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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都市圈的圈层结构及资源整合路径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城市化和区域一体化进程的加速,在大都市圈范围内,形成了被称之为新增长中心的新城市区或新产业空间。这种新增长中心充满活力,已成为一个地区经济增长的重要推动力量。新增长中心倾向于在更大的地理范围内扩散,它引导大都市圈向多中心城市演进,逐步形成了一个与大都市核心区互补与竞争的现代多中心城市结构模式。

一、新增长中心的崛起与多中心结构

新增长中心的崛起。使得大都市圈内部的经济结构和社会景观变得非常复杂。根据新增长中心与大都市区的关系及新增长中心的功能不同,可以将新增长中心分为以下五种情况:

一是副中心区。副中心通常与城市中心区保持快捷便利的交通联系,从空间分布来看,一般与城市中心区在空间上保持一定距离。当城市中心区出现集聚不经济时,城市通过建立副中心把部分功能分散出去,以避免中心区商务功能过度集中对城市造成的负面影响。

二是边缘新区。边缘新区一般位于大城市核心区边缘,有些以“飞地”的形式存在,它是伴随着城市郊区化发展的加速,中心城区功能逐步外迁,而在大都市边缘逐步形成的功能比较完善,且相对独立于大都市的新城区。

三是新产业空间。它是以中心城市为依托,以新的生产方式或新的产业组织模式为基本特征的区域。新产业空间往往是在以一种或多种产业为主导的工业园或产业园的形式上建立起来的相对独立的地理区域。新产业空间之“新”,最根本的在于它是新产业、新技术、新模式与新的城市空间的有机结合。

四是发展走廊。由两个大城市或多个大城市相互向对方扩散形成新的发展区域,这些新区域大多沿着交通通道发展,比较容易被纳入到大都市圈的空间经济系统之中,故称发展走廊。发展走廊是一种“准城市化地区”,它是城市与农村各种要素在一定地理区位上高度混合而形成的一种特殊的空间结构形态。

五是专业化城镇。它们是指在大都市外围形成的具有相当规模和实力的专业特色城镇。这些专业化城镇或者依靠兴办专业市场而发展壮大起来,带动了城镇产业和人口的集聚;或者依靠自身的区位交通、商贸物流、历史文化、自然资源、农优产品等优势条件而发展成为独具特色的小城镇。

上述五种新的增长中心之间有时存在着重叠关系。比如,边缘新区可能同时又是副中心区和产业园区的载体。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一些沿海发达的大都市中的企业纷纷向城市边缘区迁移,新兴产业在边缘区兴起,大规模的工业园和商业服务网点也有的落户于此.具有完善城市功能的新城区逐渐形成。这些新城区有的是在新产业区基础上形成的,有的则依托边缘城镇发展起来.不论哪种情况,它们往往都是异军突起,扮演了区域新增长中心的角色。

新增长中心的崛起,不仅使大都市由单中心城市结构向多中心城市结构演进,而且新增长中心自身的结构也呈现明显的变化。一方面,大都市的部分职能逐步分散到了这些新的增长中心之中,从而减轻了大都市区的压力:另一方面,又逐渐形成了组团式的卫星城市结构,从而提高了新增长中心的空间容量。

从全球角度看.新城模式只不过是为了解决城市在某个特定发展阶段产生的特定问题孕育而生的一种解决方案。但是,在我国,新增长中心的出现除了冀望它们能缓解不堪重负的中心城区所承担的发展压力之外,其得以崛起并快速发展也是一系列因素变革的结果。这些因素包括经济体制改革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对外开放和国际资本的大规模进入、全球经济的一体化、城市化发展与城市功能转型,等等。可以说.改革开放提供了新增长中心出现的体制条件,城市化的发展为新增长中心的发展提供了内在推动力,而这一切又使新增长中心产生了独特的后发优势。其中,最重要的一种后发优势就是新增长中心有较低的体制成本和新的运转机制。众所周知,在我国各城市中,新增长中心的发展始终是在国家财政、信贷、土地等特殊优惠政策强力牵引下,在地方政策大力扶植下进行的。在这种情况下,从一开始,新增长中心就摆脱了传统体制的约束,成为改革开放的试验区和先导区。国家及地方政策的引领护航、体制创新和政府角色转型都大大地降低了进入区内企业的商务成本,为企业创造了一个崭新的发展平台,从而强化了本区的竞争优势,使新增长中心成为新的区位利益核心。由于新的增长中心自身的活力和优势,原来的区域空间格局和空间均衡被打破。

由此可见.在我国,大都市圈内多中心城市结构的形成过程有着它自身的背景条件。正因为如此,我国的大都市圈的多中心结构比起国外发达国家的大都市圈结构有着更为复杂的内在关系。而这种内在关系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资源空间配置效率和大都市圈内部城市之间的竞合关系。

