对电力需求进行各种行政管理和管制,以保障电网的安全这是必要的,也是不得已的,但是这些与需求侧管理不是一回事,不能将他们生拉硬撤在一起,这样做会在世人目前闹出笑话。
二、狭义化的困惑:
需求侧管理最早是指:能源需求侧管理,并不是特指电力的,更不是仅局限于电力的。因为在美国公用事业公司(Utilities Services)管理着城市的各种能源,不仅向用户供应电力,同时提供天然气、采暖、供水和排水,甚至卫生热水和制冷源冷水等。而从事需求侧能源优化经营的能源服务公司,也在这一框架下优化各种资源和需求,电力仅仅是他们需要优化的一个环节。由于电价比较高,电力是其中盈利空间最大的一个主要环节。
中国因为计划经济体制长期行政干预控制的结果,将本来可以整合的能源行业,按照行业划分经营势力范围,并将这种不合理的“行业分工”固化,形成一个个彼此孤立的行业壁垒。所以,在目前缺电的形式下,我们的注意力就自然而然地局限在“电力需求侧管理”的一个狭窄的区间之中,考虑问题的空间被自己局限了,视野和创造性都受到了极大的约束。实际上,各种能源都是互相关联的,能源是可以互相转换、互相弥补的。在推进能源需求侧管理和能源综合优化中,必须冲破这种人为的自我限制。
2004年7月23日,北京用电负荷攀升943万千瓦,逼近950万的极限。同一天,同在京津唐电网中的天津的用电负荷也已经逼进510万千瓦的极限。尽管北京已经采取了各种控制用电的措施,包括企业停产休假,限制空调温度等,但是在河北、山西等地为保北京用电,不得不实施限电措施。在北京的电力负荷中,专家估计有接近40%的电力负荷是被电空调占用的,也就是说,河北、山西的老百姓在为北京人的电空调“拉闸限电”。然而,就是在这最缺电的时段,北京的天然气供应能力却大量闲置。北京冬季天然气负荷为1950万立方米/日,而夏季负荷仅为250万立方米/日,峰谷差距接近8倍。而天然气是可以通过直燃机直接制冷,完全可以代替电力来直接削减这400万千瓦制冷电空调负荷。
北京的例子说明,需要进行需求侧管理的不仅仅是电力,巨大的峰谷差使天然气的发展与有效利用也面临着极大的问题。北京以采暖为主的用气结构,将高品位的清洁能源--天然气送入锅炉一把火熊熊烧掉,不仅浪费了资源,也给城市和居民带来了巨大的经济负担。在燃气采暖费高达每建筑平方米每采暖季30元的基础上,仅北京热力集团公司每年因燃烧天然气采暖,就要补贴2.5亿人民币。这种单峰采暖用气结构,使北京不得不大规模建设地下储气库,每建设储存1立方米天然气的库容需要1.5元的投资,每抽储1立方米天然气的运行成本超过0.6元,这一工艺工程完全不产生任何社会经济价值,而且还要大量浪费宝贵的天然气资源和电力。
如果我们能够将天然气和电力两种资源整合,以天然气低谷削减电力高峰,可以使两个行业共同受益。若进一步采用分布式热电冷技术,将用户的电力、采暖、制冷和卫生热水等多种需求整合在一起,进行协同优化,将发电后的余热用于采暖、制冷,将制冷的余热解决卫生热水的供应,我们不仅可以解决电力的紧张,也可以合理利用燃气的资源,可以大大减少电厂、电网和配电设施的投资,减少热力厂和热力管网的投资,减少天然气的储存设施,减少大量污染排放,减少土地资源的浪费,最终减少整个能源系统的投资,减少社会和用户的能源支出。若再进一步与植物大棚结合,还可以使污染排放物资源化,实现真正的可持续发展。
由此可见,需求侧管理是一个不应该被狭义化的理念。它不仅应该跨越各种能源利用方式,还应该跨越不同的用户。不久前,台湾中国钢铁公司专家的萧辉煌先生建议在大陆应该推进“区域性能源整合”,并介绍了台湾中钢的经验。他们将中钢公司以及周边企业和用户对于各种能源的需求,以及他们能够提供的多余的能源生产能力和废弃的能源资源(包括:余热、余压、各种废气、废水等)的种类和品位进行协同优化,互相取长补短,不仅利用各企业剩余的能源生产能力,还利用收集各个企业的废热、废气、废水来发电换热,生产电能、蒸汽、热水、氮气、氧气、压缩空气、氩气等,实现了“各捐所余,各取所需”,充分利用了各种资源。而这一过程是中钢作为区域能源服务公司,以交易方式通过需求侧管理来实现的。
三、执行的困惑:
有本非常著名的畅销书,由霍尼韦尔前任总裁拉里•博西迪和哈佛大学教授拉姆•查兰合著的《执行》。作者在中文版序中指出:“执行是任何企业(无论是在纽约还是在北京)当前面临的最大的问题”。实际上,不仅是企业,对于政府也不例外。如若不能建立一个有效的执行层,再好的政策也无法贯彻实施。
