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培育西藏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调查与思考
摘要:西藏大力发展能人经济、建设商品基地、培育农畜产品加工业、引导企业与农民建立利益均沾机制,形成了发育水平不同、层次分明、各具特色的“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化开始起步。但进入新世纪,在西部大开发中,进一步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有着更为重要的意义。西藏培植龙头企业、推进农业产业化,要走以特色参与竞争求发展的路子,立足特色优势,培植特色产业,解决有优无势的问题,创一批名牌产品,拉长一批产业链条,形成几大产业群,由此带动农业经济的跨越式发展。
农业作为基础产业,一向被视为弱质产业,不仅影响了农产品的有效供给,而且影响了农民收入的增长,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国民经济的跨越式发展。西藏农业正处于从自然农业(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自给自足农业向市场农业、“封闭”农业向“开放”农业、不可持续农业向可持续农业转变,面临一场大的变革。在这种背景下,农业产业化应运而生,并在一些地方进行了试点和探索,总结出了有益的经验和做法,为农业发展创造出了新的模式,在西部大开发中,必将成为促进西藏经济从加快发展到实现跨越式发展的一个新亮点。
一、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必要性
(一)农民增加收入的途径
龙头企业的发展,一方面有利于带动和促进生产基地和广大农户进行专业化、区域化、社会化大生产,发展集约化种植和养殖、多层次加工增值,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另一方面,有利于将农业再生产相关联的上游开发和下游增值联结起来,将外部经济内部化,与农户结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经济共同体,减少中间环节,节约交易成本,形成一体化内部的利益补偿机制和积累机制,实现共同体内部利益互补,产业链条内部利益平均化,既增加农业产出量,又可以提高资源投入报酬率,从而将增加社会有效供给与增加农民收入的双重目标最大限度地统一起来。
(二)农业市场化的桥梁
农业产业化经营一般会出现“龙头企业”,这可降低农户的市场风险。一是龙头企业与农户捆在一起,增强了市场竞争力;二是龙头企业的商品基地必不可少,能催化农民生产合作协会的建立,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不仅疏通了农产品的销售渠道,而且拓宽了市场领域,有利于引导和帮助农民走入大市场,克服农户小规模经营和统一大
市场的矛盾,提高农业市场化程度。
(三)宏观调控农业发展的中介
开放经济WTO、西部开发、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农业发展的调控手段要调整,宏观调控成为最重要的手段。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必然要确立“主导产业”,能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社区组织在市场调研、生产规划中的重大作用,变农户分散决策为整体决策,增强了决策的科学性和生产经营的预见性。同时,龙头企业依靠一体化的产业协同效应,可以能动地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运用市场机制,充分发挥区域比较优势、合理配置资源,优化农业结构和产品结构,建立起高效的农业体系,推进农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四)农业微观组织创新的方向
笔者认为,农业微观基础的组织创新,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趋势,也是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其基础环节的完善是构造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土地制度,其基本模式的构造是健全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而微观组织的创新目标是重构社会化服务体系,着力培育农业产业化组织。农业是一个产业,但还没有产业化。没
有龙头企业,农业产业是“化”不了的。因此,培育农业产业化组织,扶持龙头企业,是一个方向,一个目标,是大势所趋。
二、 西藏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培育与发展情况
