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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与文学价值的实现

摘要:作家在作品中所创造的文学价值只是一种可能性价值。可能性同时又是一个开放、动态的观念,作品潜在的文学价值在读者的阅读接受中,其实现方式、所实现的价值内涵具有多元的性质。读者的作用是将可能性的文学价值向现实性、必然性的文学价值进行转化。

关键词:读者;文学价值;价值实现

文学的创作活动与接受活动是一个完整统一的过程,两者对于文学价值都有重要意义。如果用这样的观点来审视一下文学价值的实现问题,那么也得承认,作家与读者都是文学价值的实现者。不过与文学价值的生成相反,作家创作的作品并不是仅供个人欣赏的,作家在创作作品时使个人的审美欲望得到满足的价值实现,对于作为社会文化活动、审美意识形态的文学而言,只具有相对意义;对于文学价值的实现,读者的审美满足才具有绝对意义。作家不能因自我欲望的满足而使作品获得长远的、客观的文学价值,从绝对意义上讲,只有在读者、特别是世代读者的广泛接受中,才能实现作品的文学价值。

从文学阅读对于文学价值实现的绝对意义、决定作用来看,可以说,作家的创作提供了文学价值实现的可能性,作品文本在未经读者阅读以前所负载的是可能性的文学价值,不是必然性的文学价值。只有在阅读以后,文学作品对于读者有强烈的审美效果,较好地满足了读者的审美需要,使读者情感激动,心灵震撼,改变了它们精神面貌,提升了它们的精神人格,达到精神的陶冶和心灵的净化,才把作家创造、作品负载的可能性的文学价值转化为必然性的文学价值。

文学价值的可能性并不是抽象的空虚与乌有,它具有一定的现实性。作家在创作中满足了个人的审美需要,具有现实性;他所创作出的作品文本在负载价值结构和因素上,也是现实的。这里把作家创造与作品负载的价值构成看成是可能性的文学价值,是从文学的根本性质是社会文化、审美意识形态着眼的,是从文学的整体、动态过程着眼的。作家创作出来的作品之所以只具有可能性的文学价值,是因为它首先和主要是满足他个人审美需要,首先和主要是从个人的观点去预测可能满足的社会的审美需要,这对于他个人而言其生成的文学价值具有一定的现实性,但却没有社会的现实性与必然性。它或许恰好能或许恰好不能满足社会的审美需要,或许恰好能够或许恰好不能满足广大读者的审美需要,因而只有一种社会文化的可能性。可能性同时又是一个开放、动态的观念,它说明作品潜在的文学价值在读者的阅读接受中,其实现方式、所实现的价值内涵具有多元的性质。

因此,作家创作的作品是否具有文学价值,具有什么样的文学价值,都有待于读者的检验和确证。只有在广泛地、长久地满足了广大读者的阅读需要之后,才能确证作家个人创造需要的满足。同时,当它又具有社会、普遍、必然的审美意义时,才真正实现了文学价值。在西方文论史上,首先明确地论述文学价值的是古罗马的朗吉弩斯。他在《论崇高》的第七章“文艺的真价值”中指出:“真正伟大的作品,是百读不厌的,很难甚至不可能抵抗它的魅力,它留给你牢固的、不可磨灭的印象。一般地说,凡是古往今来人人爱读的诗文,你可以认为它是真正美的、真正崇高的。因为若果不同习惯、不同生活、不同嗜好、不同年龄、不同时代的人们,对于同一作品持同一意见,那末,各式各样的批评者的一致判断,就使我们对于他们所赞扬的作品深信不疑了。”[1](P85-86)

