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题】思潮与流派
【正 文】
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中,新月派是一个有影响的文学流派。它曾为我国现代文学的建设,起过积极的作用。由于其主要成员,没有能正确对待左翼文艺运动,在大半个世纪中,它就一直被指为“反动”,并定其社会属性为“买办资产阶级”。这就使不少研究者以“敬鬼神而远之”的态度,不敢走近和研究新月派。上世纪80年代,由几十家出版社联合出版的《中国现代作家作品研究资料丛书》和《中国当代文学研究资料丛书》,收入的作家数以百计,曾出版过一两本薄薄的诗集或别的什么集的作家,也跻身在这两套丛书中,但没有胡适研究资料专集,也没有徐志摩、沈从文、梁实秋等人的研究资料专集。在《中国现代文学运动·论争·社团资料丛书》中,有《文学研究会资料》,有《创造社资料》,有《三十年代“文艺自由论辩”资料》,但无《新月社资料》或《新月派资料》。连2000年12月出版的16开本厚达一千二百多页、附图近百张的印刷精良的《上海出版志》,有商务印书馆、中华书局、世界书局、大东书局、开明书店的专题介绍,也有规模并不大的光华书局、创造社出版部、光明书局、昆仑书店的专题介绍,但没有新月书店。在该志的《大事记》中有十数字提及新月书店,但有错;在该志的《1843-1949年上海出版机构一览表》中有新月书店,在十数字的文字介绍中也有错。(本文后面还要谈到)
正因为对新月派缺乏研究,近年出版的胡适传、闻一多传、沈从文传、徐志摩传、林徽因传、邵洵美传等等对新月派的说法也各不相同,也不尽准确。
看来,对于新月派的研究,还得从最基本的史实入手。本文所谈的就是新月书店和《新月》月刊的最基本的史实。
关于新月书店
1. 新月书店何时成立?陈从周在1949年自费出版的《徐志摩年谱》中说:1927年“春与胡适之邵洵美等筹设新月书店于上海”。这说法后来为不少著作所沿用。直至2000年出版的《邵洵美传》还说:“1927年春”,“在上海办起了新月书店。”我以为,新月书店组成并开始运转是在1927年5月,根据如下:①1992年上海交大版《余上沅研究专集》中的陈衡粹《余上沅小传》中说:余上沅“大革命失败后,到上海与胡适、邵洵美、徐志摩、梁实秋、饶孟侃等筹办新月书店”。“大革命失败后”的时间概念一般是指1927年5月以后。②梁实秋《悼念余上沅》中说:“十六年春,我们先后在北京结婚,旋即相继挈妇南返,比邻而居。不匝月,北伐军至,烽火连天,乃相率搭乘太古轮走避上海,真乃患难之交。北伐胜利,东南大学改为中央大学,上沅、欣海、寅恪与我皆在不予续聘之列。”1927年4月18日宣布南京国民政府成立,接着是东南大学改为中央大学,接着是中央大学不再续聘梁、余等人,接着是梁、余等人决定不再回南京去。从这样的日程推算,梁、余参与组成新月书店必在1927年5月。③1927年2月起,随着北伐军北进,上海工人和海宁一带工农被发动了起来。徐志摩老家是富户,受到了侵扰。4月1日他在给一位英国朋友的信中称:“中国全国正在迅速陷入一个可怕的噩梦中,其中所有的只是理性的死灭和兽性的猖狂。”“今天是什么人掌权呢?无知工人,职业恶棍,加上大部分二十岁以下的少男少女。”徐志摩所说的这种局面要到“四一二”政变后才被镇压下去。使徐志摩有合适的环境和合适的心情去办新月书店,一般应在5月间。④胡适是1927年5月20日归国到上海的。他是新月书店最后拍板的人。⑤新月书店5月组成并开始运转后,6月29日、30日、7月1日在《申报》上连续刊登《新月书店开张启事》称:“定于七月一日正式开张。”那么,新月书店的正式成立日应是:1927年7月1日。
