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简·爱一直作为一个传统观念的叛逆者、争取独立自主的女战士等形象为大多数读者所认同。随着时代的发展和观念的更新,不少人提出了异议:简·爱最后对于婚姻的选择表现出对传统的社会体制、父权意识的妥协迎合,于无奈中违背了反抗的初衷。本文试从正反两方面来分析简·爱性格中的冲突,探讨其如何在叛逆与妥协两者间寻求平衡,并最终实现了自身的独立意志,以此来归结、再议简·爱形象的特征和价值,从而树立简·爱雅俗兼容、刚柔并济的女性形象.
关键词:简·爱;叛逆;妥协;独立;平衡
论及《简·爱》时,评论者的眼光通常落在简·爱的反抗上,把她视为叛逆者的典范,并试图赋予她崇高的意义当。她的粗鲁任性,她的其貌不扬,她的桀骜不驯,她的坚定执着,她的性格中的种种优点与缺点,都能引发人们巨大的兴趣和讨论的热情。一百多年来,这个从英格兰北部荒凉平原上走来的小女人,吸引了无数的读者为之欢呼喝彩,牵肠挂肚。她用自己柔弱的肩膀,扛起了世俗的压力与非议;她用自己细嫩的声带,喊出了几个世纪以来女性自由独立的最强音——平等、自主、不做男性世界的可怜附庸。
以政治的眼光看,简·爱的反抗精神具有阶级的导向性,是对既成社会秩序的否定与批判;女权主义者则从简·爱选择对世俗爱情观的态度,寻求以才智、人格、精神等为特征的价值尺度这一过程中,看到的是对男权社会秩序的一次成功颠覆。然而,反叛者的说法是值得怀疑的。比如简·爱决定远离罗切斯特,表面上看,是为了维护独立的人格,拒绝成为她所鄙视的情妇,同时也显示了简·爱爱情价值尺度的世俗性:婚姻比爱情更重要。而当桑菲尔德庄园被烧毁,罗切斯特手残目瞎,情敌伯莎·梅森不幸身亡,简·爱获得巨额遗产等物质上和精神上的多种条件同时满足时,简·爱毫不犹豫地转而接受了曾经否定的婚姻。这种承认既是因为简·爱自身需要的驱使,也是对传统和世俗行为准则的默认。除此之外,简·爱在成长过程中的其他的许多表现也暴露了她思想与行动的不完全一致。可以说,作为独立与解放的先驱以及当之无愧的代言人,简·爱的性格充满了激烈的矛盾和尖锐的对立。这些矛盾和对立,既来自简·爱所处的时代,也来自她内心世界的复杂与敏感。所以,仅仅以性格中反抗的一面来把握简·爱的形象,难免会以偏概全;同样,把她的忍让和妥协放大为人物的绝对失败,也未免过于求全责备了。从人与人性的角度看,小说的确为我们展示了一个普通女性在自然环境与社会生活中不平凡的心路历程,从而具有了宝贵的参考价值。本文争取从正反两个方面来重新分析简·爱的性格特征,力求客观、全面地诠释这一人物内涵,全方位地感受和理解简·爱这一自立、自尊、自强的新型女性形象的独特魅力。
1.自尊与自卑的同行并立
毫无疑问,简·爱是自尊的,她甚至将自我的尊严视为高于爱情和生命的一切。为了尊严不受侮辱,她敢于与身体比自己强壮、地位比自己高级的里德表兄打架,即使是头破血流仍不住声地斥责他:“你象个杀人犯——你象个虐待奴隶的人——你象罗马的皇帝”⑴;同样,为了神圣不可玷污的尊严,即将走向婚床的简·爱毅然决然地放弃了唾手可得的爱情,在爱人苦苦的挽留声中重新开始了浪迹天涯的生活。在阅读《简·爱》的过程中,我们的灵魂无时无刻不在经受着女主人公那非同一般的、由强烈自尊所产生的强烈冲击。到底是什么力量造就了简·爱如此强烈的自尊心?笔者认为,造成这种强烈自尊的原动力,恰恰是简·爱内心深处强烈的自卑感。
简·爱是自卑的,全书自始至终都没有让她摆脱人类这一可悲的心理障碍。追根溯源,我们不难发现,简·爱的自卑出于三个方面的原因:对自身容貌的不满,对自身地位的不满和对自身财产的不满。这三个方面相互影响,共同在简·爱身上发生作用,从而塑造了简·爱那奇特而又极富魅力的性格。