近年来,农业发展进入新阶段后,各地结合实际,对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作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从笔者调研的情况来看,大部分地县抓住重点,选择具有特色优势和辐射力强的企业和项目,进行培育和扶持,力求突破,农业产业化开始起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引导和扶持农村懂技术、善经营的能人,大力发展能人经济,促进“能人带动型”的形成
由于农牧民个人的经营能力较强,发展成为专业户;或个体经营者积累一定资金后介入农业领域,但还没有形成公司经营机制。拉萨市城关区纳金乡藏热村村民巴桑,靠黄牛改良兴办了全区第一家个体牛奶加工厂,生产的巴扎牌牛奶、酸奶等奶制品畅销拉萨市区,成为致富能手,被自治区农牧厅授予“养畜加工带头人”称号。林周县示范户普穷,1996年家庭5口人,耕地14亩,人均收入600元,1997年贷款15000元发展家庭示范牧场,当年从县畜牧站购进半细毛基础母羊50只,种植牧草15亩(其中:在耕地上种草5亩,开荒种草10亩),现在发展到126只,2001年羊毛、活畜等畜产品收入11200元,占家庭总收入的45%,已还银行贷款13200(含贷款利息),剩3000元(马上可以归还),购进铡草机、粉碎机各一台,四轮拖拉机一台,二层楼建房木料已备齐(计划2003年春开工),银行存款5000余元,使自己由该村的一般户发展成为富裕户。能人带动型(包括专业户)在西藏较普遍,是农民自身发育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主体力量,也是其他大部分农业产业化雏形的前身,进一步发展还需要正确引导和扶持。
(二)依靠国家投资,或者引导社会资金,建设商品基地,“基地型”粗具规模
基地型在西藏也较为普遍。其发育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一是自然资源的原始分布,如林下资源、藏猪等;二是因国家的投资或政策的扶持,已形成初具基地规模,如商品粮基地建设形成的商品粮基地、农业综合开发(一江两河开发)形成的农业综合开发区、藏西北的绒山羊基地、农牧结合示范区、蔬菜基地等等。但由于种种原因,仅限于与农民联系较为紧密,没有在更大程度上提升经营方式。农牧结合是农业产业化的基础环节。截止到2001年底,全区拉萨、日喀则、山南、林芝4个地市的12个县市共设立有13个农牧结合示范乡镇,抓住示范区粮食生产水平较高、存粮充裕的有利条件,广泛开展粮食转化养畜、牲畜短期育肥、猪禽奶牛生产,加强优质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提高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和规模经营水平。示范乡镇共扶持养猪重点户1475户,出栏生猪6006头,纯收入137.08万元,人均达24.33元;出栏牲畜5.86万头(只),其中短期育肥牲畜达3.17万个绵羊单位,纯收入275.8万元,人均达 48.5元。拉萨市城关区纳金乡藏热村,是全区农牧结合示范点之一。1996年以来,发挥城郊优势,大力开展黄牛改良工作,成为全区有名的黄牛改良示范村。到2000年,全村黄牛改良率达100%,年养牛业收入近240万元,占全村农村经济收入的47%以上,人均养牛业收入达3400元。该村牛奶加工厂(点)一年多收入9万多元,除材料、人工费等外,纯收入巧500元,解决待业青年18名(其中11名妇女),村里统一收购各农户鲜奶1.00/斤,酸奶3.00/斤,一斤加工为3罐,批发0.80元/罐,利润为0.17元/罐,纯利润约为18%,但规模太小,保质期不长。
商品粮基地建设是粮食产业化的前提。“九五”以来,全区在商品粮基地县建设上的年平均投入水平达400万元以上。2000年,全区商品粮基地县已由过去的10个发展到27个,建设面积扩大到219万亩,粮油生产能力提高到74万吨,基地县粮油生产份额占全区粮油生产总量的75%,粮油增产占全区粮油生产总量的74%以上。不仅成为全区的产粮大县,而且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率先兴起,农业产业化率先孕育。
种草养畜家庭示范牧场探索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的新途径。拉萨市林周县提出了以土地资源优势,畜种改良和种草养畜家庭示范牧场成功经验为基础,加快种草养畜家庭示范牧场发展,促进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种草养畜家庭示范牧场从1998年开始,已发展到目前的530户,人均收入2497.19元,比全县人均收入1862元高出635.19元,其中:1997年前的90户人均收入达到6800元,是全县人均收入的3.65倍。