需求侧管理在中国十几年的徘徊,并非没有引起过政府主管部门的关注,关键是在当时的利益格局下无法建立一个有效长期的执行机制。当时行业归口的原国家经委主管部门由于自身不具备执行体制,只能依靠电力部和后来衍生的国家电力公司推进“需求侧管理”。中国的电力行业从来就是以发电量和供电量来衡量和考核工作成绩的,让这样一个部门来执行一件致力于减少电力需求,减少电力消耗的工作是不可思议的事情,在企业利益上是根本冲突的。特别是90年代后期,用于计划不周造成电力产能阶段性过剩,为了偿还银行贷款,电力企业和政府都将工作重心转移到了“开拓电力市场,促进电力消费,减轻电力用户负担”的鼓励用电的热潮之中,再提需求侧管理当然是不合时宜。因此,需求侧管理自然而然地销声匿迹了。
今天,我们再一次关注电力需求侧管理的问题,依照目前的观念和想法,还是寄希望于电力的最终用户的管理机构--供电公司。在厂网未分之前,供电企业和发电企业还属一家,不管怎么说搞“需求侧管理”对于发电厂稳定运行是有利的,多多少少对于电力系统还是有点利益可言。但是厂网分开之后,发电企业和供电企业已经分家立灶,个吃个的。况且,电网没有了发电厂,“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拉闸限电也就成了一件无法承担责任的事情,更何况法律上也没有承担责任的要求,供电企业为什么要牺牲自身的利益来做为用户和发电企业优化结构的事情。北京电力公司从内蒙购电价格为0.248元/kWh,加上线路损耗和配变电损耗,超过0.44元,结果低谷电只卖0.2元/kWh,越卖越赔钱。让他们0.8元/kWh的高峰电少卖,积极销售0.2元/kWh的低谷电,动力是什么?
在国外,参与需求侧管理的企业种类很多,其中也包括公用事业公司所属的能源服务公司。首先,在发达国家中立法机构和政府为实现可持续发展制定了大量的法律和法规,特别是一些交易原则的制定,使用户具有更多的选择权利,而公用事业公司必须保障法律赋予用户的权利。也就是说,用户可以从电网购电,也可以自己发电,只要能源利用效率负荷法律要求还可以把多余电量卖给电网,电网不仅非收不可,而且价格与电力公司的售电价格所差无几。所以,与其让用户和其他能源服务公司经营这个肥差,不如自己挽起袖子也参与。
其次,发达国家许多公用事业企业的运行与运营是分离的,管理者往往是通过竞标取得管理权利,电力监管机构在他们的管理成绩评价中包涵了:减少负荷、减少电量、减少排放的考核指标,所以常常是用户减少能源使用量,管理者反而会得到更多的奖励和报酬。但是,尽管如此,需求侧管理的主要执行机构,还是那些以盈利为目的的能源服务公司。这些节能公司无所不为,只要能够通过节能和节约资源赚钱的事,他们都会积极参与,因为只要他们保持在这个行业中,就可以享受政府各种减免税的优惠,甚至贴息贷款和补贴。政府利用他的税收权利,使需求侧管理成为一个最赚钱的行业,市场这只“无形的手”就会使投资者和企业蜂拥而至,最后竞争会优胜劣汰,同时进一步增加用户节能的经济效益,并扩大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社会效益范围,最终扩展了需求侧管理的市场。
能源服务公司不仅可以在需求侧管理中赚取节约资源的利润,还可以将客户减少的污染排放额度,甚至节约出来电力负荷拿到市场上去销售,以“榨取剩余价值”。因为政府已经为他们建立了一系列的交易平台,制定了优惠的交易原则,为从事需求侧管理的能源服务企业创利了各种各样的盈利空间。盈利使企业的创造性发挥到极至,与此同时,政府实现了他们向选民承诺的目标,用市场的机制达到了可持续发展目的。
为什么成功的实例是能源服务公司执行需求侧管理,而不是用户自身和公用事业公司,以及政府机构?能源服务公司是一个专业性的机构,他积蓄了人才,积累的经验,建立了市场信誉,并通过大量采购降低了设备技术投入的成本,而这些用户是无法做到的,除非是大型的并拥有大量能源设施的企业。事实上,从发展趋势看,即便是拥有大量能源设施的大型企业,也将他们的能源设施移交给了更加专业的能源服务公司来管理,这样将使管理成本更低,系统可靠性更高,责任更加清楚。盈利,为能源服务公司带来的无穷无尽的动力,况且这种利益是长期化的,他们没有必要干一些“杀鸡取卵”的勾当,市场使他们自觉维护自身的信誉,也确保了用户的利益。对于公用事业公司而言,因为大权在握,扩大电力需求与削减电力需求相比,前者盈利更加简单,除非政府已经制定了详尽可行的奖励机制,否则难以调动他们的长期的积极性。而对政府而言,管制已经制造了一次次的能源危机,连他们自己也在怀疑管制的效力,鼓励市场去自我完善是弥补他们过失的最好办法,自然不能再趟这个混水。