二、圈层结构:大都市区与新增长中心的内在关系

新增长中心的崛起使得大都市圈范围内的区域经济在不平衡中向前发展。约翰·弗里德曼用“核心一边缘”的关系来描述这种不平衡发展的过程。一般来说,在大都市圈层面上形成的“核心一边缘”关系中,中心城市充当着区域经济的组织者和协调者的职能。然而,实践表明,“核心一边缘”关系的形成并不是单向的,大都市圈结构的形成是一个复杂的现象。尤其是在大都市区边缘地区,新增长中心的出现,使得作为整体的“边缘”被打破,使“边缘”的整体发展惰性受到制约,从而大都市圈域经济发展和经济一体化加快,这是一种多中心整合过程,它运用合力推动了边缘深化。

边缘深化是指在大都市圈的多中心结构的形成过程中,边缘区经济增长加快,边界出现弱化和消散现象。边缘深化的途径分为两种,一种是边缘消散型深化,一种是边缘增长型深化。边缘消散型深化是大都市核心区辐射能力增强使中心与边缘界线趋于消失的现象,表现在增长极的辐射力量越来越强,其半径越来越大,越来越广范围的“边缘”进入到多中心城市结构中,使得大都市较高级的功能得到提升,然后再辐射到距离更远的周边,形成一个更大的圈层结构,边缘增长型深化是边缘地区自身经济迅速增长而使中心与边缘界线消失或弱化,表现在区域一体化实践推动下,制度变迁为一些边缘区域的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其经济获得了快速的增长,自己发展成为一个新的增长中心,与其相应的大都市圈层结构得以形成。

这两种深化途径都是对边缘起到弱化、稀释和消散的作用,使边缘整体的发展水平上升。其实,边缘深化所面对的是大都市区与新增长中心的内在关系问题。传统理论强调的是边缘消散型深化,它坚持认为中心与周边差距的缩小是由中心城市主导的。事实上,在存在制度障碍或交易成本过高的条件下,边缘增长型深化在多中心结构的形成过程中发挥着更重要的作用。

因此.在一个多中心的城市结构中,一个区域内的经济增长中心可能不止一个。可是,一个地区是否能够形成一个新的增长中心.取决于两个方面的比较优势。第一.新增长中心区必须要比原有的经济中心具有相对的比较优势和吸引力。第二,新增长中心区要比其他的候选地点更加具有竞争能力。从这个意义上说,在大都市圈范围内.新增长中心不断涌现,表明这个地区正在繁荣且充满活力。当然,在此丝毫不想低估大都市区本身的辐射能力在边缘深化中的作用。相反,把大都市圈的多中心结构的形成看作是都市核心区与新增长中心之间的共生共长的空间过程。

都市核心区与新增长中心这种共生共长的区域,可称之为“城市化空间”。城市化空间是指大都市核心区,以及那些同时承受城市与农村行为的高密集的城市化地区,它是建立在区域整体性发展基础上的都市圈空间形式。“城市化空间”概念的提出并不是试图创造一个新的理论.而是试图将都市核心区与新增长中心的资源空间配置整合起来,探求两者之间的相互作用及其圈层结构形态。

由于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和地域特征不同,都市核心区与新增长中心在“城市化空间”的结构形态上的表现自然也就会有所区别。归纳起来,大都市圈的圈层结构形态及其内在关系存在着如下几种情况:

圈层结构形态I:都市核心区+副中心区。大都市区内副中心的出现形成了多中心的城市结构。从核心区与副中心的关系来看,建立新的副中心的目的是为了避免商务功能在现有城市中心的过度集中,从而创造一个工作、居住和休闲平衡的空间。城市副中心的发展与城市中心区存在很强的依赖关系,即在区域分工方面,二者分别承担着不同的城市功能。因此,保持二者之间的密切联系、协调好二者的发展关系至关重要。同时,核心区与副中心区也存在着竞争关系,尤其是在发展初期,副中心区直接面临来自城市核心区的竞争。并且处于劣势。政府有必要通过规划和配套政策来适当限制中心区发展,引导城市功能向副中心区转移。