简·爱的自卑首先表现在对自我外在形象的渺小感、卑怯感上。她无法抗拒造物主的安排,对自己矮小纤弱、五官不匀的体貌愤然而敏感。从孩提时代开始,简·爱就为自己平庸的体貌深深苦恼。“我知道,如果我是个聪明美丽、快乐活泼、无忧无虑而又爱纠缠人的孩子——哪怕我还是一样要靠人养活,一样地没有朋友——里德太太见了我一定会高兴一些,她的孩子们一定会象伙伴那样对我真诚一些,用人们也就不会那么动不动就叫我在婴儿室里代人受过” ⑵。而当她成年之后,这种自卑感,更加演变成她内心深处一块永远无法抹去的阴影。她把自己不讨人喜欢的原因全部归于外貌,并时常耿耿于怀,这无形中加重了自己的心理负担,使她越发自卑起来。由此可见,一个平庸的外貌,对于孤独而又自闭的简·爱来说,是怎样的一种心理重负。在被关进阴森恐怖的红屋子时,她还发出了这样的感慨:“里面那个瞪眼盯着我的古怪小家伙,在黑暗里显出苍白的脸庞和胳臂,在那一切都静止不动的地方转动着明亮的恐惧的双眼,看起来就象一个真正的幽灵。我想,这小家伙就象那些半神半妖的小鬼中的一个,白茜在晚上讲故事的时候说过,这些小鬼会从荒草萋萋的幽谷里爬出来,在走夜路的人面前现形。”⑶在儿童的对外界的认识心理中,鬼怪是一种最可怕、最难接受的东西,唯恐避之不及,而简·爱在此却用鬼怪来形容和定义自己,这说明她对自己相貌自卑感已经不只是对外表的不认同,而是深深嵌入意识中的对自我价值的否定。这无时无刻不在折磨着简·爱,使她难以鼓起面对生活的勇气,活像一只胆怯的小老鼠,只敢躲在墙角,用怯生生的眼神观望外面的世界,还不敢大胆冲出屏障,拥抱属于自己的幸福生活。简·爱平庸的外貌,像一把摩克立斯之剑,悬挂在她的头顶,既威胁着她的正常生活,更成为她反抗压迫的最初动力。
如果说对容貌的不满仅仅是简·爱自卑心理的表层,那么孤儿的身世,贫贱的地位则是导致她自卑心理的深层原因。简·爱的童年不幸至极:她父母早亡,原指望好心的舅舅会给予一定质量的照顾,没想到舅舅也不幸身亡,舅母心地不好,只是为了履行对丈夫的承诺才勉强收留了简·爱,却丝毫不隐藏自己的伪善和残忍。在舅母家中,简·爱只是一个累赘,甚至比不上一个仆人,谁都可以欺负她,对她指手画脚,冷嘲热讽。表兄里德随意地欺辱她,甚至对她拳打脚踢、栽赃污蔑,在心灵上给她造成更深的恐惧和伤害。在缺乏亲情和母爱的家庭氛围中,简·爱产生了强烈的失落感。从小到大,简·爱都把自己排除在她所认识的世界之外,似乎生活中一切美好的、可亲近的事物都与自己无缘无分。这从她小时侯对《格列佛游记》的怪诞认识和恐怖想象可见一斑,而导致这一切的根本原因,是她无法摆脱的卑贱地位,由此产生的自卑感成为了简·爱生命中的一缕乌云,在她生命的天空里时时制造阴影。
除此之外,简·爱贫困的经济状况,也是使她自卑的又一因素。简·爱的父亲是一个一贫如洗的乡村牧师,母亲虽出身豪门,但因违背了祖父的愿望嫁给一个穷人而没有得到一分钱的财产。幼小的简·爱,身处舅母富丽堂皇的贵族之家,却忍受着自身贫困的无情煎熬,现实的强烈反差在她内心深处造成了一种强烈的自卑,以致于她不愿离开盖兹海德府,回到疼爱她的穷亲戚身边,因为她内心深处长久以来就有一种恐惧,即“不,我不愿做穷人”⑷。小简·爱的回答,足以表明她对自身贫困的极度自卑与不满。甚至当她身处爱情的强烈旋涡之中时,这种自卑感也时不时出来作祟一番。在作品中,作者为简·爱安排了一个动人的情节:在桑菲尔德,炽热喷涌的情感撞击使简·爱与罗切斯特深深品味了爱情美酒的甜蜜。罗切斯特迫不及待地要使他的爱人一次次欣喜,把全部他认为有价值的东西供奉给简·爱。当罗切斯特许诺给她家传的珍宝和一半田产时,却遭到了简·爱的毅然拒绝:“我要你的一半田产有什么用呢?你以为我是个放高利贷的犹太人,想在田产上找个好的投资吗?我宁可要你完全跟我推心置腹。”⑸俨然一个视金钱为粪土的杜十娘。的确,这番高尚的爱情宣言不仅打动了罗切斯特,也打动了读者。然而,我们要清楚的是,杜十娘之所以鄙视财富是因为她有一个装满金银珠宝的百宝箱,而简·爱只是一个不名一文的穷教师。事实上,简·爱拒绝罗切斯特的慷慨馈赠,不单是至高无上的爱情在做主,更是因为罗切斯特的行为触动了她内心深处那根敏感的神经——男女双方财富的巨大鸿沟使她无法慨然接受爱人的给予,罗切斯特的慷慨对简·爱来说是一种施舍,而这无疑刺激了她内心深处的自卑感,并使之转化成一种极端的自尊行为。
《自卑与超越》一书的作者阿德勒曾这样说:“自卑感并不是变态的象征,而是个人在追求优越地位时,一种正常的发展过程。正如科学的兴起是源于人类感到自己的无知和他们对预测未来的需要。”⑹自卑感既能摧毁一个人,也能成就一个人,使人发奋图强,力求振作,而这后一种作用,在简·爱身上,则表现为一种极端的自尊。可以毫不夸张地说,简·爱的全部奋争,都在围绕着“自卑”一词展开,她的性格由自卑到自尊的转换,为我们诠释了一个从怯懦逃避到与现实奋争,最终获得崇高爱情和幸福生活的新女性形象。简·爱的性格,便是自尊与自卑对立统一的结合,而在这一对矛盾中,简·爱深处的自卑感,无疑是促使矛盾发展变化的内因所在。