2. 新月书店是哪些人创办的?陈从周《徐志摩年谱》说是“胡适、邵洵美等筹设”的。陈衡粹《余上沅小传》中说是“胡适、邵洵美、徐志摩、梁实秋、饶孟侃等办新月书店”。《邵洵美传》说是“徐志摩、闻一多、邵洵美、胡适、张嘉铸、饶孟侃、梁实秋、余上沅、潘光旦等”“办起了新月书店”。《上海出版志》则说是“梁实秋、徐志摩等开设新月书店”。1927年6月27日、28日的《申报》上连续刊出《新月书店启事》,署名的是:“创办人胡适、徐志摩、宋春舫、徐新六、张歆海、吴德生、张禹九、余上沅同启”。这份创办人名单当然是可靠的。前面所引的几种说法,只要对照这张名单,其错即见。但梁实秋也不在内,倒有点令人意外,他在一些回忆中以为自己也是创办人呢!还自称“我是书店的总编辑”,其实他只当过一段时期《新月》月刊的编者,从未当过书店的总编辑。新月书店开办时是实行股份制的。梁实秋《谈志摩》中说:“新月书店的成立,当然是志摩奔走最力,邀集股本不过两千元左右,大股一百元,小股五十元(现任台湾银行董事长张滋闿先生是一百元的大股东之一)。”梁实秋《〈新月〉前后》中也曾说:“筹备时期,大概是胡适之先生的意思,聚资集股要有限制,大股百元,小股五十元,表示民主经营的精神,一共筹到了两千元。我是小股东,只出了五十元。”既然实行股份制,是否有个董事委员会。好几个当事人回忆:胡适是董事长。既有董事长,必有董事委员会。8个创办人是否就是董事委员会成员呢?在8个“创办人”中,胡适自己是百元大股,还拉来江冬秀、胡思杜、张慰慈的各百元大股。他一人实际上是四大股。8人中4个工商界人士当然都是大股东;4个文化人中,余上沅当时经济拮据,可能是50元的小股东,但他是第一任经理,是应该在董事会内的。在新月书店的经营中,董事委员会是否起过决策性的作用,现在还没看到有关资料。
3. 谁是新月书店的经理?陈衡粹《余上沅小传》、梁实秋《悼念余上沅》中都说新月书店筹组之初,余上沅是“经理兼编辑”。据谢家崧在《我记忆中的新月书店》中回忆:新月书店开办时只有四个工作人员:经理余上沅(兼编辑工作)、会计陈衡粹、出版兼校对蒋家佐、发行谢家崧。工作人员少而精悍,所以新月书店能在短时间内组成并运转。《新月》月刊第1卷第7期刊出《余上沅启事》:“启者上沅现已辞去新月书店经理及编辑主任,嗣后一切事务请迳向各负责人接洽为盼,此启。十七年九月七日。”余上沅1928年9月辞职后,由谁接任经理呢?梁实秋在《谈徐志摩》中说:“新月书店……起初是余上沅负责,由他约请了一位谢先生主持店务,谢先生是书业内行,他包办一切,后来上沅离沪,实际上仍然由谢先生主管,名义上由张禹九当经理,只是遥领,盖盖图章而已。”同文又说:“书店在光旦的长兄潘孟翘先生强勉支撑中也不见起色”,就结束了书店。但据谢家崧回忆,接余上沅的是潘孟翘,潘后才是张禹九。谢家崧《新月社始末我见》中说:“近年来有些文艺研究史料说新月书店的第一任经理是张禹九(寿铸),是错误的。笔者是新月书店股东和创业人员之一,对这一事实自应予以纠正。张禹九也曾担任过新月书店的经理,但时间是1931年,在潘孟翘(潘光旦之兄)之后,那时新月书店发行所已从望平街迁到福州路了。”谢家崧就是梁实秋文中所说的“实际上由谢先生主管”的谢先生。他的回忆是对的。潘孟翘接余上沅任经理是在1928年至1930年间。潘之后是张禹九,任职在1930至1931年间。最后结束新月书店的人,固然不是潘孟翘,但也不是张禹九,而是邵洵美。徐志摩1931年5月17日致郭子雄信中说:“新月书店颇见竭蹶,邵洵美加入,更图再起。”约在1931年4、5月间,邵洵美在张禹九之后任经理。
