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化的基本概念是指能源需求向电力转化的程度。国际上通常采用的电气化程度的指标有两个:一是发电能源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二是电能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重。
1 我国目前两个电气化指标的计算和国际对比
我国电力部门根据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中的统计数字计算,发电能源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和电能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如表1所示。
表1 我国电力在一次能源和终端消费中的比重 年份发电用煤占煤炭产量的比重(%)发电能源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电能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重(%)198017.9820.604.81198118.1321.186.14198218.2521.336.24198318.2821.296.30198418.7821.166.30198519.1421.326.37198620.6522.136.63198721.3322.796.85198822.3823.277.01198924.2423.457.21199025.1324.687.55199126.6725.467.86199228.6826.678.32199331.4828.748.60199432.3228.849.12199533.1529.589.18199634.7830.769.25199738.8632.769.30199842.1234.699.35 根据上述计算结果,与世界一些工业国家比较,我国能源和电力消费水平很低,但是电气化程度的两项指标却比较接近,这些数字如表2所示。
表2 国内外国民经济电气化程度比较
国别
发电能源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
电能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重(%)
人均发电量(kwh/年)
1986年
2000年预计
1986年
2000年预计
1986年
2000年预计
中国
美国
日本
德国
法国
英国
意大利
加拿大
澳大利亚
瑞典
挪威
西班牙
希腊
土尔其
22.13
33.9
40.1
34.8
40.6
29.4
29.2
45.6
38.8
57.2
54.2
37.9
38.9
22.9
36.00
40.70
45.3
41.4
50.6
35.8
40.4
48.4
43.0
58.4
58.7
41.6
45.5
38.7
6.63
15.3
20.3
15.2
16.6
14.9
14.4
21.7
16.6
28.9
42.9
18.1
16.4
8.0
10.0
19.0
23.6
18.4
22.2
17.0
19.7
25.3
20.1
30.4
43.3
19.1
18.8
16.3
418
10926
5568
6685
6550
5305
3361
18246
7940
16559
23310
3339
2828
781
950
14335
7252
8190
8897
6184
5488
22706
9958
16780
30116
4596
4794
2723
注:(1)中国2000年数字系估计,发电能源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1998年34.69%,2000年估计为36.00%;电能在终端能源消费比重,1998年为9.35%,2000年估计为10.0%,人均发电量1998年为927.6千瓦时,2000年估计为950千瓦时。(2)国外数字系《IEA煤炭情报》OECD,巴黎,1988。
为了弄清我国两项电气化指标计算中存在的问题,先按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中公布的能源数据进行计算。从这个计算中,我们可以发现统计数据中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是指矿物能源煤炭、石油、天然气(燃气)加上水电、核电等商品能源的消费总量,未包括农村可再生能源(薪柴、秸杆等);
2.能源损失量中,加工转换损失量未包括电能、热能转换中的能源损失量,也未包括能源企业自身消耗的能源;
3.终端能源消费总量等于能源消费总量减去能源损失量得出,由于这两项指标计算不全,因此终端能源消费总量计算也不准确;
4.电力消费量基本与电力可供量相等,在计算电力终端消费量时,只扣除了输配电损失,未扣除厂用电量,而且输配电损失量的计算也不完全。
由于以上统计数字的影响,我国电气化指标的数据均偏大,但部分数字与电力部门计算的数字略有出入,其中发电能源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偏小较多,电能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大部分年份相同,个别年份有差另。计算得出的数字见表3。
2 关于我国两个电气化指标的修正意见