朗吉弩斯把“崇高”作为文学价值的内涵和境界,且认为只有在一切时代获得一切人共同赞赏的作品才有可能达到崇高。这一观点奠定了西方文论中文学价值的实现尺度和检验尺度的观念。只有在不同时代各阶层读者的长期阅读的筛选中,能持久不衰地流传的作品,才算是真正有文学价值的作品。17世纪法国理论家布瓦洛在《朗吉弩斯<论崇高>读后感》一文中进一步指出:“实际上只有后代的赞许才可以确定作品的真正价值。”[2](P304)不是一个读者,而是众多的读者,不是一个时代、时期的读者,而是许多时代的众多读者的阅读、喜爱,才是文学作品文学价值的检验尺度。这是一个检验的过程,一个确认文学价值的过程,又是一个文学价值的实现过程。在抒情性文学中,意境的形成是文学价值的标志。唐人刘禹锡说:“境生于象外。”意境是在读者对作品的阅读体验中建构起来的。在叙事性文学作品中,典型形象的塑造也是文学价值的标志。从别林斯基开始,就把在世代读者中流传不朽的人物形象看作文学典型的重要特征。何其芳据此提出了典型的“共名说”。其要义是,“同中国的和世界的许多著名的典型一样”,一个典型形象的“名字一直流行在生活中,成为了一个共名”。[3](P204)也就是说,文学典型的确证要经过读者的阅读,要让典型的性格特征在社会生活中发生实际作用。“共名说”不一定是完善的典型理论,但它强调文学价值的实现在于读者的阅读,在于作品在读者中经久不衰的流传的观点,则是很有意义的。其实,艺术作品自身的价值是潜在的。只有当它接触了人并为人所利用的时候,才获得实际价值。如果人们从艺术中得不到任何东

西,那么这就不成其为艺术。从价值关系而言,艺术作品离开了读者和观众的接受,仅凭自身独立的存在,也可以说并无任何价值。文学价值的实现具体体现在读者阅读作品时的审美效应上。

在文学价值实现的环节中,价值关系主要是作品与读者的关系。读者主体与作品文本的客体存在,构成一种主客体关系。在分析这种主客体关系时,一些学者容易只注重读者对文学价值实现的主导作用,而忽略作品文本作为价值载体的客观制约作用。接受美学就存在着这种理论缺陷。尧斯认为,读者的接受是作品文学价值的决定因素,为此他提出了一个著名公式:S=A+R。S是作品的文学价值,A是作者赋予的意义,R是读者赋予的意义。A是不变量的常数,因此S的大小,取决于R的值。上述公式也可以用A≈R来表示。我们在上面论述的作家创作在文学价值生成时的作用和作品文本对文学价值的负载,可以看出作家与作品对文学价值的基础的制约意义。文学价值在实现过程中,既不能忽视读者的主导作用,也不能否定作家创作的意向在作品中的存在,不能否定这种存在的客观制约性。

我们不能片面地认为只有读者的接受才使作品具有文学价值。作家是文学价值的自觉创造者,这种自觉的意向凝结在作品上,在文学价值实现的过程中具有规范性与导向性。契诃夫曾说:“凡是是我们陶醉而且被我们叫做永久不朽的、或者简单的称为优秀的作家,都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共同标志:他们在往一个什么地方走去,而且召唤您也往那边走!”[4](P217)文学价值的实现首先是作家创造的预期的文学价值对读者发生了与期待相吻合的作用,使可能性的文学价值得以实现。文学价值实现的关键环节在于读者在阅读欣赏中把作家的艺术创造精神,把作家艺术地把握的社会人生意义体验出来,对周围的世界,对人与世界的关系有新的体认和领悟,仿佛重新认识人生,重新认识周遭的世界,在精神的追求与探索上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当然,文学价值本身并不是单纯进入的认知价值与道德价值,而是一种审美意识形态的价值。读者在把握作品内在地包含的人生意义时,必须通过审美体验,达到审美的愉悦。“夫缀文者情动而辞发,观文者披文以入情。”[5](P715)读者对作品的接受,总是首先通过作品的语言媒介和外部形式,沿辞讨情,获得对形象的具体感受与体验,激起思想感情的强烈反应,得到审美享受。审美快感有种种特征,它开始于对文学形象的感知,伴随着审美感知发生的是情感的潮涌,特定形象感知所发生的情感既是品位的对象,有作为推动联想、想象的心理动力,让各种心理功能自由而协调地活动,其中的滋味往往超越语言的边界,是不可言说的,是只可神遇意会而无法言传的心摇神驰。这不只是生理感官的愉快的满足,它上升为一种超感性的精神追求的满足,一种沉浸于无比愉快的精神境界中的满足。文学价值所赖以实现的读者的审美快乐,并不止于知觉、情感与情绪的层次,而是在快感的体验中,实现了精神视野、境界的突破与升华,超越了旧有的精神视野,上升到一个新的精神境界。读者在每一次审美的阅读活动中,都在作家的引导下,对人与世界的关系有新的体验,都对世界有新的把握。优秀的文学作品总是作家对世界的新颖、独创的审美把握,作家把现实生活中客观的审美价值反映出来,并且概括了他个人体悟到的人与世界的审美关系所形成的精神价值。优秀的文学作品都是对人与世界价值关系的新的发掘与开拓,大大超出于一般读者对人生意义的思维定势。读者的有效阅读,就是对作品中凝聚的有创造性的价值内容的感悟。经由审美阅读,读者在自身的愉悦状态中,把作品中的价值内容确证出来,使作家的创造具有了文学价值的现实状态。这既是读者接受的精神洗礼,作家创造的作品具有文学价值即具有什么文学价值的确证,又是作品的文学价值的具体实现。

