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财务呈报应以财务呈报的目标为起点。对财务信息进行适当、公允、充分的揭示和表述,满足财务信息使用者的需求,帮助他们更好地做出决策即为财务报告的目标。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有很强的主观性,受社会政治、法律以及经济环境等各方面的影响21世纪,世界经济的迅猛发展引发了财务呈报的根本性变革。本文拟从财务信息使用者的需求出发,就与财务呈报改革相关的问题,作如下探讨。
一、谨慎观念是否与公允揭示相协调
公允揭示是人们对于企业财务呈报的一个基本要求。然而随着近年来一些上市公司财务欺诈案件的屡屡发生,财务信息使用者逐渐地意识到要确保自身最起码的利益就必须将需求的目光转向更为谨慎、保守的信息,这是他们无奈的选择。因为“公允揭示”在现实中很可能变质成为企业操纵利润的手段,往往夹杂着公司经营者的某种隐瞒真实情况的动机。
目前,世界各国都将谨慎性原则作为一项重要的会计原则加以运用,我国也更加重视谨慎性原则:如按照现行会计准则,企业只允许对在购买与合并时形成的商誉予以计量报告,而对那些在企业所拥有或控制的有形资产与无形资产的综合作用下所获得的、超过正常报酬率而形成的自创商誉,则不能在财务报告中予以计量反映。此外,现金流量表的产生及应用实质上也是谨慎观念的延伸,以最值得信赖的资产——现金的收付作为计量及报告的基础,避免了企业账面存在大量的资产却无法按期偿债现象的发生。然而我们也看到在谨慎观念的约束下,不少企业的潜在价值被严重低估,使其财务成果和经营潜力难以得到正确反映,事实上这也是一种财务报告信息的失真。
笔者认为,谨慎的做法往往是针对一定时期一定范围内的具体会计行为而采取的暂时性措施,从长远角度来讲.随着报表使用者素质的提高和经济法律环境的健全,在有必要考虑谨慎性原则的同时应将公允揭示摆到前面来。
二、会计模式是否应加以扩展
我国现行财务报告模式仅将重心放在硬性资产上,而对一些前瞻性、不确定性的信息,尤其是一些非财务信息、经营管外信息、分析性和预测性信息则由于不符合会计要素的定义或某些计量原则而被排斥在财务报告之外,同而其信息供给量十分有限,一些应该披露的重要信息被“省略”掉,许多与企业未来发展休戚相关的经济业务,如衍生金融工具、信息技术资产、人力资源价值等,都无法在会计报表中予以反映或得到充分披露。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日益发展和完善,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更加迫切地需要了解企业未来的经营发展情况。同时,由于报表使用者受到自身经验、技术和对企业的了解程度等问题的束缚,无法对企业的未来情况作出合理的预计,因此要求编制预测报告的呼声越来越高。预测信息虽然缺乏可靠的保证,但毕竟能克服历史信息的不足,应当成为财务报告信息披露的一个组成部分。此外,在知识经济时代下,企业的竞争优势越来越体现在其对人力资源的争夺和利用上,人力资产在企业总资产中的比重日益提高。对此,会计要转向对人力资源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以增强会计信息的有用性。现行财务报告虽然涉及到了这方面的内容,但大多只是在财务报表附注中简要列示。同时,衍生金融工具也是新经济时代下的产物,由于它的机会与风险对企业的价值影响很大,所以也需要对其加以充分揭示。
在要求扩展会计模式的同时,一些人认为对于会计人员而言,披露非财务信息、预测信息等不应成为其份内之事,这些内容不应属于财务报告的披露范畴。对此笔者认为,不论是非财务信息还是企业的预测信息,都将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因而都应属于财务相关信息,完全可以包含在财务报告中予以披露。会计人员也应承担起充分披露的责任,不能忽视财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应尽量向其提供对决策有用的、体现企业现在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相关信息。
三、在财务报告中确认还是在报告附注中披露
财务数据往往通过两种途径在财务报告中予以表述,一是对其加以确认,即在报表主体中,作为一项会计要素加以确认,二是将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加以补充说明。众所周知,对于符合会计要素的经济业务应加以确认,对于在确认过程中所产生的一些“副产品”(如会计政策的揭示),则应在报告附注中予以披露。我们现在所面临的问题是对于一些知识经济时代下新生的具有很大的风险和不确定性的会计业务,是修改有关资产、负债的要素定义并予以表内确认还是将其仅限于表外披露。
一些人认为目前会计报表附注内容日益膨胀,容易使使用者分不清信息的主次轻重,如果财务数据重要到应该披露的程度,则应体现在财务报告中。
笔者认为,在确认和计量存在争议且无法正常规范信息的计量基础及确认原则时,披露是朝向最终确认的一个令人满意的临时步骤。虽说在财务报告中予以确认是大多数会计事项的理想归宿,然而由于知识资本、衍生金融工具、人力资源等项目不符合传统会计要素的定义与确认标准,也不具有实物形态或货币形态,要求财务报告体系对上述事项加以确认与计量,就势必要改变现行的传统会计模式,包括会计要素的定义等多项会计基本理论,这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解决的问题。在各方面条件还不甚成熟的情况下,不妨借鉴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和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在金融工具问题上的做法:先对相关信息予以披露,暂时绕过确认与计量问题,待时机成熟之后,再研究确认与计量的实务操作。但在这其间应遵循充分揭示原则,即凡是企业与该类经济业务相关的信息,均应完整提供,使用户易于理解。