传统观念对女性的要求是或有财产或有美貌,不少出身低贱的女子只有借漂亮的长相才能实现“飞上枝头当凤凰”的梦想,而无貌无财的女子只有甘守寂寞。在与衡量女性的世俗标准的无形竞争中,简·爱无可选择地被淘汰了。她一无财产,二无姿色,也没有任何可以依托的亲朋好友,一个孤女,一个等级世界里介于主人和仆人之间的家庭教师,其尴尬的地位是可想而知的。要获得有产阶级的接纳和认同,只有饱受性别上的歧视和尊严的凌辱,在夹缝中求生存。再没有谁比简·爱更清楚自己的两难境地了。为了弥补自身的缺陷,得到世俗社会的认可,简·爱选择了竞争。她要用知识、美德和人格力量来证实自己存在的价值,冲淡人们长期形成的偏见。这由自卑而迸发出的自尊形成了一股强大的动力,使她八年发奋苦读,勤勉好学,日渐成长为一位具有高雅修养、独特魅力、沉静气质的脱俗女子。从这个意义上讲,正是简·爱最初的自卑造就了最后简·爱的自尊。
简·爱的自尊在作品中也多处表现出来,尤其是进入桑菲尔德庄园以后,她性格中自尊的一面逐渐占主导地位。因为这时简·爱已经习惯了自己的体貌的平庸,而多年来的艰苦学习使得她知识丰富、性情沉稳、眼界宽宏,并具备了养活自己和保护自己的能力。她开始懂得要在别人眼中提高自己的地位,就要时刻表现出自尊自爱,生发出做人的底气与硬气,用自己的知识和美德来证明自己不是英格拉姆小姐那样的“绣花枕头”,而是一位有思想、有个性、有追求的的新女性。在菲尔费克斯太太口中的英格拉姆小姐是“女皇”一般的人物,不但人漂亮,而且才艺也佳。简·爱起初对这位小姐也是充满了钦佩和羡慕,自己的自卑意识再次抬头。当她见到其人时,第一形象是:高大挺拔,像月亮女神;为人傲慢,时含讥诮,且决非厚道。英格拉姆小姐以讥笑自己家庭教师的方式来羞辱简·爱,称家庭教师为“妖魔”,或讨厌或可笑。见识了英格拉姆小姐的谈话、弹琴、做文字游戏等活动,简·爱的自尊意识马上轻松打败了原来的自愧不如,对英格拉姆小姐作出了这样的评价:太低下;好买弄,不真诚;虽有风度和才艺,但头脑肤浅,心灵贫瘠;缺乏教养,没有独创性;即使对待小阿黛勒,都心怀恶意,无端发泄,冷淡刻薄,不懂得同情和怜悯。对简·爱而言,英格拉姆小姐除了门第、地位和家庭关系优越外,实在贫穷得很,因此,在简·爱和英格拉姆小姐的对决中,从人格到精神,简·爱都取得了胜利。通过这次没有硝烟的战争,我们看到,简·爱克服了自身的软弱,逐步提高对自我的评价,我们欣喜地看到,一个自尊自爱的简·爱已经勇敢地站到了世人的面前。
与简·爱一样,我们每个人在出生之时起就必须接受一些先天的安排,比如我们的性别、相貌、国籍、父母、家境等,这轮不到我们讨价还价地去争取,由于环境会影响性格的形成,我们不得不承认这些因素给我们带来的困扰。我们无法改变出身,但可以改变自身;我们无法改变处境,但可以改变心境。虽然简·爱这一人物是文学虚构出来的,但是当我们走进作品营造的环境和气氛中,就会发现她是一个有着强烈生命气息的
人。简·爱的伟大之处,就在于她能在诸多生活安排的苦难中适时地调整自己的心态,虽然也出现了一些令人不完全满意的表现,但这更真实地反映了人的本性和生活的常态。因此,读者应该抛开过度的幻想和要求,以平和、客观的态度来看待简·爱的自尊和自卑,站在人物的立场上感受她的爱恨悲欢,这样才能发现人物的精彩。
2.“天使”与“魔鬼”的平衡
一直以来,西方国家受基督教的影响甚深,人们思想里有一种传统的观念:女人是男人身上的一根肋骨;也就是说女人从属于男人。这种观念根深蒂固,统治着整个西方社会,像座大山压得女性喘不过气来。
19世纪中期是历史上维多利亚女王统治时期,英国奉行着严格的伦理道德观念和森严的社会等级观念,以及极度压抑妇女的各种清规戒律和传统的父权思想,女人的生活自由和话语自由受到基于男性利益的种种信条的限制,长子继承权剥夺了妇女的经济来源,妇女只能在初等学校里接受教育,目的是成长为高雅的太太,“家里的天使”,局限在英国传统女性的三“C” 世界⑺(即Church 教堂、 Cookery烹饪、Children孩子),其自我价值是通过成为男人好帮手,男性世界的忠诚附庸来实现的。随着女性意识的激发,一些有知识、有思想的女性如女作家,开始争取自己的独立和自由,表面上女性的境况得到了一定的改善,事实却毫不乐观。因为那些不愿在婚姻市场上出卖自己的中产阶级女性可能做的工作是非常有限的,只有教师或作家。就是在这样有限的工作选择中,女性也是备受歧视。夏洛蒂·勃朗特的作家理想就曾经因为著名湖畔派诗人骚塞的复信中所言“文学不能也不应成为妇女的终身事业” ⑻而一度打算放弃。而后来碍于女作家的作品通常会受到出版商的拒绝,夏洛蒂·勃朗特只能在《简·爱》的写作中用了“柯勒·贝尔”这样一个男性化的名字来骗过出版商的眼睛。由此可见当时女性解放的道路困难重重。