尽管接受美学时常夸大读者的作用,但它们在面对阅读事实时,又不得不承认作家对读者的精神引领和提升作用。接受美学认为,文学价值的实现在于作家在作品中提出了一种新的视界模式,它使读者局限于日常生活经验的期待视野遇到了障碍,而造成“期待的失落”,帮助人们突破日常感觉的习以为常性,建立一种新的审美视野、生活视野。尧斯说:“读者之所以得到(假设的)非读者所没有的特权,是因为停留于波普尔想象中的读者并不必然首先去冲击一种新的障碍以获得新的现实体验。阅读经验能够将人们从一种生活实践的适应、偏见和困境中解脱出来。在这种实践中,它赋予人们一种对事物的新的感觉,这一文学的期待评价视野将自身区别于以前历史上的生活实践中的视野。历史上生活实践中的期待视野不仅维护实际经验,而且也预期非现实的可能性,扩展对于新的要求、愿望和目标来说的社会行为的有限空间,从而打开未来经验之路。”[6](P50-51)一部文学作品能够向传统的偏狭审美视野提出挑战,展示出一种新的审美视野、生活视野,使读者的视界和心灵境界向上提升,就是它的文学价值的所在。读者在接受中实现了对日常感觉的习以为常性的突破。“文学和读者间的关系能将自身在感觉的领域内具体化为一种对审美感觉的刺激,也能在伦理学领域内具体化为一种对道德反映的召唤。”[6](P51)这样就实现了作品的文学价值。

而且,有价值的作品在实现其价值的过程中,对读者审美视野的改变,不仅有政治思想的意义、道德意义,而且有一种审美情趣的更新,审美心理结构的旧的改变和新的形成,这也就是对读者的人的审美塑造。福克纳说过,诗人和作家的“特殊的光荣就是振奋人心,提醒人们记住勇气、荣誉、希望、自豪、同情、怜悯之心和牺牲精神,这些是人类昔日的荣耀。为此,人类将永垂不朽。诗人的声音不必仅仅是诗人的记录,它可以是一根支柱,一根栋梁,诗人永垂不朽,流芳于世。”[7](P225)优秀作家把自己对人生意义的新的探索写入了作品,当读者体验到它的时候,它就潜移默化地改变着读者的心灵,这使读者会用一种新的目光去看待世界和人生,对生活也会有一种更为高远的追求。这就是为作家创造而由读者所体验的文学价值,也就是可能性的文学价值向现实性、必然性的文学价值的转化。

在文学价值实现的过程中,读者所受的新的审美视野的冲击是由作品提供的。在这方面作家的创造对于文学价值的实现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另一方面,也应看到,在文学阅读活动中,读者毕竟是这一活动的主体,读者的阅读不是消极被动的,不是简单地接受作家所提供的现成东西。读者的阅读是一种审美体验,同时又是对作品意义、价值的一种理解、解释、发现和重构。

在文学价值实现过程中,读者的审美能动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文学作品的存在既非纯主观的、又非纯客观的,他不可能完全呈现现实的各种面貌,而只为读者提供了一个图式化结构(schematicized structure)。读者只有在想象中,才有可能将作品语言所力图要描画的现实完整或较为完整的图景描绘出来,才会对作品的意义、价值有所把握。正如沃尔夫冈·伊瑟尔所指出的:“每一部文学作品的阅读过程的核心,是发生在作品的结构与作品的接受者之间的相互作用。……本文自身只不过提供了‘图式化了的方面’(schematized aspects),作品的主题通过这些方面就可以产生出来,而这种实际的产生过程是通过一种具体化活动发生的。”[8](P27)所谓“图式化结构”、“图式化体貌”(“schematized aspects”译为“图式化体貌”更为确切)都是英伽登现象学美学术语,二者是同义的,即指审美主客体之间的感性结构样式。它并不是外在现实事物具体的形象,又不是主体经验汇聚的理性概念,而是一种抽象的兼容主客体因素的意向性结构。它并不直接呈现结构中容纳的意义,但却涵纳着与人类生存、与社会生活有关的具有普遍性的经验和体验。而这些东西只有在读者的想象中才能复活,才能体现与实现其自身的价值。