圈层结构形态Ⅱ:都市核心区+边缘新区。边缘新区是大城市增长本身带来的新的城市形态。边缘新区一般居于大都市核心区边缘.但其功能却与大都市核心区紧密相联。边缘新区的增量发展速度大多快于传统的老城区,这已成为一个共同的趋势。我国的情况也大抵如此。如,上海的浦东新区、天津的滨海新区等。它们都成为这些城市快速发展的“火车头”。因此.边缘新区属于新的“增长中心”或“增长点”,它的经济繁荣和活力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由于开放程度较高,住房价格和户籍门槛相对较低,进城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或新的移民除了转移到都市核心区内部的一部分外.大量地转移到了新城市区内。在我国,农村劳动力追逐经济增长中心的流动倾向较为明显,随着农村流动人口规模越来越大,这个特征也将愈益突出。边缘新区在分散中心区人口就业压力方面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圈层结构形态Ⅲ:都市区+新产业空间。新产业空间是以产业为主导的新城区,按照功能,可以将新产业空间分为新产业区与产业新城两种情况。前者是以产业集群为特征的区域.其功能比较单一。后者则不仅发展产业,而且大力发展城市功能.是产业功能与区域城市化功能结合的产物。在我国,新产业空间主要包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园区、出口加工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临港工业区等。不论是哪种新产业空间形式,它们一般都毗邻中心城区,具有产业层次高、创新能力强的特征。新技术革命和信息化的发展催生了新产业空间,而作为母体的都市区的城市功能转型,则是新产业空间形成的客观前提。新产业空间在肩负着用现代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任务的同时,也往往代表了一个城市未来的主导产业方向。

圈层结构形态Ⅳ:大都市+发展走廊。发展走廊是两个大城市之间形成的产业带。在产业带中,城乡联系和相互作用不断加强。产业日益多元化、混合化,严格的城、乡景观变得越来越模糊,农村劳动力尽管仍住在乡村或小城镇,但却能在非农部门就业,接受城市生活方式.也能享受城市文化,而且生活成本比城市低得多。因此.发展走廊往往是那些愫怀“城市情结”而又承担不起城市生活成本的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落脚地。发展走廊是两个大城市功能扩散的结果。一般地,它与两大城市之间内在联系紧密、商品和要素流通通畅、城镇体系的组织功能完善、区域性基础设施网络初步形成,构成了一个空间关联密切、链条多样化与共轭关系紧密的运行整体。

圈层结构形态V:都市核心区+城市新区+专业化城镇。在靠近中心城市的近郊区或远郊区形成若干经济活跃的专业化城镇,而城市新区和这些专业化城镇的繁荣的主要原因来自于城市化过程。城市新区是大城市扩张的前沿地域,它的物质景观具有十分鲜明的城乡交错的特征,但边界并不十分明显。同时,这里也是农村或乡镇产业与城市产业的交融区,不同类型的城市社区和乡村社区并存。因此,城市与村镇的物质、经济和社会网络在这里碰撞、冲突、融合和协调。在这种情况下,中心城市的发展与周边小城镇形成互动发展的局面,农村工业化的过程是大城市发展的带动和延伸,是小城镇针对大城市的错位发展或特色发展。这些小城镇,由于实行专业化生产,能够获取规模经济效益。又由于靠近中心城市,能够依靠中心城市提供第三产业服务,这样能够获取城市化经济效益。

总之,不论是哪一种形式的大都市圈层结构,其产生与发展的过程都是资源的空间整合过程。这一过程把大都市与新增长中心之间业已存在的相互作用与相互联系推向一个新的阶段,并直接引发一场包括整个经济增长方式在内的制度变革。也就是说,圈层结构的形成必须以制度创新为基础。如果没有相应的制度演进,则不可能出现新增长中心,甚至使一些本来存在的增长中心也会出现增长困境。同时,大都市圈内多中心结构形态的演变,也打破了传统的、封闭的“城市一乡村”体系,把原来与城市隔绝的乡镇和农村纳入到了大都市圈发展体系之中,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城乡合作,共同发展,进而使我国走上一条新型的城市化道路,即以区域的整体发展为基础而不是单一的大城市或小城镇为基础的集约型城市化。

三、大都市圈内的协调发展与区域资源整合

大都市圈内的资源整合是指大都市与新增长中心的一体化协调发展。区域资源整合的最主要目的在于,促进大都市与新增长中心之间的结构协调与功能优化,提高大都市圈整体的自组织能力、协同作用效果和资源的空间配置效率。

大都市圈内的资源整合既包括产业、市场、环境、设施等方面的整合,同时也包括功能、体制方面的整合。在大都市圈的不同层面上,其协调整合的重点有所不同。

(一)都市中心区与新增长中心的协调整合

一般情况下,新增长中心都是依托都市中心区生长而成的。作为母城,都市中心区在资源、市场、人才、信息、服务、设施等方面都为新增长中心的起飞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二者存在着“血脉相连”的共生关系,都市中心区与新增长中心的协调整合就是强化这种关系,并促使其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