不仅如此,一直以来在文学作品中被塑造出来的女性也逃不出现实女性的命运。基于现实的原因,正统的写作特权牢牢掌握在男性手中,他们无疑成了话语世界的统治者,所以女性的形象就由他们按照自己的审美标准和利益要求来塑造。在历史和文学作品中到处充斥着男性对女性世界的种种描绘,大体上可分为两类——即“家里的天使”,她们大多年轻美貌,富有教养,多才多艺;除了理想的女性形象之外,男人们还创造了与之形成鲜明对照的否定性的女性形象,如诱惑者、淫妇、女巫、悍妇等令人厌恶的人物形象。是的,笔就掌握在男人手上,因此历史记载和文学描写中的女性形象就必然渗透男性的偏见,就不真实、不公正。男人笔下的女人往往是按男人臆想的模式捏造出来的,是男性的意志、潜意识的非直觉的流露。因此,怎样才能创造出一个既能摆脱现实女性的命运,又能巧妙逃过男权化写作封锁的新女性形象?夏洛蒂·勃朗特在仔细酝酿着。
《简·爱》是一部半自传体的小说,作者本身的真实遭遇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作品女主人公的命运际遇和精神面貌。简·爱一出场,就被赋予了极其悲惨的出身和独特的性格风貌,正如简·爱所大声宣布的:“我不是天使,我就是我自己!”这一声划破传统女性天空的呼告意味着其发出者即将给这个沉闷的世界带来惊喜。
简·爱首先对自己所受到的教育方式给予了抨击:“女人一般被认为是极其安静的,可是女人也和男人有一样的感觉;她们像她们的兄弟一样,需要运用她们的才能,需要有一个努力的场地;她们受到过于严峻的束缚、过于绝对的停滞,会感到痛苦,正如男人感到的一样;而她们的享有较多特权的同类却说她们应该局限于做做布丁,织织袜子,弹弹钢琴,绣绣口袋,那他们也未免太心地狭窄了。如果她们超出习俗宣布女人所必需的范围,去做更多的事,学更多的东西,他们因而就谴责她们,嘲笑她们,那也未免太轻率了。” ⑼我们听到这段简·爱在屋顶上发出的呼声,好象是在责问上天:女人和男人是一样的人,有同样的感觉,但为什么女人和男人就不平等?可以说,两性之间的不平等是简·爱早在童年时代和里德表兄的对抗中就体会到的,她从中激发了作为女性应该为了自己的平等和男性展开斗争的性别意识。接着,在离开盖兹海德府后,简·爱不断地受到了海伦、谭波尔、伯莎等人合力构成的传统女性世界的正面或反面的教育和影响。可以说,这些女性对简·爱的自我意识的形成的影响是深刻而重要的,乃至直接影响了她对以后的爱情婚姻的价值观。
正如评论家普遍意识到的一样,夏洛蒂·勃朗特在《简·爱》中大胆地对传统的性别观念,尤其是女性的自我评价标准进行了挑战,提出重新审视和定义女性及女性自我。而有趣的是,轮番出场的海伦、谭波尔、伯莎等几位主要女性形象分别被用以“天使”和“魔鬼”的陈规模式来定义和表现。海伦和女教师谭波尔小姐为天使的化身,因她们对特权阶层表现出极大的耐心,而且她们的行为也受到父权制传统文化、习俗的束缚;“阁楼上的疯女人”伯莎就被归为魔鬼一类,她拒绝像温柔贤淑的 “家里的天使”一样服务于男主人公及他的利益,而反过来对他产生巨大的威胁。然而,勃朗特的挑战正是通过对妇女陈规形象的再现和重新审视来实现的,而正因为小说是建立在传统的框架上,作者对简·爱形象的塑造更加立体。女主人公简·爱在对照自身和上述两种角色时,既不对传统的“天使”完全否定,亦不对叛逆型的“魔鬼”完全肯定。事实上,作者也认为,“天使” 与“魔鬼”应属于同一“有血有肉”的女性角色的不同两面,并在简·爱身上得到不同程度的表现:前者表现的是理智和约束,以及对传统观念某种程度的遵循;而后者,伯莎这个叛逆型的“魔鬼”所体现的是被男性所压制的女性的愤怒与挣扎,被压抑的女性自我在她藏身的角落里向男权统治者发起进攻。