“图式化结构”包括作品文本的艺术结构、艺术方法。对于不辨音律的耳朵而言,音乐是不存在的。这一命题恰好说明,它的相反表述也是正确的,只有能分辨音律的耳朵的聆听,音乐才是存在的。作品负载的价值只有在读者对“图式化结构”的想象复现中才能显示与实现。在整个文学活动中,文学家只是为读者的阅读而存在的。伊瑟尔根据布思在《小说修辞学》等著作中提出的“隐含作者”的概念,提出了“隐含读者”的概念。“隐含读者”的含义表明,作者在创作时总要考虑到读者,是为预先存在的读者而写作的。作者在作品中留下了与读者交流、对话的可能性。依据作者所认识的读者阅读能力与方式,作者设置了作品的“图式化结构”,它召唤着符合“隐含读者”水准的读者去揭示与实现其文学价值。伊瑟尔说:“本文的意义依赖于读者的创造性,并且要靠想象去填补本文中所谓的空白,也就是说在一个本文中存在着悬而未决或尚未提到的东西需要去加以填补。”[9](P296)需要读者填补的是“图式化结构”中提供、暗示而又可在想象中复活的人生世相与意义、价值,而“图式化结构”又是依据“隐含读者”的水准设计的,是作者与读者交流、对话的场所。读者在阅读中,与作者与本文的对话中,可以达到作品文本的历史视野与读者期待视野的视界融合,从而让读者体验到作品的实际价值。把作品中未成现实形态的价值,在阅读的想象中体验与浮现出来,将可能性转化为现实性,就是读者在文学价值实现中的主体能动性的常见方式。

其次,读者作为阅读主体,具有相当复杂的心理结构,他可以依从文化惯例和作者勾画的“图式化结构”,体验到作者意欲实现的价值形态,同时他又可以发挥自己阅读的前结构文化心理,对于作品文本做主观化、复杂化的阅读,突破“图式化结构”的意义导向,揭示与体验出作品文本的多元价值的复合状况。价值的多元符合状态是文学价值的重要特征,具有文学价值的作品往往突破民族、国家、地域的界限,为不同的人们所阅读、欣赏。众口难调。能实现这一要求,一方面可能使作品呈现超越空间阻隔的一些深层次问题,另一方面则因为作品提供了多方面解读的开放结构,这一结构只有在众多读者发挥自己的前结构文化心理因素时,才能实现价值的多元指向,也才能展示作品具有文学价值的特质。

读者的阅读是个体的审美活动,由于每一个读者都有与他人不完全相同的前阅读文化心理结构,其中凝聚着他自身的人生经历、思想感情、审美情趣、审美经验。所以,同一部作品在不同的读者中,往往会产生不完全相同、甚至完全不相同的体验和感受,从而实现作品多元复合的价值形态。比如,在读《红楼梦》时,“单是命意,就因读者的眼光而有种种;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10](P419)这一方面表明,富有文学价值的作品,是对人与世界关系总体把握,它有如人生世界那样的丰富色泽。另一方面又说明,读者阅读本身又是一个“各以其情而自得”[11](P3)的过程,正是众多读者共同参与的阅读才展示出作品多元价值的复合形态。这是作品不能自身呈示的,只能由许多读者的共同阅读活动来完成。

其次,读者的阅读是一个主体化、复杂化的过程,他可以超越作者的价值生成、超越作品文本对一定价值的负载,对作品的价值进行重构,这是一个价值再创造、再生成的过程。现代解释学的先驱施莱尔马赫认为,在阅读的解释中,读者依靠“预觉”(divinatory),把自己置身于作者的心态之中,从而消解了作品文本的陌生性和异己性,读者实现了与作品文本的真正对话与交流,这时文本已不是某一作者个人的价值意向体现,而成为读者自己价值创造、重构的天地。作品文本一旦进入了由“预觉”导控的交流,就使作品脱离了作家设定的语境,丧失了它原本意义的某些东西,在进入读者控制、造设的语境中,他获得了意义、价值的再创。阅读的预觉活动,使读者对文本价值的重建不可避免。

