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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探讨

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成为不可逆转的历史进程。西藏作为祖国大家庭中的一员,同全国一道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由于主客观因素的制约,西藏无论从市场主体的竞争意识,市场体系、宏观调控体系等方面都有待于建立和完善。本文对西藏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问题进行初步探索,与各位同仁商榷。

一、西藏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历程回顾

西藏社会主义改造基本上是在全国计划经济体制建立的大背景下完成的,因而也深受全国整体模式的影响,1980年3月,中央在北京召开了第一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会议明确指出,必须从西藏实际出发,放宽政策,采取特殊政策让西藏的农牧民得到休养生息,逐渐改善生活。西藏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在统一认识、统一思想和深入调查的基础上,确定了一系列休养生息、治穷致富的具体政策,这些政策可以概括为“放、免、减、保”四字方针。中央对西藏农牧民买行免征农牧业税的政策,使农牧民得到充分的休养生息,极大地激发了农牧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西藏市场经济的发育。

1984年第二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后,针对西藏经济发展的实际,在农区实行“土地归户使用,自主经营,长期不变”,在牧区实行“牲畜归户,私有私养,自主经营,长期不变”。西藏和全国一样迎来了一个大发展时机,但是由于思想认识上的偏差贻误了发展市场经济的机遇。

1989年10月中央及时召开了政治局常委会专门研究西藏问题,形成了十条意见,中央这次会议,对于纠正西藏工作一度在认识上和实践中出现的偏差,对于稳定局势、安定人心起了关键的作用,从根本上扭转了西藏局势,使西藏工作步入正确的轨道,实现了新时期西藏工作历史性转折。

党的十四大确立了建立社会主要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十四届三中全会构筑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框架。1994年初区党委召开了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在经济体制改革上提出“按照总体上与全国框架一致、体制衔接、积极稳妥、循序渐进、适当变通”的原则,着眼于建立市场经济新机制。西藏与全国同步进行了计划、投资、财税、金融、物价等领域的改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框架基本上形成。

第三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为西藏制定了八个方面的特殊政策,包括财税、金融、投资、价格补贴、外经贸、社会保障、农业和农村企业改革政策。

2001年,中央召开第四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会议总结了西藏工作的成就和经验,分析了新世纪初西藏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提出了“促进经济从加快发展到跨越式发展,促进社会局势从基本稳定到了长治久安”的历史任务,加快西藏市场经济发展的进程。

二、制约西藏市场经济发展与完善的因素分析

经过20多年的改革和探索,西藏同全国一样从“摸着石头过河”到“制度创新”再到“定型”。初步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但这一框架还存在许多问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一)制约西藏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和发展的客观因素

西藏特殊的地理位置和气候条件,阻碍了西藏与外界的接触,形成了相对封闭的“高原圈”。生产力发展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人们所说的其发展是一种自然的历史过程;另一种是跨越发展的历史过程,生产力前一种发展形式的特征是继承性,实质上是封闭性。一个民族或国家处在封闭或闭关自守的环境中,其生产力的发展只能是通过继承逐渐地进行。封闭的情况下必须导致“地广人稀”,市场难以形成。

(二)制约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和完善的微观主体因素

(1)市场经济主体农牧民竞争力差,主要表现在:一是观念落后。由于历史上延续至今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不断滋生随遇而安、知足长乐、得过且过的观念和行为,人们缺乏接受新事物的愿望和能力,“等、靠、要”思想严重。二是文化素质低下,市场竞争意识淡薄,商品观念不强。根据2002年的人口普查统计,农牧区15岁及岁以上人口文盲和半文盲比例高达46.6%;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劳动力占农牧区劳动力总数达42.0%;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占9.8%;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仅占1.6%。即使具有初中、高中文化程度的劳动力,多数缺少就业技能、技术。农牧区劳动力素质低,一方面难以接受新农牧业科技知识,制约了农牧业生产率的提高。另一方面,农牧区劳动力适应不了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致使要素市场难以形成。

(2)微观主体企业。不仅总量小,而且极为分散,现有650户国有企业资产总值仅150亿元,企业平均资产2000多万元,既是现有的84户骨干企业,资产总量也只有88.71亿元,而且平均负责率达资产总量的47.58%,84户骨干企业的年总税收仅为10167万元,其中最大的20户企业上交的税金也只有4948万元,企业平均税收不过250万元。

(三)城乡二元结构阻碍了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与完善

西藏自治区122.84万平方公里,人口262万,农牧区人口占80%。2001全GDP为138亿元,在西藏经济结构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6.32亿元,约占总产值的31%,二、三产业分别为26.75亿元和54.35亿元。从一、二、三产业的比重看西藏自治区的经济处于较为明显的二元结构中。2000年,全国城乡居民收入之比为2.8:1,云南省为4.3:1,自然条件相似、经济水平相当的青海省和贵州省分别为3.5:1和3.4:1,而西藏自治区则高达5.6:1。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导致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城乡分割、流动不畅,阻碍了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

(四)积累率不足,导致资本市场的落后

西藏生产力水平低下,分工不发达,商品率和市场程度较低,储蓄率和投资率低下影响了资本市场的形成。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缪尔达尔提出的“循环积累因果关系理论”认为;市场的力量通常是倾向与增加而不是减少区域间的差异。他指出,由于聚集经济的存在,发达区域会因市场的作用而会持续累计地加速增长,并同时产生扩散效应和回流效应,在市场机制作用上,发达地区经济表现为一种上升的正反馈运动,不发达地区表现为一种下降的负反馈运动。即发达地区更发达,不发达地区更不发达。西藏市场发育程度较低,资本市场的形成缓慢,市场经济体制就难以建立和完善,这是一个恶性的循环过程。