在劳渥德寄宿学校,海伦对自己所遭受的苦难和特权阶层表现出足够的容忍和耐心。与海伦的循规蹈矩相比,简·爱似乎对压制她和海伦的特权阶层有着截然相反的态度。如果说简·爱对里德表兄的还击是出于本能,因为她的生命在受到威胁,那么她对里德太太关于她是一个小骗子的言论的驳斥则可被看作是对特权阶层有意识的挑战:“人们认为你是个好人,但是你很坏;心眼不好。你才是骗子!” ⑽简·爱得出结论说:“当我们无缘无故挨打的时候,我们应该狠狠地回击;我肯定我们应当回击——狠狠地回击,教训教训打我们的那个人,叫他永远不敢再这样打人。” ⑾她一点也不能理解,更不能忍受海伦如此耐心,无怨地接受各种惩罚,她毫不掩饰自己的激愤:“我要是换了你,我就讨厌她;我就向她反抗;她要是用那个教鞭打我,我就把它从她手里夺过来,当着她的面把它折断。” ⑿然而,这种看似极端的个性并未妨碍这两位苦命的女孩成为知心朋友,这是因为简·爱和海伦所展示的是同一女性的不同两面。如果简·爱这个“没有受过多少教育”的小女孩所展示的是不受约束的女性自我,海伦所体现的则是女性自我充满理智而又倍受压抑的一面。其实在海伦循规蹈矩的外表之下仍然有着矛盾与挣扎,她的表面上的安静与服从不能完全被看作是完全的妥协。实际上,海伦对现世的不公的反抗采取的是傲视时间的一切苦难以及遁世的方式来进行的。海伦的天使信条是积极的,因她需要勇气和矛盾的心理作斗争;同时也是被动的,因她还没有足够的力量去面对世界上的一切苦难——她只能期待来世,逃向另一个世界。简·爱在盖兹海德府受到里德舅母一家欺凌时,曾多次选择躲藏到隐蔽的角落以避免攻击,甚至想过要改变自己去迎合和讨好他们。后来在劳渥德孤儿院时,她很多时候也只能默默受罚,虽然心有不满,但对海伦所宣传的“爱敌”、忍让式的信条表示肯定和佩服,并在潜意识里去践行这些信条。这说明简·爱在对待不公正待遇时所采取的态度与海伦有着或多或少的相似。虽然简·爱比海伦不安分且热烈得多,但作者在两者之间寻求平衡的用意是十分明显的——简·爱和海伦有着相似悲惨的孤儿出身和受虐的经历,但是两人的对待的方式不一样,所以走向和结局也不一样;简·爱不认同海伦的妥协,但她爱海伦,意识到海伦的信仰中有着她所应当吸取的在艰难生活中生存下去的理由。
和海伦相比,谭波尔和伯莎两人与简·爱之间的言语和思想上的沟通没有前者频繁而深入,但她们也同样对女主人公的成长具有强大的影响力,尤其是伯莎,她是作为孤独的“恶”的一面成为作品中最诡异的女性形象,用自身惨痛的失败来警告简·爱要在反抗现实的行动上慎重更慎重。罗切斯特将伯莎视为通往幸福之路的障碍,称她是“野兽”、“妖魔”、“恶魔”。事实上,伯莎这一人物作为“魔鬼”的形象出现,是具有多重意义和争议性的。首先,她属于当时男性社会所否定的女性形象之一。伯莎虽然貌美如仙,但她在嫁给罗切斯特之前是一位妖艳放荡的富家小姐,为了博得罗切斯特的喜欢,她奉承他,过分地买弄自己的魅力和才艺,使他由于无知、好色、鲁莽和盲目而乖乖上钩。这样的伯莎俨然希腊神话中的蛇发女怪美杜莎(Medusa),她的目光触及谁,谁就立即化为石头,因此被归入“魔鬼”一类中。再者,与罗切斯特结婚后,伯莎毫无传统家庭主妇谦恭娴静的幽雅风范,而是不断蛮横地发脾气,或者拿一些荒谬、矛盾、苛求的命令折磨人,使仆人们没有一个忍受得了。她从中暴露出来的心灵平庸、卑鄙、狭窄,使她十足一个悍妇一般,再次接近“魔鬼”形象的范畴。然而,伯莎也是一个可怜的受害者和牺牲品。她由父亲推卸责任式地安排给一个只是迷恋自己外貌却并不深爱自己的丈夫,本身的遗传性疯癫病更没有得到适当的理解和照料,反而被囚禁在暗无天日的阁楼上,被一个像男人一样强壮勇猛的女仆专门看守着,她无从发泄自己的不满,只有整日整夜地狂叫乱撞,并趁看守人不注意的时候跑下楼来伤人毁物。从人道主义角度看,伯莎是值得我们同情的,她的悲剧是由其父亲、公公和丈夫等男权人物共同造成的,她作为悲剧的最大受害者却丝毫感觉不到自己的可悲,因为她疯了,失去了辨别是非的能力。当她以野性的、极端的方式来反抗禁锢时,又被强大的以罗切斯特为首的男权社会套上“恶魔”的罪名,遭受不明真相者的鄙夷和排斥。在受到伯莎“魔鬼”式的困扰后,罗切斯特理所当然地要寻找一个天使来拯救她,而简·爱不小心踏入了罗切斯特为她设好位置:“一个真正的天使”。然而,简·爱坚决否定了强加给她的这个角色:“我可不是天使……在我死以前我不会成为天使。