“菜篮子”工程由市场化而走上产业化的道路。“菜篮子”工程除政府有关部门投资外,各县利用优势,以土地出租发展蔬菜生产,增加蔬菜品种,为丰富“菜篮子”,改善群众生活做了大量工作。2001年,昌都地区蔬菜种植面积2118.57亩(不含各县露天蔬菜基地),共生产各类蔬菜678.75万斤,品种达55个,收入为953.6万元。
(三)培育农畜产品加工业,发展特色资源开发业,企业载体运行机制已经形成
载体型包含传统的农畜产品加工工业,如拉萨皮革厂、那曲的羊(牛)绒分梳厂等,共同点是已形成企业运行机制,但与农牧民没有形成共同的利益均沾机制,只是从农牧民收购农畜产品。2000年以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藏政办发[2000]70号文件精神,紧紧抓住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关键,培育了一批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尽管这一批企业的规模较小,机制不健全,但组织方式灵活多样,能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办事,初步将生产、加工、销售联结为一体,延长了产业链,提高了农产品附加值,促进了农业内部结构的调整,转移了部分劳动力,增加了农牧民的收入。
西藏圣谷青稞食品开发公司,生产“青稞营养麦片”系列产品,年产能力为180吨青稞麦片,逐步上规模和档次,除区内市场外,区外有南京、成都两地的主要超市在销售,月实际销售量在12吨以上,产品远销江苏、天津、香港等地。但公司所需生产原料从县粮食局购买,与当地的农牧民不发生直接联系。随着市场的扩大,可带动青稞生产基地的发展。大部分藏药企业也属于载体型。昌都县日通藏药厂现拥有固定资产242万元,2001年产值354.63万元,利润65.35万元,职工24人,研制生产新品种9个,无药材种植基地。
(四)非农企业延伸产业链,在基地建设方面做了一定的探索
部分藏药企业属于这种类型。雄巴拉曲神水藏药厂,自1996年建厂投产至今,累计固定资产达1000多万元,年产值301.96万元,销售收入达655.13万元,实现利税275万元;现有职工38人,其中技术人员9人(主任医师1人,主治医师4人,医师4人),开发新产品11个。目前该厂以心血管治疗药品的研究开发为主,已获得准字号药品达13个系列80多个品种;区内外销售网络初步建立,部分药品已打入美国、香港市场。该厂自建厂以来,始终坚持发挥民族特色优势,为使藏医药发扬光大,十分重视职工的培训,坚持每天2小时的专业知识培训,现有职工经过5年多时间培训,已达到中专文化程度,为今后发展奠定了较好的基础。该厂集中有限的资金,积极开展了各类药材原料的收购工作,2001年累计收购药材132种,14575.54公斤,支出费用395099.84元,带动了农牧民药材采集业的发展;同时,加强了药材种植基地的建设工作,共有6亩地。第一年给农牧民700元/亩的保底收入,2001年支付1549元/亩,亩产一般600斤,价格一般3.00元/斤,这样一来,农民亩收入为2500元,农民有了新的收入来源,企业有了稳定的原料基地。
波密县扎木镇立足现有松茸等野山菌类资源,及时调整乡镇企业发展方向,采取合资经营的方式兴办了通达冷冻厂,开展以野山菌为主的反季节农产品生产,并兴办了养殖场和大叶种植基地。2001年全镇乡镇企业实现总产值560万元,上交税收160万元,上交财政112万元,实现纯利润50万元。
(五)建立与农牧民的利益均沾机制,初步形成了“公司+农户”、“基地+农户”的模式
昌都地区本着“合理规划、正确引导、大力扶持、加快发展”的原则,实行区内与区外结合、农村与城镇结合、抓大与促小结合、发展与提高结合,重点发展317、318、214公路及区内支线的乡镇,立足特色资源优势,突出特色产业、拳头产品,大胆探索一县多品、一乡几品、一村一品的农村经济发展模式,初步形成了“公司+农户”、“基地+农户”的模式。并着手在战略上突出抓好“11个龙头”,即根据各县优势,按照产业化经营的原则,在昌都、丁青、察雅、芒康、类乌齐、江达等县各建一个粮油、肉、果品、药材及林下资源开发为主的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现有农业企业25家。
左贡县藏东干红葡萄酒厂年产量50吨,与5个乡镇3000多户农户相联系,葡萄种植面积达到1000多亩,每乡种植面积250亩左右,年产量1300吨,栽培苗木130万株。东坝乡个人承包荒山、荒坡种植葡萄116亩,农民利用耕地种植葡萄10亩。2001年,仅东坝、绕金两个乡收购葡萄7万多斤,群众直接收益21万元,目前该县正在启动葡萄基地建设项目,探索走专业乡、专业村、专业户之路。新建成的野生葡萄种植基地,将在经济结构上给左贡县带来显著变化,为左贡县的经济结构调整将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