通过能源服务公司以“合同能源管理”的形式来实现需求侧管理是至今最为行之有效的管理模式,这是工业化国家20几年来累积的实践经验。世界银行、国际能源署等国际机构都在向中国推荐这种执行机制。正如拉里和拉姆所言:“执行本身就是一门学问,因为人们永远不可能通过思考而养成一种新的实践习惯,而只能通过实践来学会一种新的思考方式。”
四、技术的困惑:
需求侧管理是需要有技术和设备投入的,需要一个投资机制的支撑,需要创建一种盈利模式,需要一个专业化管理团队来执行。简单地说,我们每天提醒一千次“随手关灯”、“随手关龙头”,不如安装一个声控开关和一个感应水龙头更有效,而这些是需要资金投入的,如若有人愿意投资,就需要有人去办理此事,最终通过节约的水电费把钱和利润还给投资人,这样我们就可以实现良性循环了。而选择一个可靠耐用的声控开关和感应水龙头,并维持他们的持续安全运转成为能不能偿还投资者资金的关键,这就是最关键的一个环节--技术和设备。如果没有人研发声控开关和感应水龙头,上述循环将不可能产生。
就需求侧管理的技术而言,分布式能源是最主要的技术构成。所谓分布式能源技术就是分布在需求侧的能源梯级利用,以及资源综合利用、可再生能源和储能技术。通过在需求现场根据用户对各种能源配置状况和不同的能源需求,实现温度对口供能,将输送环节的损耗降至最低,从而实现能源利用效能的最优化。24年以前,中国著名的能源动力专家,中国科学院工程热物理研究所所长吴仲华院士在为中共中央书记处进行题为《中国的能源问题及其依靠科学技术解决的途径》科学讲座中提出:能源利用必须“分配得当、各得所需、温度对口、梯级利用”,才能达到最有效利用的目标。并强调只有如此才能“解决中国经济高速发展能源供应不足的重要课题”。而分布式能源技术能够实现吴院士生前希望的目标。
令人困惑的是在目前所谈论的“需求侧管理”中,更多地将关注的重点集中在消耗低谷电力上了,这与减少能耗为核心的需求侧管理的本意大相径庭。“电锅炉能源利用效率高达98%”这样混淆一次二次能源的荒谬的说法都列入需求侧管理的宣传内容在中央电视台的节目中播出,不禁使人想起几年前电力部门“鼓励用电的宣传攻势”,若不是当初盲目鼓励用电,实行各种电价优惠,取消电力增容费,怎么会有今天全国性电荒的严峻局面,应该接受教训了。任何鼓励用电的说法和技术推广活动都应该谨慎,无论高峰还是低谷,特别是在以化石燃料为主的电网之中,都会消耗资源污染环境,除非在不得已的条件之下,用二次能源解决一次能源可以解决的需求,应该慎之又慎。
分布式能源是能源需求侧管理的主要技术手段,也正是需求侧管理催生了分布式能源技术的发展,而分布式能源又进一步将需求侧管理推进到一个更高的境界,使需求侧管理不仅能够“节流”,而且还能“开源”,进一步扩大了它的盈利空间,使其更加富有吸引力。如果要推进需求侧管理,就必须发展分布式能源技术,这是一个决不能忽视回避的问题。需求侧管理、能源服务公司、合同能源管理和分布式能源是一个大概念之下的各个环节,我们没有理由去分离他们,更不能根据自己的好恶只择其一。因为他们是一项系统工程,孤立推崇任何一环都无法达到实际的效果,甚至无法存在。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需求侧管理如果没有技术为核心是根本无法推进的,而只接受低层次技术,刻意回避高层次的技术,我们又如何去实践“三个代表”。所以,要推进需求侧管理将必须面对分布式能源技术的进步。而解决问题的关键就是修改《电力法》之中:一个供电营业区域内只准有一个售电机构的荒谬条款。政府和立法机构必须为代表先进生产力的科学技术的推广扫清道路、清理障碍,只有这样需求侧管理才能在中国生根开花,枝繁叶茂,发挥它的巨大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