我将是我自己,罗切斯特先生;你不能指望也不能要求我这儿有什么天堂里的东西——因为你得不到的,正如我从你那儿也得不到一样;我压根儿就不期望这个。” ⒀简·爱之所以否定自己的崇高,是因为害怕自己在男性温存的赞语下逐渐失去清醒的理智和独立的意志,而成为另一个“伯莎”。可以,她同情和理解伯莎,因为她也一度想过要做男权统治的坚定反对者,努力挣脱传统女性的种种束缚,同时,她也从伯莎身上意识到了希望的渺茫,反抗的危险,所以她只能在心底里可怜这个疯女人,并时时警告自己不要重蹈覆辙。因此,简·爱要极力强调她是一个人,一个有血有肉的生灵,而不是某一固定的如谭波尔式的天使或者伯莎式的魔鬼的模式。
在传统女性世界里,父权制文化将女性的精神、灵魂与性和物欲截然分开,女性形象由此被限定为两种固定的模式:要么是代表精神与灵魂的天使,要么是代表性与物欲的魔鬼。这两种固定的模式否定了女性的自我和个性。而简·爱将“天使”和“魔鬼”统一为同一女性的不同两面:海伦和谭波尔小姐在传统道德理念方面深刻影响着简·爱,并教会简·爱忍耐与自我克制;而伯莎象征简·爱压抑的自我挣扎着要获得自由。这样要求统一的初衷,代表了简·爱理智、清醒的自我认识和价值选择, 以及不囿于男性统治下的传统女性世界信条的大胆取舍和中和,使得简·爱具有了崭新的生命气息,成为一位雅俗兼容的新女性。
3.“能屈不能断”的性格
命运对于简·爱是不公平的,她一生都在走着一条坎坷曲折的道路:幼年丧失双亲→在盖兹海德府受凌虐→在环境恶劣、制度专横苛刻的孤儿院学校劳渥德遭受束缚、摧残→桑菲尔德府上受上层贵族小姐鄙薄的教师生活和神秘的女疯子对她的骚扰恐吓→擅自离开桑府途中饥寒交迫的艰辛→在偏僻、孤寂、贫穷的小山村办乡村学校,摆脱恩人牧师圣·约翰的逼迫缠绕→千里迢迢,几经周折重新找到失明的罗切斯特先生。但她没有屈从于命运的安排,而是在竭力寻找一条能够于社会中不受歧视的,与人平等行进的道路。在贫困孤独的双重压迫下,她凭借自己坚强的信念和顽强的奋斗精神在社会上取得立足之地。虽然这过程中不断地受到挫折和诱惑,可她在保持自己做人的根本原则的基础上,尽量对事件做出弹性灵活的处理。正如罗切斯特所描述的:“对于只是以容貌来取悦于我的女人,在我发现她们既没有灵魂也没有良心——在她们让我看到平庸、浅薄,也许还有低能和暴躁的时候,我完全是个恶魔;可是对于明亮的眼睛,雄辩的舌头,火做的灵魂和既柔和又稳定、既驯服又坚定的能屈不能断的性格,我却是永远是温柔和忠实的。” ⒁这就是罗切斯特眼中的的简·爱,一个聪慧、独立、特别的简·爱,尤其是“能屈不能断”这一性格描绘,更准确地刻画了简·爱的刚柔并济的个性。他要爱上不美、贫穷、矮小的简·爱,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了。
在通篇中,我们可以随处感受到简·爱那倔强的叛逆性格。从童年时期与里德表兄的血肉抗争,到桑菲尔德的愤然出走,都表明了简·爱的刚烈性格和敢于反抗的精神。然而,简·爱也不是纯粹的对立者,她作为一个善良、沉稳的女性,其阴柔一面在调和自身与外界的矛盾的过程中起了相当重要的作用,因此在反抗的道路上表现出叛逆与妥协的互节互融,这要求我们要对人物进行矛盾性解读。
平等观念是简·爱性格构成的一个关键要素,更是她为之抗争的原始动力。平等观念的接受和确立,令简·爱轻而易举地和其他人站在同一地平线上,驱逐自卑的阴影,她因而变得自尊、自信而振奋。但是,简·爱对平等的理解紊乱而又矛盾。恋爱之初,罗切斯特时而冷漠,时而热情,故意亲近英格拉姆小姐。简·爱误以为他要娶英格拉姆小姐,又想把他留在身边,对此激愤不已,她严厉斥责罗切斯特,说了一段非常经典的话:“你以为,因为我穷,低微,不美,矮小,我就没有灵魂没有心吗?你想错了!——我的灵魂跟你的一样,我的心也跟你的完全一样!要是上帝赐予我一点美和财富,我就要让你感到难以离开我,就象我现在难以离开你一样。我现在跟你说话,并不是通过习俗、惯例,甚至不是通过凡人的肉体——而是我的精神在同你的精神说话;就象两个都经过了坟墓,我们站在上帝脚跟前,是平等的……因为我们是平等的!”⒂这实际上就是一段充满女权主义色彩的女性独立宣言,从中我们可以理解,简·爱追求的平等,是指精神上的,是一种灵魂与灵魂的平等。这与她一贯用一种精神和道德的尺度,取代财产和美貌为尺度的世俗价值观念,是一致的。但是,建立在精神之上的平等,只是头脑里的假象物,她没有切身感受过,觉得虚幻和不真实。倒是那世俗的不平等,那种“没有一点爱,没有一点仁慈”的苦日子,她的感受具体真切而又揪心。简·爱有些矛盾,她主张精神的平等,这是作为一个普通的家庭女教师可能获取的立身基点,但她对此缺乏信心,抱有疑虑。而那种建立在财产与美貌基础上的世俗的不平等,她会反抗、否定,但又不能释怀。