国际上采用发电能源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和电能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重作为衡量电气化程度的指标,而不采用其他的能源和电力绝对量的消费指标是有一定道理的。因为能源和电力的绝对消费量与国民经济产业结构和气候条件有非常大的关系,工业特别是耗能、耗电大的工业占比重大,一、三产业比重很小的国家,能源和电力的消耗量必然大;工业中高新技术产业和知识产业比重大,或第三产业的比重很大的国家,能源和电力的消耗量必然小,气候条件恶劣,如天气特别寒冷,需要消耗大量能源和电力用于采暖和热水供应,或者天气特别炎热,也需要消耗大量能源和电力用于制冷空调,能源和电力的消耗也大,而处于温带地区的国家对暖通空调的需要量就大大减少,能源和电力的需要必然小,所以用电力的绝对消耗量的大小来比较世界各国的电气化程度是没有什么意义的。从表2所列出的数字可以看到,1986年美国人均发电量为10926干瓦时,日本和法国分别为5568千瓦时和6550千瓦时,如果用这个指标来衡量,则美国的电气化程度比日本和法国高得多;用两个电气化指标来看,1986年美国的两项指标分别为33.9%和15.3%; 日本为40.1%和20.3%;法国为40.6%和16.6%,则日本和法国的电气化程度比美国要高得多。
目前工业发达国家已经基本不使用薪柴、秸杆等可再生能源,有些国家即使使用生物质能,也都要把它转换成商品能源(电力、热能或燃气)来加以利用,也就是说工业发达国家的能源供应业已全部商品化;而我国与许多发展中国家还在继续大量使用薪柴、桔杆等非商品能源。因此,工业发达国家统计商品能源的总消费是全部能源,而我国与许多发展中国家如果只统计商品能源就不是全部能源,应当加上薪柴和秸杆。
表3 根据中国统计年鉴中能源统计数据计算两个电气化指标 项目
单位
1980年
1985年
1990年
1995年
1996年
1997年
一、能源
(一)能源消费总量
(二)能源损失量
1、加工转换损失量
其中 炼焦
炼油
2、其他损失
(三)终端能源消费总量
(四)发电消耗能源量
(五)考虑水电、核电发电消耗
万tce
万tce
万tce
万tce
万tce
万tce
万tce
万tce
万tce
60275
2767
1358
645
113
1409
57508
9686
12017
76682
3096
1491
572
110
1605
73586
12346
15930
98703
4414
2264
905
326
2150
94789
18944
23769
131176
6923
3634
3289
124252
30292
37771
138948
6217
2903
919
549
2314
132731
32748
40280
138173
7587
3915
1297
626
3672
130585
34546
42336
二、电力
(一)电力可供量
(二)电力消费量
(三)输配电损失量
(四)电力终端消费量
(五)电力终端消费量折标准煤量
亿kwh
亿kwh
亿kwh
亿kwh
万tce
3006.3
3006.3
242.9
2763.4
3395.03
4117.6
4117.6
304.3
3813.3
4684.91
6230.4
6230.4
434.6
5795.8
7120.55
10023.4
10023.4
744.5
9278.9
11399.15
10764.3
10764.3
769.5
9994.8
12279.33
11273.6
11284.4
798.4
10486.0
12882.8
三、电气化指标
(一)发电能源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
(二)电能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重
(%)
(%)
19.94
5.90
20.77
6.37
24.07
7.51
28.79
9.17
28.99
9.25
30.64
9.86
注:(1)本表中的主要能源数据摘自1998、1999年《中国统计年鉴》,主要电力数字也根据《中国统计年鉴》考虑水电、核电后的发电消耗能源系根据火力发电的比重推算.
(2)电力终端消费量折标准煤,每千瓦时电力按860千卡折算,标准煤发热量按7000千卡/千克计算。
终端能源消费量,采取能源总消费量减去能源损失得出,能源总消费量计算中的问题已如上述,能源损失量如何计算?这里涉及对终端能源消费的理解,国家统计局在《中国统计年鉴》中能源损失包括加工转换损失和其他损失,在加工转换损失中列出了炼焦、炼油的加工损失,未列出加工转换损失最大的发电、输电、配电的损失,从数字来看是漏列了。另外,能源生产企业自耗能源如何计算?能源生产企业自耗能源有两类:一类是生产耗能,如电力企业的厂用电和线路损失,应当计入;另一类是能源生产企业职工生活用能,属于终端消费不应计人。总之,目前国家统计局统计中能源损失量的统计数字偏小,是使终端能源消费量偏大的重要因素。
电力终端消费量,应当理解为扣除厂用电和输配电损失以后到达用户的用电量。但我国目前对于用电量有两种统计数字。一是发电量扣除厂用电量称为供电量,供电量再扣除输电和部分配电损失后称为用电量。以1998年数字为例,全国发电量为11576.97亿千瓦时,厂用电量为1070.22亿千瓦时,供电量为10506.75亿千瓦时,线损电量为671.17亿千瓦时,用电量为9835.58亿千瓦时。二是在按国民经济产业分类用电量统计中,将厂用电量和线损电量作为制造业中电力蒸汽热水生产和供应业用电计算,因此1998年全国用电量为11347.30亿千瓦时,两者相差1511.72亿千瓦时。在这两项统计中。厂用电量和线损电量数字差距也比较大,第一种统计中厂用电且为1070.22亿千瓦时,线损电量为671.17亿千瓦时,而第二种统计中,厂用电量为1464.68亿千瓦时,线损电量仅382.22亿千瓦时。实际上由于电力工业体制的关系,由于层层趸售和供电“中间层”的存在,线损电量严重偏低。这两种统计,第一种统计比较符合需要,由于厂用电量计算偏小,用电量数字仍属偏大。
为了使我国两项电气化指标接近实际状况,在缺乏统计资料的条件下,按以下情况赂作修正。
(1)在能源总消费量中,除国家统计局统计的商品能源总消费量之外,增加非商品能源的消费量(即农村薪柴、秸杆的消费量),作为我国的一次能源总消费量。
(2)能源损失量中的加工转换损失量增加发电能源转换中的损失量,虽然这个能源损失量仍然偏小,由于其他转换损失难以估计,只好如此。
(3)用电量统计,除扣上述第一种办法计算外,再扣除层层趸售和“中间层”的线路损失,由于缺乏统计数字,暂按售电量的5%估列。
根据以上修正意见,计算得出的数字见表4、对比数字见表5。
表4 我国两个电气化指标的修正计算成果 项目
单位
1980
1985
1990
1995
1996
1997
一、能源
(一)商品能源总消费量
(二)非商品能源总消费量
(三)能源总消费量