芒康县盐井青稞酒厂,1998年被评为自治区先进企业,是2000年确定的全区龙头企业之一,总投资14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63万元,流动资金79万元,解决当地待业青年15人。1996年建成投产以来,主要生产青稞酒、青稞虫草酒、葡萄酒等产品,1999年被评为全区“名、优、特、新”产品,年产值160余万元,年产量在100吨左右。该厂依托当地具有悠久历史的酿酒工艺,立足特色优势,发展酿酒工业,填补了芒康县无自己生产工业产品的空白,造酒原料全部向当地群众收购,主要有青稞、虫草和葡萄,大大解决了当地农产品卖难的问题。据统计,共带动农户800余户,与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有效地增加了农民的收入,使当地农民年收入新增150元左右。仅2002年第一季度,与河南洛阳的商家签订了5吨青稞虫草酒的销售合同,销售收入达36万元。
实践证明,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是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然。在欠发达地区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既是可能的,也是有所作为的。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关键是龙头企业。目前,只要能合理定位,确定好主导产业,政府协调服务到位,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前景是不可估量的,必将为农村经济的跨越式发展和增加农民收入发挥巨大的推动作用。
三、西藏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面临的问题
西藏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的发展,经多年的探索实践,初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由于基础差,扶持力度不大,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农业产业化有待大力推动。
(一)现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生产规模小、产品单一、技术水平低
农副产品加工、特色产品加工等企业,规模小,工艺落后,科技含量低,档次低,基础条件差,大多为“地产地销”的内向型企业,外向型经济成分较少,企业组织形式主要以集体经济为主。西藏农副产品加工业仍处于十分薄弱的环节。据初步统计,除阿里地区外,六地(市)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只有80多家,到2001年底,全年转化粮食仅500多万公斤,主要产品仅为酒类、青油、面条、糌粑、粉条、饲料和经筛选包装的谷物类等20多个品种。多数企业规模小,档次低,品种少,初加工产品占多数,经济效益不高。企业营销手段落后,市场占有率低,没有形成规模效益。达孜县西藏圣谷青稞食品发展公司现有的“烘烤型”单滚筒麦片生产线,由于气压低,导致糊化温度低,设备运行控制难度比内地大,实际生产能力只有设计的一半,使公司既不能签订外销合同,又不能做大规模的市场宣传,亟待进行设备更新和产品升级换代。
(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融资渠道狭窄
多渠道、多层次的投入机制尚不健全,生产费用和额外负担攀高,产供销一体化机制尚不完善。龙头企业与农户利益联结机制尚未健全,农业不能很好地分享工商利润,没有结成风险利益共同体;乡一级尚不为财政核算单位,乡村级无财力投资创办龙头企业;农牧民收入普遍较低,且商品观念差,没有能力和不愿意投资创办龙头企业;企业内部管理落后,财务制度不健全,信誉度低,难以获得金融部门贷款;金融改革,银行对龙头企业和新上项目的投资十分谨慎;自然地理、市场和生产要素配置等客观软硬环境,造成引资、合作、嫁接较难等等。农业产业化企业普遍反映贷款难或资金短缺,技术力量薄弱。达孜县西藏圣谷青稞食品发展公司计划重新购置一套年产能力在3000-4000吨的“蒸汽式”麦片生产线及其配套设备,由于公司前期投入全由个人承担,银行借贷的流动资金有限,只能维持现有生产状况,新产品开发研制只能到内地进行,增加了资金成本。
(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薄弱或不配套,牵制了龙头企业的发展 农业基础条件仍然较差,高产稳产粮田所占比例小,水利条件差,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不强,仍未摆脱靠天吃饭的状况,能源、交通、通讯等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滞后,对推进农业产业化影响较大。以电力运行成本差异问题为例,根据拉萨电业局增供扩销优惠政策,电热设备功率在30千瓦以上的客户实行0.28元/度的电价,但由于线路铺设不到位,达孜县西藏圣谷青稞食品发展公司的设备已超过30千瓦,仍上缴电费0.58元/度,增加了生产成本,削弱了市场竞争力。