新增长中心崛起以后,往往会与都市中心区产生矛盾。表现在:一方面,都市中心区与新增长中心在功能定位、土地利用、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可能存在着相互掣肘的情况。另一方面,由于新增长中心提高了自身的生产能力和竞争能力,它可能会凭借着体制上、成本上的优势与原来的经济中心区展开竞争,从而破坏原有的经济秩序。因此,都市中心区与新增长中心的协调整合.应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第一,正确认识二者之间的功能定位问题。母城区是新增长中心的孵化器和摇篮,新增长中心的发展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要依托母城的服务功能和基础设施供给。从这个意义上说,新增长中心的发展依赖于都市中心区的发展。当然,中心区的发展也需要新增长中心的创新与支持。因此,新增长中心的功能、空间布局必须与都市中心区的功能布局协调起来统一考虑,通过生产要素的空间重组,逐渐与母城区相互融合,成为都市中心区的功能新区。

第二,要实现都市中心区的传统产业与新增长中心的高新产业的整合。在产业发展上,二者之间不是单纯的新兴产业对传统产业的取代,而是一种双向的技术、市场交流和相互支持的过程。新增长中心的产业发展得益于中心区传统产业的创新要求和市场激励。因此,在中心区的产业结构与生产布局调整过程中,要注意高新技术发展与传统产业改造之间的关系。同时,新增长中心要成为母城区产业转移和国外产业转移的承载地,在功能上必须进行按照城市功能进行开发配套,以提高对各种资源的集聚吸引力。

第三,要将新增长中心纳入大都市区规划和行政管理体系中。在土地利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形成一体化的局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体制性矛盾,最终实现都市中心区与新增长中心的行政区划整合。

(二)不同类型新增长中心之间的协调整合

在大都市圈内,新增长中心不止一个,同时新增长中心也不止一种类型。不同类型的新增长中心之间在存在着竞争关系。这种竞争不仅可能会导致相邻的新增长中心之间产业的同构化,而且也可能会导致一个新增长中心内部难以形成有机的特色化产业链和产业簇群。因此,不同类型新增长中心之间的整合重点是产业整合。

第一,要通过产业整合。在新增长中心之间形成合理的职能分工与协作。对于那些发展差异不大、等级分化不明显、经济规模相当的各类新增长中心,要按照合理的生产力布局规划的引导,根据区位优势的差异和特点,在新增长中心之间形成产业链网络和产业特色集群的错位协作关系。尤其是对于那些跨行政边界的新增长中心,要进一步深化产业和地区分工,协同整合产业优势,培育若干具备竞争力的产业群落以及梯度互补的产业体系。

第二,在一些较为发达的大都市区,开发区、副中心与卫星城建设要紧密结合起来。作为新增长中心的开发区建设和发展,为副中心和卫星城的发展提供了契机。利用这一良机,可以将其建设成为具有良好的工作与生活环境、文化氛围、经济技术水平和社会功能的新型城区。同时,要摒弃传统郊区单纯发展工业卫星城的模式。将集生产、居住、娱乐、商业、教育于一体的新型卫星城作为真正意义上的城市进行开发建设.特别要注意其规模和综合功能的培育。另外,对于那些临近趋同的各类新增长中心,条件成熟以后可以进行合并。目的在于避免同一地区的内部竞争,实现优势互补。

(三)新增长中心与腹地城市之间的协调整合

在以港口城市为核心的大都市圈内,作为新增长中心的保税港区、出口加工区、临港工业区等不仅是大都市圈中产业供应链的核心环节,而且也是腹地城市扩大开放的重要依托。但是,现实生活中,这类新增长中心的对外开放的“窗口”和先行区的作用还远未发挥出来。主要原因在于,新增长中心对腹地资源要素的整合能力和腹地城市利用新增长中心的能力没有得到很好的协调。因此,新增长中心与腹地城市之间的协调整合迫在眉睫。

第一,要按照比较利益的原则,以利益关系为纽带,建立起区域性的产业合作联盟,构建大区域的产业协作机制.通过利益协调和利益分享机制使腹地城市都能从整合中获得利益。新增长中心的产业开发应该紧紧围绕产业链网络这个环节来进行,使之成为地区性产业链的核心环节,以此来牵动腹地经济的全面发展。

第二,要大力发展临港工业,吸引腹地传统工业走向沿海地区,引导其生产布局由资源依托型向交通依托型转变。临港工业大多是依托港口资源或依托与港口相关优势而发展起来的工业。因此,临港的新增长中心建设应当以港口建设促进临港产业发展,使其真正成为承接全球范围内的资源跨越国界流动以及腹地城市面向海外市场的枢纽。

第三,把临港新增长中心建设成为国际性或区域性现代物流中心,要突出港口集货、存货、配货特长,以临港产业为基础,以信息技术为支撑,以优化港口资源整合为目标,发展具有涵盖物流产业链所有环节特点的港口综合服务体系。通过综合物流服务体系,为临港工业的贸易和流通提供支持,并以此来带动腹地经济的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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