邵洵美上任后,雄心勃勃,确实“更图再起”。不久他在北平开设了“新月书店北平分店”。谢家崧在《新月始末我见》中说:“我曾参加新月书店创业工作,后又任该店北平分店营业主任,经常出入徐志摩、胡适、梁实秋、余上沅等人家中,与其他新月社成员也有频繁接触。”曾长期在邵洵美手下工作的章克标在《世纪挥手》(海天出版社1999年版)中回忆说:“志摩说服洵美协助一同办好新月书店,要洵美在经济上想办法,洵美情面难却,答允就新月书店经理之职。洵美可说是为了志摩的缘故而加入新月书店的。”邵洵美看重朋友的情义,但他也看重名。自从他当上新月书店经理后,《新月》第四卷第二期起,版权页上就多了两行字:“发行人邵浩文”“印刷所时代铅印部”。邵浩文即邵洵美,他不但要自己出名,还要使自己办的“时代铅印部”扬扬名。同一时期,新月书店出版的书的版权页上也多了一行字:出版者邵浩文,连重版书也不例外,如《人权论集》是1930年初版的,1933年五版时版权页上就印有“出版者邵浩文”。
使人意想不到的是,新月书店还有一个经理,那就是林微音。他原是邵洵美办第一出版社时参加些编辑工作的。邵洵美接办新月书店后,自己忙,就让林微音来代理一些工作,也称之为经理。谢家崧的《新月社始末我见》中说:林微音“1932年虽曾由邵洵美的介绍在新月书店任过几个月的经理,但他不是新月社的成员”。章克标在《世纪挥手》中说:“1931年4月,邵洵美受任了新月书店经理的职位,这是事实,虽然实际上是他委托了林微音去做实际工作,代他到书店坐班的。”因为林微音在新月书店当经理,就难免要和新月派的一些成员接触,一些人也就把林微音误以为是也和新月派关系密切的林徽音,林徽音因此愤而改名为林徽因。她对邵洵美的意见也就可以想见。
还有一个情况也必须在这里澄清。梁实秋在《岂有文章惊海内》一文中说:“我曾于一个时期主编过《新月》,也曾有一段时间兼任书店的经理。”关于梁实秋编《新月》的情况本文后面还将谈到,而从现有材料看,梁实秋没有担任过新月书店经理。他所说可能是一时的记误。
4. 新月书店是怎样结束的?梁实秋在《忆新月》中说:“胡先生有一次途经青岛时便对我们说起结束新月的事,我们当然也赞成,后来便由胡先生出面与商务印书馆王云五先生商洽,由商务出一笔钱(大约是七八千元)给新月书店,有这一笔款弥补亏空新月才关得上门,新月所出的书籍一律转移到商务继续出版,所有存书一律送给商务,新月宣布解散。”这七八千元的款子就是为新月清偿债务和归还各股东的钱。章克标《世纪挥手》中说:“后来新月书店由胡适之同商务印书馆谈妥,归商务接收,由商务出一笔钱,代新月清偿债务,新月书店存货全归商务接收,新月书店出版的书册可以由商务印书馆继续出版。这样就结束了新月书店。”笔者已从旧书中见到了“商务”用“新月”原纸型印的《浪漫的与古典的》等书。新月书店的结局,为许多研究者所忽视,如安徽教育版《胡适年谱》、韩石山著《徐志摩传》,都搜集资料较详备而不提“新月”的结局,因而本文有必要在这里说一说。
二、关于《新月》月刊
对于新月派来说,新月书店是重要的,而《新月》月刊更重要。但是由于学术界长期以来对新月派缺乏研究,许多著作对《新月》月刊同样也存在种种不同而错误的说法。本文拟根据比较可靠的史料,对有关《新月》月刊的几个问题进行梳理和澄清。