(四)农业产业化企业的体制亟待创新
目前,西藏集体性质的农业产业化企业中,有的产权不清、政企不分、责权不明、管理落后。这部分企业不仅要依法上缴各类税费,还承担乡村干部务工补贴、扶贫帮困、乡村教育、防抗救灾等支农建农义务,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还要承担县、乡财源建设的额定任务。一方面,企业为社会做出了贡献;另一方面,由于西藏农业产业化企业处于培育阶段,自身需要发展壮大,增强积累,又确实是一个负担。雄巴拉曲神水藏药厂,自1996年建厂投产至今,累计捐助教育事业6000元,捐助社会公益活动20800元,赞助科技活动25175元,门诊部免费治疗病人3786人、半免费病人4201人、免费药款92624.89元,上缴县乡镇企业管理费用69000元,但在税制上并不享受乡镇企业的待遇。
四、培育壮大西藏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对策选择
笔者认为,西藏培植龙头企业,推进农业产业化,要走以特色参与竞争求发展的路子,立足特色优势,培植特色产业,解决有优无势的问题。“十五”期间,要创一批名牌产品,拉长一批产业链条,形成几大产业群,由此带动农业经济的跨越式发展。
(一)正确认识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
农业产业化是以商品基地为基础,以经营实体为龙头,以国内外大市场为导向,以千家万户为辐射点,以经济合同为保证的一体化经营形式,是用利益机制将生产者、加工者、销售者联结起来。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济共同体。农业产业化开辟了在小规模家庭经营基础上提高农业整体规模效益的新途径,是农村联结城市的纽带。1+1=2,1+0=1,没有龙头企业的发展,农业产业是“化”不了的。龙头企业是产业化经营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关键,它具有开拓市场、引导生产、深度加工、提供服务的综合功能,其经济实力强弱和牵动能力大小,决定着“龙头型”经济的规模和效益。大力培育龙头企业是农业产业化的必由之路。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充分认识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在西藏现代化进程中的重要意义,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学习,大胆借鉴内地成功经验,牢固树立扶持产业化就是扶持农业,扶持龙头企业就是扶持农民的思想,切实抓好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的培育和扶持工作,努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
(二)分类分层次、突出重点、区别对待当前,加快培育和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点和关键,培育和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必须从实际出发,紧紧围绕农民增收这个中心和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这条主线,立足市场和资源,统筹规划,突出特色,以提高农业生产的市场化和组织化程度为基础,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以农畜产品加工和流通业为重点,坚持大中小型并举、多轮驱动,紧密龙头、基地、农民的有机结合,采取改造提升和改革规范现有企业、引资嫁接等办法,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对农业产业化进行分类,可划分基地带动型、公司带动型、能人带动型等等,根据不同类型,采取或制定相应的扶持政策和措施,大力培育龙头企业,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
培育和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需遵循如下原则:一是市场导向原则。根据市场需求,确立主导产业,扶持龙头企业;二是科技支撑原则。把科技进步和创新贯穿于农业产业化的各个环节,以农产品质量标准化生产为基础,形成有利于研究开发、成果转化、推广的新机制;三是扶优、扶强、扶大的原则;重点支持机制好、产品竞争力强、为农户提供系列服务、与农户利益关系稳定密切、带动面广、出口创汇多、采用高新技术的龙头企业;四是突出区域特色的原则。