简·爱对于建立在精神平等上的爱情,抱有疑虑的。她爱罗切斯特,渴望得到他的爱,可当罗切斯特向她示爱时,她又不敢相信是真的,“想象这样的命运会落到我的头上,那真是神话——真是幻想” ⒃。她在体验幸福与昏眩之际,敏感的心,却在紧张地搜寻隐匿的和可能出现的不平等。她的内心深处,弥漫着不详的预兆,总觉得哪个地方存在问题。在婚前的日子里,简·爱的情绪不安、抵触、透出淡淡的恐惧感。她担心幸福和爱情最终会露出梦幻的本色,因而不敢深陷进去。她拒绝接受珠宝和财产的馈赠,声称要继续做家庭教师,用挣来的钱来支付自己的膳宿费用。这说明了她在接受世俗婚姻的同时还不忘给自己留下人格尊严可以回旋的余地,是“能屈不能断”的反抗个性体现之一。后来当简·爱发现罗切斯特的疯妻子时,证明自己之前的担心和恐惧并不是空穴来风,她内心开始了痛苦的挣扎:是离开情深意重的罗切斯特,还是留下来当他的情妇?她勇敢地作出了离开深爱的人这一痛苦抉择,坚持了她在这一发现之前就确定的立场:“我不是鸟;没有罗网捕捉我;我是个有独立意志的自由人;我现在就要运用我的独立意志离开你。” ⒄这就是简·爱一贯坚守的神圣原则——自重、自尊、自爱。这种选择充分显示出简·爱是一个具有独立人格和尊严的女性,她的离开,是在争取一个普通女性应有的社会地位和人格尊严,这在维多利亚时代是何等的震撼人心,给同时代的女性起了楷模作用。出走后的简·爱经历更多的生活磨难,还险些落入了宗教信徒圣约翰的“非爱”式的婚姻圈套中,幸而在关键时刻她听到了来自内心世界最真切的罗切斯特的爱的呼唤,于是她像出走时一样勇敢地飞奔回到罗切斯特的怀抱中。这时的简·爱已经因为获得意外财产而成为富人,再加上桑菲尔德庄园遭遇大火,疯女人引火自焚,罗切斯特手残目瞎,大团圆式的美好结局顺理成章发生了。
有人说,这是《简·爱》的败笔,假如疯女人没有在大火中被烧死,那简·爱该何去何从?其实这种担心是不必要的,因为作者要给我们制造震撼的不在于结局如何,而在于女主人公痛苦挣扎和勇敢选择的过程中。经历了种种现实磨难和思想斗争的简·爱,已经不再是盖兹海德府时的卑怯女孩,而是一个充满理智的独立女性,即使冷酷的命运之神再继续给她铺设各种难关,我们也有理由相信简·爱会作出妥善的处理。当然,这就需要读者在现成的作品之外去展开想象的翅膀了。而作品中最值得我们为之赞赏的是简·爱“能曲不能折”的性格。可以说,简·爱是一个鲜明的反叛者,她对现实中的种种压制表现出极大的厌恶和叛逆,然而,她又是一个善良、温柔、宽容的女性,本身的特质使得她对生活中的种种磨难和不公又表现出忍让和包容。正如她对罗切斯特大男人主义般的婚姻设计毅然进行反抗,而当她历经煎熬,进一步认清自己的爱情需要后,又决然地回到爱人身边。这是因为简·爱的精神是独立的,她可以为了自尊离开爱人,同样可以为了真爱回到爱人身边。这种大情大性、敢爱敢恨的性格特征,使得她可以为了自己认为正确的追求适时调整自己的原则,但决不能放弃,因而造就了她能屈能伸却不能断的柔韧品格。
特里·伊格尔顿在其研究勃朗特姐妹的专著《权力的神话》一书中,指出夏洛蒂的作品存在一种固有的、两套模糊并内部分裂的价值观之间的斗争,即女主人公一方面表现出理性、冷静、自我奋斗精神、激进的反抗和叛逆;另一方面则过于虔诚、服从、保守,它们中的任何一对可互相替代或“转换” ⒅。简·爱也不例外。所以当罗切斯特放下主人的架子,与她平等相处的时候,她接受了他送过来的玫瑰;当他摆出绅士的尊贵,用居高临下的口吻与她说话时,她就立刻变成了一个女权主义的斗士。不同的是,简·爱在叛逆和妥协的过程中,更多的是利用了自己对这个世界的清晰认识,综合自己对于精神和物质的需要,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思考,从而作出自己认为正确的选择。最后,简·爱终于找到了独立的自己,一个刚烈却不失温柔的自己,虽然有时候不免受到各种困扰,但她前进的步伐是坚定而潇洒的,因为她是在走着属于她自己的人生道路。