1. 谁是《新月》月刊的主编?有人说是徐志摩,有人说是梁实秋。如《上海出版志》的《大事记》中称“徐志摩等主编”,又如梁实秋自称是“新月书店的总编辑”,有的专家纠正说这是梁实秋把新月书店和《新月》月刊混为一谈了,意即梁实秋是月刊总编(主编)。其实,《新月》月刊没有主编。月刊每期的版权页上都印有“编辑者”名单。1928年3月出版的创刊号至1929年3月出版的第二卷第一期(每卷12期)的编辑者为:徐志摩、闻一多、饶孟侃;1929年4月出版的第二卷第二期起至1929年7月的第二卷第五期的编辑者为:梁实秋、潘光旦、叶公超、饶孟侃、徐志摩;1929年9月的第二卷第六、七期合刊至1930年3月的第三卷第一期的编辑者为:梁实秋;1930年4月的第三卷第二期至第四卷第一期的编辑者为:罗隆基,(从第三卷第四期起不印出版日期,说明已不能按时出版);1932年9月的第四卷第二期至10月的第三期的编辑者为:叶公超;1932年11月的第四卷第四期至1933年6月的第四卷第七期(终刊)的编辑者为叶公超、胡适、梁实秋、余上沅、潘光旦、罗隆基、邵洵美。从这份名单可见,《新月》月刊不但没有主编,而且没有固定的编辑者,编务是“轮流坐庄”办理的。
2. 《新月》月刊是文学的还是综合性的杂志?这点说法也很不一样。这里不妨也来考察一下月刊的实际情况。第一卷共十二期,基本上都是文学的作品或论文,可以肯定月刊是文学杂志的性质。第二卷和第三卷,几乎每期都有一二篇政治论文,如胡适的《人权与约法》、罗隆基的《专家政治》、黄肇年译的《共产主义的历史的研究》、胡适的《我们什么时候才可有宪法?》、胡适的《知难,行亦不易》(转载)、罗隆基的《论人权》、罗隆基的《告压迫言论自由者》、黄肇年译的《苏俄统治下之国民自由》、罗隆基的《我对党务上的“尽情批评”》、梁实秋的《孙中山先生的论自由》、胡适的《我们走那条路?》、罗隆基的《我们要什么样的政治制度》、罗隆基的《论共产主义》、罗隆基的《我的被捕的经过与反感》、王造时的《中国社会原来如此》、努生(罗隆基)的《人权不能留在约法里》、《总统问题》、《社会选举原来如此》(都是短论)、王造时的《昨日中国的政治》、罗隆基的《中国的共产》、罗隆基的《什么是法治》、王造时的《由“真命天子”到“流氓皇帝”》、罗隆基的《告日本国民和中国的当局》、王造时的《政党的分析》等等。从第四卷起,月刊上很少再发表政治论文,基本上又成了纯文学杂志。在罗隆基担任“编辑者”的那几期中,有时发表时政和社会科学的论文较多,但大部分篇幅仍是文学作品和文学论文。即使是这几期,与其说是综合性杂志如《新青年》、《东方杂志》中发表文学作品和文学论文,不如说是文学杂志发表了一些时政和社科方面的文字。我认为,新月派作为文学流派,其所办的《新月》月刊,从总体来说是文学杂志。
3. 《新月》月刊怎么会出现上述两种情况的呢?即怎么会没有主编而且连“编辑者”都是“轮流坐庄”的呢?一本文学杂志怎么会有时编得像是综合性杂志的呢?要回答这两个问题,说来话长,但也可以长话短说。
梁实秋《〈新月〉前后》中说:“杂志的筹划,最初是胡先生,志摩,上沅负责在进行。有了成议之后,上沅到闸北斯考特路潘光旦家,宣布杂志由胡先生任社长,志摩为主编。当时聚集在光旦家的闻一多、饶子离等表示异议,表面上是因为社长主编未经同人推选,手续不合,实际上是《新月》一批人每个都是坚强的个人主义者,谁也不愿追随在别人之后,志摩是何等圆滑的人,立刻改为集体编辑。”这件事,梁实秋在《忆〈新月〉》说得更具体些:“上沅又传出了消息,说是刊物决定由胡适之任社长、徐志摩任编辑。我们在光旦家里集议,提出了异议,觉得事情不应该这样的由一二人独断独行,应该更民主化,由大家商定,我们把这意见告诉了上沅。志摩是何等明达的人,他立刻接受了我们的意见。《新月》创刊时,编辑是由五人共同负责,胡先生不列名。”梁实秋这段回忆有个小错,即《新月》创刊时编辑者是三人而不是五人,其余内容大致是真实的。正是因为“新月”的人中“每个都是坚强的个人主义者”,“谁也不愿追随在别人之后”,因而《新月》月刊就没有了固定的主编,连每期的“编辑者”也“轮流坐庄”了。