充分考虑不同地区、不同产业、不同发展阶段的特点和实际,注重开发优势产业,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培育和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的重点是发展产业化、系列化经营,积极开发市场前景好的名、优、新、特农副产品,为市场提供优、新、特、鲜、活的农副产品,以适应市场需求。一是立足畜牧业五个产业带(藏东北牦牛产业带、藏西北绒山羊产业带、藏中奶牛产业带、藏北草地型绵羊产业带、城郊猪禽产业带),抓好“两绒一毛”、牛羊肉、奶和饲草饲料加工、储运、保鲜,培育发展龙头企业,推进畜牧业产业化发展;二是“一江两河”中部流域地区要以青稞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的粗加工和深加工为基点,培育发展龙头企业,促进阳光产业发展,推进种植业产业化经营;三是围绕特色资源和藏东南林下资源产业带,培育和发展藏药材加工、林果茶、杂粮食品加工为主的龙头企业,推动特色产业发展。
(三)创造更加有利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宽松环境
适应规模经济和支柱产业的发展,完善市场体系,重点建设专业市场,鼓励龙头企业直接把触角伸向国际市场,以促进社会分工的扩大和专业化生产的发展,为农业产业化拓展发展的空间。培育龙头企业,推进农业产业化,既要看到我区与区外相比,其资源具有特色和优势的一面,又要看到,在区内甲地与乙地资源趋同的一面,这是产生恶性竞争的基础和背景。制止恶性竞争,才能有利于龙头企业的发展,要着眼于以下几个环节:首先,对农业产业化要有一个切实可行的战略规划;其次,对农畜产品市场行情和趋势要有一个准确的把握和分析,建立市场信息招商制度,开拓更多的信息渠道;第三,宏观调控手段要到位,引导方向明确,扶持措施得力,限制措施要坚决;第四,可着手组建行业协会,通过行业的自律行为和市场手段、经济手段,从根本上杜绝恶性竞争,建立有序竞争的组织体系和制度保障。继续巩固地市一级,完善县区一级,逐步发展乡村一级,尽快建立以专业部门为依托,以民间组织为补充的多形式、多层次、更加完备的社会化服务体系,使农业产业化运行的外部机制更加通畅。对龙头企业实行挂牌保护,坚决制止乱收费、乱摊派、乱集资、乱罚款,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保护龙头企业的合法权益。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通力合作,改进工作方法,转变工作作风,积极主动地落实有关龙头企业的扶持政策,形成促进龙头企业发展的合力。
(四)推进农业产业化企业的体制创新
一是坚持利益均沾、风险共担的原则,通过各种利益联结机制,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农(牧)户建立稳定、可靠的供需关系。对目前具有一定规模、产品适应市场能力强的企业,通过改革,规范企业与基地、农户之间的利益关系,把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的联结起未,成为农户与市场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二是坚持多轮驱动原则,打破所有制界限和地区封锁,坚持谁有能力谁发展,谁有本事谁牵头,谁当龙头扶持谁。支持国企、乡企、私营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欢迎区外龙头企业和各类经济实体与我区龙头企业进行嫁接、入股或设立分支机构,创办龙头企业;涉农事业单位可发展第三产业,领办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国有农场、供销合作社、生产流通企业等可改造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鼓励有实力的龙头企业、生产流通大户等输出技术、品牌和资金,跨地区创办生产基地、发展加工或流通项目。三是支持有条件的龙头企业通过参股、控股、兼并、租赁等形式,扩大规模,增强实力。四是要充分尊重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首创精神,大胆探索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新途径。要在发展、壮大龙头企业的同时,积极探索农村合作经济形式、农户公司化等农业产业化的其他实现形式,加快中介组织、行业协会等各种类型的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特别是要发挥能人的带动作用,充分挖掘他们的潜能和聪明才干,调动他们发展龙头企业的积极性;对现有的流通大户、种养大户要给予扶持和引导,使其壮大和扩大规模,成为联结农户的流通企业和种养基地。
(五)扩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投融资渠道