夏洛蒂·勃朗特在《简·爱》的序言中说道:“习俗不等于道德。伪善不等于宗教。攻击前者不等于袭击后者。揭去法利赛人脸上的假面具不等于向荆冠举起不敬的手。”⒆这是作者在写作中所坚持的是非准则,她为此而寻求着现实不满与文学诉求之间的平衡。这种对于平衡的寻求反映到笔下的简·爱身上,是人物在对待生命中的种种遭遇而采取的态度。仿照作者的语气,我们可以这样替简·爱表白:“忍让不等于屈服。反抗不等于反叛。适当的妥协不等于放弃追求。对传统性别意识发起进攻不等于要逃避自身性别所带来的责任。” 简·爱再独特,也首先是一个女性,有着女性天生的体质和气质,而不是“无性”人,因此她必须在传统女性女性和现代女性之间寻求历史的平衡。可以说,简·爱是两者之间的过渡形象,因此她的身上体现了女性在面临各种境遇而产生的矛盾,正是这些矛盾,促使简·爱融合了传统与现代的女性特征,成为颇多争议却始终惹人喜爱的文学形象。
对于简·爱这一人物形象的认识,此前的许多学者已经作了很多的分析和定论,随着时代观念的更新,必将会引起更多更丰富的评论。然而,我们必须要纠正以往将简·爱放在过于尖锐的阶级斗争和性别对抗中去评判的错误,争取设身处地地去感受人物生活,争取给简·爱更为客观、全面的评价。当我们把简·爱当作是一个普通的女孩,而不是一个十足的反叛者,我们就会发现人物的更多魅力。正如英国文学评论家刘易斯所说的:“她是一个有血有肉的生灵,有着凡人的种种弱点和常人的优点,一个女人而不是一种模式。”⒇简·爱的出现已经使得同时代那些美丽、温柔、富有、顺从的女性形象黯然失色,在她身上体现出来的女性既坚强又柔弱、既叛逆又妥协、既刚烈又温和的综合特征,将成为世界妇女史上最具有欣赏价值和研究空间的文学形象,并继续承载古今社会人们各种不同的对于女性审美的期望和要求。
注释:
⑴⑵⑶⑷⑸⑼⑽⑾⑿⒀⒁⒂⒃⒄⒆ [英] 夏洛蒂·勃朗特著, 祝庆英译.简·爱[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0. 7、13、11、25、341、140、37、69、67、339、339、330、337、330、2.
⑹A·阿德勒著, 黄光国译.自卑与超越[M].北京:作家出版社,1986.12.
⑺张翠萍.《简·爱》的女性意识新议[J].名作欣赏,2005,(24):37-40.
⑻骚塞著, 杨静远译.罗勃特·骚塞致夏洛蒂·勃朗特[A].杨静远.夏洛蒂·勃朗特书信[C] .北京:三联书店,1984.18-19.
⒅陈姝波.论《简·爱》中的性别意识形象[J].外国文学研究,2002(4):79-83.
⒇杨静远.新近出版的法国和英国小说[A].杨静远. 勃朗特姐妹研究[C].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57.
参考文献:
[1]夏洛蒂·勃朗特著,祝庆英译,《简·爱》[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0.1-594.
[2]张岩冰.女权主义文论[M].山东:山东教育出版社,1998.1-216.
[3]西蒙娜·德·波伏娃著,陶铁柱译.第二性[M].北京:中国书籍出版社2004年,247-623.
[4]李平.世界妇女史[M].香港:香港书环出版社1995年,4-127.
[5]鲍晓兰主编.西方女性主义研究评介[C].北京:三联书店1995年,41-76.
[6]张京媛主编.当代女性主义文学批评[C].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17-212.
[7]杨静远. 勃朗特姐妹研究[C].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1-60.
[8]杨静远译.夏洛蒂·勃朗特书信[C].北京:三联书店,1984年出版,1-47.
[9]张耘. 荒原上短暂的石楠花:勃朗特姐妹传[C].北京:中国文联出版社2002年出版,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