在“新月”的人群中,后来加入了罗隆基、王造时等人。罗主张《新月》月刊也要发表时政论文,这得到胡适的支持。胡适虽是名作家、名学者,但他很喜欢涉足政界,同时他也喜欢写政治论文。但原来的人群中多数是爱好文艺的,对月刊发表政论颇有微词。罗隆基感到他在《新月》上发表文章不很自由,经胡适支持,索性由他作为月刊的“编辑者”。罗隆基、王造时等人的加入,既是月刊编辑者“轮流坐庄”的新的原因,也是《新月》一度办成像是综合性杂志的重要原因。
4. 《新月》月刊何以寿终正寝?这里的说法很多,但主要是两种说法:一是经济困难;二是稿源枯竭。
但我认为“经济困难”不是主要原因。《新月》月刊1928年3月出版后,6月就再版了。在第一卷第七期的《编辑余话》中说:“半年来承读者的期许,使我们能够得着三千到四千个的同情者。”当时的书刊,由于是自办发行的,出售一千册就能保本了,能销售到三千至四千,也有一点微利了。后来由于发表胡适、罗隆基等人的政治论文,被国民党指为“反党义”,《新月》被邮局扣留,不准发往外埠,这在经济上造成了一些损失。但月刊主要是在上海销售的,而且还可以通过铁路、汽车运往外地,因而经济上的一点损失还不至于使月刊办不下去。
《新月》大量发表政治论文,还受到“新月”群体中不少人的反对。包括徐志摩、闻一多等人在内,主张《新月》应办成文学刊物,而不能办成综合性杂志。罗隆基、梁实秋等人都主张继续发表政治论文。他们特地写了篇《敬告读者》,夹在《新月》的第二卷第6、7期合刊本内,其中说:“自从第二卷第二期起,《新月》月刊的面目和从前不同了。我们接连着登了胡适、梁实秋、罗隆基几位先生的文章,于是许多人都异口同声的说:‘新月谈政治了!’不错,我们是谈政治了,我们以后还要继续谈。”文中还说:“胡适之先生的那篇《人权与约法》已引起了全国人士的注意,不,全世界人士的注意。编者无意的发表了几篇文章,但是新月月刊的性质变了,赢到了许多的新朋友。反对的声浪也起来了,这是我们认为当然的。”这篇文字与其说是“敬告读者”,不如说是敬告新月的某些同人。你们“反对的声浪起来了”,我们却仍要坚持谈政治。这样一来,徐志摩、闻一多、饶孟侃等人都不愿意编《新月》了,后来干脆让罗隆基一个人编。罗接编后,许多人就不写稿,月刊就无法每期按时出版了。谢家崧在《新月社始末我见》中说:“由罗隆基一人担任编辑,政治文章更加增多了,这一做法是完全与徐志摩、闻一多、饶孟侃等人初创时的宗旨相悖。对此徐、闻、饶等及其他一些老成员更加不满了。”一些新月社的文学家们已很少甚至不愿再把自己的作品交给《新月》月刊发表了。那时罗隆基却反咬一口说:“大家都不把稿子交来,我又有什么办法?”还说:“新月派的旧人对月刊内容不满,其责任应由大家承担。”罗隆基编不下去了,改由叶公超编。叶接编后,《新月》又成了文学刊物,但一些成员余气未消,仍不写稿。叶公超在《我与〈学文〉》中说:“《新月》停刊前最后三四期,除少数几位朋友投稿外,所有文章几乎全由我一人执笔。在一本刊物里发表好几篇文章,自然不便全用叶公超一个名字,因此,用了很多笔名。”编《新月》的人已经到了做“无米之炊”的地步,当然只好关门了。
从上述情况可见,《新月》不是经济困难,而是人心涣散才无奈停办的。梁实秋在《忆〈新月〉》中说:“《新月》一伙人,除了共同愿意办一个刊物之外,并没有多少相同的地方。相反的,各有各的思想路数,各有各的研究范围,各有各的生活方式,各有各的职业技能。彼此不需标榜,更没有依赖,办刊物不为谋利,更没有别的用心,只是一时兴之所至。”这样一群人,彼此没有利害关系,在一起不会争权夺利,是很容易在一起把一个刊物编好的。但这样一群人,由于缺乏共同的强有力的思想的凝聚力,一遇到小小的意见不合,也很容易分手而涣散。新月同人们终于走上了涣散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