一是发挥农牧民兴办农业产业化企业的主体作用,调动他们投资的积极性;对规模较大、效益较好、示范作用强的龙头企业,在尊重企业自愿的前提下,推行股份合作制,探索利用社会闲散资金的途径。二是协调金融部门,解决产品有市场前景而资金短缺的问题,给予贷款利率扶持,在信贷、结算、利率、信息、咨询等方面提供优质服务,必要时,可推动银企合作,进一步营造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良好金融环境。三是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建立农业产业化发展基金。四是抓住对口援藏的有利时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立足我区资源优势和发展条件,把我区的优势资源和内地的资金、技术等结合起来,确定一批有发展前途的项目,高起点培育龙头企业,也可以与内地企业合作,利用他们的技术、资金和市场网络、品牌等共同进行开发,形成新的生产力,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五是引导农业产业化企业完善自我积累机制,主要用于扩大再生产,增强企业发展后劲;同时,要管好、用好、用足资金,完善投入机制,确保资金投入的科学性、安全性、有效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六)加快科技创新,为农业产业化提供强大支撑
技术创新是农业产业化企业发展的原动力。围绕特色产业、支柱产业,大力推广先进实用技术,使农业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在全面提高农业产业化企业职工素质的基础上,注重培养造就一批企业带头人。大力发展能人经济,能人的带动,风险可能小,更能适宜我区的发展;切实抓好农牧区流通大户及经纪人队伍建设。要抓紧对农民的技 术培训,尽快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按照“健全 地市级、加强县区级、强化乡镇级、突破村组级”的要求,健全科技管理、服务、示范、推广、培训五大体系;形成纵成线、横连片的科技网络。大胆引进国内外先进适用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提高企业的技术创新。促进农科教结合,解决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技术、人才制约,依托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力量,搞联合、嫁接,逐步提高产品质量,增加产品品种,降低成本,促进一批企业整体素质提高。对现有农副产品加工企业特别是从事农产品深加工和特色产品开发的企业,通过技术改造提高产品科技含量,改造提升一批企业,扩大生产能力,使其做大做强,真正成为龙头。抓住对口援藏的机遇,学习和借鉴先进的管理经验,在管理观念、方法、内容、手段和措施上不断探索,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
(七)加强引导和服务
一是加强好龙头企业指导和服务,走市场引导生产、企业适应市场、政府支持企业的路子。要从过去用行政手段为主抓农业转到用经济手段抓农业,重点抓好农业产业化经营上来;从主要重视基地建设转向重视农业龙头企业建设上来;从依靠行政指挥转到加强指导服务上来。要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加强引导,不搞行政干预,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和农户的市场主体作用。二是确立农业产业化经营示范区。依托城镇建立农业产业化经营示范区,因地制宜,立足发挥本地资源优势,区位优势,产业优势和市场优势,不要搞一个模式,可以是市场拉动型,也可以是基地型。在主导产业、基地、龙头企业、市场体系和质量监测体系建设、培育等方面给予倾斜,加大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力度,采取综合配套措施,打造典型,树立样板,典型引路,带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全面发展,做到兴一业富一方,抓一品富一片,防止产业雷同和低效重复。三是根据中央第四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和国家农业部等九部委《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的意见》(农经发[2000]8号),尽快制订出台西藏关于培育和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的政策措施,明确协调领导机构和落实部门。对地县机构中如何加强农业产业化企业管理问题,也要着手制定起草相应的政策;对于其他带共性的问题,要加强协调,争取理解和支持,在发展中着力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