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务治理的起源
公司治理源于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以及由此产生的代理关系问题。在公司治理中,治理的主体通常是股东、董事会和以CEO为代表的管理层。按照公司治理主体在公司治理中地位和作用的不同,公司治理结构经历了由管理层中心主义到股东会中心主义再到董事会中心主义三个发展阶段。以管理层为中心的公司治理结构获得了效率,却丢掉了公平。因为在这种治理结构下,管理层完全掌握了公司的控制权,这使得公司控制权与公司经营者和业务单元达到了近距离的有机结合,可以保证经营决策的效果和效率。但与此同时,管理层虽然经营公司,却不需要承担经营失败的风险,剩余风险全部由投资者承担,这显然是一种权力与责任的不对称。以股东会为中心的公司治理结构完全符合“股东至上”思想和公平主义要求,然而这是以牺牲效率为代价的,其治理思想其实是一种倒退。因为在这种治理结构下,所有权与经营权重新趋于一体化,这显然违背专业化管理和两权分离的时代潮流。基于此,从20世纪90年代起,股东会开始逐步将公司的控制权转交给董事会,同时要求董事会承担更多的责任,形成了以董事会为中心的公司治理结构。
从公司治理中心的演变不难看出,传统的公司治理思想强调主体的地位和作用。然而,面对公司治理效果不佳的现状,这种以治理主体为中心的思想很值得怀疑和反思。因为它在强调治理主体的同时,往往忽视对治理客体即权、责、利及其配置方式的应有重视。因此,要提高公司治理效率,应转变治理思想,由目前强调公司治理主体的思想转为重视公司治理客体的思想,即以权、责、利的合理配置为中心,建立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治理的主要功能是配置权、责、利。在这三个要素中,权力的配置是前提,公司治理结构建立的基础是公司权力的配置。同时,权力关系改革本身也能创造出运行更加顺畅的组织。在公司的权力结构中,财权是一种最基本、最主要的权力,因为公司的各种经营活动最终都会通过资金和资产的相互交换或转移而完成并在财权上有所体现。因此,以财权配置为中心的公司财务治理(简称“财务治理”)就应运而生了。它有如下作用:①可以增强控制的广泛性和渗透性。在公司的经营活动中,财权的涉及面最广,大到重要投资小到日常收支都要受其影响。因此,合理配置财权可以提高公司治理的控制力和扩大控制范围,减少失控区域。②可以有效地防止代理人的败德行为。代理人的败德行为主要是为了谋取私人利益,这种利益集中体现在物质利益上。财务治理可通过财权的恰当配置和约束机制的设立,堵塞资金漏洞,防止利益流失,从而有效地抑制代理人的机会主义行为。③可以提高信息的透明度和公平性。在当前信息化社会中,最大的公平是信息上的公平,信息对称是实现治理主体利益均衡的关键。企业的大部分信息是财务信息,因此通过财权的合理配置和对财权行使方案的精心设计,可增加治理主体了解企业信息的机会,减少信息的不对称性。
二、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的产权基础
产权即财产权,包括以所有权为主的物权、债权和知识产权等。按其内涵可分为占有权、支配权、收益权和处置权等。英国学者巴泽尔在《产权的经济分析》中指出:财产的产权包括财产的使用权、收益权和转让权等。从这里可以看出,产权不仅仅是一个财产归属问题,而且是一个经营运用问题,因而可以将产权分为原始产权(或终极所有权)和法人产权(或法人所有权)。
财权表现为某一主体对财力所拥有的支配权,包括收益权、投资权、筹资权、财务决策权等权能。这一支配权显然源于原始产权主体,与原始产权主体的权能相依附、相伴随。随着产权的分离,财权的部分权能也随着原始产权主体与法人产权主体的分离而分离。这样,原始产权主体在拥有剩余索取权的同时,也拥有收益权这一财权(当然是产权权能);法人产权主体在拥有占有权、使用权、处置权的同时,也拥有了与此相联系的收益权、投资权等财权(当然也是产权权能)。对于独资企业而言,由于产权分离,企业在拥有完整的产权的同时,也拥有全部的财权。而对于产权分离的股份公司而言,财权随着产权的分解而分解,公司只拥有部分财权。在严格的法人治理结构下,法人产权主体所拥有的产权权能具有独立性,财权在其拥有的权能范围内也具有相对的独立性。而如何从原始产权中清楚地界定法人的独立产权,则是财务治理中财权配置的首要问题。