(五)政府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弱,宏观调控体系难以构筑

西藏政府机构经过多次改革,但至今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仍未得以根本解决。如政企不分,关系不顺,职能交叉,机构庞大,人员过多,结构不合理,人浮于事,效率低下等。一些职能部门仍然习惯于计划经济的管理方式,直接干涉微观主体的生产和经营活动,甚至用收费来代替服务。三、建立和完善西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对策

针对西藏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当务之急,必须从西藏实际出发,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大开放的力度,吸引各类生产要素参与西藏大开发

西藏经济发展缓慢的众多弊端都源于封闭。在经济动态发展的过程中,一定的区域与不断发展的新兴部门之间时常产生供求矛盾,为了弥补经济源对于发展新部门的相对供给不足,加大开放同其它地区的合作便成为必然。开放程度越大,经济发展水平越能迅速提高。因而进一步扩大对内外开放,利用国内外、区内外资源、市场和人才,是加快西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和完善的必然选择和有效途径。西藏全方位开放的层次、范围和力度,应体现在以下这些方面:

第一,在开放规模上,要从部分生产要素开放扩大到各种生产要素开放,提高整个市场开放度。目前,西藏第三产业尤其是金融业、房地产、科教文卫、运输、旅游等领域基本上未对外开放,属于禁区。按照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的要求,这些领域要对各种所有制经济实体开放。

第二,在开放形态上,要从过去引进资金、输出商品为主转向以体制、服务开放为主。能否实现这种转变,关键要看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和完善的程度。

第三,实施开放的沿边推进战略。应当充分发挥邻近地区地缘、资源、口岸优势,建立对外经济信息网络等。

第四,理论上要突破公有制的惟一性。公有制并不是最先进的最高级的,如果能够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这样的所有制就是先进的。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要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要适应经济市场化不断发展的趋势,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非公有制企业要进入更多投资行业和领域,在投融资、税收、土地使用和对外贸易等方面,享受与其他企业同等待遇。

(二)大力培育微观经济主体

1、加快国有企业改革。西藏目前区内国有企业总体上数量少、规模小,进行深入改革的社会震动也相对较小,因此完全可以采用比较彻底的方式来进行改革,即直接从国有企业内部关键问题着手,以产权制度改革为重点,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当然改革的具体实施可以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区内的骨干龙头企业可以较多地在资产重组的基础上进行规范的股份制改革,对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企业应及早破产拍卖,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其他一些企业还可以考虑采取租赁、出售股权、承包等改革形式。

2、提高农牧民参于市场竞争的能力。深化农牧区改革,加快农牧区发展,完善基础教育,加大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力度。引导农牧民增强商品意识,搞活农牧区流通。按照自愿、民主的原则,大力扶持农牧民创办经济合作组织、中介组织,提高农牧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和自我服务能力。建立健全农牧业科技推广体系,加强基层科技队伍建设,加大实用技术培训力度,增强农牧民采用技术能力。加快建立农牧民技术培训和劳务输出机制,提高农牧民参与工程建设和从事二、三产业的能力。

(三)大力发展小城镇,统筹城乡发展

大力发展小城镇。小城镇建设一定要搞好规划,以地县所在地为基础,以交通沿线、传统驿站、和集市贸易点、主要旅游景点、边境口岸为重点,适当合并人口较少的乡村,规划农牧区产业和基础设施布局,形成为中心城市、骨干城市、建制镇和强乡为支撑的城镇体系。小城镇建设要借鉴传统,突出特色,与周围的地理环境和民族文化熔为一体。探索引用市场机制、引导集体、个人、私营企业等投资主体,以多种形式参与小城镇建设和开发。要结合农牧业综合开发、扶贫点建设等、把生产生活条件恶劣,一方水土养活不了一方人的群众,搬迁到条件相对较好的、适合生存和发展的地方,真正做到搬得出、留得住,能致富。同时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取消农牧民进城务工的一切限制。

(四)建设和培育市场体系

健全的现代市场体系是促进商品自由流动和生产要素合理、高效配置的基本条件,是各市场主体充分、公平竞争的基本保证。目前我区要以培育农牧的市场为重点,继续发展商品市场,大力发展要素市场,在我区农牧区市场建设是最薄弱的环节,要按照先简易后提高的思路,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加快农牧区市场体系建设。围绕交通枢纽、产品集散地,传统集市贸易点等重点搞好农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完善市场设施和信息体系,增强服务功能,为农畜产品流通创造很好条件,同时,要紧紧结合农畜产品交易市场,培养一批农牧民经纪人,农畜产品贩运大户以及富有特色的专业村、专业协会组织,把农畜产品推向市场,把市场信息带给农牧户,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要根据商品流通的需要能大则大,易小则小的原则,建立面向农牧区,服务农牧民的生产资料市场和消费品批发市场。要大力改造,提升城镇商品市场,因地制宜地建设一批中小型超市,逐步规范零售市场,方便居民生活。引导商品市场不断引进代理制、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延伸服务功能。要本着大力发展,不断规范的原则,加强金融、劳动力、房地产、技术、信息等要素市场建设。

(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要完善宏观调控体系。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深化设资体制改革、税收制度改革、分配制度改革、财政管理体制改革、金融体制改革、涉外经济体制改革。

(六)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坚持统筹兼顾。保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城乡协调发展,区域协调发展;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和健康水平;必须坚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坚持改革创新,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进步。

总的来说,西藏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做大量的工作。我们要牢牢把握十六届三中全会的精神,在党中央的关怀下,全国人民的大力支援下,区党委的领导下,通过全区各族人民共同奋斗,就会和全国一道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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