读者在运用预觉方法对作品文本价值进行再创造时,往往是作品文本客观上隐藏着某种价值内容,但却不为作者本人所自觉意识和认知。这样,“我们对本文的理解要比本文作者对它的理解更好。因为我们不可能对作者的思想有直接的理解,因此,我们必须尽可能去理解作者在无意识形态下所流露出来的东西”[12](P236)。列宁说:“列夫·托尔斯泰是俄国革命的镜子”[13](P201),这是列宁作为读者对托尔斯泰作品的价值重构,而这又是托尔斯泰本人所无法理解和把握的。马舍雷指出,虽然托尔斯泰“理解这一时代是个动乱的时代,但他不能从这一切混乱中辨识出来原来”,这一切“对他来说是模糊不清的”。[14](P367)读者在作品中辨认和体验出为作家所从未意识到的东西,这是文学价值新的实现,新的创造。《红楼梦》又名《石头记》,曹雪芹取“女娲炼五彩之石,以补苍天”的命意,希望用来对封建上层社会的腐败的揭露,以引起清廉之士的警醒和整肃。他要补封建社会的天的命意是十分清楚的,但是读者从《红楼梦》的形象描绘中看到的是“忽喇喇大厦倾,昏惨惨灯将尽”的封建家族以及整个封建制度的不可救药,这就使作品成为封建社会走向坟墓的一曲挽歌。这是《红楼梦》的伟大价值所在。而这一价值的辨认与确认,是由读者的阅读来创造和实现的。

再次,文学作品的总体价值的实现不是一次完成的,也就是说,文学价值不是由一个时期的读者认定的。作品的总体价值只能在历史的时间历程中得到积累,不同时代读者对一个作品作不同角度的体验、把握,才使作品的客观价值的实现达到一个新的阶段。文学价值是在世代读者阅读体验的历史积累中实现的。“第一个读者的理解将在一代又一代的接受之链上被充实和丰富,一部作品的历史意义就是在这过程中得以确定,它的审美价值也是在这过程中得以证实。”[6](P25)历代中外文学名著,是民族文化的结晶,人类文化的硕果,它比金字塔、万里长城更经得起岁月的考验,永远不会风化和剥蚀。而且,它在世代读者的不断阅读的历史积累中,更加焕发出不朽的艺术光辉。读者阅读的历史积累,首先是价值的选择活动。一般的平庸之作,即使享一时之盛名,在时间的淘洗之中,终将被排斥出文学价值的领地。读者是一个群体,群体并不是总是统一的整体。文学价值的实现不是由部分读者一时的阅读兴趣所决定的,而是为不同时代读者的总体阅读趋向所左右的。读者的时尚也有价值迷失的误区。走出误区,确证价值往往要由历史来纠正。1857年在法国文学界有一起轰动事件,作家费多的小说《范妮》当年就发行了13版,获得了自夏多布里昂的《阿达拉》问世以来小说发行的最大成功。而同年问世的福楼拜的《包法利夫人》则少有人问津。但是,《范妮》显然能满足一些人一时的审美需求,却满足不了人类读者群体在总体上的长远审美需求,一时的轰动效应并没有让《范妮》拥有和实现文学价值,它昙花一现,很快为世人所遗忘,而《包法利夫人》则在不同民族、不同时代的读者中获得了长久的文学生命。正如尧斯所说:“在《包法利夫人》初问世之时,只有一小圈子的慧眼之士将其当作小说史上的转折点来理解、欣赏,如今它却享有了世界声誉。它所创造的小说读者群终于拥护这种新的期待标准,这种标准反而使费多的弱点———他的花哨的风格、时髦的效果、抒情忏悔的陈词滥调———令人不堪忍受了。《范妮》最终只得落入昨日的畅销书之列。”[6](P234)世代读者是一个又一个的法庭。等到作品经过一个又一个的法庭而得到同样的评语,等到散处在若干年和各地的裁判都下了同样的判决,那末这个判决大概是可靠的了。作品在受到时间检验的同时,读者的评价标准,审美趣味也在受到历史的裁决。当读者主体的趣味标准渐趋一致时,才能让真正的文学价值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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