从西方有关财务治理的研究来看,在对股权结构、资本结构、利润分配、报酬激励等一系列财务治理结构、机制问题的分析中,始终渗透着权力问题。财务治理就是基于财务资本结构等制度安排,在强调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的前提下,对企业财权进行合理配置,形成有效的财务激励约束等机制,实现公司财务决策科学化等一系列制度、机制、行为的安排、设计和规范。而财务管理是指企业在再生产过程中客观存在的资金运动及其所体现的经济利益关系。资金运动是企业再生产过程中的价值运动,它以价值形式综合地反映企业的再生产过程。财务管理是基于企业再生产过程中客观存在的财务活动和财务关系而产生的,是企业组织财务活动、处理各方面财务关系的一项经济管理工作。简而言之,财务管理是一种价值管理。
在现代企业制度下,某种支配这一价值的“权力”是隐藏在“价值”背后更为抽象、更为实在的带支配能力的本质力量。从价值角度来看,财务管理就是对资金流向、流量的合理协调与控制。与此相适应的产权基础是对筹资权、投资权、收益权等财权的运营权。从权力角度来看,财务治理是对财务控制权与剩余索取权的对称性安排。其中,财务控制权具体包括财务决策权、财务执行权和财务监督权。所以,财务治理的规范即财务治理权的合理配置是首要的和根本的,它是影响财务资源配置效率的关键性因素,是保障财务管理高效运行的基础。而财务管理则在既定的治理结构下,成为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动力和源泉。
三、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的制度性关联
显然,财务治理不同于一般的财务管理。从广义的角度来讲,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都有自己的制度结构,其产权制度和组织制度分别是其最基本的制度形态。这里的产权制度是涉及财权关系界定和安排的一种经济制度,主要由董事会、总经理制定。组织是指为了有效地实现目标而进行部门划分、职权分配和工作协调的过程。与此相应的规章制度就是组织制度,包括财务部门内部的人员分工和机构安排等。这种制度主要由财务经理制定和实施,属于部门管理制度。
组织制度是财务管理最基本的制度形态,体现了企业的技术属性要求,具有技术科学的特点。任何类型的企业都要建立自己的财务部门,并解决其部门如何建立、彼此职责如何划分等问题,属于管理学研究的范畴。财务治理最基本的制度形态——产权制度,则涉及企业的社会属性,研究企业由谁拥有、由谁治理及怎样治理,反映了企业的社会属性。因此,前者主要着眼于企业内部,涉及微观层面;后者主要着眼于企业外部,涉及宏观层面。
但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也存在密切的联系。首先,从制度结构本身来看,财务治理作为一种根本性的制度安排,必然需要通过一些具体措施来实现。这些措施包括分配制度、筹资制度、投资制度等。其次,财务治理决定了财务管理的框架和轨道。如果说财务治理是一个关于如何在企业内部对财权进行配置的契约,那么财务管理是对该契约的实施。财务治理的模式特征在很大程度上影响财务管理的模式特征。再次,财务治理、财务管理与公司绩效之间有着密切的逻辑关系。作为一种制度安排,财务治理本身不能创造绩效,它对公司绩效的作用是通过影响财务管理而间接实现的,并因财务管理运行产生绩效而有了意义,而财务管理和公司绩效又受到财务治理的根本性制约。
总之,财务治理给财务管理提供了一个运行的基础和责任体系框架,而财务管理则主要涉及具体的财务运营过程。从企业财富创造来看,财务管理是为了怎样产出较大的财富,财务治理是为了确保这种财富创造能够合乎各方的利益要求。从终极目标来看,财务治理和财务管理均是为了实现财富的有效创造,只是各自扮演了不同层次的角色。财务治理主要考察的是构成财务利益主体之间的权、责、利的划分,以及采取什么手段实现相互间的制衡,它是企业财富创造的基础和保障。财务管理则是在既定的治理结构下,为实现财务目标而采取的行动,是财富创造的源泉和动力。由此可见,二者既不能相互代替,也不能相互割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