(四)能源损失量
1.加工转换损失量
其中:炼 焦
炼 油
2.其他损失量
3.电力转换损失量
(五)终端能源消费总量
(六)火力发电消耗能源量
(七)发电消耗能源总量
万tce
万tce
万tce
万tce
万tce
万tce
万tce
万tce
万tce
万tce
万tce
万tce
60275
22900
83175
11847
1358
645
113
1409
9080
71328
9686
12017
76682
24600
10282
14960
1491
572
110
1605
11864
86321
12346
15930
98073
26300
125003
22434
2264
905
326
2150
18020
102569
18944
23769
131176
26662
157838
35608
3634
3289
28685
122230
30292
37771
138948
21957
160905
36773
2902
919
549
3314
30557
124132
32748
40280
138173
20000
158173
39676
3915
1297
626
3672
32089
118497
34546
42336
二、电力
(一)发电量
(二)厂供电量
(三)售电量
(四)“中间层”损失电量
(五)用电量
(六)电能终端消费量折标准煤量
亿kwh
亿kwh
亿kwh
亿kwh
亿kwh
万tce
3006.3
2812.09
2516.4
125.8
2390.6
2937.0
4106.9
3843.2
3483.5
174.2
3309.3
4065.7
6213.18
5357.82
4925.91
246.3
4679.6
5749.2
10069.48
8532.95
7784.4
389.2
7395.2
9085.5
10793.58
9107.03
8330.36
416.5
7913.9
9722.8
11342.04
9564.15
8770.87
439.0
8340.9
10247.4
三、电气化指标
(一)发电能源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
(二)电能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重
(%)
(%)
14.45
4.10
15.73
4.71
19.01
5.61
23.93
7.43
25.03
7.83
26.77
8.65
注:(1)商品能源总消费量,即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中的能源消费总量,未包括农村使用的非商品能源薪柴、秸杆等。
(2)非商品能源消费总量,这里只包括农村居民生活和农村工业使用的薪柴、秸杆,未包括其他,如沼气、粪便等。资料来源是国家经贸委资源综合利用节约司编“中国能源年评1997”、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编“中国节能1997”,农业部科教司能源处提供的数字,1985、1997年非商品能源消费量数字未估测。 (3)电力转换损失量,根据发电消耗能源总量减去电能终端消费量折标准煤得出o (4)终端能源消费总量,根据能源总消费量减去能源损失量得出。(5)火力发电消耗能源量根据国家电力公司、原电力工业部电力部门的统计资料,但这个数字是计算6000千瓦及以上火电厂的燃煤消耗量,数字偏小。 (6)发电消耗能源总量,根据火力发电消耗能源量,考虑水电、核电按当年火力发电厂平均煤耗计算,是火电、水电、核电的总能源消耗量。 (7)发电量、厂供电量、售电量均根据电力部门的统计资料。 (8)“中间层”损失电量,此处暂按售电量的5%结算。 (9)电能终端消费量折标准煤,每千瓦时按860千卡计算,标准煤按7000千卡计算。
表5 我国电气化两个指标对比表 项目198019851990199519961997发电能源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电力部门统计20.6021.3224.6829.5830.7632.76修正计算数字14.4515.7319.0123.9325.0326.77差额+6.15+5.59+5.67+5.65+5.73+5.99电能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重(%)电力部门统计4.816.377.559.189.259.30修正计算数字4.104.715.617.437.898.65差额+0.71+1.66+1.94+1.75+1.42+0.65 从上表中可以看到,发电能源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估计偏大5-6个百分点,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重估计偏大0.6-2.0个百分点。
3 关于电气化指标计算中值得注意的几个问题
电气化程度的两个指标是表示一个国家电气化水平的重要指标,值得重视,要研究如何准确计算。
3.1 要了解国际组织和各国电气化程度两项指标的计算原则和计算方法,使我国的电气化指标计算方法与国际接轨,具有可比性。
3.2 要改进我国的能源统计,包括商品能源和非商品能源的统计,能源损失量的统计,厂用电量、线损电量和用电量的统计。
3.3 国家统计局应当研究和统计电气化指标。目前国家统计局的能源统计中没有电气化指标的统计,一直由原电力工业部、国家电力公司负责统计,由于电力部门不了解能源统计的口径,难免计算出现差错,由国家统计局作为重要数据统计为好。
3.4 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和各大中城市也应统计电气化指标。最近广东省委书记李长春视察深圳市时,提出深圳市要率先实现电气化。但目前只有全国电气化指标的统计,没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和各大中城市的电气化指标的统计,究竟深圳市的电气化水平在全国居什么位置,无法进行比较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